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
如何做好学术著作编辑出版工作

2021 年 5 月 出版参考 | 63
正如学术著作不同于一般大众图书和教辅图书一样,学 术著作编辑也不同于普通编辑,除了要懂出版,熟悉出版规 范和各种国家标准,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修养。每一本书稿 都有其特殊性,从选题立项到组稿到编稿到最后成书,其中 包含了不为人知的艰辛和努力,而编辑本就是为他人作嫁衣 裳的。
参考文献: [1] 新闻出版总署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 通 知 [EB/OL].(2012-09-04)[2021-02-03].http://www. /zwgk/2012-09/24/content_2231969.htm. [2] 曹 正 文 . 听 罗 竹 风 讲“ 编 辑 应 是 杂 家”[EB/OL]. (2017-11-06)[2020-02-02].https:/// zhuzhan/dushu/20171106/109209.html. [3] 赵晓强 . 专版编辑要力争成为专家 [J]. 报刊管理, 2000(11):33. [4][5] 聂震宁 . 致青年编辑的十二封信 [M]. 北京:人民 教育出版社,2020.
二、学术著作编辑既要做杂家,更要做专家
编辑是杂家在出版行业已经是公认的了。著名出版家 罗竹风曾说:“编辑应该是杂家,所谓杂家,就是对各个领 域的各种学问,都要懂一点,略知一二还不够,最好是略知 二三。”[2] 编辑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每天要接触许多 新鲜的知识,与不同主题不同学科的稿件打交道,哪怕是同 一个学科也会有不同的研究方向,所涉及的知识也是大不一 样的,同时,任何一门学科或学问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需 要其他学科作为支撑。“中国外语教 育研究丛书”共 15 个选题,涵盖了外 语教学论、教与学的心理过程研究、 课程核心素养、教学资源开发、教学 策略、教学艺术、教师专业发展、信 息技术的运用、教材的国际比较等。 在《基础教育英语教材国际比较》一 书中,涉及巴西、中国、俄罗斯、法国、 韩国、日本等 6 个国家的基础英语课 程体系及其高中英语教材的难度分析; 《英语教学的艺术探究》一书是一个 跨界研究课题,涉及脑神经传导、隐 喻和意象运演、美学、视觉和听觉心 理效能、教育戏剧、诗歌审美等;《英语教学的资源开发、 利用与评价》一书则讲述了我国从清末时期到现在的英语教 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等。这里只简单列举了丛书中的几个 选题,不难看出,就单本书的内容已经包罗万象,想要把好 图书的质量关,想成为一名好编辑,就要博览群书,不断拓 宽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成为杂家。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3.06•【文号】新出字[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出字【201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进文化创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立健全原创出版的长效激励及评价机制,总署决定在前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促进我国在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和文艺少儿等领域的出版创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做好原创图书的申报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推荐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原创图书项目工作的指导,对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图书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申报的图书要求报送的图书要把原创性放在首位,须为国内专家学者、作家自主创作、国内出版单位出版、确属精品力作的作品,或在理论上有创新见解,或在实践中有新的发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价值。
报送的图书在内容上要体现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文艺创作和少儿出版领域国内专家学者、作家最新研究创作成果,能体现国家意志,代表国家水平。
报送的图书在编校质量上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属学术著作的,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总署规范学术著作出版索引不规范或难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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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规范学术著作出版索引不规范或难通过年检
作者:张弘
来源:《中国广播》2012年第12期
9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
知》,规范学术著作出版。
从现在起,学术著作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不规范,出版单位可能申请不到出版基金,并可能无法通过年检甚至影响等级评估。
《通知》称,所指学术著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型著作,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等不在其列。
其中,第四条的内容是,“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是学术著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真实性、科学性与传承性,体现了对他人成果和读者的尊重,是反映学术著作出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出版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通知》第六条则对执行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执行情况将作为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国家级优秀图书推荐、国家重大出版项目和国家出版基金申报与验收,以及出版单位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的重要条件。
”
中华书局副总编辑顾青称,“如果将学术规范和出版奖的评选,以及出版基金的申请和年检、等级评估联系起来,这个力度就比较大。
总体上说,这对于学术著作的出版是一件好事。
”
(张弘文,摘自2012年9月29日《新京报》)。
做好编辑工作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科学中国人2016年9月做好编辑工作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高照云南人民出版社摘要:为贯彻实施我国对于学术创作相关管理条例,加强学术界对学术精神进一步思考,增进学术意识,就要让编辑提高工作能力,找到学术定位。
