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制度 防汛管理制度 防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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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规章制度

防汛规章制度

防汛规章制度防汛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特制定以下防汛规章制度。

一、防汛组织与职责1、成立防汛指挥小组成立以_____为组长,_____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指挥小组。

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制定防汛预案,组织防汛演练,统筹调配防汛资源等。

2、明确各部门职责(1)水利部门:负责水情监测、水利工程调度和管理,及时提供水情信息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

(2)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防汛应急救援工作,统筹调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

(4)交通部门:负责保障防汛道路畅通,组织抢险运输力量。

(5)电力部门:负责保障防汛电力供应,及时抢修电力设施。

(6)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防汛通信畅通,及时抢修通信设施。

(7)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二、防汛准备工作1、防汛预案制定制定详细的防汛预案,包括防汛指挥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等内容。

预案要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2、防汛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沙袋、救生衣、冲锋舟、水泵、发电机、照明设备等,并建立物资管理制度,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3、防汛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包括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交通抢险队伍等,并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

4、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河道、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对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防汛监测与预警1、水情监测建立水情监测网络,加强对江河湖泊水位、流量、降雨量等水情信息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水情变化。

2、气象预警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气象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

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

防洪防汛工作制度文库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洪防汛工作,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洪防汛工作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洪防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洪防汛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地理、气候特点、水文地质等情况,制定防洪防汛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洪防汛能力。

第五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防汛设施的质量和效益,确保防洪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加强防洪防汛科技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洪防汛技术,提高防洪防汛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各级防洪防汛指挥部门应充分发挥群众性防洪防汛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防洪防汛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洪防汛工作格局。

二、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防洪防汛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应设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汛工作。

第九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设立专业队伍和群众性队伍,负责防洪防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防洪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

第十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洪防汛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洪防汛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十一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洪防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防洪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洪防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防洪防汛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加强防洪防汛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洪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四条防洪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确保防洪防汛工作的落实。

防汛办工作制度

防汛办工作制度

防汛办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做好我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防汛工作的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的目标防汛工作的目标是:预防水旱灾害,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

第三条防汛组织体系1. 国家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国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地方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3. 防汛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防汛工作。

第四条防汛办事机构职责1. 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

2. 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汛意识。

3. 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应急能力。

4. 开展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 负责防汛信息的上报和发布。

7. 完成上级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防汛工作流程1. 防汛准备:制定防汛预案,备足防汛物资,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防汛宣传教育。

2. 汛期监测:加强气象、水文监测,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

3. 预警发布:根据风情、雨情、水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启动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援,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5. 灾后重建: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第六条防汛工作责任制1.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

2. 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3. 防汛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计划和预案,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4. 抢险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投入抢险救援。

第七条防汛工作考核1. 防汛指挥部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防汛工作制度建设、防汛预案制定、防汛宣传教育、抢险救援、灾后重建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评价依据。

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是指为应对洪水和暴雨等天灾,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1. 洪水预警制度:建立完善的洪水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降雨情况、水位水流情况,并根据预测结果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提醒人们做好防护工作。

2. 高水位警戒制度:制定相应的河流水位和水流速度的报警标准,当河流水位超过或接近警戒水位时,及时向居民发布警示信息,要求人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河道管理制度: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和清淤工作,及时清理河道中的杂物和淤泥,确保河道通畅,提高河流的排水能力。

4. 抗洪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完善的抗洪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洪水来临时能够及时调配足够的救援队伍和抗洪救灾物资。

5. 救援队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洪防汛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对洪水和暴雨等天灾的能力。

6. 人员疏散和避险制度:制定疏散和避险的具体方案,明确各类人员的疏散路线和避险场所,确保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7. 抗洪救灾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抗洪救灾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洪防汛管理制度,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性。

在实际执行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和地理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防汛工作制度包括哪些要求

防汛工作制度包括哪些要求

防汛工作制度包括以下要求:一、总则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明确防汛工作的目的、任务和原则。

2.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

4. 各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与管理1. 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建立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 各单位应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把好汛前检查关。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3)有关建筑物(如施工围堰、防洪墙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灾害的作业点,是否撤退人员、是否制定应急措施;(6)对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7)对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3. 各单位应制定防汛管理制度,明确防汛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预报与监测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预报与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洪水动态,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各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定期检查防汛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报告防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应急与救援1. 各单位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各单位应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3. 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抢险救援物资,确保在防汛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4. 各单位应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防汛应急情况。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5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5篇)

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车间安全防汛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防汛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安全防汛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等。

三、组织机构1. 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担任组长,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为成员,负责车间安全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车间安全防汛小组由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车间安全防汛工作。

