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理学课本笔记整理——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表达意思,用以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行动,通常包括合同、遗嘱、声明、投票等。
一、法律行为的特点1.主体性:法律行为必须由法定主体进行,即具备法律权利和义务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自愿性:法律行为必须是自主决定,不受外力强制或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影响。
3.平等性:法律行为的参与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一方地位优势而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4.合法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条文。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1.客体:法律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客体,即法律上承认的具有价值的人身、财产权益。
2.目的:法律行为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即为了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或实现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方式:法律行为必须有一定的合法方式,即依法的形式和程序来实施。
4.主体:法律行为必须由具备法律资格的主体来实施,即能够具备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通常分为有效、无效和相对无效几种情况。
1.有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和程序,产生合法的法律效果。
2.无效行为: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3.相对无效行为:违反法定的形式、程序等要求,可以由相关当事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
四、法律行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互相表达意思达成的协议。
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具备法律效力,并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行为和其他非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以约定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合同行为则是不以合同为依据,根据法律规定或法定关系产生的行为。
总结:通过对法律行为的概念、特点、要素和效力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行为是法律主体依法行使自主权利的表现,它不仅规范了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保护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理学之 法律行为

2021/5/30
6
➢ 民法的“法律行为”只是在民法知识框架内的一概特 定概念,其准确汉译应为“法律示意(表示)行为”, 与事实行为处于同一位阶,属于法律事实;
➢ 它不可能作为一个最上位的概念用来描述和解释 一切法律部门的行为现象,否则将导致法律解释 上的困难和混乱。
2021/5/30
14
3、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具有意志性
➢法律行为是受人的意志所控制的活动,是人们有 目的、有意识进行的。 ➢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按照自己的意志确定并实现行 为内容,这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基本要素。 ➢ 正是通过意志的表现,行为才获得了人的行为 (包括法律行为) 的性质。
2021/5/30
动、精神状态及认知能为的总和。 ➢ 即构成之心理要素,包括三方面:
2021/5/30
23
1、动机
➢直接推动行为人去达到一定目的的动因或者内在动力。
现代社会学和心理学研究认为,人的行为是由需要引起的, 行为的实施是为了实现对人的需要的满足。
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趋向目的,目的实现 满足,满足导致新的需要。这就是行为的内在方面诸环节的 系统循环。
2021/5/30
21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构成需要条件,这些条件被称为 “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法律规定的或通过法律 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
2021/5/30
22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 即所谓“主观要件”,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心
素”,是法律行为内在表现的一切方面。 ➢ 它们是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的一切心理活
2021/5/30
法理第十章法律行为

2、非法律行为:指那些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不受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3、法律行为的确认: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个人审查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和效力,并给予法律上的认定。法律行为认定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和某些行政机关,经当事人同意的某些组织和个人也有一定的确认权限。法律行为确认的内容主要有: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否具备;这些要件之间是否具有必然的关系;行为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等。
