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总结

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总结
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总结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

(整理)危货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人:郑建华 审核人:王志文 批准人:玄红宝 日期: 2014年1月7日 迁安市福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各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 2.2、总经理工作职责 (2) 2.3、安全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3) 2.4、安全科工作职责 (3) 2.5、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4) 2.6、车技科安全工作职责: (4) 第三章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5) 3.1、安全科科长安全工作职责 (5) 3.2、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5) 3.3、办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6) 3.4、会计安全职责 (6) 3.5、出纳安全职责 (7) 3.6、车队队长安全工作职责 (7) 3.7、驾驶员安全职责 (8) 3.8、押运员安全职责 (8) 3.9、装卸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9) 3.10、GPS监控员安全职责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管、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经理负总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齐抓共管,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1、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2、公司各部门第一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及其它领导和各部门第一领导对公司经理负责。 4、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及公司其它领导负责,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职能人员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5、科室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第一领导负责。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各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公司设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领导小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15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版本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

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3)严禁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

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三、作业要求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2、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以及交通、安监、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5、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的漏洞,杜绝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依据2008年度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铜局动发【2009】35#“关于印发运输安全督导组基础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工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二、运输安全督导专职检查员按照区域分工协作制,每日必须最少有两人次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 ,行走路线,在专项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备查。同时将查出的问题通知到相关单位进行限期处理,无故拖延不处理的或者是处理不彻底的第一次处罚单位集体500元,相关责任个人50元,第二次处罚单位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个人100元并通报到“督导组安全例会上”执行督导组安全例会指示。 三、运输督导组成员,每星期至少一次进行运输专项检查,并将其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安排处理,并要跟踪复查。对

一个单位重复出现的问题,每次给予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四、每星期四有运输督导员负责,将一周以来存在的问题在全矿调度会上通报,并将运输督导组安全例会纪要进行集体学习。 五、对所查出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要严格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六、运输安全督导组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督导检查不间断。 七、检查地点、区域、路径不受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检查。 八、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处理,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彻底解决、排除。 九、处理重大问题、隐患时,要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处理方案,现场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告知下班检查人员跟踪排查,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及科室汇报,同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 十、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要下达停用通知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运输安全生产。 对于查出的主要运输系统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每周三的安全办公扩大会上进行讨论。

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九项!

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运输 管 理 制 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6.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8.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目录(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法人岗位责任 2总经理岗位责任 3分管经理岗位责任 4业务经理岗位责任 5安全管理科室岗位责任 6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责任 7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8驾驶员岗位责任 9押运人员岗位责任 (一)(十)停车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押运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六、安全例会制度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八、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运输驾驶员应检查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车辆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同时检查油、水、电和安全部位,发现车辆故障立即排除。 2 、装车完毕,驾驶员应对槽罐车要特别检查有无泄漏等现象,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起步。 3 、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立交桥时,注意标高、限速。长途运输注意轮胎降温。下长坡用低速挡驾驶,避免持续使用制动。 4 、天气、道路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途中临时停车,要选择视野开阔道路宽敞地带,并按要求安放警示标志。 6 、驾驶员连续驾驶不的超过4 小时,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 小时。 7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安、安检、环保、质检等部门,并看护好车辆货物,积极投入救援。 8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附和危险货物车辆的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示范文本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 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 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 415—2007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要求 (2) 4 车辆及设备安全要求 (2) 5 人员要求 (4) 6 自备停车场安全要求 (9) 7 运输安全要求 (11) 8 安全管理要求 (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评价要点 (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1)

DB11/ 415—2007 前言 本标准中,第3.3、5.1.2.1、5.2.2.1、5.2.2.2、5.2.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傑、陶文宪、汪彤、阮继锋、刘艳、吕良海、赵明。 本标准于2007年01月11日首次发布。

DB11/ 415—200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一般要求、车辆及设备、人员、自备停车场、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

危货运输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危货押运员的工作职责及内容,切实加强和完善危货运输工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货运输押运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职责、其他工作内容和奖惩制度。 第三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押运员。 第二章危货押运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第五条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第六条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会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第七条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八条装卸过程中,防止和制止设备因不规范装卸和意外情况而造成货物(箱、瓶、罐、撬)的外观损伤、设备损伤和零件损伤等。 第九条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押运人员会同驾驶人员应负责看管货物。 第十条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物救援等工作。 第十二条认真履行国家《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危货押运员安全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积极服从各自领导的指挥。 第十四条自觉执行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危货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组织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五条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货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必须熟悉所载运货物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岗位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每天的运输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十八条对押运货物负安全监管责任,对驾驶员负监督和协助义 第十九条干好本职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二十条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撒谎、扯皮。 第二十一条工作态度要积极主动,不怀疑和猜测上级领导的指示,有良好建议可以及时与上级沟通,有不满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意见不统一的,在完成当次当班作业后,可以越级上报反映。 第四章危货押运员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二十二条协助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证件及押运证,对运输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三条装车时协同驾驶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详细核对货物名称、数量,在运送单上签字,并保管好单据。 第二十四条认真检查货物的外观和内部设备情况,例如:阀门是否(全部)关闭;重要零件是否丢失;设备是否有泄漏和损伤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可拒绝装运。 第二十五条监管驾驶员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程》,制止驾驶员违反运输作业规程及驾驶危运车辆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和路线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生车辆事故后正确处理,防止危害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七条熟知所押运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熟记自己所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具备防火、防爆、防中毒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第二十八条行车过程中,押运员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烟火,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安全行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

