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__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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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3 合同成立的要件 ❖ 有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缔约当事人。这也
是合同订立的先决条件。 ❖ 缔约各方须为意思表示且各意思表示一致。
所谓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也就是缔约人之间 就某一事项达成了可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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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v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可见,合同的订立 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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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 承诺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26
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 在超过所要求的承诺期限后到达要约人 ,迟到的承 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但是对于未迟发而迟到的承 诺如果承诺的迟到是因送达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要 约人如不承认该承诺,应当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承诺未迟到,承诺仍发生效 力。另外 ,在承诺生效之前受要约人可以将其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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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2 承诺 ❖ 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21条对承诺进行界定,“承诺是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具 备下列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 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 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相一 致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合同法
二、合同的种类
6 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 与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 提的合同。
❖ 从合同是不具有独立性,须以他种合同存在为前提 的合同,也称附属合同 区分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意义在于两者的关系适用 “从随主原则”

经济法概论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精]

经济法概论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精]
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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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 无效合同的补救 1. 双方返还 2. 折价补偿 3. 承担损失 4. 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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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27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 相对人利益受到损害 2. 缔约方存在过失行为 3. 缔约过失行为与相对人的损失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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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1.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 供虚假情况 3. 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 知悉的商业秘密 4.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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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承诺 1. 承诺的概念及有效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 有效的承诺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承诺的对象必须是受要约人 (2)承诺的时间必须在合理期限内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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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2. 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 惯或要约表明可通过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除外。 3. 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 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 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
①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②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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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要约的撤回、撤销 (1)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经济法概论__第四章

经济法概论__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 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 人在(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4年
D、5年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b、所欠税款 c、其他债务 A、abc B、bac C、cba D、acb
合伙企业法概述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 12.252 0.12.25 Friday, December 25, 2020
思考:赵某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招用职工的,签订劳动合同 2.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保,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用 3.依法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依法予以处罚
含义
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 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解散的情形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管理式:
自行管理 投资人本人对企业事务直接进行管理
委托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能力的人负责企业 的事务管理 诚信、勤勉义务
案例小练
2001年,张某出资10万设立了A个人 独资企业,但是企业的事务委托其小 舅赵某进行管理,2002年,赵某未经 张某同意,在收受了第三人李某5000 元好处费的前提下,擅自将企业资金 借给李某使用一个月。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1. 简介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科学,旨在规范和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和原则,为读者了解经济法提供了基础知识。

2. 独立建设经济体系的原则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独立建设经济体系。

这意味着经济活动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而不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

这一原则为经济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护,确保了经济的正常运行。

在独立建设经济体系的原则下,经济法对经济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包括市场竞争规则、贸易规则、劳动关系规定等。

这些规范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由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

3.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经济活动应该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

这意味着不同的市场主体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不受不正当竞争的限制。

公平原则的出发点是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3.2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指经济活动应该在自由的环境下进行。

这意味着市场主体应该有自主决策和自由选择的权利,不受过度干预和限制。

自由原则的出发点是促进市场的有效运行和创新。

3.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经济活动应该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这意味着市场主体的行为应该符合社会的正当要求,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原则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和谐发展。

4. 经济法的适用范围经济法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

经济法主要适用于以下方面:•企业组织与经营:经济法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合同法律关系等进行了规定,旨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竞争与反垄断:经济法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经济法对贸易活动进行了规定,包括进出口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法律类)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法律类)

调制受体,主要包括了市场主体的企业和居民等。 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或又称为志愿部门 (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会学与经济学名词, 意指在第一部门(Public sector,或称为公部门) 与第二部门(Private Sector,或称为私部门)之 外,既非政府单位、又非一般民营企业的事业单位 之总称。虽然各国对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各自不同, 但一般来说第三部门单位大都是由政府编列预算或 私人企业出资,独立维持经营的事业体。一般常见 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基金会、非政府组织(NGO) 或非营利组织(NPO)通常都属于第三部门的范畴。 虽然每个第三部门单位成立的背景与营运方式都有 不同,但普遍来说第三部门单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 会公益为目的、不用缴税等特质。




