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卷宪法

综合卷宪法
综合卷宪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辅导讲义——宪法综合卷

备考指南

1、出题特点与应对策略

宪法基础理论国家机构与权力公民基本权利与

义务

2004年(辨析题)行宪必有宪

法,有宪法必有宪政。简述平等权的基本含义。

2005年 1.我国选举制度的

原则。

2.2004年宪法修正

案明确规定“国家

尊重和保障人权”

的意义。

200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主要职权。平等权的含义和平等权的种类。

2007年法官李慧娟在判决中

宣布河南省一地方性

法规无效。

2008年宗教信仰自由与

言论自由之间的

冲突问题。

2009年公法与私法划分的几种

学说。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专门委员会有哪些。

2.立法权的特征。

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提出议案的主

体。

能否以年龄过大

为理由免于执行

死刑。(平等)

2010年联邦制国家宪法划分

中央和地方权力的三

种模式。警方公布“卖淫女”裸照的行为、粗暴对待卖淫女的行为是否合法?

宪法中的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内容,以及区分二者的意义。

2011年现行宪法中涉及诉讼

程序的相关规范有哪

些?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齐玉苓案

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区别2010年《代表法》修改的内容及评价。

评价《选举法》修改中的城乡代表的人口比例问题。

2012年我国民族自治机关的

组成原则。

国家主席这一职务的

历史变迁。平等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地位、特点和内容。

基本权利的竞合。

出题特点总结:

1)基本权利是重点;

2)基础知识与案例、热点问题相结合;

3)重视基础知识,重视宪法文本。(这一点,在专业卷与综合卷中都充分体现出来,请大家在复习的时候也关注专业考试的题目,特别是涉及基础知识的部分。)应对策略:

1)熟悉法条,扎实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

2)用宪法学的眼光去分析案例,发现案例中的宪法问题,并运用宪法学的基本知识解答这些问题。

所谓基本问题:公权力VS. 私权利

参考书目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磊:《选择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授课计划

1、结构:宪法的基础理论、国家结构与公权力的运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内容:基础知识、真题、补充

3、时间:22、23、25、27下午,13:30~17:30

第一讲宪法的基础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三、宪法与宪政

四、宪法的渊源、结构与宪法规范

五、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六、宪法的实施

一、宪法的概念

形式意义上的宪法与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就是在一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而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则是从制宪的目的出发,从人类对于自由、平等等基本权利的追求以及对于国家公权力的制约的角度出发,对于何谓“宪法”这一问题的回答。

我们应当从实质意义上来看待宪法,并且用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来评价和反思,我们的理想与制度现实之间的差距。把握住这一点,我想,大家就能够在诸多版本的教材中总结出一个恰当的定义。

1)周叶中: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王磊: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林来梵:宪法是通过限制专断性权力以广泛保障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4)张千帆: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总结: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①宪法是人权保障法;

宪法存在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

第一,从我国宪法的内容来看,宪法确认了多项公民权利,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纳入宪法文本,就是宪法这一特征的表现。“人权入宪”也使得对于未列举权利的保护、与国际人权公约的接轨等问题从理论上得以解决。宪法上对于国家机构权力分配、监督机制的设置等等,都是围绕着这一根本目的展开的。

第二,对于涉及到公民权利的问题,要以“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为原则。要明确这样一种理念:宪法,是基于人民的共识和授权制定的,宪法所记载的权利,是对于公民权利的确认,而非授予,人民自然保有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

②宪法是授权法;

这里所谓的“授权”,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对于国家公权力,要以权力法定为原则,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

③宪法是限权法;

对于国家公权力,以“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为原则。

④宪法是根本法;

这里所谓的“根本法”,

一是指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内,具有最高的效力,凡是与宪法规范相抵触的法律规范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这种最高地位并不是仅仅通过“宣布”就能实现的,需要制度的保障,我们会在本章对于宪法的保障制度进行讲解。

二是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基本关系的法:

宪法主要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选举制度、国家机关的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等这些国家与个人直接最为基础的、具有前提性的问题,对于例如:行政处罚、相邻关系等等具体问题,则有其他部门法加以规范。

三是宪法具有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宪法修改议案。一般而言是这样操作的:首先,中共中央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一份宪法修正案草案,然后将该草案交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宪法修改议案的通过程序也是要比一般的法律修改严格的,比如美国宪法修正案要经过四分之三州的议会,或者四分之三州的修宪会议的批准。日本还需要由国民投票的过半数赞成,我国宪法则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⑤宪法是部门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这一观点在于纠正那种将宪法作为“母法”,强调其规定的内容为“原则性”的,不能像其他法律规范一样得以适用这一观点。

