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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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_规章制度_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_规章制度_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购中心全面工作,并进行督促落实;
2.负责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审定工作;
3.负责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计划;
4.负责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督办资金的结算;
6.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政策;
2.负责管理区级机关车辆的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工作;
3.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计划;
4.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大宗物品采购资金的结算;
5.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6.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7.收集发布和统计采购信息,按时上报报表;
8.政府采购有关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其他政府采购管理事项;
9.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的运作程序;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岗位职责政府采购岗位是国家机关中非常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着采购决策、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等职责。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采购决策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决策中起着核心作用。

首先,他们需负责制定采购策略,确定采购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和供应商审核,并进行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的编制。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组织采购评审委员会,协调各相关部门、专家和供应商的合作,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最后,他们还需要制定采购合同,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

二、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执行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他们需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组织供应商交付物资或提供服务,并进行验收。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进行交付物资或服务的质量管理,确保物资合格、服务优质。

同时,他们需及时处理供应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纠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采购项目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进行采购过程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督。

三、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岗位在采购管理中具有重要职责。

首先,他们需负责建立和完善采购制度、规章和流程。

其次,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监督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采购活动,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同时提供专业的采购咨询和培训。

此外,政府采购岗位还需要定期进行采购成本和效果的分析与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他们还需要积极参与采购改革和政策研究,推动采购工作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总之,政府采购岗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承担着采购决策、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等多项职责。

通过高效的工作,他们可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提高采购成本和效果,为国家机关各个部门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政府采购岗位的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是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采购岗位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政府采购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一、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三)审核政府采购合同;
(四)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备案和有关审批事项;
(六)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及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七)协助财政部处理供应商投诉;
(八)考核政府采购工作业绩。

二、财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审查、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需求;
(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
(三)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接收、审验、入库管理等。

三、项目技术部门的职责
(一)拟订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对产品供应范围提出建议;
(二)参与编制相关政府采购文件;
(三)配合政府采购办公室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四)协助财产管理部门审查技术标准;配合办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四、项目需求部门的职责
(一)提出政府采购需求;
(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五、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
(一)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对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工作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作规程⽬录第⼀章总则第⼆章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组第三章各部门(机构)职责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的基本规定第五章监督与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以下简称总局机关)政府采购⼯作,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提⾼采购效率,明确各部门(机构)职责和⼯作程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局机关有关部门(机构)职能调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机构)职责和⼯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的采购,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各部门(机构)职责和⼯作程序组织实施。

第⼆章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组第三条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组的组成(⼀)总局设⽴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组(以下简称政府采购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政府采购⼯作的总局领导担任,领导⼩组成员为集中采购中⼼、财务管理司、监察局和信息中⼼负责⼈。

根据不同采购项⽬的需要,项⽬使⽤部门负责⼈参加政府采购领导⼩组会议。

(⼆)政府采购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中采购中⼼,政府采购⽇常⼯作由集中采购中⼼负责。

第四条政府采购领导⼩组会议审议制度总局机关的政府采购⼯作,实⾏政府采购领导⼩组会议审议制度,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审议事项主要包括:(⼀)采购⼯作组提出的采购⽅式;(⼆)采购⼯作组提交的招标或采购原则;(三)评标报告或采购报告;(四)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作的重⼤或争议事项。

政府采购领导⼩组会议审议事项及审定意见记⼊《政府采购领导⼩组会议纪要》。

第三章各部门(机构)职责第五条集中采购中⼼的职责(⼀)负责总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组、采购⼯作组⽇常事务性⼯作。

(⼆)制定总局机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制订并调整部门集中采购⽬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审查进⼊总局政府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组织办理总局集中采购项⽬的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来源采购等有关报批报备事宜。

采购部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采购部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采购部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采购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企业的物资采购和供应链管理等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供应链规划、供应商管理、采购订单管理、库存管理、物料测算和成本控制等,确保企业在物资采购方面的高效运作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不同岗位在采购部门中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下面将详细介绍采购部门的职能和各个岗位的职责。

1. 采购策划职责:- 负责拟定和执行企业的采购策略和计划。

- 分析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向和目标。

- 协调内外部资源,与供应商沟通协商,获取最优采购合同。

- 监控供应市场价格变化,评估采购成本风险与节省效益。

- 对采购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采购决策支持。

2. 供应商管理职责:- 筛选和评估供应商,建立健全的供应商数据库。

- 与供应商沟通,建立合作关系,维护供应商关系。

- 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交付能力。

- 定期评审和绩效考核供应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与供应商一起进行价格谈判,争取最优采购价格。

3. 采购订单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需求和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订单。

