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书有多长时间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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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查询(3篇)

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查询(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办理各类涉外事务。

其中,大使馆委托公证书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办理涉外事务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大使馆委托公证书的查询流程、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此类公证事项。

二、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概述1. 定义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是指我国公民或法人在境外办理某项事务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该委托关系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

2. 办理对象大使馆委托公证书的办理对象为我国公民或法人,且委托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办理目的大使馆委托公证书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境外购房、投资、留学等经济活动中的授权委托;(2)处理境外遗产、房产等民事法律事务;(3)办理境外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法律手续;(4)处理境外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纠纷案件。

三、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查询流程1. 准备材料办理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查询,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公证书原件;(3)查询原因及用途说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前往使、领馆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交查询申请。

3. 使、领馆审核使、领馆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委托公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查询结果使、领馆工作人员将查询结果告知委托人,如查询到委托公证书,将出具查询证明;如未查询到,将告知原因。

5. 办理手续根据查询结果,办理相关涉外事务。

四、大使馆委托公证书查询注意事项1. 确保委托公证书真实有效在办理查询前,要确保委托公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伪造、变造等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2. 提供准确信息在办理查询时,要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以便使、领馆工作人员准确查询。

3. 遵守法律法规在办理查询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违法行为。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相关须知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相关须知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相关须知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须知一、设立中介机构地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地条件;(二)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地中国公民、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地有关规定;(三)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地工作人员,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应当有具备专业资格地外语、法律、财会人员;中介机构地工作人员不得少于名;(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均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五)已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地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六)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已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直接签署有效地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二、提交申请(一)申请手续应由中介机构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地人员提交.被授权人员必须是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二)提交地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须使用纸. 三、申请材料(一)填写《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须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内容详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地姓名、出生日期,须同本人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居民身份证须填写位号码.(二)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总经理: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个人简历(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法律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个人简历(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大专以上学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财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个人简历(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大专以上学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外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个人简历(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国家专业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以上人员相关证明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简历从初中填起,包括受教育背景及学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三)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地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地外国签约方地合法资格证明..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地具有年以上经营资历地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地合法资格证明原件及翻译件.资质认证有效期为个月.认证原件应到以下指定公司进行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公司;双雄对外服务公司;.提交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地有效期为年地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市中介机构与同一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不得超过家.(四)具有法定资格地验资机构出具地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应为具有法定资格地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增加“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项目地企业,交验原企业登记注册成立时所具有地验资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地存款证明(提交原件)(六)企业章程(七)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进行地规章制度.(八)拟开展中介活动地可行性报告.(九)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经营场所是指用于专门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地场所,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地要求;.经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地企业名称(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十一)增加“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项目地企业,需交验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申请材料装订顺序(一)目录(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三)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身份证明.个人简历、拟担任地职务;.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地复印件;.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明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劳动部门认可地用工合同.(四)境外材料.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地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合法资格证明;.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地合同协议或意向书.(五)验资证明(六)备用金存款证明(七)企业章程(八)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进行地规章制度(九)拟开展中介活动地可行性报告(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十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地企业名称.办理增项地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材料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初审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一、变更中介机构名称须提交:(一)申请变更名称地申请书;(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变更名称地证明文件;(三)在《北京日报》刊登中介机构变更名称声明(日);(四)原《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五)董事会决议;(六)签订中介机构备用金监管协议书.二、变更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提交:(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地申请书;(二)户口簿、身份证,非本市常住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三)个人基本情况及简历(提交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张);(四)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地条件;(五)经公证处公证地无犯罪证明;(六)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七)原《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变更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场所须提交:(一)申请变更经营场所地申请书;(二)经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地租赁合同或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没有办下来,可由房管所开具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地证明;(三)原《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四、增加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中介活动经营范围须提交:(一)申请增加中介活动经营范围地申请书;(二)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年以上地经营资历地)直接签署地有效期为年地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中、外文本);(三)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地外国签约方地合法资格证明;(四)原《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介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其中,经北京市公安局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地,应当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新地《经营许可证》.中介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变更地,应当向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申请终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活动一、中介机构破产、解散或者终止中介经营活动地,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终止中介经营活动申请(包括处理善后事宜地措施、期限和留守人员名单)缴还《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二、中介机构被注销《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终止中介活动业务后,应当在市级报刊声明,如日内未发生针对该机构地投诉或者诉讼,可凭委托监管地北京市公安局开具地证明,到银行领取其备用金及利息.。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国外公司和个人开始涉及中国的经贸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及认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外授权委托书在中国办理公证及认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定义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是指对国外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公证证书,再由我国外交部门或者领事部门进行认证的过程。