本文就如何做好编辑工作,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进行浅谈,希望能对以后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学时著作;出版规范;编辑规范一、两个态度1.中国编辑学会全力支持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这一方针,同样也深刻理解到这项方针具有浓烈的指向性。
这不仅仅会作为一项对于出版学术作品的约束,还会进一步影响到所有文学著作的出版工作,能够带动社会整体文学氛围的提高和出版物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出版团队的约束,对当下文学出版具有很好的鼓励作用。
2.中国编辑学会贯彻领会《通知》文件。
中国编辑学会在近年来本着这一方针不断进行努力。
例如,曾经多次进行相关编辑会议的召开,组织一些践行此项措施的工作机构,领导出版单位贯彻落实通知内容,迎接挑战。
还对相关部门进行简单约束,制裁非法出版行为。
并且在一些机构的支持下,进行编辑修改相关制度等各项内容。
但是,从目前的成效来看,做出的努力仍然不能够满足需求,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提升。
基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第一,对某些优秀的作家作品进行探讨,召开会议,学习他们的编辑经验,引进国外先进的做法,进行技术探究。
第二,在国家体制的监管之下,与其他出版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制定相关的政策,即使做出调整,定期检查。
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专业技术水准。
第三,邀请专业人员对相关工作做出指导,编辑相关内容纳入规定章程,增进出版社之间探讨联系。
二、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验是否存在照抄照搬通过对一部分作品进行抽查,检验作品抄袭状况。
当下就存在一些检测软件能够大体上检验作品的抄袭情况,从功能来讲都是差不多的,就好比如果检测到作品与某些作品存在重合状况,就会用带颜色的字体进行表示,标明重复部分。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3.11•【文号】国科发财字[1997]104号•【施行日期】1997.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3月11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为加强出版基金的管理,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特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国,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第三条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工作要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努力为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四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与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五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管理。
在科技方面接受国家科委的指导。
在出版业务方面接受新闻出版署的指导。
经费管理工作由国家科委归口并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由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的管理专家、科技专家和科技出版专家组成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版基金委)。
如何把握引进图书授权合同的履约关键点梁玉兰

实 / 务43 2012年科技与出版 第 12 期编 / 辑 / EDITORS' PERFORMANCE如何把握引进图书授权合同的履约关键点梁 玉 兰化学工业出版社,100011,北京随着我国科技高速发展以及“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近年来我国出版行业的版权贸易可谓相当繁荣。
各出版社在各个出版领域与境外出版机构或作者签署了大量图书授权出版合同。
一般情况下,授权合同中除了写明作品的名称、授予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版权转让金额及合同期限等以外,往往还对出版方的义务有比较明确的约定。
此类约定中,最主要的是出版要求,包括译文质量、版权声明、授权者标识、防伪标识约定、内容更改和图书质量约定、封面与文前特殊出版要求等等。
因此,相对本版书除了要保证图书达到内容、编校、设计、印制等方面的图书质量要求之外,对于引进版图书我们还需要确保出版的作品满足授权合同的种种约定。
尽管这些要求并不很高,但是如何使引进的作品能够在符合本地读者阅读习惯、符合我国出版行业和出版单位规范的前提下,保证在出版进程的各环节工作中合理履约,需要出版各环节相关人员把握好履约的关键点。
否则,图书出版后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时甚至需要付出难以预料的代价。
本文就引进图书授权合同的履约关键点与大家做一交流。
1 译文内容质量——全面理解和把握“译文忠实于原著”的条款关于“译文忠实于原著”这一条,译者和编辑的理解通常是翻译不得更改原文内容,要准确表达原文的思想等。
毫无疑问,这样的理解也是对的,但是不是做到这些就意味着“译文忠实于原著”了呢?笔者在近十年的版权贸易实践中发现,“译文忠实于原著”的概念远不止如此。
而在履约的过程中,若因为译者、编辑对该条款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入,或处理方式不同,很容易造成令授权方或作者不满的后果,从而给出版进程造成无限的麻烦。
除此之外,合作双方之间的关系、出版方的声誉也不可避免会受到影响。
比如,我社引进的一本化学专业专著,译者在翻译阶段非常精心,为了使图书更受当地读者欢迎,使得其中的化学式结构更清楚、更易阅读,译者在翻译作品过程中应用国际最新画法耗时几个月重新绘制了原著中包含的400多个结构式,尽管译者的专业水平很高也非常精心,但最终还是出了一些低级的错误。
媒介资讯·观点

学创作 、 培养文学人才 、 保护文学 遗产 等方面 , 给予 了全面有力
的支 持 , 动 少 数 民 族 文 学 事 业 取 得 历 史 性 的发 展 进 步 。 繁 荣 推
少数 民族文学 、 发展 少数 民族文化 , 是社会 主义文 化大发展 大 繁荣 的题 中应有 之义 , 于传承各 民族 悠久 的文化传统 、 对 丰富
以绚丽 多 彩 的民族 文化 建设 中华 民族 共有 精神 家 园
刘 云 山在 出 席 第 五 届 全 国少 数 民 族 文 学 创 作 会 议 代 表 座
署 日前专 门下发 了 《 关于进一步加 强学术著作 出版规范 的通
知》 据悉 , 。 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执行情况将作为 中国出版政府
奖评 奖 、 国家 级优秀 图书推荐 、 国家重 大 出版项 目和 国家 出版 基金 申报与验收 , 以及 出版单位 年检 、 等级评估 等工作 的重要 谈时 的讲话 时说 : 国是统一 的多 民族 国家 , 民族在 长期 的 我 各 历史发展 中 , 造了各具特色 的文化 , 同谱 写了 中华 文 明的 创 共 壮丽篇章。少 数民族文 学是 中华文化 的瑰宝 , 我国文学 园地 是 的奇 葩。党和国家历来重视 少数民族文学事业 , 始终把发展少 数 民族文学 , 作为促 进各 民族 团结 进步 的重要 内容 , 在扶 持文
为 大力 促进全 国报 刊出版单位深 入开展 “ 、 、 大型 走 转 改” 主题采访活动 , 努力为迎接 、 宣传 、 贯彻党的十八大营造 良好舆
论 氛 围, 国家新 闻出版 总署 日前下发通 知 , 要求 各级新பைடு நூலகம்闻出版 行 政部 门和报刊 主管单位对开展活动 的要求 和情况实行 “ 五个
附录9:出版类外来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