二、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1、联系

①宪法与法律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文化形态;

②宪法与法律都是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③宪法和法律都以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和保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④宪法和法律一样具有制裁性。

2、区别

①内容:宪法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的特点;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其内容具有具体和微观的特点。

②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是依法特别成立或组成的机关。

③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宪法与宪政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什么是“宪政”。宪政,是对于一种国家权力运行状态的描述——也就是“宪法政治”,即依据宪法而展开的政治,是指国家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制约。宪政的基础是立宪主义,它与民主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立宪主义包含民主主义,但是也超越了民主主义。立宪主义的核心在于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这里的国家权力:包括了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立法权。

在明晰了宪法和宪政的内涵之后,我们再来进一步分析宪法与宪政的关系:第一,宪法是宪政的依据,要实行宪政,必须要有宪法;

第二,宪政依据宪法的规定来规范国家权力;

第三,有宪法并不一定就有宪政,宪政是一种立宪主义精神的实践,要求宪法本身必须符合“限制专断权力,保障人权”的原则,否则,即便这一宪法规范得到实施,也不能称之为“宪政”。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王老师(《宪法的司法化》第四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进行宪法活动(包括制定、解释和修改宪法以及实施宪法)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或者在宪法活动的重要阶段起着主导作用的准则,宪法的基本原则,并不是宪法条文中各项具体制度或者具体原则的简单归纳,而是动态的。(主要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宪法至上原则

宪法至上原则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一切国家机关都居宪法之下,服从宪法,因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都要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宪法是根本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第三,宪法至上原则在我国宪法文本中的体现

宪法序言最后一句话:“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②保障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

④人民民主专政——这是针对专治而言的。

⑤单一制

张千帆老师(现代宪政意义上的,普遍意义上的):

自由

民主

法治

联邦——更有利于保障人权,是一种世界趋势。

五、宪法的渊源、结构与宪法规范

(一)宪法的渊源

我们在这里,适用法学领域对于法律渊源的一般定义来界定宪法的渊源,宪法的渊源即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宪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1、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教材中的观点认为,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同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关联的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具体分为宪法本体法和宪法关联法。前者指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实质宪法;后者指成文宪法国家里存在的确认基本权利的法律、政府的组织法、选举法等。我们应当反思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宪法性法律”这一概念来自于采用不成文宪法的英国,即在应该,没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典,涉及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各项

内容的规范分散在多部法律规范之中,但是,这些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即宪法地位。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典之外的其他法律效力均低于宪法,不能将英国宪法的这一概念套用过来,你说:哪一步法律与宪法没有“关联”呢?

3、宪法判例:违宪审查机关所作出的有关宪法问题的判例,这些判例具有宪法效力。例如:德国宪法法院、美国的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但是这里需要纠正教材中的一个错误,即我们不能将“违宪审查机关”与“司法机关”化等号,因为违宪审查模式除了美国的司法审查模式之外,还有专门机构的审查模式,比如德国的宪法法院,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制度等。

4、宪法解释:宪法判例本身就是一种宪法解释,同时对于没有宪法判例的国家,通过专门机构对于宪法的内容进行的解释也构成宪法的法源。我国《宪法》第67条,将宪法解释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但是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行使过这一权力。

5、宪法惯例:在长期的宪法实践中形成的、被反复沿用并被普遍认可的惯例。例如:英国女王从未否决过议会通过的法案,这就形成了一个宪法惯例。

6、国际条约:国际法主体之间所缔结的书面协议,包括宪章、公约、规约等,美国宪法和德国基本法中都有对于国际公约效力的规定。

(二)宪法的结构

序言、正文(总纲、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家象征)。

宪法序言的效力,争议问题。(区分事实描述和具有规范意义的条文,结合具体条文加以适用。)

(三)宪法规范

六、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我国的制宪历史:有现代人权理念启蒙的因素,也有实际上控制国家权力的群体利用“宪法”这一概念所包含的价值因素为自己建立政权的合法性正名的因素。

宪法修改是宪法变动的一种形式,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对于立国的基本原则、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等根本问题进行确认的法,宪法的内容决定了它必须具有稳定性,频繁修改宪法从结果上不利于维护宪法的尊严,但也从反面证明该国政治、经济的变动的剧烈程度。对于宪法修改,我们应当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宪法修改与宪法解释(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为了使得宪法包容社会生活的变动,需要对于宪法的一些条文重新理解,一般认为,应当选择解释的方式,弥合古老的宪法文本与变动的社会价值之间距离,只有在宪法解释无法实现这一目的时,才应该动用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宪法修改的程序