只有经过公证及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才具有在中国法庭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中的证明效力。

二、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三、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流程1. 国外当事人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签字或者盖章。

2. 当事人需要将授权委托书提交给所在国的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证书。

3. 当事人需要将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由使领馆对公证证书进行认证。

4. 经过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在中国使用。

四、注意事项1. 授权委托书应当使用中文表述,如果使用英文或者其他语言,需要提供中文翻译。

2.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避免因授权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

3. 当事人应当选择有经验的律师或者专业机构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授权书要使馆认证嘛

授权书要使馆认证嘛

一、什么是使馆认证?使馆认证是指一国驻外使领馆对某一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在该文件上加盖使领馆的印章或签字,以便该文件在其他国家得到认可和接受。

使馆认证通常适用于国际间的法律文件、商业文件、学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

二、授权书是否需要使馆认证?1. 使用目的:(1)在国内使用:一般情况下,授权书在国内使用时,不需要进行使馆认证。

但若授权书涉及跨国事务,如跨国诉讼、跨国仲裁等,则可能需要使馆认证。

(2)在国外使用:若授权书在国外使用,根据目的国的法律要求,可能需要办理使馆认证。

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使馆认证的情况:①在外国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诉讼或仲裁;②在外国签订合同、进行交易;③在外国办理房产、车辆等登记手续;④在外国申请签证、居留许可等。

2. 目的地国家法律要求:不同国家对于文件认证的要求不同。

以下列举一些可能需要使馆认证的国家:①美国:美国要求所有在中国签署的授权书必须经过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②加拿大:加拿大要求所有在中国签署的授权书必须经过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③英国:英国要求所有在中国签署的授权书必须经过中国驻英国使领馆认证;④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要求所有在中国签署的授权书必须经过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认证。

三、办理使馆认证的流程1. 准备材料:根据目的地国家的法律要求,准备相应的文件,如授权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2. 办理公证:在公证机关对授权书进行公证,确认其真实性。

3. 办理外交部认证: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至外交部进行认证。

4. 办理使馆认证:将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提交至相应的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

四、总结授权书是否需要使馆认证,取决于其使用目的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授权书在目的地国家得到有效认可。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

涉外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在国内使用吗?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

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

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

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涉外结婚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等。

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2. 涉外离婚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

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

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

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

1.与我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

2.与我未建交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3.外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

一、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如何办理?程序、手续有哪些?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包括涉外结婚公证认证和涉外离婚公证认证,这里面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情形,也涉及到中国人到外国结婚、离婚的情形。

具体说说来,如下:(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4)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5)丧偶的,还须持有死亡认证本。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文件公证认证办理手续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文件公证认证办理手续

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文件公证认证办理手续
一、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
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

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

3、外国驻华使馆或驻中国内地及香港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二、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间来往的文书是否需办理确认手续?
1、中国内地与中国澳门特区间的民事和商业文书,可径在两地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

2、外国驻华使馆或驻中国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中国内地和中国澳门特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三、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如何申办在国外使用的公证书?
公证的事实发生在中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中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

当事人可委托亲友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和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单位认证及证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四、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可否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原则上只受理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如需办理证明文件在中国使用,应先在居住国当地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关认证后,再办理我使领馆认证。

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可按以下要求向大使馆申请认证:
1、文书应首先由当地公证员公正;
2、再由外交部认证;
3、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护照前来大使馆办理认证。

来源于:/html/qtsgrz/4548.html。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

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

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

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需要认证;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

(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

(3)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阅读144次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

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

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文化交流。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书、商业文件等需要在国内公证、认证后,才能在国外得到认可。

为了方便我国公民和企业办理此类事务,我国政府设立了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相关内容。

二、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定义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是指我国公民或企业在国内办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商业文件等,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认证,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在国外使用。

三、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适用范围1. 法律文书: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 商业文件:如合同、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等。

3. 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

四、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程序1. 公证(1)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合法。

(3)公证机关出具公证文书,并加盖公章。

2. 认证(1)当事人将公证文书提交给中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

(2)大使馆或领事馆对公证文书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大使馆或领事馆在公证文书上加盖认证章,并注明认证日期。

五、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注意事项1. 申请公证认证的文书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行为。

2. 申请公证认证的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申请公证认证的文书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4. 申请公证认证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规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公证认证的当事人应当按时缴纳公证认证费用。

六、大使馆委托公证认证的费用1. 公证费用:根据公证机关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公证文书,其费用有所不同。

2. 认证费用:根据中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规定,不同国家的认证费用有所不同。

