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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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决议》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陇川县司法局适应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纵深推进、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一、陇川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网格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在县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内部9项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全国、省、州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对象,打造个人冠名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目前,陇川县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1个,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所11个,“律师事务所”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05个,“个人调解室”1个,联调室11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3个(含武警边防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含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室)。

初步形成了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杻纽;律师事务所、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格式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引言
二、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
1.法律援助
我国自2003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取得了巨大进展。

政府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选拔了专职法律援助人员,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

此外,法律援助资金也得到了大力支持。

截至目前,在全国已有近300个城市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员超过5万人。

3.社区法律服务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资金问题
2.人员问题
3.服务质量问题
四、建议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正和维护人民权益,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2.加强人员培训。

政府应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和律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此外,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人员培训的支持,增加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

五、结论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资金不足、人员缺乏和服务质量问题等挑战。

政府应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了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下面是搜集整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近年来,xxxx市司法局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

市本级、5个县(市、区)、74个乡镇、755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539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市村(社区)的4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了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但目前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是在司法行政体制内运行。

《xx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xx6〕41号)文件要求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没能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不到位。

二、公共法律服务条件不完备《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桂司通〔xxxx5〕58号)要求,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一平台六中心(即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结构布局,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求设置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等。

目前,市司法局和三区司法局都没有独立的业务用房,现有的办公条件不能满足设置一平台六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条件,三个区司法局已购买的全区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都因没有场地无法安装。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是依托司法所设置,司法所除了承担司法行政职能外,还加塞了很多工作职责,司法所门口挂的牌子普遍达到10个以上,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3人,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一、背景介绍
公共法律服务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法律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因此,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二、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通过网上问卷和面对面访谈的方式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了全面了解。

三、调研结果
1.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缺乏完善
2.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
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我县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和差别化。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有限,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同时,人才流失也导致人员配备不均。

3.法律服务覆盖面狭窄
四、建设建议
1.建设法律服务中心
2.加大投入
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投入,通过设立专项经费来支持各项法律
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规范,提高法律服务的
质量和效率。

3.加强合作
加强与法律专业人员、律师协会等的合作,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
为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支持。

同时,加强与社会组织、媒体等的合作,通过多种渠道推广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五、结论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对于我县的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大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合作等措施,我县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将得到有效促进。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法律需求,促进县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调研报告: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

调研报告: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

调研报告: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主导下,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组织为供给主体,由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为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法律事务服务的活动。

为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委政研室、市司法局深入3个县市区、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法治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软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我市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司法为民的一张服务名片来打造,市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安排,圆满完成了衡南县、雁峰区两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站、室建设的试点工作。

衡南县、雁峰区为全省首批(3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统一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进行建设,建成面积300多平方米,设立接待柜台、等候休息、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6个功能区和问询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信访投诉、志愿者服务8个服务岗位,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两个试点建设获得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司法部在XX召开了现场指导会。

从去年建成运行到现在,两个中心共接待群众2600批次,接待群众数量与之前的法援便民窗口相比,出现成倍增长。

衡南县法律服务中心反映,原来的法援便民窗口一天只有2-3人来咨询,现在法律服务中心一天有10多个人来咨询,3-4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的人更多。

二是良性运转机制基本形成。

出台了《法律援助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实施方案》,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公益性活动和弱势创业群体公益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援助等机制,将法律援助纳入本级财政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成为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援助的2个地区之一。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依据厅党委《关于印发〈20xx年厅直机关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于xx月8日-11日赴xx、xx市就深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驻点调研。

期间,实地调研了兴化市、姑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司法所、1个司法行政服务站,察看了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同时,在xx市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局机关职能处室、县(市、区)司法局长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担任人的意见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xx、xx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次要情况近年来,xx、xx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召开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署会、推动会精神,依据省厅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对上乐观争取支持、对下切实对接需求,对内不断整合资源、对外广泛动员力气,有力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化进展。

一是乐观搭建立体化的服务网络。

xx、xx市坚持“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乐观推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惠及全民”的服务网络。

xx市6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转,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均达100%,兴化市在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了律师工作站。

xx市10个县(市、区)、96个镇(街道)已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7xx 个村(社区)建立便民法律服务站,三级平台实现了全掩盖。