各国宪法都对于宪法的修改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宪法修改需要经过提案、议决、公布三个程序。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提起宪法修改议案。在议决程序上,一般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而宪法修改议案则需要由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三)1982年宪法的修改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后,至今共经历了4次修改,分别发生在1988年、1993

年、1999年和2004年。从宏观上看,这四次修改的目的主要是在于调整经济制度。

1988年的两条修正案,都是关于经济方面的内容。第一,修正案对于宪法第11条作出补充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二,修正案在宪法第10条第4款中增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对于国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思想得以确立,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获得了宪法的认可。

1999年,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提升到宪法任务的高度。

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七、宪法的实施

(一)宪法的效力

宪法的效力是指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关于宪法的效力,目前存在着三种观点:

1、直接效力说:认为宪法具有直接的法的效力,可以不通过其他法律文件的具体化就直接发生效力。

2、间接效力说:由于宪法的内容较为抽象,具有原则性,因此,需要其他法律法规加以具体化,因此,宪法的适用主要是在被具体化之后,间接的适用的。

3、直接和间接效力相结合说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看待宪法的效力呢?宪法应当具有直接的效力,所谓直接效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宪法是根本法,其内容决定了它不能作为具体案件合法性的判断标准;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约束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各个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宪法,宪法直接约束这些国家机关的行为。例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虽然不直接适用宪法对于具体案件的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进行判断,但是,在审判过程中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本着宪法的精神去审理案件。

(二)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我们在上文中介绍宪法的渊源的过程中已经有一定的涉及,这里需要主义的是:全国人大具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具有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的权力,因此当然有权解释宪法。(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律的解释方法之一的“合宪性解释”方法。)

对于宪法解释的分类、宪法解释的方法,请大家参考教材加以了解。(三)违宪审查制度

1、违宪审查的含义

所谓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和公权力进行复核和审查的一种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的最高地位和宪法价值得以实现的保障。

违宪审查制度的思想精髓在于:宪法是更高的法,宪法的地位高于普通法律,这是因为它的合法性来自于全体人民,并代表了所有人的基本利益。

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

第一,违宪责任的承担主体为国家公权力机关,主要是立法机关。

第二,违宪责任发生在宪法关系的主体之间,这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违宪责任既具有法律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例如:罢免、弹劾。

第四,违宪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是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而引起的,责任方式主要是:宣告无效、拒绝适用、撤销、弹劾和罢免等。

那么,什么是违宪呢?违宪与违法有和区别呢?

违宪,是指国家的公权力(这里包括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等)违反了宪法规范。违宪与违法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性质不同。违宪是指违反了宪法规范,违法是指违反了一般的法律规范。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主体都可以违法,但是,违宪的主体主要是公权力机关,即国家权力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这里也包括了形式国家公权力的社会团体,例如妇联、共青团等。公权力机关的行为,往往有两种,一种是抽象行为;另一种是具体行为。前者,是指公权力机关制定出某部法律法规行为。具体的违宪行为,其责任主体为国家领导人、政党等实施的叛国等行为(例如: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被认为是违反了日本宪法所规定的政教分离原则。弹劾、政党违宪)。

第三,审查机关不同。除了美国的普通法院模式之外,其他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都设有不同于一般违法审查的审查机构和审查程序。

第四,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2、违宪审查的机构与基本审查程序

1)司法审查模式:是指由普通的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的模式。这里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附随性审查,即对于正在审查的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中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

2)宪法法院审查模式:即在普通法院体系之外,建立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力。一种是抽象审查,即根据提请要求,直接对于法律文本进行审查,在程序上不依附于某一个具体的案件;另一种审查方式是宪法诉愿,即某个公民认为自己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先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搜索,当其他法律途径完全用完之后,还不能得到救济的时候,就可以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宪法法院进行违宪沈擦,保护她宪法上的权利。这一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

德国——宪法法院

普通法院发现案件中存在违宪问题时——中止审理,提交宪法法院

宪法诉愿——普通公民提出

抽象审查——联邦政府、州政府或者联邦议院1/ 3 议员, 其中之一申请人认为联邦法律或者州法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依据基本法第93 条第1 项第2 款的规定, 有权提出申请:

① 1. 由于它的形式上或者实质上与基本法或其他联邦法相抵触而应当无效的;

