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
如何应对非法传销案件的法律打击

如何应对非法传销案件的法律打击非法传销是指以非法手段招募会员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取利益的活动。
非法传销的涉案金额庞大,影响恶劣,对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有效打击非法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非法传销进行严厉打击。
一、非法传销的构成与违法性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非法传销罪包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物品等协助的行为。
非法传销违法性质严重,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也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益。
非法传销不仅违反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非法传销的预防与斗争(一)完善法律法规我国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打击非法传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地修订相关法律,以应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新形式和新动向。
(二)加强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水平,增强执法力量和能力。
同时,加强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对非法传销案件的查处效果。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非法传销的认识和警惕性。
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教育等方式,让公众了解非法传销的危害性,引导公众远离非法传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对非法传销案件的打击力度(一)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加大对非法传销组织及其成员的打击力度。
通过深挖犯罪线索,加强调查取证,打击非法传销犯罪团伙的核心和骨干成员,破坏非法传销组织的经营秩序,摧毁非法传销组织的恶势力。
(二)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非法传销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非法传销罪的刑罚可达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追缴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0条之规定,对非法传销犯罪分子所获得的非法所得,要依法予以追缴,追缴回的非法所得要及时上交国库。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传销活动是以贩卖非法商品、诱导参与内幕交易或者开展其他非法活
动为目的,以深层销售架构的形式诱骗和非法收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由于
传销活动的设计精巧、手段新颖,一旦开展,就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而,对传销活动的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是极为必要的。
一是法制和制度的漏洞。
传销活动的犯罪容易滋生于法律法规空白和
执行监督失实,尤其是对法规管理空白的利用,使得传销活动的受害者难
以获得法律救济。
二是社会环境的改变。
现在社会环境的改变,尤其是经济发展和社会
责任的改变,大大增加了传销活动的管理难度,并且促进了传销活动的宽
泛开展。
三是信息技术的发展。
浅析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及对策非法传销案件一直以来都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针对这类违法行为,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种种措施加以打击。
然而,非法传销案件仍屡禁不止,且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因此,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对策制定是有效打击非法传销的基础。
本文将从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一、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1. 涉案人员数量大非法传销一般通过虚构高额收益、快速获得大量资金的虚假承诺,以及高额奖金和佣金等手段来吸引被害人参与。
这类案件往往组织有序,人数众多,成员甚至遍布全国。
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时代,非法传销活动日益高效、隐蔽,导致案件涉及人员规模越来越大。
2. 诈骗手段巧妙非法传销组织一般采用混淆视听、虚构宣传、威胁恐吓等手段向被害人灌输各种虚假信息,涉及广告、社交媒体、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
同时,部分非法传销组织还采用“奖励制度”等口号,让受害人认为自己不仅可以快速致富,还可以获得额外的高额收益,从而如饥似渴地投入自己的资金。
3. 组织层级分明非法传销组织一般分成不同层级,上层人员掌握更多的权力和资源,而下层人员则负责拉拢新成员和推销产品。
组织层级分明的传销组织如同一个残酷的“平民游戏”,只有最后赢得胜利的人才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而最终的胜利者却并非是少数,而是极为有限的几个人。
4. 难以查证非法传销组织往往是隐蔽的,成员之间信任度高,关系紧密,非常不愿意吐露组织内部的情况,而且大多通过现金交易以及虚拟货币转账进行交易,难以提供具体的交易证据。
因此,调查和打击传销组织非常困难,并且很容易被曝光。
二、非法传销案件的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对于遏制非法传销活动非常必要。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警示,例如,发布案例、展示被害人的现实案例、制定防传销宣传册、结合电视、网络等广告宣传等,全面向社会传播打击非法传销的决心和态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2. 打造联防联控机制针对非法传销组织,必须采取联防联控制度。
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报

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总结汇报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成功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将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如下: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防范意识。
我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市民普及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提高了市民对传销活动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同时,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曝光力度,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到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效地减少了市民被传销组织欺骗的可能性。