4、法律行为的结构:指即法律规定的,或通过法律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法律行为的结构主要包括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心素”,是法律行为内在表现的一切方面,是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一切心理活动,精神状态及认知能力的总和。(一)、动机:行为是受一定动机支配的,法律行为也是如此。所谓动机,指直接推动行为人区行动以及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或动因。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行为趋向目的,目的实现满足,满足导致新的需要。在法律上必须从对法律行为的动机作全面的、综合的考察,以便确定其在是否正当,是否合法。(二)目的: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或力求实现某种目标和结果的主观意图,法律行为的目的往往采取表达的方式来体现,表达可以采取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默示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的方式。(三)、认知能力:法律行为的认定需要考察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在法律活动中,行为人受主、客观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发生主观认识于客观存在之间不相一致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认识错误。包括“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两方面,前者指行为人所认识的内容和所发生的客观事实相背离。后者指行为人对事实认识无误,由于误解或不知法律而对该事实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认识有误。二、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方面: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一)、行为:指人们通过身体或语言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1、身体行为:指通过人的身体的任何部位所做出的为人所感知的外部举动。2、语言行为:即通过语言表达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包括:书面语言行为和言语行为。(二)、手段: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三)、结果:判断法律行为的结果,主要有两个标准:1、社会影响。2、该结果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考察。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笔记

专题五、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萨维尼法律行为定义:行为人创设其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
法律行为产生私法效果,是当事人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合法性要求仅仅是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要件,并非其本身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的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事行为: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不具法律效力,不产生行为人追求的法律效果,或者依据当事人的依法行使变更权或者撤销权导致其效力变更或者消灭。
常见的事实行为:债权法上侵权、无因管理、部分不当得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等行为。
物权法上:遗失物拾的、埋藏物发现、先占、添附等行为。
法律行为的特征:法律行为只产生私法效果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后果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追求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意思外化行为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指依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单向)双方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一致才成立的法律行为(双向)共同法律行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彼此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同向单方注意:可分为涉及个人权利变动,涉及他人权利变动(消灭、变更、消灭)根据行为原因可不可分: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据发生效果分:财产行为、身份行为据主从关系:主行为、从行为从发生、效力、转让、消灭上一律从属据产生的效果:负担行为(涉债)、处分行为(涉物)负担和处分行为区别:法律效力不同:负担-请求权;处分-权利转移标的特定要求不同:负担生效不以标的特定为前提,处分生效必须要标的特定行为人是否有处分权:负担不要求,处分要求有处分权是否公示不同:负担一般不公示,处分公示其他见专题36法律行为的形式:(专题37详述)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生效指因符合合法性的法定生效要件,产生了当事人欲追求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行为是什么

法律行为是什么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体间或个体与国家的行为。
它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下进行的,旨在调整和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体的权益。
法律行为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方式,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从法律行为的特征来看,首先是自愿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是个体自愿进行的,不得强迫或欺骗,否则其效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其次是约束力原则。
法律行为一经成立,就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受到法律制约和保护。
再次是法律安排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影响其效力。
最后是正当性原则。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不得违背道德伦理。
法律行为的种类多样,包括合同行为、意思表示行为、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收养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诉讼行为等。
合同行为是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它是个体之间通过协商和约定,建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
意思表示行为是指个体通过语言、书面、行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图,产生法律效果。
行为设立法律事实是指个体通过实际行动来创造或阐明某一事实,例如将某物放置于某处即构成占有。
收养行为是指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纳入自己的家庭,并承担抚养教育等义务。
婚姻行为是指个体通过结婚登记等程序,建立夫妻关系并承担夫妻义务。