4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第36号令
2008-05-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国家保密局第1号令
1990-05-25
6
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国家保密局国保〔1992〕34号
1992-10-01
7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第20号令
1995-01-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国家主席令第34号
1995-02-0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家主席令第37号
2001-01-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国家主席令第71号
2002-06-29
9
《广告管理条例》
国发〔1987〕94号
1987-12-01
10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429号
2005-03-01
1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68号
2006-07-01
二、规章、规范
1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署新出联〔1992〕4号
1992-08-01
2
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署新出联〔1992〕6号
1992-09-13
3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第30号令
新闻出版总署新出政发〔2010〕11号
2010-12-10
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新出政发〔2012〕11号
2012-09-10
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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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通知
新出政发〔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学术著作出版质量,推动学术著作出版繁荣发展,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提升我国学术著作的创新能力,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著作是作者根据某一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成果而撰写的作品。
这些作品或在理论上有创新见解,或在实践中有新的发明,或具有重要的文化积累价值。
本通知所指学术著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研究型著作,通俗理论读物、科普读物等不在其列。
二、学术著作出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学术创新、学术交流、学术积累,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弘扬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三、出版单位应加强学术著作选题论证,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对学术著作的学术水平、创新成果、出版价值等进行认真评估,积极探索实行同行匿名评议等评审办法,提高学术著作出版质量。
四、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是学术著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真实性、科学性与传承性,体现了对他人成果和读者的尊重,是反映学术著作出版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出版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引文是引自他人作品或文献资料的语句,对学术著作的观点起支持作用。
引文要以必要为原则,凡引用的资料都应真实、详细、完整地注明出处。
注释对作品中某些特定的内容、术语等起到必要的补充、解释或说明作用。
注释应力求客观、准确、详实。
参考文献是为撰写或编辑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术研究依据的重要体现,对研究内容起到支持、强调和补充作用。
参考文献应力求系统、完整、准确、真实。
索引是指向文献或文献集合中的概念、语词及其他项目等的信息检索工具,有助于学术内容的检索、引证、交流和传播。
索引的编制应力求实用、
简明、便捷、完备。
学术译著应尊重原作者研究成果,力求准确完整,不应随意删改原著的引文、注释、参考文献、索引等内容。
五、学术著作的出版必须弘扬科学精神,杜绝学术抄袭、剽窃;必须保障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制质量;必须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六、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执行情况将作为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国家级优秀图书推荐、国家重大出版项目和国家出版基金申报与验收,以及出版单位年检、等级评估等工作的重要条件。
七、出版单位应安排具备较强学科背景的专业编辑人员担任学术著作的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应积极主动了解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信息,加强与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学者的联系和沟通,对学术著作中的学术信息进行必要的查证、核实,确保学术质量。
出版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工作,加强学术著作出版人才的培养,定期对从事学术著作出版的编辑人员进行培训,制订符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的编辑出版流程和考评体系,鼓励支持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
出版单位要积极探索数字出版背景下有利于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建设、提高学术著作出版质量的各种途径。
八、有关学会、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出版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不同学科发展规律、适合不同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细则,逐步形成系统完整的具有中国学术著作出版特点、可与国际国内学术同行交流对话的学术著作出版规范体系。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及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从提高民族创造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引导和鼓励出版单位出版更多学术精品,促进学术著作出版繁荣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