四、安全防汛措施1. 车间内部(1)加强车间内部排水系统检查,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现象。

(2)定期检查车间地面、墙壁、屋顶等部位,发现裂缝、渗水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

(3)对车间内部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雨季潮湿导致漏电事故。

(4)对车间内部易受潮、受水浸泡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失。

2. 车间外部(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对车间周围排水沟、下水道等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3)对车间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如边坡、河道等,防止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洪水等灾害。

(4)对车间周边的绿化带、树木等进行修剪,防止因风雨导致树枝折断,造成安全事故。

五、应急处理1. 遇到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2. 对车间内部设备、物资进行检查,防止因洪水浸泡导致损失。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险情,争取救援。

六、责任与奖惩1. 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车间安全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3. 对在安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汛管理工作制度

防汛管理工作制度

防汛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汛管理工作,确保我国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国家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国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

3. 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和有关单位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三、职责分工1. 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 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洪水预报、洪水调度、险情抢护、应急度汛等工作。

3.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相关工作。

4.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根据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协助地方开展防汛工作。

四、预防措施1.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对防洪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和加固,确保工程安全。

2.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开展洪水风险评估、防洪能力评估等工作,确定重点防洪区域和重点防洪工程。

3. 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防洪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提高洪水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防汛应急响应能力。

五、应急响应1. 防汛指挥部应当根据洪水情况,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工作。

2.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实施洪水调度,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3. 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转移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防汛指挥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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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值班工作制度为落实防汛防台风岗位责任制,规范防汛值班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起止时间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为主汛期。

汛期24小时不间断值班,领导带班。

二、汛期值班职责一、值班室担负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履行日常和应急值守、信息接收和处置职能,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

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处理值班的各项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在值班室闲聊,私事不使用值班传真机、电话等,不得带无关人员到值班室,做好值班信息的管理好保密工作。

三、值班员应能熟练使用值班室各种设备,熟悉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要求。

认真受理来文来电,落实领导交办事宜。

对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和上级通知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或相关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做好上传下达。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交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注明待办事项,接班人员应认真了解待办事项有关情况,处理好待办事项,交接班人员要分别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交接班后应检查值班电话、传真通讯是否正常,以及汛情值守电脑、传真机运行情况。

五、当有灾害性天气预报、或有汛情、灾情发生时,带班领导应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带班,其他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应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并能在30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对于重大汛情及灾险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灾险情发生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

六、值班员应知晓省防汛办、市防汛办、区委、区政府等常用联系值班电话,以及带班领导的电话,了解值班室常用资料内容和存放位置。

值班电话不得呼叫转移,认真对待来访来电,电话铃声3响之内接听,礼貌到位,回答问题迅速准确。

七、值班员应了解当班情况,监测实时雨情、水情,掌握预报、工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按重大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意见妥善处理。

对需要采取的防汛防台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

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

八、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包括电话、传真等信息处理情况记录。

电话记录应注明来电时间、来电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来电内容、处理意见及办理结果,重要电话须与对方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对发生的重大汛情和灾险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九、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各种设备,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擦拭桌椅台板、打扫地板、倾倒垃圾,物品摆放有序。

十、因值班员漏接传真、电话,错报、漏报、延误上传下达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防汛仓库物资储备管理制度防汛物资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夺取抗洪抢险斗争胜利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物资的作用,根据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二、设立专人负责,加强对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定期清仓查库,落实专库保存、专令调配,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仓库管理员实行AB岗,确保物资随时可以调用。

四、了解防汛物资的性能,保持仓库整洁,通风透气,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锈、防雷、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注意维护保养,做到不霉烂、不变质,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五、防汛物资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六、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防汛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心中有数,实行即用即补,过期报废更新。

七、健全防汛物资台账和管理档案,规范防汛物资出入登记手续,领用有手续,出入库有登记,做到“实物、台账”相符。

八、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九、防汛物资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物资的管理政策、纪律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申报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分散转移,如实反映库存情况。

管理员A岗:管理员B岗: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配合上级防指组织、指挥、落实全社区防汛防台风,以及台风引发的风暴潮防御工作,根据上级防指指令进入、结束防汛期,启动、调整、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二)在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通知、决定、指令。

(三)参加上级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会议,落实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四)落实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动员社区(居)民、驻社区工矿企业参与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防汛责任人工作职责一、社区两委书记(主任)全面负责本社区防汛防台工作。

负责防汛工作的社区(两委)干部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接收上级的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并上报社区书记(主任);(2)根据上级的预警信息,向本社区发布预警信息;(3)组织本社区应急队伍落实值班值守,处置突发事件。