遗嘱行为是指个体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在死后财产的分配意愿。
诉讼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法律行为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法律行为通过个体之间的协商、约定和合作,调整和规范各方的行为,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法律行为保护个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个体通过法律行为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避免不法侵害。
此外,法律行为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当个体通过法律行为达成共识和解决争议时,能够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然而,法律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法律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行为和法律效力是构成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律行为和法律效力的概念、特征以及相关要素,以增进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
2. 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它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一定的意思表示来达成法律目的的行为。
例如,签订合同、买卖财产、结婚离婚等都属于法律行为范畴。
3. 法律行为的特征(1)主体性:法律行为是由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
(2)双方性: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至少两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关系。
(3)自愿性:法律行为需要基于主体的自愿意愿进行,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
(4)法律依据:法律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4. 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行为产生的具体后果,即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得到确认和保护的状态。
只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5. 法律效力的要素(1)合法性:法律效力必须建立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2)真实性:法律效力要求法律行为的内容真实可信,不得有虚假、欺诈的情况。
(3)完整性:法律效力意味着法律行为应该完整、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要素。
(4)符合法定形式:某些法律行为需要按照法定的形式进行,例如签订书面合同等。
6. 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的关系法律行为是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和基础,而法律效力是对法律行为的结果和后果的确认和保护。
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法律行为,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并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7. 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的意义法律行为与法律效力构成了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框架之一。
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确保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在纠纷和争议发生时提供解决的依据和途径。
法理学—法律行为
根据行为之有效程度 完全行为 不完全行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九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释义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一节 法律行为释义
一、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 行为是人们在一定目的、欲望、意
识、意志支配下所做出的外部举动。 法律行为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
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 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社会性 法律性 意志性
(二)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的分类
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 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 公法行为 私法行为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的分类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积极行为 消极行为
根据行为之主从关系 主行为 从行为
(四)根据行为构成要件的分类
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动机 —— 目的 —— 认知能力
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行为 —— 手段 —— 结果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的分类
根据行为主体的特性不同 个人行为 集体行为 国家行为
根据主体意思的表示形式 单方行为 多方行为
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 代理行为
第十章 法律行为
思考:
试分析民工偷葡萄行为的法律行为的结构
案例一:惠州李国清公交车肇事案
2009年6月22日,李国清因身体不适,向其所在的诚通运输 公司车队长请假要求次日休息。第二天下午,车队长打电话给李 国清,安排其替889线路公交车另一名司机顶班,李国清碍于情面 勉强答应。 当日18时25分,李国清因不满车队长安排自己在休假时加班 且该车又晚点让其等候多时,气愤之下,无视公司的发车规定, 独自将刚下完客的公交车驶离火车站广场,沿889路公交车运营路 线急速行驶。 在行驶过程中,李国清无视公共安全,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 驾车疾驶,分别在制造多起车辆碰撞、人员受伤事故。 当日18时 38分许,李国清驾车逆向行驶,将正在火车西站路口等候红绿灯 的一部出租车撞毁,致出租车上司机及3名乘客当场死亡。 整个过程中,李国清驾车共造成27辆机动车受损,4名被害人 死亡,1人重伤,9人轻微伤,受损车辆价值共计人民币376611 元。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李国清被控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许多概念需要记 忆157]
