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设备维修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挂牌上锁程序

1 目的凡是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设备上进行检修检查作业(如进入密闭容器内或检修旋转设备时等),必须切断该设备上所有的能量源(包括电源、气源等)并进行有效上锁控制,以防止作业时设备突然启动,从而保证检修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相关人员

现场检修人员、现场维修负责人员、中控室操作员、电工

3 步骤

3.1 确定需停电上锁的设备根据检修工作的需要,填写申报停送电票,由维修现场电气负责人确定应停电上锁的设备,凡是有可能对人员安全造成危险的设备均属上锁范围。

3.2 设备停电由调度员通知维修负责人、中控室,将相关设备断电。

3.3 上锁

上锁设备要求:

对低压设备,必须将相应的控制柜(箱)上锁对中压控制的设备,合上相关中压设备地刀后在将相应的中压柜上锁。

控制柜(箱)的上锁:首先由检修人员将现场的设备停下,然后向电气值班长递交停送电票由电气人员上锁,钥匙由电气人员保留。

电气室中压柜的上锁:首先由检修人员用对讲机通知电工,首先在停送电票上登记签字,然后由现场电气人员在指定的位置上锁,钥匙由上锁人员自己保持。

上锁确认将设备上锁后,对上锁情况应进行有效确认,并在确认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3.4 解锁检修工作结束后,清理好检修现场,由电气上锁人员解开上锁设备,到电气室去解锁的人员还应在上锁登记表上将自己的名字注销。现场解锁及试车后通知中控室。

3.5 对于没有正确执行该程序的人员或是任何忽视挂牌上锁程序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将分别受到扣分或直接经济处罚。

3.6 在日常的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电气人员必须将所

配电室、配电柜(箱)上锁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 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 1.3 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

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 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 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 欧姆(如对地220 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22 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 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 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 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 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 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 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 。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 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 手提行灯应使用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 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 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 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停掉对应设备,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停掉对应设备,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1、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接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的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也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4、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何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5、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室备查,另一份由部门负责人保存,线路工作票,一份存工作票签发人外备查,另一份由部门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交值班负责人保存备查。

6、配变室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转换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6.1 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遇电者(但需在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6.2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各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6.3 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6.4 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来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6.5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集资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7、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7.1 一条线路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7.2 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7.3 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电线路无需停电

7.4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形式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部门负责人)

8、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室工作就有专人监护

9、工作票保存一年

10、工作票的评价与考核

10.1 值班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工作票进行抽查、审核、评价、计合格率,并纳入考核。

10.2 工作票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

10.2.1 按规定应用工作票而未填写者(称无票工作)

10.2.2 工作项目不清,票面涂改三处以上者

10.2.3 现场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字迹潦草、模糊不清者

操作票制度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

权担任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

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的调度

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的基本操作步骤为:

5.1 受令、审令

5.2 填票、审票

5.3 操作准备

5.4 模拟演习

5.5 执行操作

5.6 复查

5.7 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6.1 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6.2 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到另一种状态

6.3 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6.4 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7、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8、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9、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9.1 事故处理

9.2 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退、投一块压板

9.3 压负荷

9.4 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10、操作票保存一年

11、评价与考核

11.1 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值班负责人和部门主管每月进行一次评价,计算合格率,并纳入考核。

11.2 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1.2.1 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11.2.2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11.2.3 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11.2.4 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

11.2.5 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11.2.6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电工倒闸操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倒闸操作主要是指拉开或合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拉开或合上直流操作回路,拆除和装设临时接地线及检查设备绝缘等。它直接改变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是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如果发生错误操作,就会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

1.2 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做好组织和技术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

2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2.1 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变配电所(室)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2.2 倒闸操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电气负责人监护。

2.3 高压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应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2.4 如逢雨、雪、大雾天气在室外操作,无特殊装置的绝缘棒及绝缘夹钳禁止使用,雷电时禁止室外操作。

2.5 装卸高压保险时,应戴防护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3 倒闸操作的技术规定

3.1 送电时,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再合线路侧刀闸,最后合上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3.2 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统要用开关进行并列、解列,不得用刀闸并列或解列。