国际上各个国家对涉外公证书及翻译的特殊要求

国际上各个国家对涉外公证书及翻译的特殊要求《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

”也就是,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一般都需附外文译文。

关于公证文书译文语种问题司法部虽然下发几个规定,但就国际上各个国家而言,很不全面。

大部分国家对译文的语种的要求是单一的,但也有个别国家可以是多语种的。

目前,绝大多数的国家要求公证文书译文都是其本国的官方语言,英语是最常用的语种,国际上多数国家都要求附英文翻译。

其主要语种翻译如下:需翻译法语的国家除法国外,还包括一些非洲国家;需翻译意大利语只有意大利;需翻译西班牙语的国家比较多,包括西班牙和南美洲的大多数国家;需翻译葡萄牙语的国家除葡萄牙以外,还包括南美洲的巴西;需翻译俄语的国家主要是独联体国家,如俄罗斯,乌克兰等;需翻译德语的国家包括德国和奥地利;需翻译捷克语的国家包括捷克和斯洛伐克,但在斯洛伐克使用的公证文书也接受英语;需翻译韩语的国家包括韩国和朝鲜,但韩国同时也接受英语。

发往日本使用的公证文书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译文的,但也有个别当事人会要求附上日文译文。

基本上来说,绝大部分的涉外公证书翻译语种就是以上所述的一些情况,但个别公证书可能会因为用途不同而要求的译文语种也会有所区别,有的当事人还有翻译两种语种的需求。

所以当事人在申办公证时,应注意该国对译文语种的要求,否则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涉外公证书一般来讲是需要认证方能使用,根据各国对公证书认证的有关规定,下面列举一些有关国家对涉外公证书的要求:阿尔及利亚:需附法语译文。

阿曼苏丹:附阿拉伯语译文,同时接受英语译文。

阿根廷:需附西班牙译文,承办公证员必须在公证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盖司法部注册的签名章。

其中未刑、未婚公证书3个月内有效。

阿富汗:必须附阿拉伯译文。

埃及:附阿拉伯语译文,同时接受英语译文。

安哥拉:附葡萄牙语译文。

奥地利:附德语译文,并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外国护照和中国身份证同一人声明书公证认证

外国护照和中国身份证同一人声明书公证认证
外籍华人同一人证明(或新旧护照号码变更声明)公证及经使领馆认证。

随着加入外国籍的中国人日益增多,如何证明之前中国身份和现在的外国身份是同一个人,就成为几乎所有移民的人要遇到的问题。

那么经使领馆认证的同一人证明(或护照号码变更声明)该怎么办?
因为之前的中国各种信息都是用中国身份证登记的,如房产,银行、证券账户等,现在要处理这些资产,就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

但是现实中没有一个部门能把你这两个身份关联在一起的。

解决办法就是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去办理一份同一人声明书公证认证。

办理同一人公证时,首先由外国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中国领事馆认证。

对于已经在中国的外籍华人,不需要专程飞回外国办理,可以委托提供相应的全部配套服务,《同一人声明书》文件的翻译、公证、认证服务,并可以把完成的文件用快递直接寄到客户在中国的邮寄地址。

需要
客户提供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来源于/html/cjwt/2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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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书有多长时间的
有效期
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书有多长时间的有效期?
中国公民在国外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都需要在中国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最常见的公证书包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无罪证明等,在使用公证书的时候国外政府会查看公证书的有效期,总体来讲,如果证书上面没有写过期时间,都应该是3个月的有效期,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情况会比较宽松一点,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各个公证书在使用时的有效期限。

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这份公证书一般来说是永久有效的,因为一个人的父母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改变,所以在申请家庭团聚等手续时可以随时使用。

结婚证明:这份公证的有效期一般来说是6个月,因为婚姻关系有可能会改变,所以如果要申请家庭团聚,或者更新家庭团聚的居留,所递交的结婚公证不能超
过6个月的有效期。

无罪公证:这份证明对于时间的限制是最严格的,只有3个月的有效期,理论上来说是从中国公证处公证的时间算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西班牙的公务员会查看在西班牙大使馆认证的印章,也会从印章所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超过这个时间3个月以上就需要重新办理无罪公证了。

在实际情况中,有些手续、有些时候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3个月有效期来执行。

但有很多在认证完,在约好的时间使用时已经过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要将认证时的回执、预约时间的回执收好,请律师准备一份文件,写明哪天送认证,哪天才认证好,哪天预约时间,给的时间是哪天,来证明证件过期不是我们的错、这些时间都不能算是我们耽误的时间。

来源于/html/cjwt/5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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