二、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活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包括加强巡逻防控,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传销组织的侦查和打击力度等。
通过这些措施,成功摧毁了多个传销组织,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给传销分子以及潜在传销受害者敲响了警钟。
三、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
我市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了合作,形成了打击传销的合力。
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大了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形成了打击传销的合力。
通过这种合作,成功摧毁了一批传销组织,有效地保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传销受害者的救助和帮助。
在打击传销活动的同时,我市也加大了对传销受害者的救助和帮助力度。
通过成立专门的救助机构,为传销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等多方面的帮助,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总的来说,我市在打击传销活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打击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希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传销活动,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朗,让市民生活更加安宁。
市级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市级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我市传销问题依然存在,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传销组织仍在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工具迅速增长,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坚决打击传销组织,消除传销活动的滋生土壤,净化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2. 任务:(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组织;(3)加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4)加强协作,加强与其他地区、部门的合作,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5)完善机制与制度,健全相关法规法规章程,提高打击传销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放宣传材料,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2)开展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专家解读传销的危害和特点,提高人民群众的反传销能力;(3)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网络宣传,提醒人民群众警惕传销活动。
2. 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警方人员培训,提高对传销组织的侦查和打击能力;(2)加强对传销组织的线索收集和排查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打击;(3)强化打击传销组织的协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平台,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4)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对传销组织的主要成员和骨干成员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相关责任人。
3. 加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1)加大对传销组织活动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传销组织的新动向和新手段;(2)加大对传销组织活动的打击力度,对传销组织的经济来源和转移渠道展开全面清查;(3)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组织的洗钱行为,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4. 加强协作,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1)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打击传销的效率;(3)加强与社区、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提高打击传销的社会参与度;(4)加强对受害人的救助和关爱工作,建立受害人保护机制,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公安部虽然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传销活动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就湖北省枣阳市为例,近两年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现象愈演愈烈,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呈递增趋势,成为制约枣阳社会治安的一大祸患因素。
而对于基层法检部门来说,传销犯罪也是一种相对新型的犯罪,通过对枣阳市近两年来传销活动犯罪的特点、形势进行分析,以期对传销活动犯罪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有效地打击和预防传销活动犯罪。
一、枣阳市传销活动犯罪的基本态势和特点近两年来,枣阳市检察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3件18人。
其中2011年受理1件1人,2012年受理4件7人,2013年1-9月份共受理8件10人。
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1、传销犯罪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层级结构从该市办理的13件18人传销犯罪来看,传销团伙均是具有一定形式和结构的具体组织,均是以在网上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会或某产业公司的形式,以购买股票、加入会员可返取巨额利润为诱饵,引诱股民成为会员,再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的模式运作。
并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或交纳会费的多少,按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层层计酬。