同时,xx市建立了12xx48公共服务信息化实战平台,xx市在司法行政微信、微博、“e同说法”APP中增设公共法律服务模块,为市民供应“指尖上”的法律服务。

二是留意研发精准化的服务产品。

xx、xx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本地法律服务资源,大力研发服务产品,目前已经推出了一批富有本地特色、贴近基层群众、符合生活实际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xx市编制了三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名目》,收录了126个公益类、政府购买类和市场保障类服务产品,先后与xx华网共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络配送超市”,与电视台联合开播《律师说法》栏目,兴化市向社会供应了群众诉求(信访)代理、农夫合作社普法联盟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以可选择、市场化、公益性和面向公众为主要特征,供全体人民平等享有的法律服务和产品。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重要阵地和窗口。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初步成型。

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民之家,13个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5个街道(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在全市1235个社区、1887个行政村(大队)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二)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办理初具基础。

依托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服务等实现了基本的信息查询、指引服务等功能。

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建设12348法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立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12348微信群。

(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初具规模。

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不含省直所)265家,执业律师3558人,其中公职法援律师50名,社区(村)法律顾问1328人。

全市共有公证处13家,公证员82名。

市管司法鉴定机构119家,司法鉴定人921名。

区级普法讲师团13个、讲师323人,招募注册志愿者892人。

(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

研发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涵括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服务企业等4大类共34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依托市、区、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残疾人、农民工、贫困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等对象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

(五)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增量提质。

2017年1-11月,全市各级普法部门开展各类活动近21000余次,覆盖210余万人。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市农机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又好又快地实施农机富民工程的过程中,先后实施了农机创业行动和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行动,为完善农机公共服务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那么怎么写一份报告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的一行6人,先后对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7月7日上午,在江西省司法厅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

听取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叶青介绍了江西省相关工作的整体概况,江西省司法厅厅办公室、普法教育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西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司法行政“110”、法律援助建立“三个中心”、“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律师进社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等亮点工作印象深刻,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7月8日上午,在嘉兴市司法局局长陆娟梅、副局长王林飞、秀洲区局局长姚福祥、海宁市局局长金中一等的陪同下,我们对嘉兴市部分市区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

先后走访了秀洲区洪合公共法律站、秀洲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观看了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演示,听取了陆娟梅局长关于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介绍。

卢庆祥副厅长对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握嘉兴统筹城乡发展先行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表示赞赏。

认为嘉兴市此项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非常值得贵州省学习借鉴。

7月8日下午,在海宁市司法局座谈会上,听取了海宁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介绍了近年来,海宁市创新构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了以“海宁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紫薇说法”普法品牌、“@海宁司法”官方微博、“海宁司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补充的,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虚拟型掌上“法律服务超市”,为群众提供了指尖可达的便捷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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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近年来,xxxx市司法局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

市本级、5个县(市、区)、74个乡镇、755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539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市村(社区)的47%,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了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但目前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是在司法行政体制内运行。

《xx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xx6〕41号)文件要求“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没能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不到位。

二、公共法律服务条件不完备。

《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建设工作方案》(桂司通〔xxxx5〕58号)要求,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一平台六中心”(即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结构布局,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求设置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等。

目前,市司法局和三区司法局都没有独立的业务用房,现有的办公条件不能满足设置“一平台六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条件,三个区司法局已购买的全区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都因没有场地无法安装。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是依托司法所设置,司法所除了承担司法行政职能外,还加塞了很多工作职责,司法所门口挂的牌子普遍达到10个以上,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3人,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大部分村(社区)办公条件简陋拥挤,难以设置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顾问办公室。

三、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

全市律师事务所28家,执业律师186人,基层法律服务所57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5人,主要分布在城区和桂平市、平南县,其中覃塘区、港南区仅有1家律师事务所分所。

由于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多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几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精力有限,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
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出现不及时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四、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一些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不足,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不甚了解,参与度不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只有少部分群众会找法律服务工作者寻求有偿法律服务,大部分群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导致公共服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落实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

二是加快推进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采取租用办公楼的方式设置港南区、港北区、覃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切实为群众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出台引进、培养律师与鼓励、扶持律师事务所发展政策,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实现我市律师人才专业数量指标达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要求。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提高部门参与度及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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