分类的标准是多角度的、多标准的。 根据行为主体分类: (1)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2)单方行为、多方行为; (3)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根据行为法律性质分类: (1)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2)公法行为、私法行为;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2)
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2、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1)是受法律规 范调整的行为;(2)是能够产生法律效果 的行为。 3、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 行为,具有意志性。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内在方面(心理状态和认知 内在方面 能力) :动机、目的、认知能力 1、动机 动机:动机是指直接推动人行为的内在 动机 动因。动机并非法律直接调整的对象,但却 构成评价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需要注意,对动机的评价并不必然决定对行 为的评价,比如侠盗劫富济贫的行为和一般 的盗窃、抢劫行为一样都是盗窃和抢劫;谋 财杀人、情杀、大义灭亲同样都是故意杀人。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
(二)行为方式(手段) 这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在实 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其中包 括:行动的计划、方案和措施;行动的程式、步 骤和阶段;行动的技术和技巧;行动所借助的工 具和器械,等等。行为方式(手段)是考察行为 的目的并进而判断行为的法律性质的重要标准, 是考察法律行为是否成立以及行为人应否承担责 任、承担责任之大小的根据。除此而外,在法律 上还必须对各种特定行为方式予以规定,以为法 律行为性质和类别的判断提供具体的标准。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所作的分 类 (一)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分 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积极行为,又称“作 为”,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 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消极行为,又称 “不作为”,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这两种行为 不能反向选择。
这些特定的法律行为方式主要有: (1)与特定情景相关的行为方式。指某些行为 方式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方能使用,如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2)与特定主体身份相关的行为方式。指某些 法律行为的成立只与具有特定法律资格的主体 (个人或机关)相关联,其他主体无权采用此 种法律行为的方式和方法,即使采用,也不能 认定为该法律行为构成的要件。
?2种类纯粹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道德行为和宗教行为等2种类纯粹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道德行为和宗教行为等?3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1法律规定性?2行为的主体特殊性?3行为的程序?4行为的时效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一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又可称之为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
(2)该结果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评价, 即由法律根据结果确定行为的法律性 质和类别。不过,这里应当区别的问 题是:行为的结果并不等于法律后果, 行为结果只是行为人承担法律后果的 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法律后果本身。
《法理学期末复习》第二十四章法律行为.doc
第二十四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概念一、行为的含义法律行为作为人类行为的特殊形式有其特定的范畴,是法律对人类行为的界定和规范。
因此,要认识法律行为的含义,就必须分析行为的基本含义。
关于行为的含义,历史上各种学派定义各异。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行为是人类的特征,是人所具有的特殊功能。
即人的行为是根据理性原则而具有的理性生活。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简明扼要地指出:意志作为主观或道德的意志表现于外时,就是行为。
英国分析法学家约翰•奥斯丁认为:“人类的行为,包括上帝命令约束的人类行为,不可避免地是由规则所指引的。
或者是由原则或公理所指引的。
”①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是用“行”來表示行为。
例如,行必果,行则思义等。
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认为,“行”就是表示人的有意思、有目的、有情感的行为。
在社会科学不同领域,由于研究出发点或观察立足点不同,各学科专家对行为的定义也众说纷纭。
心理学专家认为,行为是有机体在环境影响下所引起的内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外在反应,并依据该定义建立了一套“刺激一反应一行为”的模式。
这个行为定义非常宽泛,它包括自然界所有的有机体的反应,不仅包括人类的行为,也包括动物有机体的行为。
伦理学专家认为,行为是指人类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的一切动作,有时泛指各种自然现彖和社会现彖的运动。
社会学专家认为,人类行为具有社会性特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交往与互动行为。
人类行为具有下列特点:首先是具有客观能动性,因为人类是社会的产物,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但人类行为又有主观能动性,能克服坏境造成的困难,达到人类追求的目标。
其次是具有创造性,人类行为不同于有机体的本能反应,它能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和资源创造各种社会财富,造福于人类本身。
最后是具有价值性,人类行为都是为了实现一定利益和目的而进行的,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存在某种价值判断,人类行为的规律是趋利避害,有所选择。
