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企业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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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险条款

企业财产险条款

企业财产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财产安全,防范及应对财产损失风险,保险公司制定了本条款,特此对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赔偿范围等进行规定。

第二条本条款所称企业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办公室、设备、库房、货物等,具体根据保险合同确定。

第三条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缴纳保险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四条本保险条款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法人或合法经营者。

第二章保险责任及免责第五条本保险责任包括财产丢失、损坏、盗窃、火灾等风险,具体按合同约定确定。

第六条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2.战争、暴乱、罢工、恐怖活动等人为因素;3.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存在的财产损失;4.被保险人故意破坏或不正当使用所导致的损失。

第三章保险金额与赔偿第七条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共同约定,应以实际物品价值为准,不同物品的保险金额可以单独确定。

第八条在保险期限内,如出现被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九条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保险公司在受理报案后,将进行理赔评估并给予赔偿。

赔偿金额应以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限。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十条保险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的终止可以由以下情况引起:1.被保险人的企业终止经营;2.保险期满但双方不再延续保险合同;3.依法解散或被吊销经营许可。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险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未消耗的保险费。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款的修订与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第十五条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新签订的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本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以上仅为企业财产险条款的概要介绍,具体保险内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合同为准。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第一章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的财产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在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持续经营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为了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风险形势,制定出适用于2023年的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与范围本标准旨在为2023年企业财产保险的制定提供指导,规范和统一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企业财产得到有效保障,并提高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商业性质的企业。

第二章保险责任2.1 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确保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范围明确、合理,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财产损毁、财产丧失等。

在制定赔偿范围时,要考虑到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和需要。

2.2 免赔责任保险公司可以设定一定的免赔责任,即在达到特定条件下,被保险企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免赔责任的设定应充分考虑被保险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实际情况。

第三章保险费用3.1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企业财产的价值、风险评估等因素确定的保险费金额。

保险费率应合理、透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特征进行差异化定价。

3.2 保险费支付被保险企业应按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和便捷。

第四章保险条款4.1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内容。

4.2 附加险和特别约定根据被保险企业的特殊需求,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附加险和特别约定,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附件险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应明确、合理,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在保险合同中。

第五章理赔处理5.1 理赔申请被保险企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理赔部门,负责理赔申请的受理和处理。

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

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

企业财产保险方案标准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投保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经历综合评估,依法开展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险保障的保险业务。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以保险人依法组织保险公司、重新组织的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企业财产保险产品。

第四条企业财产保险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共同承担风险和义务。

第五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险、货物运输险、责任险等。

第六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投保范围按照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进行。

第七条企业财产保险的索赔款应在投保人提出索赔申请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时支付给投保人。

第八条企业财产保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险期限届满后可续保。

第九条企业财产保险的续保档案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提前30天内办理。

第十条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合理计算损失。

第二章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第十一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险、货物运输险、责任险。

第十二条财产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对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货物运输险的保险责任是对投保人因运输货物发生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对投保人因经营活动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是针对企业所有财产和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保险保障。

第三章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投保范围第十六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和投保范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七条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投保人所选择的保险责任和风险程度来确定。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应覆盖投保人的全部财产和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范围应包括不动产、动产、人身保险等。

第四章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条件第二十条投保人在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二)拥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实绩;(四)没有重大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五)具备与投保风险相关的保障措施。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资产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资产保险管理,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单位和个人参加的与企业资产有关的保险事项。

第二章保险管理职责第三条企业管理负责人是企业资产保险的管理者,负责公司保险策略的订立、实施和监督,保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相关的保险申请流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人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诚信、有效的服务。

第三章保险购买第六条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订立企业资产保险购买计划,明确保险项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要素。

第七条企业资产保险应依据实际需要,购买资产综合险、责任险等适当类型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企业资产安全保障的需求。

第八条保险购买应通过正规的保险渠道进行,严禁购买假冒伪劣的保险产品。

第九条保险购买的决策应遵从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第四章保险索赔第十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人要立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保险事故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依照保险合同的商定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十一条保险索赔申请应认真描述事故经过、损失情况、保险金额和索赔要求,并供应相关的证明料子和证据,确保索赔申请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损核赔,依照保险合同的商定,对合法有效的索赔申请进行理赔。

第十三条保险理赔金额应依据保险合同的商定和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保险公司应及时支出理赔款项给企业。

第五章保险管理监督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评估保险合同的完善性和适用性,并及时调整保险策略和保险计划,以保证企业资产安全的需求。

第十五条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应对企业资产保险的需求进行监测和分析,供应专业的服务和建议。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的保险档案和保险凭证,并依照规定的时限保存相关的索赔资料和证据。

企业财产险管理制度

企业财产险管理制度

企业财产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产险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财产受到有效的保障和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包括财产保险的投保、理赔、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加强对财产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财产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并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升级。

第五条财产保险管理工作应该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紧密配合相关保险公司,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财产保险投保管理第六条本公司财产保险投保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建筑等。

在投保前,必须对企业的实际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确定保险金额。

第七条投保方案必须得到财务部门的认可,并提供详细的投保方案和相关资料。

投保合同必须保留备查。

第八条财产保险的期限应该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能够提供持续的保障。

第九条投保企业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隐瞒重要事实。

第十条财产保险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要求,选择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险种,确保企业财产受到全面的保障。

第三章财产保险理赔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在遭受风险事件或者财产损失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完备的理赔材料。

