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精)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5号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正文:----------------------------------------------------------------------------------------------------------------------------------------------------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5号《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科学技术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科学技术部部长王志刚2020年9月11日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以下简称科研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科研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科研工作和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承担科研项目(包括科研课题,下同)研究、计划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科研档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科研档案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
第四条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当把科研档案工作要求纳入科研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与科研项目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将科研档案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予以考核。
第五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时,各单位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科研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审查或验收。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在人员、库房、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保证科研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科研档案完整、准确、可用、安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87]5号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87]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32e661d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b8.png)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档案局文件(国档发〔1987〕5号)关于印发《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试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档案局,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档案处,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关于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了《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一九八七年三月五日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和促进档案系统的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关于省(部委)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者,均可申报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档案保护、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奖励范围:在档案保护、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等)研究中,获得具有:一、国内首创的;二、本行业先进的;三、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2、评审标准(1)同时符合本条第一款三个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为一等奖。
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际水平;在档案界推广应用中,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对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2)同时符合本条第一款三个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为二等奖。
(完整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发布日期:2017-05-12 访问次数:12396 字号:[ 大中小]--------------------------------------------------------------------------------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2010年8月3日批准,2011年2月1日起施行)Code for design of archives buildingsJGJ 25-201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施行日期:2 0 1 1 年2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23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5—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0.5、7.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3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电子档案阅览、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信息化技术等功能用房。
2.增加建筑节能、综合布线、供电等级、防水等级、安全防范、重要电子档案电磁安全屏蔽要求等技术内容。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标准DA/T31 —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1给出的规那么起草。
本标准替代 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
本标准与 DA/T 31-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展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局部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局部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标准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局部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局部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城、马淑桂、郝晨辉、程春雨、杜琳琳、蔡伟、宋涌、王群众、田军、曹燕、李华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A/T 31 —2005。
引言DA/T 31-2005 的发布实施,从技术标准方面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出了要求,很好的促进了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向科学化、规X化的方向开展,在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所依赖的信息技术开展迅速,经过 10年的时间,数字化设备、存储、网络等技术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等都在不断更新、开展。
因此,及时对本标准进展修订,适时调整相关要求,从档案行业层面科学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准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我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自身的特点,结合目前信息技术开展的水平,提出适用于档案行业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标准性要求。
纸质档案数字化标准1X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2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DAT31-2017年《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目录前言 (4)引言 (6)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7)1 范围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7)4 总则 (8)5.组织与管理 (9)5.1 机构及人员 (9)5.2 基础设施 (10)5.3 工作方案 (10)5.4 管理制度 (11)5.5 工作流程控制 (12)5.6 工作文件管理 (12)5.7 档案数字化外包 (13)6 档案出库 (14)7 数字化前处理 (14)7.1 确定扫描页 (14)7.2 编制页号 (14)7.3 目录数据准备 (15)7.4 拆除装订 (15)8 目录数据库建立 (15)9 档案扫描 (16)9.1 基本要求 (16)9.2 扫描设备 (17)9.3 扫描色彩模式 (17)9.4 扫描分辨率 (18)9.5 存储格式 (18)9.6 图像命名 (19)10 图像处理 (19)10.1 图像拼接 (19)10.2 旋转及纠偏 (19)10.3 裁边 (20)10.4 去污 (20)10.5 图像质量检查 (20)11 数据挂接 (20)12 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 (21)12.1 验收方式 (21)12.2 验收内容 (21)12.3 验收指标 (22)12.4 验收结论 (22)12.5 移交 (2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国家档案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说明

国家档案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说明按国家档案局规定,申报国家档案局的科技项目须到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
