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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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及社会保障立法的进步及意义

法学1102 管佳茜摘要: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制尚属初建时期,内容少、层次低、执法体系和争议处理机制尚未健全,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一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等出台了各项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对于满足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意义及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精神卫生、社会保障

一、一年以来我国关于劳动社会保障立法进程成就

一年来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中较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2013年立法工作还将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列入计划。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使低保的审核审批有法可依,有效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和帮助真正需要的人得到帮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有利于解决社会中存在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相应出台一系列的法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为推动工伤保险工作和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出台多项政策,还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集民意和智慧于一体。通过审议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特殊人群的保护有了很大的进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有重要作用。各项立法中具有显著标志性意义的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历时近三十年之久的《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既是全球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精神卫生问题的严重性在我国十分突出,此次对于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有了根据。

二、主要法律法规的突出新意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

劳务派遣1是劳动合同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这次修改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1、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为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1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为促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将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3、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为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增加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引王寅翼律师之“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劳务派遣须同工同酬”

/1155734/article/show/type/1/aid/373254/

4、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对劳务派遣单位并可吊销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二)精神卫生法

共七章八十五条的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等作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

1、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2复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2、诊断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以及是否达到需要住院治疗的程度,是一个医学的专业判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

2陈丽平:《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解读历时近三十年之久出台的精神卫生法》,《山东卫生》2012年第12期,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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