行为科学专家认为,行为是为了满足个人和社会的需要,人们进行的一定的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一、法律行为的界定(一)法律行为的含义1.法律行为: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2.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3.⑴法律行为是受到法律规范调整的行为,无论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均有法律规范的规定⑵法律行为是人(包括人的组织)的行为⑶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⑷法律行为具有法律后果,会有法律对其效果进行肯定或否定(二)法律行为的意义1.法律行为是法律与行为的结合,是具有法律形式和实际社会活动内容的行为2.在法律调整下的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成为法律作用于社会的中介3.法律行为有其法律形式和社会活动内容,意义由这两方面表现出来⑴①法律行为的法律形式存在于实证法当中,它是法律所设立的行为模式,由法律规范的规定表现出来②法律规范中所表达的法律行为模式,承载着法律的价值追求,体现着社会对行为调整的要求,特别包含了为实现特定调整目的而具有的法律调整技术⑵法律行为的社会活动内容存在于社会活动领域,是人们具体和现实的法律活动,它是法律的运作,是规范的现实化,是活的法律二、法律行为的特征(一)法律性(最大特点)1.法律性指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行为,即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所规定,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2.法律性的表现⑴法律对行为模式的设定方面,即法律行为是有法律根据的行为⑵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行为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①法律后果是由法律设定的在法律实践的活动中,法律后果可能是法律行为主体有意识追求的目标,也可能是与法律行为主体意志追求的目标没有关系的后果,甚至还可能是法律行为主体可以逃避的后果②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肯定性法律后果:法律承认某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甚至给予奖励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认定某种行为违法、无效并加以撤销,甚至给予制裁③法律后果进一步界定法律行为,并不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任何自由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即有法律根据的,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⑶法律的当然属性,即法律后果具有法律所包含的国家强制力保证(二)社会性1.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会产生社会影响或社会效果2.法律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们行为的社会性,它说明的是对行为作出法律调整的必要性3.行为的社会性源于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并体现这种社会性。
任何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社会也是人们有机的联系在一起的形式4.法律调整的行为是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行为,不具有社会性的行为不应当由法律调整,因此它不应当是法律行为(三)意志性1.法律行为的意志性: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是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行为2.意志是法律调整人们行为的中介3.法律根据人们行为意志因素的特点来确定一种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并对法律行为进行分类三、法律行为的分类(一)以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为标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1.合法行为:符合法律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肯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2.违法行为:违反法律的要求,依照法律规定会引起否定性法律后果的行为3.在不违法的行为中,有一部分是合法行为,有一部分则是法律不调整行为,可称为非法律行为(二)按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发生效力的条件: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1.有效行为:按法律规定能产生行为人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后果是对行为的肯定2.无效行为:按法律规定,行为不能产生行为人意志所追求的法律后果,即不能产生对行为的肯定性法律后果3.注意⑴有效与无效是针对行为人意欲之法律后果而言的⑵在行为的效力分类方面,还存在可撤销和效力未定的行为,但最终会归于有效行为或无效行为①可撤销行为从撤销之日起无效②效力未定之行为需要特定的人在行为之后确认行为有效还是无效⑶无效行为在外延上并不等同于人们常说的违法行为(三)依据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依意思而产生: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1.表意行为:作出意思表示,法律后果依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的内容是由意思的内容决定的2.事实行为:法律后果的产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而是由于行为自身作为一种事实引起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的内容不由意思设立而直接由法律规定(四)以行为的外部表现形式为标准: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1.积极行为:行为主体以主动作出某种举动为表现方式的行为,又称为作为2.消极行为:是以不作出举动为表现形式的行为,又称为不作为(五)根据行为生效是否须有特定形式要件为标准划分的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1.要式行为: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2.非要式行为:不需要满足特定形式要件即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3.公法领域的行为一般都是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一般存在于私法领域(六)以发生效力:单方行为与对方行为1.单方行为:只有一方主体作出行为即能发生效力2.多方行为:需要两方以上共同作出行为方能发生效力(七)以行为所体现的意志: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1.个人行为:体现单个自然人(公民)意志的行为个人行为的特点是受个人意志控制,表现个人意志,由个人作出2.组织行为:体现组织意志的行为①组织行为的特点在于组织性,行为受到组织意志控制,行为体现的是组织意志②组织行为由其代表人作出③组织:法律上的主体,并不简单是一群人的集合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一、法律行为主体1.法律行为主体是法律行为的实施者,任何法律行为都是由法律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2.法律行为主体由法律规定,这是法律行为主体的一个基本属性。