在该院办理的13件传销活动犯罪中,发展会员最多的达到2万余人,涉案金额最高的达到5000余万元,组织、领导者有5人,成为枣阳地区最高领导的有2人。
2、传销犯罪人员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是传销犯罪人员主体以外来人员为主。
在该市办理的18人传销犯罪案件中,本地人仅有3人,其余15人均为来自河北、河南、广东、云南、北京等地人员,比例高达83%。
二是传销犯罪人员以中年人为主。
在18人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有3人,年龄在40岁以上的有9人,比例达到传销犯罪人员总数的50%。
三是传销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分散,总体文化程度较高。
在18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的有8人,大专以上文化的有6人,占总体涉案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是传销犯罪人员大部分为无业人员。
浅析非法传销的形成、特点及打击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的形成、特点及打击对策【摘要】非法传销是一种通过不正当手段招揽成员并获取利润的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非法传销形成的原因、特点和打击对策,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
非法传销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困难、人们信任心理和缺乏法律意识等因素。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高额回报承诺、层级式组织结构和信息封闭等。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传销,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合作与沟通,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遏制非法传销的蔓延,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利益。
【关键词】关键词:非法传销、危害、原因、特点、打击对策、监管力度、法律意识、合作与沟通、社会参与、法律法规体系。
1. 引言1.1 非法传销的定义非法传销是指以招商引资为幌子,采取虚假宣传、高额回报等手段,通过层层发展下线、推销产品或加盟费用等方式获取利润的一种违法行为。
非法传销活动通常以建立多级层次的销售网络为特点,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主要手段,不以产品销售为目的,而是依靠组织新会员缴纳加盟费用或购买产品为主要盈利途径。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金融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等。
在我国法律中,非法传销被视为违法行为,严禁开展。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社会对非法传销的认识和警惕性,加强合作与沟通,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1.2 非法传销的危害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非法传销组织为了谋取私利,常常采用虚假宣传、欺骗手段,以次充好,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低质量、假冒伪劣产品,甚至遭受财产损失。
二、破坏市场秩序。
非法传销组织通常采取多层次发展模式,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招揽参与者来获取利润,这种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乱象丛生,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危害社会稳定。
非法传销组织常常在发展过程中涉及暴力、欺诈、恐吓等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程度的威胁,甚至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传销活动猖獗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虽经公安、工商部门多次打击、遣散,但效果并不明显,仍存在泛滥、蔓延之势。
在查办传销案件中我们发现,目前传销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这促使我们对打击传销活动有了新的思考。
下面就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和如何加强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传销活动新特点
二、几点建议
(一)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要建立严厉打击传销的协调机制、合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教育、通信、房管、街办、村委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经常性地研究治安动态和传销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提出对策措施,切实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排查调处工作;要严厉打击违法出租房屋行为,使传销行为失去活动场所。
(二)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从严制裁。
对传销活动尤其是传销组织头目根据其行为和性质进行罪名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执法力度得以加强,使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达到惩一儆百的目的。
(三)建立表彰奖励机制。
政府应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广泛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对举报并抓获传销头目或提供传销源头的应给予重奖,有关部门还应对侦破大要案件有功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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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传销活动的危害和主要特点,提出处理的方法与策略,力求早日将传销这种破坏经济秩序和人文环境的不良活动清除。
关键词:传销特点处置方法彻底清除
当今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网络化、信息化的大市场经济格局日益成熟,法制化的市场秩序日益完备,然而,仍然有一些既想发财又想不劳而获的人,沉迷于一年或几年爆富,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变换着花样钻空子,企图通过传销实现所谓的自我发达,其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其危害却不容忽视。
它在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同时,更破坏者人心与公道。
所以必须妥善处置。
1 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特点
(1)传销参加人员均为外地人员。