② 2. 法院、行政机关、联邦机关或者州的机关, 曾以该法律与基本法或者其他联邦法律相抵触而不予以适用时, 但是应当认为该法律为有效的

3)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这里主要是法国,它的宪法委员会共有9+N人,这9人中,三人由现任总统任命,三人由上议院议长任命,还有三位是由国民议会议长任命的。而N位,则是由已经卸任但是仍然在世的总统担任,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位卸任总统担任过这一职务。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审查模式,主要的审查方

式是事前审查,即在一个法律文本还没有生效时,总统、总理和参众两院议长;60名以上参众议员联名有权向宪法委员会提起的模式。

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模式,一直饱受“政治机构”的诟病,人民不满其过于政治化的倾向,而将大众的宪法诉求拒之门外。

为此,法国进行了改革。在2008年宪法改革中于原有的事前审查制之外创立了合宪性先决程序,在普通诉讼中若发现已生效的法律侵害基本权利,可终止案件审理,将合宪性问题提交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核心是基本权利保障,并且这种保障基于法律的考量而启动,宪法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也是裁判性的,因此,宪法委员会实质上已然是个“宪法法院”。

4)由立法机关实施——中国等(英国)

2009年10月1日,英国最高法院正式成立,将取代上议院成为英国的最高终审司法机构。

1998年《人权法》对于司法机关权力的新规定,对于英国体制的影响。

第一,法官应当尽可能地将英国法律向与欧洲人权公约一致的方向解释。

第二,对于实在无法解释的案件,法官有权宣告英国法律与人权公约不符。(也并不带来违宪审查,最终决定权仍在立法机关。——dialogic system)

3、中国的违宪审查问题

1)违宪审查的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和第67条的规定,我国目前的违宪审查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于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非常机关的全国人大实际上难以行使这一职权。

2)违宪审查的方式

第一,主动审查,主要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交付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对于一项法律草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个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上位法,包括宪法。在我国法律制度里,还存在着备案制度,由下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需要拿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由备案机关进行事前性的或者事后性的审查。

第二,被动审查,根据《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违反法律和宪法。

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审查建议,但是,这并不必然引起审查程序,需要由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先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正式的审查程序。

3)违宪审查的对象

审查对象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审查对象不包括法律和行政规章。

4)审查程序

《立法法》第90、91条:提出审查——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专门委员会审查、提出意见——违反宪法、法律的,提出专门审查意见/由法律委员会与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后,再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向法律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反馈——不修改的,法律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5)反思

真题解析:

(辨析题)行宪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

答案要点:

1、宪法、宪政的含义:

2、宪法与宪政的联系与区别:

3、针对题干,分析,并得出结论:提示——耐心细致,分段分析,结论明确。重点问题补充

对于宪法至上原则的实例分析:

国家赔偿法

《宪法》第41条第3款:“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将第二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对于行政赔偿,将范围限定在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两个部分。

1、宪法的效力问题——直接效力

2、宪法至上原则——违背了这一原则

3、解决——违宪审查制度问题

第二讲国家结构与公权力的运行

一、国家性质

关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宪法》第1条第1款: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林来梵教授:

1、人民民主:宪法第1条第1款、第2条;

2、社会主义:宪法第1条;

3、法治国家:宪法第5条。

二、政权组织形式

(一)概念

国家权力的横向分配问题。

(二)种类

君主制和共和制

1、君主制——一般来说国家最高权力即主权在法律和事实上均属于一个人即君主的政治制度。有利于社会稳定,不使社会因财产分配差别而酿成暴乱并使社会因此而发生分裂。(有利于保护财产权益、社会安定和集中力量抵御外敌)君主制政体的共同特点是,君主是世袭的,实际上或名义上拥有最高国家权力,是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机关的权力均来自于君主的授予。

2、共和制——由民选的议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主要是立法权),国家元首和国家机关均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

民主制和独裁制

按照一国公民能够真正享有法律上或宪法上的参政权以及参政的程度而对政府制度进行的分类。

1、民主制——实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实行法制,政府分权且权力有限。(直接民主制+间接民主制)

2、独裁制——是与民主制相对立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它公开或者事实上反对人民参政,或者限制人民参政的权利,公开或实际地抛弃选举制、议会制等民主的形式,实行个人独裁或小集团专政,由个人或小集团垄断国家权力,限制人民的自由。

总统制和内阁制

按照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相互关系,可以把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分为内阁制与总统制。这是一种中性的、技术性的分类,表明一国的社会政治传统和对一国来说属于方便的政府形式。

1、内阁制——也称议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向议会负责,政府成员多数也是议会议员,在一定条件下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国家元首只是作为国统一的象征并只享有形式上的权力。