(4)遇有险情经社区书记(主任)同意后,上报街道防汛办;(5)协调灾后重建相关事宜;(6)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工作。

负责减灾的社区(两委)干部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社区级避灾点建设;(2)负责避灾点的管理;(3)必要时,组织安置需要转移的群众;(4)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工作。

二、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员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负责:(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或者实际情况对本社区的危险区域或者隐患点进行排查,记录隐患点基本情况并报社区书记(主任);组织本社区防汛隐患点整治,在隐患未消除前,对隐患点落实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管理;(2)接收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户到人;(3)当发现本网格出现洪涝台灾害前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及时报告社区书记(主任);(4)当本网格遭受洪涝台灾害时,及时报告社区书记(主任),配合社区两委做好人员转移工作;(5)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工作。

避灾点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质量第一、安全保障、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大避灾点建设与管理力度,不断增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整体防御能力。

二、保障范围(一)本管理办法所指的避灾点,是指由区、街道、社区建立报主管部门备案的、灾害发生时为群众提供避护和基本生活救助的应急场所。

(二)避灾点的安置对象为因地震、洪涝、冰雹、台风、雨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须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和外来人员。

(三)避灾点为群众无偿提供安置救助服务。

三、设施完备(一)避灾点应设置办公室、避灾人员宿舍、生活物资仓库、简易厕所等场所。

(二)避灾点主要进出路口的醒目位置应设置避灾点路线指示牌,其内容、规格应统一、规范。

避灾点建筑外墙设置“避灾点”铭牌。

(三)避灾点应张贴悬挂防灾减灾宣传图片资料,营造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氛围,使之成为群众减灾、救灾教育中心。

四、运行规范(一)避灾点要积极探索管理和运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避灾点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避灾人员守则,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高效。

(二)当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灾害预警时,应及时启用避灾点。

区、街道、社区三级避灾点接到灾害预警时,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了解掌握自然灾害等级和危害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接收安置转移群众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转移安置群众到达避灾点后,避灾点工作人员要对转移安置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妥善安排好转移安置对象的基本生活。

避灾人员应自觉遵守避灾守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避灾点秩序。

(四)严格规范回迁工作,禁止转移安置人员自行回迁。

灾害警报解除后,避灾点管理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镇(社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动员转移安置人员回迁。

(五)加强避灾点内部设施和物资管理,严禁人为损坏内部设施,严禁将避灾点保障物资挪作他用。

(六)避灾点应妥善存放储备物资,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损耗物资应及时补充。

自然灾害发生前,应根据预测的转移安置人数,应急补充适量的生活必需品。

每次避灾任务结束后,各避灾点管理人员要及时向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上报避灾人次、物资消耗情况和需补充的各类物资情况。

避灾点管理规定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核心理念,积极热情为避灾群众服务。

2.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避灾点所在社区、街道负责避灾点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3.各避灾点要确定专(兼)职管理、工作人员,避灾点工作人员应根据灾害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并提供食宿和其它基本生活保障。

4.制定管理制度。

(1)检查制度。

各责任主体每月、市应急管理局每季应对避灾点检查一次,确保避灾点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安全制度。

认真做好避灾点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工作,确保避灾点内部安全。

(3)使用制度。

灾害来临时各避灾点应及时启动,保证正常运转,无灾时不得对外开放,平时不得挪作他用。

(4)保障制度。

完善内部配套设施,做好“五有”保障,确保避灾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5.避灾人员守则。

(1)严格遵规守纪,讲究文明礼貌;(2)听从统一安排,维护良好秩序;(3)提倡团结互助,自觉帮老扶幼;(4)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卫生整洁。

避灾点管理人员职责1.热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避险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

2.引导鼓励避灾群众弘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自强自立,共度难关。

3.做好避灾群众的登记统计和接待安置工作,安排其食宿,指导其做好避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用具的规范摆放。

4.加强与避灾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避灾点安全稳定。

5.加强避灾点食品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做好发放和补充工作。

领导带班制度为落实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值班领导带班工作职责,规范带班工作程序,确保汛期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参照有关防汛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领导汛期带班管理。

一、基本规定㈠带班时段:1、汛期带班时段:每年4月15日~10月31日2、遇特殊情况,灵活提前或延长带班时间㈡带班时间:每班24小时,从当日8:00~次日8:00。

㈢带班地点:1、一般情况下,带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

2、启动相应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带班。

二、工作内容与职责1、全面掌握辖内实时汛情、险情、灾情等。

2、批阅重要文件。

3、安排部署防汛等工作。

4、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接到防汛值班人员重大信息、重要信息、防汛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即时作出判断,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及时上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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