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制度(2020111908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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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20201119081353)

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建立和健全项目开发信息收集、评估、筛选的规范途径,整合、利用集团公司专业资源,对市场需求和市场机会做出快速反应。

1.2为有效规避项目开发风险,保证项目开发的效益和效率,集团公司所有拟开发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决策。

1.3投资项目的选择决策应基于市场需求、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的评价和判断,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集团总部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符合集团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以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

1.4投资管理制度是集团房地产业务运作管理制度中最高层次的文件,规定了集团公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政策,通过第二层级的作业流程和第三层级的指引文件的规定,系统地建立项目开发论证决策过程的基本管理制度,各级公司

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循。

1.5本制度适用对象为集团公司与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为地区公司),适用工作阶段为项目信息收集到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2、信息收集

2.1各项目所在公司均有责任收集当地房地产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用地地出让信息、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房地产政策法规,原则上土地出让信息应每季度

编写报告上报集团投资与管理部,政策法规类有调整的要及时上报和更新。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土地出让信息统计》、《房地产政策法规调查表》的编制指引。

2.2各项目所在公司均须收集当地月度新项目相关信息,填报《投资月报》,并在每月初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

3、项目初步评审

3.1地区公司负责进行新项目调研,新项目的调研应包含项目背景信息、当地城

市发展状况和房地产市场基本信息等。地区公司应对重点跟进项目,完成项目初步评估,项目初步评估报告的编写应符合《项目初步评估报告》的编写指引?

3.2投资与策划部根据地区公司上报资料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专业评估意见,并与《项目初步评估报告》一起上报集团分管执行总裁,由分管执总对项目提出审批意见,明确决定项目是否进行深入研究。

4、项目投资论证

4.1确定进行深入研究的项目,由地区公司进行下一步投资论证工作,完成《投

资报告》(含WOR和PP版),并上报集团投资与策划部。投资方案报告的编写应符合《项目投资报告》的编写指引。

4.2集团新项目决策前,须经集团投资五人专家小组论证会论证。

集团投资五人专家小组论证会:

4.2.1会议召集人:集团投资与策划部。

4.2.2五人专家小组成员组成:由集团营销、设计、财务、资金和人力资源等五

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2.3相关工作内容:

4.2.3.1集团投资与策划部须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项目资料汇总,提交给各专家

小组成员;

4.2.3.2 会议召开时,项目所在公司可摘要介绍《项目投资报告》内容。

4.2.3.3 论证会对项目进行专业讨论,形成各专业对项目的专业评估意见,

各专家小组成员须对项目是否上决策会提出明确意见。

4.3投资与策划部汇总集团投资五人专家小组意见,形成项目综合评审意见,上

报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并由集团分管执行总裁决定项目是否上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

4.4开发项目的决策,必须最终通过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评审。

4.5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收到执总提交的项目决策上会申请后,由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任确定召开评审会议。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的评审决定包括两种:a)同意;

b)不同意;

5.6项目经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后,项目所在公司负责根据决策会意见,跟进

土地合同谈判和签订;要求补充论证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公司在会议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论证,并再次提交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5.7特殊项目的决策安排,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由集团总裁最终决策。

5.8投资策划部对正式签约合同文本负有审核责任,对合同文本与决策会通过内容有

较大差异,应提请地区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同时评估是否签约,报分管执总和集团投资决策委员审批。

6、签署合作意向/合同

6.1已通过决策会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托投资与策划部或地区公司与合作方

(土地方)签署合作意向;在项目决策会前签署合作意向,须完成以下工作:

6.1.1投资与策划部完成赴实地考察,审核相关资料的工作,对合作意向文本提出

专业意见和是否同意签署的动议

6.1.2投资项目初步评审通过。

6.2与合作方(土地方)签署正式协议(合同)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6.2.1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并通过。

6.2.2 合同文本与决策会通过条件一致;若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属于重大变

化,由企划部负责确认),需重新进行项目论证。

6.2.3 所有正式协议应经投资与策划部审核同意,报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审

批后,方可签署。

7、附则

7.1对于无地区管理的新城市新项目发展工作,由投资与策划部负责组织实施, 其管理

受本制度规定之管理办法约束。

7.2项目发展过程中,出现本制度不适应情形,可视具体情况由集团相关职能部

门商议执行。

7.3本制度可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和行业环境变化需要适时修改。

7.4本制度的执行纳入对地区年度考核系统,考核的依据为本制度的遵守情况和完成

质量。关于考核制度的细则另行规定。

7.5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相关作业流程与指引文件

项目投资业务流程

a)项目初步评估报告

b)投资报告

c)土地出让信息统计

d)新项目信息通报表

e)政策法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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