2、总统制——实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人民选举产生、行政权不依赖于立法权的政权组织形式。总统无权解散议会,但是议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弹劾总统。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族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他监督,向它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①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

②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国家啊权利机关体系;

③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④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⑤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确立权力的分工与监督机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适应性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因而是符合中国的国情的;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比较全面地表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③体现国家的统一和人民权力的统一,同时又保证各级政府能够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处理国事。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①强化人大的职权行使。

②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③完善人大自身的组织与活动形式。例如:会议期限、完善专门委员会等。

④实行专职委员制度等。

⑤改革选举制度: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现状:乡镇和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

4、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②组成:来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的不超过3000名代表组成。

a.代表的兼职制,表明事实上全国人大并不能说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

关,而只是一个赋予政府和法律合法性的机关;

b.地域人大代表与职业人大代表相结合,以地域为主

间接选举产生,但是代表名额仍以一定的人口比例为基础,同时又适当照顾某些地区和单位,在性别、民族之间,人口比例也有一定差别。

③任期

5年。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一般应在全国人大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完成下届全国人大的选举。

④职权

立法权: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监督权:(立法监督和工作监督)

A监督宪法实施:a法律、法规、规章的合宪性 b机关和公民的合宪性;B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当的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院、最高检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注意:未涉及到军队,因为军队有秘密);D中央军委对全国人大负责;E质询制度

决定权:A人事决定权(选举、决定、罢免)B财政决定权(预算和税收)C其他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如省的建制)

其他权力:兜底条款

⑤会议制度

a.例会:每年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每年的第一季度,2星期左右(议

事规则)

b.临时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

c.列席人员:全国政协代表、国务院组成人员(部长及以上)、军委组成人员、

最高院院长、最高检检查长、团体负责人经主席批准可以列席会议

d.开会的决策机构:主席团

e.会议形式:

A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任务:讨论本次会议议程,选举大会主席

团和秘书长以及其他必须解决的事项;

B全体会议:全体代表参加;

C分组会议:按各个代表团组织会议,但不形成正式决议。

⑥议案审议

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对代表团和代表的议案则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由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⑦表决通过议案

⑧公布法律决议

A法律议案通过则成为法律,由国家主席以发布命令的形式公布

B选举结果以及重要议案,主席团以公告公布或国家主席以命令形式公布2)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性质: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经常性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②地位:低于全国人大,而高于中央军委、国务院、两高,监督这些国家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两高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要有适当的少数民族代表

组成人员不能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检查机关职务

从全国人大中选举产生,人数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155人,内部规定

注意其与全国人大的关系: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选举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但同时全国人大的权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实现的。

④任期: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上一届人大常委会须到下一届产生才结束

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a.立法权:A制定非基本法律;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部

分补充和修改但不能与其基本原则相抵触。

b.解释宪法和法律

c.决定权:A人事;B财政: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在执行中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法案;C其他重大事项:例如决定全国范围或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戒严

d.监督权:

A法律监督: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B工作监督:国务院、最高院、最高检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委对全国人大负责

e.人大授予的其他权力

⑥会议制度:2月举行一个全体会议,同时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

⑦工作程序:

提出议案:

提出主体: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4机构(国务院、中央军委、两高)、常

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审议议案:

a.对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委员长会议决定报请常委会审议或者先交有关专

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委会审议

b.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或者先交由

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

⑧表决通过议案

⑨公布法律决议

a.法律议案通过则成为法律,由国家主席以发布命令的形式公布

b.其他议案,常委会以公告公布或国家主席以命令形式公布

⑩工作机构:法工委、办公厅、专门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秘书处

11 专门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9个)

这些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性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

三、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联邦制与邦联制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则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政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外部总体形式。(是国家各部分领土的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

任何民族和国家都有多种制度选择,现代国家的机构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复合制又按其整合程度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二)单一制

1、概念

中央政府代表了国家的所有主权,且除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以外,具有无限的权力;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有义务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且不具备宪法保证的自治权力——这不是说地方政府不是民主自治的,而是中央政府可以随时通过法律或命令超越并取消地方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本身完全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2、特征

①中央以法律授予地方权力,而不是以宪法授予地方权力;

②中央对地方享有完全的监督权;

③地方没有立宪权,即无自主组织权;

④地方不享有联邦的州或邦的中央参政权。

3、我国单一制的特征:

①通过法律来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不能通过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来划分)

②根据事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由不同门类的法律来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权限(不同于法国的地方分权法);

③特殊时候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的形式进行授权;

④集原则性、多样性和灵活性于一体。

⑤中央立法权在理论上无限。

《立法法》第八条中央立法保留事项:国家主权,地方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特区、基层自治,刑法、民法、基本经济制度、诉讼与仲裁,征收非国有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

《立法法》第九条:全国人大可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刑法、司法制度、权利自由例外。

不得授权地方人大根据地方需要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

两难选择:“一刀切”还是法律空白?