运输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査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交安全〔2017〕16号)要求以及昌乐县交通运管所的工作部署,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动员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采取断然措施,强化源头监管和过程管控,依法从严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努力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三、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车辆、仓储车间等。 四、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1、各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 3、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及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GPS(北斗)监控使用情况; 5、对车辆维修设备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用电线路、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6、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车辆情况;驾驶员情况;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活动小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1.配备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 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 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 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准运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以及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容器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等证件,以备检查。 2.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 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臵等安全装臵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臵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 志灯牌完好。 3.应急处理准备充分 要检查随车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不发火的工具、专业堵 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承载货 物的事故技术处臵方案(包括危险特性,处臵措施,消防处臵措施)、产品生 产厂家联系电话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 4.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 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 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承载易燃易爆品时, 车辆排气管要戴防火罩,桶装危险品的桶与桶之间要用编织袋充填空隙。容器 罐装液体时,应预留容积不得少于总容量5%的膨胀余量。装载有毒有害货物时,

要站在上风处。更要注意,装载的任何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交会车时 飞落的烟头。 5.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主动避让各种 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不 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使车辆保持平稳、中速行驶。驾驶中要尽量少用 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6.行车途中勤检查 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主要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因此,行车途中要勤于检查。当行驶两小时后要查看 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拧紧,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 填物有无跌落,车厢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桶,将漏点朝上; 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在高温季节时,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注意慢 慢开,等放走气体后再完全打开,以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7.选择行驶路线得当,行车时间恰当 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因图路近而走复杂的路段。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再 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吃饭、休息。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避让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 将车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 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8.小心卸货,防止污染危险物品大多具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 污染环境。特别是液、气态产品容易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卸货时尤其要注意,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都会有一定破损,在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卸货时要

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南充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是指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下称“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

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导”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以下统称“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三)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

机电运输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按规程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每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矿负责人、安检员参加。每天当班矿安检员、班组安检员对机电、运输、电缆、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立即整改,并有记录。对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待采取措施处理好后,方可施工。 三、安全检查组查出的问题,机电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安排处理,必须派专人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必须进行验收。 四、隐患治理后,其验收人员本着负责的态度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签字。 五、所查出的隐患,当班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抗拒整改,检查人员有劝停止其施工,并汇报矿负责人进行处理。 六、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必须保证双回路供电,在二回路未到位之前,发电机必须保持完好。当主电源停电时必须在10分钟内发动发电机供电。保证供电可靠。 2、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

3、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 4、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 5、井下供电系统和供电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 6、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 7、井下不得带点检修、搬迁或更换电气设备,严禁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 8、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绞车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并每天进行检查,有检查记录。 9、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保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定义】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含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存在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危险因素的行为或状态。 第四条【治理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管理权限】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交通运输

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有关部属单位和交通运输中央企业本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管辖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备。 第六条【工作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督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分级 第七条【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按业务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养护与运营和其他等七个专业类型。每个专业类型可按照业务属性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或需停工停产经过一定时间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除重大事故隐患外的事故隐患。 各类别重大事故隐患具体判定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另行 颁布。 第三章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九条【制度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

危货运输安全心得体会

危货运输安全心得体会 危货运输安全心得体会 (四)业务经理岗位责任 (五)安全管理科室岗位责任 (六)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责任 (七)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八)驾驶员岗位责任 (九)押运人员岗位责任 (十)装卸人员岗位责任 (十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六、安全例会制度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八、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运输驾驶员应检查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车辆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同时检查油、水、电和安全部位,发现车辆故障立即排除。 2 、装车完毕,驾驶员应对货物的重量、堆码、遮盖、防护等安全措

施进行检查,槽罐车要特别检查有无泄漏等现象,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起步。 3 、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立交桥时,注意标高、限速。长途运输注意轮胎降温。下长坡用低速挡驾驶,避免持续使用制动。 4 、天气、道路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途中临时停车,要选择视野开阔道路宽敞地带,并按要求安放警示标志。 6 、驾驶员连续驾驶不的超过4小时,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 7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安、安检、环保、质检等部门,并看护好车辆货物,积极投入救援。 8 、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封闭、 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附和危险货物车辆的停放条件的停车场。 (二)押运员生产操作规程 1 、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 、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3 、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号:SM-ZD-64762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

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常识(最新版)

Safety issues are often overlooked and replaced by fluke, so you need to learn safety knowledge frequently to remind yourself of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常识(最新版)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常识(最新版)导语: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所以需要经常学习安全知识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1)凡是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殊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公路运输的危险货物分为八类: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自然和受潮时易燃的物品;⑤氧化剂;⑥毒害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有些货物虽未列入公路运输危险货物范围,但也容易引起燃烧者,要求在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危险货物除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外,一般应采用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推荐的包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包装的材质、规格、形式、方法和件重应与所装货物的性质和适应; ②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经受一定范围内温度湿度的变化; ③封口、衬垫材料应与所装货物性质相容并有充分的吸收、缓解的作用;

④对必须装具通气孔的危险货物包装,排出的气体不得造成危险或污染; ⑤放射性货物的包装材质应能对放射线起屏蔽作用,对产生的热量能起散热作用,并应有能适应温度、应力变化的足够的安全系数。 (3)装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车厢是木质平台,周围栏板牢固,铁质平台需加衬垫; ②机动车排气应必须有隔热、熄灭火星装置; ③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信号旗; ④根据所装危险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的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工具。 (4)托运危险品应向指定的专门部门办理手续,托运未列名的危险品应注生产经营该物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装过危险品的空容器必须彻底清洗,否则只能按原装货物条件办理托运。运输不同危险品应按其性质持有有关证明书。 (5)运输危险货物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法令,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行使时间,对在高温下禁运的危险品应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运输作业。 装有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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