第十二条在理赔过程中,企业应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及时进行理赔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索赔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对理赔款项进行合理管理和分配,确保理赔款项用于修复受损财产,并做好理赔款项的账务管理。

第四章风险评估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在财产保险工作中,应定期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估,识别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企业决策者参考。

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流程

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流程

XX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XX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化解风险,提高效率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业务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XX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子公司。

第三条保险管理原则(一)统一管理。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等险种由北XX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车辆保险由XX 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二)集中投保。

北XX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确定财产保险险种、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XX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确定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及统保框架协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XX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工作由财务管理部部归口管理,相关实物管理部门配合。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1.负责制定XX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保险业务流程;2.负责全面管理XX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工作;3.负责检查财产保险案件台账,跟踪未决保险案件,并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完成理赔;4.负责在保险年度终止前,对该年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和理赔进行评价,提出工作建议。

第六条其他部门及分子公司1.负责出险案件上报,配合财务管理部及保险公司做好出险查勘及理赔工作;5.负责做好所有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事故损失认定;6.负责建立财产保险案件台账,详细记录案件进程。

第三章集团公司统保的财产保险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按照北XX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部署,不得随意变更财产保险险种或自行投保。

第八条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财产保险的具体投保险种和投保资产范围,拟投保的保险财产清单履行本单位相相关决策程序,上报本单位财务处,审核无误后报送XX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对各部门、分子公司提报的拟投保保险财产清单履行XX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后,报送北XX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办理投保手续,及时交付保费。

第十一条保险费用实行统收统支,由本单位直接支付给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第一章引言企业财产保险是一种保护企业财产免遭意外损失的重要保险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方案的设计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企业财产保险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经典版的____字详细内容。

第二章保险范围2.1财产损失保险2.1.1建筑物保险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将为建筑物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风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根据建筑物的价值和修复成本来确定。

2.1.2设备设施保险企业的设备和设施是其正常运营的重要基础。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设施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3库存保险企业的库存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

保险公司将为企业的库存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1.4办公设备和家具保险办公设备和家具是企业正常办公和员工生活的基础设施。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家具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5租赁设备保险企业可能会租赁一些设备来支持生产和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将根据租赁设备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2责任保险2.2.1公共责任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

2.2.2雇主责任保险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员工规模和工作风险提供雇主责任保险,包括员工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等情况。

2.3业务中断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业务中断。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全险保障,包括设备故障、灾害、供应链中断等情况。

第三章保险金额和投保标准3.1保险金额确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每一项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该能够覆盖企业在发生意外事件时的损失,并根据每项保险的特点进行细致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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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 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被保险 人的亲友或雇员的偷窃; (十二) 公共供电、供气及其他公共能源的中断 引起的损失、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中 断不在此限; (十三)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 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 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十四) 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 、销毁或毁坏;
账外资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 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2.保险价值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 面余额
第二节 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一、财产保险基本险 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雷击
2.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供电、供水、 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以及由于这些 设备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而造成的机器 、在产品和贮藏品等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六)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七) 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 损失; (八) 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 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布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 险财产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 冰雹、尘土引起的损失; (九) 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十) 固定在建筑物上的玻璃破碎;
4.被保险人为了避免或减轻财产损失而造成保险 标的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 施救时损失 施救整理费用
除外责任
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 工、暴动;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3.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4.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 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 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2.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房屋、建筑物、机器设 备、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仓储物、在 产品等
特约可保财产
1.不需增加费率,也不需加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 产。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玩、古币、 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
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2.需增加费率,或需加批特约条款的财产。
矿坑、矿井内之地下设备和物资
在建工程、一切险条款中的太阳能装置、霓虹灯 、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计算机资料
不保财产 1.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商品 2.缺乏价值依据,很难鉴定价值 3.损失难以掌握的财产 4.承保后与政府的法规法令相抵触 5.财产时时都处于危险状态下 6.财产应属于其他险种承保 7.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承保的财产
一、基本险和综合险
赔偿方式采用比例赔偿方式,即发生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损失后,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付
(一) 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 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 ,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 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 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 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5.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6.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 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蛀、鼠咬、自 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7.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8.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二、综合险责任
保险责任
1.基本险责任
2.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 面下沉下陷
除外责任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上述“2”内容除外)
三、企业财产一切险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 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 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 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 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 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 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 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 爆炸。
二、一切险
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
(一)全部损失
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 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 算。
(二)部分损失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 本一致的状况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 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
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
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 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 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三) 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 (四)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 (五) 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过失造成机械 或电气设备损失;
企 业 财 产 保 险
本章知识要点
学习目标:熟悉企业财产保险标的范围,区 分其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掌握保险金额和 损失赔偿处理的计算方法 学习重点:可保标的和特约可保标的;保险 责任和责任免除;损失赔偿处理 难 点:损失赔偿处理
第一节 承 保
一、保险标的
可保财产
按两种方式表述:
1.会计科目:固定资产(土地除外)、流动资 产(存货)、在建工程、账外财产和其他财产 (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中的有实物形态部分) 等
(十五)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 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十六) 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பைடு நூலகம்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但不包括由于自 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污染引起的损失; (十七)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 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确定
账面计算法 1.保险金额 (1)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按原值加成;按 重置价值;双方约定 (2)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 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保险金额 2.保险价值 (1)固定资产:出险时重置价 (2)流动资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
估价计算法
1.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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