束缚地方民主,阻碍地方法治:或者越权,或者坐视

⑥地方自治有限

地方管理本地事务的权力:

在不同法律、行政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地方性事务制定法规。

“较大市”:省会所在地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认定的市,目前共66个。

⑦中央与地方的人事控制关系:宪法规定自下而上,下级人大选举本级政府和上级人大,但“潜规则”正好相反。执政党的作用。

总的特点:上级领导、监督下级,上级政府有权撤消下级政府的决定。

问题:中国中央集权的最大问题是下级政府不是对选民负责,而是对上级负责,产生“政绩工程”等各种不合理现象。

4、对于我国单一制的反思:中国根据重要程度界定中央与地方权限

中央立法权原则上不受限制;

潜在假定:中央政府有能力、有义务纠正地方政府的错误,地方民主的缺失导致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

中央集权的困惑:

宪法试题库(一)_普法考试

1、(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在我国《宪法》的规定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内容?() A.批捕权 B.批评权 C.检举权 D.建议权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利是指公民()。 A.事实上平等 B.在立法上一律平等 C.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D.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下列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B.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C.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D.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校应该开设宗教课程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A.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B.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C.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D.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正确答案:C

6、(单选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属于我国公民的()权利。 A.文化教育 B.社会经济 C.人身自由 D.政治自由 正确答案: 7、(单选题)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受教育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选举权 C.环境权 D.劳动权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的。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迁徙自由 D.公民的人格尊严 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A.提出民事补偿的权利 B.取得赔偿的权利 C.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D.提出补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B

宪法学历年试卷及答案汇总

宪法学历年试卷及答案汇总 篇一: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注意事项 1.本次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B.三十一 C.二十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A.监察机关B.司法机关C.检察机关 D.其他执法机关 7.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 D)相适应。 A.社会发展B.社会资源的增长 C.生态环境D.社会发展计划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 D )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9.自治州.自治县区域划分由( B )审批。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自治区人民政府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0.最高人民法院( A)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A.监督,领导B.领导,领导 C.领导,监督D.监督,监督 11.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

[2018年是第几个XX宪法日]2018年开展XX宪法日教育活动学习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2018年是第几个XX宪法日]2018年开展XX宪法日教育活 动学习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节日演讲稿】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 __,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下面是的2018法日主题班会教案,一起来看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三、活动内容: 1、利用校园网(班级网站)、班级板报、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2、各班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 3、请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活动。 6、12月4日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7、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8、全校范围开展征文比赛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中华人民 _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每题1分,共20分) 1.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A.全国人 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法 院D.国务院 2.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 A )。 A. 成文与不成文宪法 B.规范与不规范宪法 C.刚性与柔性宪法 D.钦定与民定宪法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C )。 A.英国宪 法 B.法国宪法 C.美国宪 法 D.荷兰宪法 4.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A )。 A.国 体 B.政体 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 5.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 制 B.多党制 C.多党合作制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6.被马克思誉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 )。 A.《独立宣言》 B.《世界人权宣言》 C.《人权宣言》 D.《权利请愿书》 7.旧中国唯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B )。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D.《中华民国宪法》 8.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D )。 A.全国人 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B )。 A. 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民主集中制 10.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 A.全国人 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11.我国现阶段的统一战线称为( C )。 A.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 B.广泛的统一战线 C.爱国的统一战线 D.民族民主统一战线 1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 制D.多党合作制 13.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C )。 A.二分之一至一倍 B.一倍 C.三分之一至一倍 D.两倍 14.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 D )。

2018宪法考试试题(答案)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年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D、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 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席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之前,应由谁临时代替主席的职位(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国务院总理 4、根据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哪些条件( ) A、赔偿 B、补偿 C、兑换 D、支付金钱 5、我国采取的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 A、“一国两制” B、统一的多民族 C、复合制 D、单一制 6、下列选项的制度中最能反映我国的政治生活全貌的是( )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 C、政治协商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 7、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是什么时间公布施行的( ) A、2004年2月28日 B、2004年3月4日 C、2004年3月14日 D、2004年3月15日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法定多数通过。

