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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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方案(代码:081002)

(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的处理是信息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信息获取、变换、存储、传输、交换、应用等环节中的信号与信息的处理,其主要理论和方法已广泛应用于民用与国防的各个领域。该学位点有光纤通信与信息工程研究所、通信与信息系统研究所,共有硕士生导师10人,教授5人,浙江省钱江特聘教授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该学位点拥有浙江省通信与信息系统重点学科和浙江省光纤通信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本学科自84年就开始进行“光纤传输及应用”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做为国家科技委员会的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是国内较早从事光纤通信技术研究的单位之一,其在光纤通信技术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尤其在浙江省光通信领域,及光通信相关产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也是本学位点的特色之一。本学位点在数字滤波器的设计与实现,及信号处理在通信中的应用、微弱信号的检测和估计都有较深入的研究,其发表的论文及论著被SCI引用78次以上。

该学位点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导师主持或参加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中国科学院院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计划项目,完成了数十项企业委托的科研项目,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三等奖、浙江省科技厅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信号与信息处理同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欢迎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广博的专业基础的致力于科学研究和工程开发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信息与通信工程广博基本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能适应不断变化的信息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与创新精神,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能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和管理工作,较深入了解国内外通信技术和信号处理领域新技术和发展动向,掌握信息与信号处理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对于信号的产生与获取,加工和变换、压缩与传输、检测与估计、处理和分析、识别与控制、感知和利用的全过程有一定了解,能结合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进行有工程创新能力的研究的专门人才。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研究方向:

数字信号处理,统计信号处理,多媒体信息处理,通信信号处理,光信息处理与相关器件,遥测与遥感中的信号处理,生物医学信息处理,光纤通信理论与技术,信息系统与网络,移动通信技术,射频与微波技术,全光网络

三、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半,最长不超过五年,最短不少于2年。

当研究生完成全部学业,成绩优异,要求提前毕业,或因故延长学习年限时,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院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延长基本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从第四学年开始,按自筹经费研究生规定缴纳相应的学费(自筹经费实施办法另见学校规定)。

四、课程设置和要求:

硕士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9学分。

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2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外语口语1学分;要求硕士生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具

有一定的听说和写译能力。

●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2学分;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

基本技能,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2.非学位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鼓励研究生适当选修

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并要求研究生至少选修一门跨一级学科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第二外国语:2学分;

管理学原理:2学分;

中国传统文化评析:1学分;

文献检索与利用:1学分。

●专业选修课:≧10学分。

3.必修环节,2学分,所有硕士生必须完成。

●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践活动,累计时间

不少于四周,0.5学分。

●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0.5学分。

●学术报告: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含各种设计

竞赛、大型展览等),其中硕士生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一次,1学分。

4.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并获三星(含)以上评价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所获得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学术论文计。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培养原则与方式

1.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建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旨在使研究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2.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研究生刻苦钻研的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求索创新的钻研精神、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

3.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突出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研究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4.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贯彻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可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

5.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管理,各学院应对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开题报告、学术活动、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中期考核以及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加强检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6.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在第一学期从优秀硕士生中选拔产生,选拔过程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由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初(跟提前攻博同步)进行,凡通过资格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纳入当年博士生录取计划,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未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可按硕士生培养。

7.提前攻博研究生是在第四学期从优秀硕士生中选拔产生,选拔过程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管理办法》,经学校审批同意提前攻博的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生录取计划,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可以以研究室为主体成立导师为首的指导小组或指定专人协助导师指导。在需要和可能条件下,可与国内外同行高水平专家或条件好的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导师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习全过程的指导和把关,对硕士研究生的质量全面负责。

六、培养过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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