- 高效处理采购订单,跟进物资的采购、运输和交付情况。

- 跟踪订单进展,确保按时供应和交付,解决交货延迟等问题。

- 处理物资退货和换货事宜,确保供应和客户满意度。

4. 库存管理职责:- 负责库存管理,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

-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实物资数量和质量。

- 跟踪物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缺货物资,避免库存超出预算。

- 协调与仓储部门,确保物资的安全存储和合理运输。

5. 物料测算职责:- 组织和开展物料测算工作,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 根据需要进行对比分析和成本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

- 进行物料采购价差分析,确保采购成本的控制和效益的最大化。

6. 成本控制职责:- 负责采购成本控制,制定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和策略。

- 监控和分析采购成本变化,提出和实施成本降低的方案。

- 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协商,争取采购优惠和降低成本。

政府采购管理处职责分工

政府采购管理处职责分工

政府采购管理处职责分工2、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的指导,负责县级专家库的日常管理;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新闻信息发布的日常指导和监管;4、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各方当事人业务培训的组织和指导;5、研究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6、处内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二)计划科1、经县政府授权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牵头审核和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3、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的审核、监管;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核管理;5、政府采购代理乙级机构资格的认定管理;7、GPA谈判、应对和研究的组织协调;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研究和落实;9、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政策和制度的研究、组织和实施;10、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指导;11、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分析工作。

(三)监管科1、县级集中采购机构、县级部门集中采购单位的平时和定期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考核;2、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日常监管;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4、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5、协助法规处处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有关工作;6、研究提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制度办法;7、会同计划科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

江苏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每年的考核内容都涵盖政府采购的规模与范围、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宣传培训及调研工作、综合材料的报送及其他5个方面共14项内容,满分为100分。

其中,“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工作”部分被列为考核重点,占55分,具体内容包括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5项。

考核内容细化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体现政府采购管理的精细化要求。

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单位采购内控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某某〕99号)、《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盱财购〔20某某〕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及医保中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各科室及医保中心:负责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会同局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合同;组织履约和验收,会同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材料。

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初审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政府采购报告审核报批;审核支付手续和验收结果;牵头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和验收公示。

财务科:负责汇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接受审计检查并组织整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法进行查处。

三、流程控制(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运转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办公室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各科室(医保中心)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财务科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

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江苏省20某某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处理政府采购相关的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要负责处理
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各种事务,如文件审核、采购计划的制定、询价、招标、评标、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过程监督等。

2. 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采购管
理岗位需要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和实施。

这项工
作需要在深入研究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基础上,会同相关
部门协调、商讨,形成具有可操作性、集中统一性、规范性的政府
采购操作流程和制度,从而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3. 维护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
要保持中立、公正,公正、公平的处理招标人、采购人和各类供应
商之间的投诉和纠纷,促进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合作,确保招标制
度的透明公正。

4. 较好地掌场政府采购项目和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采购管理岗
位需要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熟悉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供应
商的评估标准,为提供优质的服务,较好地掌场政府采购项目,为
招标人规划采购项目提供咨询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

5. 履行政府采购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
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定期
上报相关政府机关,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此项工作需
要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总之,政府采购管理岗位需要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比较好地处理复杂的政府采购事务,确保政府采购的透明、公正、竞争等原则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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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

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

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

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

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

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
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
(一)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
采购程序的第一步是解决采购项目的确立问题。

采购项目确立的方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

采购专员(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审核、汇总、批复。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二)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金
采购专员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嘉荫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金(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是否列入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目以
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嫌疑),采购项目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三)采购方式审批及预算评审
落实资金后采购专员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

财政投资工程的同时报送该项目批文及工程施工预算,并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月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一并汇总,于当月10日前持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专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方可实施。

(四)采购代理选择
采购专员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采购。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二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

采购办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
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办各一份。

(五)采购招投标
1、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根据采购专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后的招标文件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办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或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经批准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3、招投标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公开进行,在财政、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邀请所有投标人、评标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参加。

预中标结果产生后,招标代理机构要将预中标结果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三日,三日内无异议,方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采购办备案谈判纪要、询价纪要及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六)采购合同签订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或供应商后,由采购专员或代理机构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采购办备案,可调价格合同和重大投资公共工程的施工合同经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专员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工程项目还应同时将监理合同一并报送。

(七)采购合同履行
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合同履行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采购专员应当将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的措施,及时书面报采购办。

采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采购资金时,按原预算程序审批,并报采购办备案。

(八)采购合同验收
供应商完成合同后,由采购专员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请专业机构参加验收。

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等进行验收或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各方均无异议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方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十)采购项目备案及拨款
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资料在政府采购办备案齐全后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验收报告、正式单据、合同等有关资料办理拨款手续。

(十一)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专员、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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