这个法定多数是指下列哪一项( ) A、3/4以上 B、2/3以上 C、3/5以上 D、1/2以上 9、根据宪法第91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下列那一主体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A、国务院 B、国务院总理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审计署 10、根据宪法第107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审批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A、市一级人民政府 B、县、市级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国务院 11、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对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构提出质询案( )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中央军委 12、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法定机关的许可不受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性质的审判( ) A、民事审判 B、刑事审判 C、经济审判 D、行政审判 13、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下列哪一项原则( ) A、首长负责制 B、民主集中制 C、分工协作制 D、议行合一制 14、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 )向党中央报告。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 C、人大主席团 D、最高人民法院 1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主席团以公报的形式公布 B、所有的行政法规都必须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C、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决议形式公布 D、单行条例经批准后由制定该条例的自治地方政府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试卷与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1.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 A.阶级力量对比B.物质生活条件C.精神文明建设D.经济制度的改革 2.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瑞士 3.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性所进行的审查,叫作 A.事后审查B.预防性审查C.附带性审查 D.事先审查 4.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1689年的《权利法案》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C.1777年的《邦联条例》D.1787年的《美国宪法》 5.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 () A.到会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6.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 A.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B.工农联盟为基础 C.生产资料公有制 D.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7.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A.即无产阶级专政B.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C.形式上接近无产阶级专政D.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全民所有制B.集体所有制 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D.国家所有制 9.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统一战线称为 A.爱国统一战线B.全体劳动者统一战线 C.人民民主统一战线D.社会主义统一战线

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

学习宪法日主题班会教案3篇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教学过程:一、导入: 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

2018最新宪法模拟考试题与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考试试题 姓名: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 规定了国家的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第五条规定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和_____ ____ 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 行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 规定的义务。 4、我国现行的宪法是________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____________ __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5、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 公开进行 宪法宣誓。 6、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 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_______________ ,努力为人民服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 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____________ ,遵守___________ ,尊重_____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

常设机关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的多数通过。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 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_________ 、_____ 和_ _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2018年3月11日第________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A. 十-一 B.十二 C.十三 D.十四 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_________ 领导的、以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A. 农民阶级 B.工人阶级 C.中国共产党 D.全国人民 3. 我国宪法规定,_______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 的特征。 A. 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当家作主 C.中国共产党领导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 公民 B.群众 C.人民 D. 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1: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1.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2.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3.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4.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解开了世界宪政运动序幕并且成为近代宪法先驱的是() 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产生的英国不成文宪法 2.美国独立革命产生的美国成文宪法 3.法国大革命产生的法国成文宪法 4.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 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村规民约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村民委员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2.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3.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4.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4:正式规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是()宪法修正案。 1.1988年 2.1993年 3.1999年

4.2004年 5:根据1982年中国宪法,宪法的修改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的多数通过。 1.二分之一以上 2.三分之二以上 3.四分之三以上 4.全体一致 6: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法国的宪法 2.德国的宪法 3.奥地利的宪法 4.意大利的宪法 7: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国务院总理 2.国家副主席 3.军委副主席 4.国务院副总理 8:根据逃离国家的自由、接近国家的自由和依靠国家的自由的宪法基本权利分类,下列属于逃离国家的自由的是() 1.生活保障权 2.自由权 3.参政权

(学习心得体会)大学生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

大学生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____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____年、____年、____年、xx年修订,自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以上纯属借鉴)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

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宪法期末考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 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A.自觉遵守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它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A.法律规范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是 A.一致的B.对立的 C.矛盾的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A.无法可依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A.一般人的行为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 A.国家领导人废除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法是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 A.大陆法系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 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A.依法办事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D.权利本位【】 11.中国古代儒家主张

A.主要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应当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其作用也日益增强 D.商品经济发展,经济手段日益重要,法律因为其稳定性而使自身作用大为削减【】 1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对立面是 A.自由主义思想B.个人主义思想 C.封建特权思想D.官僚主义思想【】 14.我国法制的民主化是指在法制的各个环节上都坚持 A.自由原则B.民主原则 C.平等、公平原则D.发展【】 15.培养和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前提条件是 A.提高人民文化水平B.加强普法教育 C.强化精神文明建设D.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16.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对待宗教一般采取 A.政教分离政策B.政教合一政策 C.政教并重政策D.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7.科技进步的可靠保障是 A.优越的经济环境B.稳定的政治环境 C.良好的法律环境D.卓越的人文环境【】 18.法的制定是 A.国家专有的活动 B.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共有的活动 C.统治阶级的一般活动 D.统治阶级政党特有的活动【】 19.在全部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 A.法律议案的提出B.法律议案的审议 C.法律议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 20.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章要报国务院和下列哪些机关备案?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大D.本级人大常委会【】 21.调整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应该划归为