传销团伙将窝点设在远离家乡的外地,从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来看,外来传销人员涉及贵州、湖南、湖北、安徽、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山东、江苏十余个省份,他们在贵溪的传销窝点主要分布在市区和城郊结合部的空闲房内。
(2)传销形式已从当初的商品网络营销演变成通过发展人员数量来缴纳人头费用牟取利益。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择手段的发展下线数量,诱骗亲朋好友加入,有的女孩甚至通过QQ以谈情说爱的方式诱骗入伙。
传销组织者为逃避法律制裁,身在外地以电话遥控指挥,银行卡
计酬结算等方式控制传销活动。
同时对反抗者采取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逼其就范。
(3)查处难度较大。
在查处工作中执法部门面对的是传销组织最低层的人员,也是受害者,传销组织者打着“直销”“网络营销”等“合法的理论”的幌子,对上当受骗的传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使参加传销人员认为其行为是合法的。
对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查处工作产生抵触心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又存在侥幸捞回本钱的心理,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极容易造成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
(4)房屋出租户受到利益驱使,积极为传销提供便利。
传销窝点大多数在城区及城郊周边的民房内,房主受到经济利益驱使,房主对租房者信息不了解清楚,便提供房屋出租,这为传销活动提供了聚集培训场所和隐蔽条件。
(5)传销重复人员多。
从2012年,我局7次集中查处的传销人员中,有3次被查处的20余人,2次被查处的65人。
这些人员被查处后,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教育,但遣散后,由于没有回家的路费,处于传销上级人员的控制,存在想捞回钱的心理。
(6)传销组织灌输对付查处传销的方法。
传销教材中讲授如何对付有关职能部门的查处的方法,如何应付公安人员的询问等方法。
如被查获,就讲是被人用网名骗来本地的,刚来没有几天,家长等情况不清楚。
其行为不是传销是直销,直销国家是允许的,其行为既不偷,又不
抢,公安机关不应该管等。
2 打击违法传销的几点对策
(1)成立打传机构,保障专项经费。
在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打传大队和中队。
平时打传人员可以随时收集和掌握情况,统一行动原则上以设区市部署为好,防止传销人员就地周旋,又便于摸清传销头目,以实现打击一次,收效一片。
同时,建立打传长效机制,保障专项经费,这样可以全力保障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传销基础信息的收集,提高打击效能。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档案的建立工作,经常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发现掌握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
公安机关组建打传专业队伍,信息在公安内部要与辖区派出所保持畅通,一有情况,能立即出击。
遇到集中行动,办理重大、特大传销案件,可以抽调人员联合办公,保证打击传销有力有效。
(3)发动群众,打一场禁止传销的人民战争。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成果,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
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搞好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短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公布典型案例、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张贴画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
击的良好局面,使传销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4)深化打击,始终保持对传销的严打高压态势。
对于传销人员不能简单的遣散了事,要用足法律法规,本着“捣点、破网、打头、断线”的原则,以打开路,以打促防。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必要时要采取一些超常规的方式,打入传销组织内部,获取一些深层次的内幕信息,对组织策划等骨干分子决不手软,坚决予以打击。
如接到关于被骗人员要求解救的报警时,不能简单的仅仅做解救工作,而是要深入的调查是否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案件,从而形成时刻打击的高压态势。
打击传销要抓住一个“狠”字,“狠”有两方面意思:一是高强度、加大深度打击传销;二是作好长期艰苦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有韧性、耐心,这点非常重要。
(5)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传销组织无安身和立足之地。
要从根源上治本,户政部门、房产部门、计生部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联手抓好出租房屋特别是房主的管理。
从根本上切断传销活动的土壤和空气。
(6)加大对传销活动资金流转的侦查力度。
传销活动是以发展人头牟利为目的,为何传销人员驱而不散、打而不死,传销组织的成员绝大部分是一些境况不好、急于改变现状的人。
他们都是事业不成功、经济不宽裕,梦想着一夜暴富,从而赢得他人的尊重。
而传销组织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些想法,对他们“洗脑”,使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该组织的骨干分子。
要从资金流入手,对相关银行账户及时查询,特别是对走
款数额相对一致的帐户进行重点跟踪。
工作中,要全面、认真、反复地查询传销人员的电话、住所、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查询是工作重中之重)等,从所获取的证据中研判传销人员结构。
传销组织的反侦察能力越来越高,施行人、账分离,账、账分离等,这要求办案人员必须多动脑筋,从传销组织的人员、资金两条线来收集固定证据。
(7)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加强地区合作。
从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看,传销人员大多来自西部和中部不发达省区,加强传销人员输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尤为重要。
查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传销案件后,应当将对传销人员的处理情况通知传销人员所在地公安机关,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传销人员档案,列为重点人员管理或重点帮教对象,在社区对其进行教育矫正。
综上所述,对于传销如能长抓不懈,那么在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下,一定能彻底清除。
参考文献
[1] 黄永建,刘辉光,等.规范直销发展严打网络传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双管齐下力促行业健康发展[J].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1(8):16-35.
[2] 传销为何久打而不消[J].今日中国论坛,20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