3.3 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合电压互感器。

3.4倒换母线操作:应先合上母线备用开关,取下该开关操作保险,将要停用母线所带的线路倒置运行母线,最后再断开原运行母线开关。

3.5 变压器停电:先停负荷侧,再停电源侧,送电时相反。

3.6 拉开或合上刀闸时,应迅速果断,但不可用力过猛。操作机构有故障时,不得强行拉、合,操作完毕应检查销子是否到位。

3.7 室外单极刀闸,跌落保险在停电拉闸时先拉中相。再拉下风向一相,最后拉余下的一相。严禁带负荷操作。

4 倒闸操作票的填写

4.1 倒闸操作票的格式按电力部颁发的统一标准填写。

4.2 操作票必须根据调度指令或上级通知要求填写。接受指令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审核无误,并将指令记入值班记录。

4.3 倒闸操作票应将下列项目填入票内:

1)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2) 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3)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 检查负荷分配。

5) 装、拆临时接地线。

6)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

7) 切换保护回路。

8) 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4 操作票必须由操作人在接受指令后操作前填写。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操作。

4.5 操作票必须按操作项目的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颠倒或并项填写。

4.6 操作票应用钢笔和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4.7 操作票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填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的字样。已操作完的应注明“已操作”的字样。已操作的操作票应妥善保管。

4.8 填清操作任务、操作开始和终止时间,填清操作人、监护人、下令人的姓名,禁止代签。

5 倒闸操作的安全要求

5.1 操作票的执行:

1) 填好的操作票,必须与系统接线图或模拟盘核对,经核实无误后,由值班人签字。

2) 操作前首先核对将要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时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应复诵一遍。监护人认为复诵正确,即发出“对”或“操作”的命令,操作人方可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立即在本操作项目前做“V"的标记。

3) 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票的顺序进行,严禁漏操作或重复操作。

4) 全部操作完成后,填写终了时间,并做好“已执行"的标记。

5)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立即向值班调度员(下令人)或站长报告,弄清后再继续操作。切不可擅改操作票。

5.2 操作监护操作监护就是由专人监护操作人操作的正确性和人身安全,一旦发生错误操作或危及人身安全时,能及时给予纠正和制止。在操作中对监护有如下要求:

1) 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2) 监护人在操作前应协助操作人检查在操作中使用的安全用具,审核操作票等。

3) 监护人必须在操作现场,始终监护操作人操作的正确性。不得擅离职守,参与同监护工作无关的事宜。

4) 每一操作步骤完成后,应检查开关设备的位置,仪表指示,连锁及标示牌等情况是否正确。

5) 设备投入运行后,应检查电压、电流、声音、信号显示、油面等是否正常。

5.3 送电操作要求:

1) 明确工作票或调度指令的要求,核对将要送电的设备,认真填写操作票。

2) 按操作票的顺序在模拟盘上预演或与系统接线图核对。

3) 根据操作需要,穿好防护用具。

4) 按照操作票的要求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拆除临时遮拦、临时接地线及标示牌等设施,由电源侧向负荷侧逐级进行合闸送电操作,严禁带地线合闸。

5.4 停电操作要求:

1) 明确工作票或调度指令的要求,核对将要送电的设备,认真填写操作票。

2) 按操作票的顺序在模拟盘上预演或与系统接线图核对。

3) 根据操作需要,穿好防护用具。

4) 按照操作票的要求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由负荷侧向电源侧逐级进行拉闸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5) 停电后验电时,应用合格有效的验电器,按规定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采取封挂临时接

地线、设遮拦、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 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3 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4 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 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 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5 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 比1 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6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7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8 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9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10 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11 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1 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1.1 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2 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1.3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1.4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1.5 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7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8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2 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1 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2.2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主管矿长审批,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3 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2.4 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2.5 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业务主管矿长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3 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

3.1 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

3.2 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

电,禁止入内" 的标志牌。

3.3 对停电超过4 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3.4 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3.5 严禁带电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4 矿区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4.1 矿区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4.2 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4.3 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4.4 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专业矿长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4.5 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4.6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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