2018年宪法习题及答案

1、(单选题)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 ?A.党政机关 ?B.权力机关 ?C.司法机关 ?D.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2、(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A.法律 ?B.部门规章 ?C.民政部门 ?D.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 3、(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举。 ?A.选民直接 ?B.同级上一届人大 ?C.下一级人大 ?D.上一级人大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是()。 ?A.国家根本任务 ?B.国家根本制度 ?C.公民具体义务 ?D.公民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5、(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低一级是()。 ?A.乡级 ?B.市级 ?C.省级 ?D.县级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6、(单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特征的描述错误的是()。 ?A.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始得启动修宪程序 ?B.宪法是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C.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7、(单选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A.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B.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C.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D.撤销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A.地方各级党委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大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9、(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20年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最新)

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地位。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历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 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典型的全民意志论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如果政府侵犯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因此宪法只能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 全民意志论不仅在资产阶级学者中流传甚广,而且这种观点在资产阶级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例如1787年美国宪法、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然而我们知道,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因而宪法所表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绝不会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因此尽管这一理论开创了新的宪法理念,促进了宪法的发展;但它却掩盖了事实真相,麻痹了广大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

小学生宪法日学习活动方案

小学生宪法日学习活 动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小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发出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活动主题 以“自觉守法用法,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全面推动学院法制建设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四、活动目标

(一)紧紧围绕“自觉守法用法,建设和谐校园”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院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在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努力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传播法治生活理念,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通过法律知识宣传,使法律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师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维护切身合法利益。 五、活动形式 (一)制作宣传标语 各班制作法治宣传标语横幅,组织学生阅读并记录法制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以参照以下几条: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法制宣传 (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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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附答案)

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题库(共300题)

宪法 (共50题) 一、单项选择题(30题) 1.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该决定将国家宪法日确定为()。 A.10月4日 B.10月10日 C.12月4日 D.12月10日 2.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时间是()。 A.1982年3 月4日 B.1982年 4月 4日 C.1982年12月4日 D.1982年12月14日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4.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 A.以到会代表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以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以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5.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B.1993年宪法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 C.1999年宪法修正案把“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D.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一次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 6.把宪法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是科学的,因为它()。

A.揭示了宪法的内容 B.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C.揭示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7.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权利法案》 D.《大宪章》 8.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9.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 。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 民民主专政制度 10.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 A.国家机关 B.一般社会团体 C.党派联盟 D.统一战线组织 11.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

宪法学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 1、人身自由 2、民族区域自治 3、选举制度 4、基本权利 5、人民民主专政 6、公民 7、平等权 8、国家机构 9、国家元首 1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简答题: 1、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 3、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4、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5、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什么? 6、村民委员会的设置范围有几种情况? 7、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 8、宪法解释的原则与功能是什么? 9、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限制有哪些? 10、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11、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12、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有何特点? 三、论述题: 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2、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3、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20分,每题2分)(评分标准:要点答对即可给1.5分以上。漏答相关要点扣分一般以0.5分起算) 1、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的权利体系。就其主体而言,本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人身自由的享受主体,其权利的价值体系具有普遍性。当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所必要时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但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合理界限,即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以最合理的手段进行限制。保障人身自由是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的实现而

XX宪法日班会学习心得

XX宪法日班会学习心得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为了借这个机会向大家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我们17经济班举办了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班会,一起了解有关我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对宪法有一个更明确的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宪法,近年来陆续有了新的修正和补充,这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___新时代 ___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体现了 ___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是当今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内在需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主持人介绍了宪法的几个主要特点,但对我们人民群众来说,以民为本的这个宗旨是我们从心底里最需要的,随着我国人口素质的不断提升,对 ___的关注和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乐道的话题。最近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从一个政治概念上升到法律概念,体现了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进步。 在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我们越来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习宪法这个母法,能够让我们分辨最基本的真伪,做到权衡利弊,做出最有

利的选择。对法律学习了解得越深,法律意识越深厚,就越懂得法律这个武器的好处。以法律来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现代社会最明智的选择。 班会上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宪法学习也只是一个引导,学法,更重要的是贯彻在生活中。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助力法律的更好贯彻实施。法治,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事,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法律尊重和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关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学习宪法,不可孤立的学习,而要将其和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思想、执政宗旨等相联系,求真务实,在实践中加以领会,做到学法入心,守法入行,用法入灵。 依宪行事,自觉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有效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助力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学法,我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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