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系列量化评价标准(高校职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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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及实验系列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大庆职业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大庆职业学院高校系列量化评审评价标准说明

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根据参评人员申报的评审类别,由评审专业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价标准与评分等级的对应关系作如下规定:

学历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规定的最高学历量化(不指现最高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博士学位,给10分;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给8分;大学本科毕业,给6分;大普,给5分;大专及以下学历的,给3分。

资历按照参评人员从取得现职称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计算实际工作年限。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为2-5年)6分;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6年7分;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年8分;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9分;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9年及以上10分。

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外语教师考第二外语)并达到60分及以上,并在成绩有效期内的参评人员,用个人取得的成绩除以10(保留一位小数)量化。英语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计算机按参评人员取得的成绩除以10(保留一位小数)量化。

授课水平由学院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对教师的考核情况出具测评结果证明。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均为优秀,10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两次为优秀,9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一次为优秀,8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均为良好,7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两次为良好,6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一次为良好,5分;近三年授课水平测评均为合格,4分。

任课能力主要考核参评者任现职以来所担任的理论教学的门数、承担实训教学的门数、专题讲座数量及其教学效果。任现职以来担任三门及以上课程,或6个及以上实训项目,或5个及以上专题讲座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8-10分;任现职以来担任二门课程,或3-5个以上实训项

目,或3-4个以上专题讲座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5-7分。

工作态度由专业评审组在审阅、评议参评人员任现职务以来在个人所从事工作中,从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按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好,超额完成任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9-10分;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同事,按时完成任务,获得市局级以上荣誉称号,7-8分;能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工作任务,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5-6分;能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工作任务,1-4分。

业务能力《高校教师及实验系列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中的业务能力适用于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表内左侧标准适用于教师系列理论教学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其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年平均任课320学时以上,得7分;年平均任课280学时以上,得6分;年平均任课240学时以上,得5分;年平均任课200学时以上,得4分;年平均任课160学时以上,得3分;年平均任课120学时以上,得2分;年平均任课120学时以下,得1分。精品课建设作为量化的加分因素,共加3分(教学团队建设等同精品课加分标准,但不重复加分),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加3分,其它人员2.5分;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加2.5分,其它人员2.0分;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加1分,其它人员0.5分。专职辅导员晋升教师系列职称按周6学时计算,兼职教研室主任、班主任按周2学时计算,系部管理人员晋升教师系列职称按周4学时计算,校内双肩挑教师晋升教师系列职称按周2学时计算,现代教育中心教师完成正常工作量按周6学时计算,以上人员每学期按18周计算学时,兼职任课学时可累加计算。

表内右侧标准适用于员工实验教学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其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年平均任课160学时以上,得7分;年平均任课140学时以上,得6分;年平均任课120学时以上,得5分;年平均任课100学时以上,得4分;年平均任课70学时以上,得3分;年平均任课40学时以上,得2分;年平均任课40学时以下,得1分。现代教育中心实验教师完成正常工作量按周4学时计算,兼职任课学时可累加计算。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中的业务能力主要是对申报研究系列任职资格的参评人员进行考核。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突出,在学院范围内主管或组织工作,起主导作用的9-10分(院领导正副职),起主要作用的7-8分(院机关正副职),起辅助作用的6分(院机关一般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突出,在学院所属单位范围内主管或组织工作,起主要作用的7-8分(所属单位正副职),起辅助作用的5-6分(所属单位机关正副职和一般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强,在学院机关直属、附属单位和矿(大队)级单位范围内主管或组织工作,起主导作用的5-6分(机关直属、附属单位和矿(大队)级单位正副职),起辅助作用的4分(机关直属、附属单位和矿(大队)级单位一般管理人员);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在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归纳总结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能力较强在小队级单位范围内主管或组织工作,起主要作用的3-4分(小队级单位正副职),起辅助作用的2分(小队级单位一般管理人员)。

科研能力根据参评人员提供的论文、技术报告、评审表等参评资料,按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取最高级别科研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多个科研项目不累加。承担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别科研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达到相应级别,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研项目以结题为准,国家级项目负责人,8分;排名2-3,6分;排名4-10,4分;排名10名以后,3分;省级项目负责人,6分;排名2-3,4分;排名4-10,3分;排名10名以后,2分;市局级项目负责人,4分;排名2-3,3分;排名4-10,2分;排名10名以后,1分;校级项目负责人,2分;排名2-6,1分;排名7名以后,0.5分。

科研项目在结题基础上获得经济效益情况作为加分因素,最多可加2分,工科类项目效益在10万元以下或文科类项目效益在0.5万元以下的,加0.5分;工科类项目效益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或文科类项目效益0.5万元以上(不含0.5万元)的,加1分;工科类项目效益5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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