科技项目查新要求:1. 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2. 每个项目需交纳费用200.00元;3. 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的有关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发展现状与趋势、成果形式、学术经济价值等栏目,以及邮局的汇款收据存根传真到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4.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将在5个工作日完成查新。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简称《任务书》)是向国家档案局申报科技项目的申请书,凡向国家档案局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均需填写本任务书。
并请按照任务书各栏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申报单位可直接到广东省档案局科教处索取《任务书》的电子文件样本,也可到广东省档案局网页下载《任务书》的电子文件样本。
《任务书》规格一律为标准A4纸,竖装。
除栏目特殊规定外,各栏目填报内容均需按4号宋体字打印。
《任务书》是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标准格式,申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内容,增减栏目。
各栏目纵向尺寸可根据填写内容的多少自行调整。
为申报单位填写方便,说明如下:1.项目名称:略2.承担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需要档案局经费资助时,承担单位须由省、市、县档案局(馆)担任。
3.项目负责人:申请立项的项目需要档案局经费资助时,须由承担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包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人员或档案局(馆)的领导担任。
4.申请日期:略5.申报单位:为省档案局(馆)或计划单列市。
6.批准编号:不填7.科研项目:(1)名称:略(2)承担单位:同2(3)参加单位:略(4)起止时间:科技项目开始至完成时间。
8.研究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研究内容要求,文字表述应清晰、明确,突出主要研究内容。
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主要技术指标,应明确地说明科技项目完成后可考核的技术指标。
9.国内外与本项目有关的科学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应准确掌握国内和国外与本项目有关项目的研究方向和技术水平,了解相关技术发展的趋势,并以清晰、简洁的文字表述。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

(四)工程概算、预算、决算;
(五)工程改建、扩建、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等。
第八条 仪器设备档案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一)订购仪器设备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二)仪器设备的图纸、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装箱 单、验收安装、调试记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等材料;
(三)项目总结鉴定验收阶段: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专家 评审意见、查新报告、论文、专著、成果鉴定申请表(函审表)、鉴 定(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经费决算报告等。
(四)成果奖励申报阶段: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奖励申报书、 获奖证书、奖品(照片)、专利申请材料、专利受理通知书及专利审 批文件材料、专利证书等原件。
第十七条 科研成果鉴定验收前,由档案室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进行检查验收,并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文件表》上签字、盖章。课 题或项目结束后两个月内应按归档要求将文件材料整理移交档案室, 档案整理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组织鉴定验收,不能申报新课题。
第十八条 科技人员在调动前,须将本人承担的科研任务形成的 科技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向项目部移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调 离手续。
(一)卷内文件的排列,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不同顺序排列。 研究工作文件,按科研程序或重要程度排列;文字材料在前,图表在 后。
(二)卷内文件页码的编写。卷内文件页码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蓝或黑墨水)编写。单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的页码编写在右上角 1 厘米处;双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正面编写在右上角 1 厘米处, 背面编写在左上角 1 厘米处。案卷封面、卷内目录不编写页号。
第三条 科技档案包括科研、基建和仪器设备等档案。项目管理 处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全院的科技档案。档案室负责科技档案接收、整 理、保管和统计工作。项目部为科技文件形成单位,负责科技文件和 材料的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A/T 3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题进行了修改;——增强组织与管理部分的内容,完善数字化工作中管理相关要求;——增强数字化前处理部分的内容,包括对实体档案保护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要求;——增加数字化过程中元数据采集的要求;——修改了档案扫描部分参数要求;——修改了图像处理部分内容,更加强调保持档案原貌的要求;——细化了数字化成果验收的内容;——删除原标准数据备份和数字化成果管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信息管理中心、国家档案局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城、马淑桂、郝晨辉、程春雨、杜琳琳、蔡伟、宋涌、王大众、田军、曹燕、李华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A/T 31—2005。
引言DA/T 31-2005的发布实施,从技术标准方面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出了要求,很好的促进了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档案信息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所依赖的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经过10年的时间,数字化设备、存储、网络等技术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等都在不断更新、发展。
因此,及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适时调整相关要求,从档案行业层面科学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准本次修订更加注重我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自身的特点,结合目前信息技术发展的水平,提出适用于档案行业的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要求。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扫描设备对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倍速刻录DVDR盘片检测仪
老化试验设备
派拉纶真空涂敷设备
数字化扫描电镜系统红外光谱仪 红外显微源自及成像系统傅立叶拉曼光谱仪
1. 联合实验室的组成
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实验室 及仪器设备
光盘检测实验室 DDU1000标准光学头评价仪 DVD CATS 检测仪 CD CATS检测仪 DT DVDRFT 检测仪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和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合作开展光盘保护技术研究的报告
王建库
一、合作成果
1. 档案行业标准《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 要求和应用规范》
已于2008年4月23日发布,2008年7月1日实施。
提出了档案级光盘的概念及其技术指标。
设计、制订了归档光盘的归档前检测、三级预
一、合作成果
4. 派拉纶(Parylene)保护光盘技术的研 究(在研)
派拉纶真空涂敷光盘工艺;
派拉纶真空涂敷对光盘写入、读出等性能的影
响; 派拉纶真空涂敷对光盘抵御环境有害因素性能 的影响。
二、光盘保护技术联合实验室
1. 联合实验室的组成
双方与光盘有关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列入联合
警和性能监测制度。
一、合作成果
2. 光盘检测仪
经DDU1000校准,测量精度可达3%; 重复测量精度可达3%;
能检测光盘的主要性能参数。
光盘检测仪
一、合作成果
3. 光盘数据安全监控系统
可以在档案部门安装运行,由档案部门自行管
理。 也可以由相关机构安装运行,例如由国家档案 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建立网站,通过网络对档案馆的归 档光盘性能参数进行监控。
光盘检测室
CATS CD 检测仪
Cats CD母盘
CATS dvd 检测仪
光盘形貌检测仪
2. 联合实验室的管理
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双主任负责 制。 技术委员会由双方各出三人组成,负责联 合实验室的领导、决策与协调。 双主任由双方各出一人,负责联合实验室 的日常管理。
三、今后合作方向
DVDR盘片检测仪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100L、225L各1台)、 臭氧老化试验箱、氙灯耐候试验箱、紫外灯耐候 试验箱、紫外线辐照计、照度计 Parylene真空涂敷设备 数字化扫描电镜系统 红外光谱仪、红外显微镜及成像系统、傅立叶拉 曼光谱仪、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DVD±R检测仪
实验室,资源共享,双方均可免费使用。
1. 联合实验室的组成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与光盘有 关的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 光谱实验室 综合实验室(光盘、电镜、修复) 恒温恒湿实验室
老化实验室
1. 联合实验室的组成
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与光盘有关的 仪器设备
DVD+/-R检测仪、数字荧光示波器、高倍速刻录
1. 光盘档案耐久性研究 2. 光盘数据丢失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 3. 相关标准的制定与宣贯 4. 光盘的分析检测 5. 档案级光盘认证 6. 光盘数据安全监控 7. 双方感兴趣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