3.该属性反映了立法者的主观选择和安排,它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即受到社会生产方式的制约,同时还受到该社会文化发展状况的制约⑴法律行为的主体是人⑵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法律对法律行为主体的确认,是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文化条件的制约,社会文化条件也制约着法律行为主体的确定⑶法律对法律行为主体的确认体现着立法者的主观选择和对法律调整技术的运用⑷法律行为主体与法律关系主体有一定区别。
法律关系主体的基础是权利能力,法律行为主体的基础是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二、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指的是法律行为的意志方面的内容或因素,根据其对行为发生的影响不同,这些因素可以分解为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行为动机和行为目的三个基本方面(一)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1.行为认知:行为主体对行为本身和行为意义的了解⑴内容是知识性的⑵任何法律行为都以一定认识因素为基础,认知状况是法律确定行为是否法律行为以及何种法律行为的重要因素⑶无认知的行为不被法律认定为法律行为,通常被界定为事件,或至少不被认定为有效的行为或受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⑷法律对认知的确认是以社会当时能知和当知的条件为标准的2.控制能力:行为主体的行为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状况⑴控制能力体现在①行为主体的意志能支配自己的行为而不受自身其他因素的制约②自身意志不受他人强制,具有自主性、独立性⑵法律通常根据社会活动主体行为控制能力的一般状况确认其法律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在法的适用中予以确定(二)动机1.动机是推动人们作出某种行为的内在心理动力2.动机的产生源于人们感觉到的需要。
需要引起行为动机,而动机又推动人们的行为3.法律对动机的考量,主要体现在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上和刑事犯罪的情节认定上(三)目的1.目的是行为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时在主观上所追求的目标或后果2.行为目的与动机有密切关系,两者作为行为的主观因素,动机是深层的,目的是外显的、直接的;动机决定目的,目的表现动机3.目的的意义⑴目的决定了行为后果的内容和行为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具体的表意行为当中,目的确定了法律后果,目的构成了法律后果的内容⑵目的构成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决定法律行为的功能方向,主要表现在抽象的表意行为中⑶目的状况作为事实因素之一决定法律行为的性质,这种情况出现在事实性行为中,即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是行为主体追求的目的,而是法律在根据行为特点赋予的4.按法律规定,合法的事实性行为会引起肯定性法律后果,而合法行为一定包含行为目的合法,以及作为实现了的目的的社会结果的合法,由此,法律会赋予这种行为一定的肯定性法律后果5.在违法行为中,违法的社会后果与行为目的存在怎样的联系,是考量违法是否故意的根本标准三、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是法律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可以观察到的人们活动的状况,它受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支配,是法律行为内在方面的外部表现外在方面具有决定意义:①只有通过外在方面的活动,人的主观意志才能影响外界,主观意志才能真正产生意义②只有通过外在方面,人们才能了解行为人的主观意愿③法律确定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以及对法律行为进行分类,首先是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为根据的根据行为的一般过程和法律调整特点将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分为行为方式和行为后果(一)行为方式行为方式即以一定的行动、手段和过程表现出来的行为状态1.行动⑴行动:行为主体由身体所作出的影响外界的动作⑵当这种动作是在行为主体意志支配下作出时被称为行为、而无意志支配的纯动作就被称为举动⑶行动的形式以其外观来看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也就是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⑷以其物理的力量影响对象来看,行动影响外界的方式可分为两种①以物理力量直接作用于对象以影响外界的②通过其表达意志影响外界的2.手段⑴手段:行为主体为达致行为目的而采取的行为方法及所借助之工具⑵任何行动都是包含着手段的行动,任何手段也都体现在行动之中⑶手段的选择受制于行为目的,同时受制于行为认知、价值判断等意志的因素,因此,手段是法律确定行为的合法性与否,以及属于何种合法或违法并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的因素之一⑷行为的手段违法,其行为即违法,但手段合法其行为则不一定为合法3.过程⑴行为过程:一个完整形态的行为从发生到结束的步骤及时间顺序⑵法律对行为进行调整,过程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重要的行为,法律一般以规范形式确定其完整形态,进而确定其法律后果。
对于不同领域的行为,法律的确认有所不同(二)行为结果1.行为结果是行为所产生的对自然或社会的影响,是行为造成的自然或社会的某种变化2.行为结果是法律将行为纳入调整范围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影响行为的重要因素3.法律是根据行为结果所包含的社会影响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将某种行为纳入调整范围的行为的影响有有形与无形之分4.一方面法律根据行为结果来确定是否调整某类行为,另一方面,行为结果也是法律影响行为的作用点5.法律将行为结果纳入行为构成的要素时,考量的因素和作用的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⑵结果与行为的内在方面的关系⑶法律根据行为与结果的关联以及结果的社会影响状况,对行为赋予肯定的或否定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调整的方式可表述为:行为+结果(社会影响)+法律后果(肯定或否定)⑷法律将行为结果与法律后果设为一体,以引导行为这种法律调整方式可以表述为“行为+法律后果(社会影响+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