(四)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主客二元结构” 一般认为,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目的是主观因素;行 为手段和结果是客体因素。 经济法主体行为主、客观要素,构成了行为内在的 “主客二元结构”,为深入、具体地研究各类经济 法主体的行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从而有助于 丰富经济法上的行为理论。这种“主客二元结构” 强调,经济法主体基于一定的认知能力,为实现一 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手段,会在客观上形成一 定的结果。这些主、客观要素,对于分析经济法主 体的行为,特别是分析和评价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 性,都是很重要的。
(二)主体组合中的主体差异 在经济法的主体组合中,还存在着主体的差 异性,这是经济法特殊性的一种表现。 这是因为每个经济法上的主体,都有自己的 追求目标。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经济环 境等市场失灵因素的存在,每个经济法上的 主体的认知能力、信息能力都是存在差异的。


四、主体资格取得的多维性和特殊性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多维性或多源性

第四章 公司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四章     公司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 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 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 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 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二,收益不同。股票持有人是从公司利润中分取股息、 红利;债券持有人则不论公司是否盈利,都有权依事 先约定的利率计取利息。
第三,承担的风险不同。债券持有人承担的风险相对于 股票持有人要小。
第四,对公司经营管理享有权利不同。债券持有人无权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人则可通过在股东大 会上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 务
第五节 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 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与股票都是有价证券,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性质不同。股票表示的是股东权,是股权凭证; 债券表示的是债权,是债权凭证。
1.责任的有限性 2.筹资与经营的公开性 3.股份的等额性 4.公司的资合性
5.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性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经济法概论第四章公司法共76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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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二)公司的主要特征: 1、公司是依公司法所设立的企业(第6条)
设立公司必须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公司的设 立条件、设立程序、法律地位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 定。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必须依法进行。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公司作为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其最根本目的就在于 能给投资人能收回投资并提供一定的利益回报。 3、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区别于其他组织形式的特征,在于公司具有法 人资格。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第3条)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任何 抽逃出资或采用欺骗性的虚设注册资本的行为都是法律 所禁止的。公司必须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 场所。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二、公司的分类: 一般来讲,公司主要有以下分类:
经济法概论
第四章 公司法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上市公司 第五节 公司收益分配制度 第六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七节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 立,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 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 务承担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法人。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具有企业所共有的属性。
(一)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形式划分标准, 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公司的国籍划分为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本国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在我国境内 登记设立,受我国法律管辖的公司。外国公 司,指依据外国法律在我国境外登记设立的 公司。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第四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

】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

【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

】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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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 )
A、一个公司 B、一个自然人 C、一个合伙企业 D、一个国有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2.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4.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有哪些? 4.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有哪几种?
2.合伙人之间转让,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同等条件,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形式
两种形式 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5.聘任合伙人以外人员参与经营管理
应当解散的情形
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清算的规定: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确定清算人 3.财产清偿;4.注销登记
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 其他合伙人( )
A、继续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应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一人公司
是企业法人
以出资额对公 司债务承担有 限责任
设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 《公司法》
3.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例如
南湖峰达日化加工厂 曼秀雷敦公司
资本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出资者 一个自然人
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 可以是单个法人
设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1.2120. 11.2102 :28:41 02:28:4 1November 21, 2020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1月21 日上午2 时28分 20.11. 2120.1 1.21
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 创效益 ,凭服 务树立 形象。2 020年1 1月21 日星期 六上午2 时28分 41秒02 :28:41 20.11.2 1
3.你见过哪些个人独资企业?
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 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 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不能作为设立者
投资人享有哪些权利呢?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1 .2120. 11.2102 :2802: 28:410 2:28:41 Nov-20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 0年11 月21日 星期六2 时28分 41秒Saturday , November 21, 2020
创新突破稳定品质,落实管理提高效 率。20. 11.212 020年1 1月21 日星期 六2时28 分41秒 20.11.2 1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 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 人在(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4年
D、5年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 a、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b、所欠税款 c、其他债务 A、abc B、bac C、cba D、acb
合伙企业法概述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员质量意 识。20. 11.212 0.11.21 Saturday, November 21, 2020
财产所有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经营自主权等
相应的义务:遵守法规;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等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事项由投资人一人做主,将企业的责任与 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投资人既可以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 的经营者
4.非法人企业 不足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
1.合伙企业是指

和其
他组织依照

设立



2.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制定、调

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
称。
本节主要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思考
1.你认为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人出资的企业吗?
按章操作莫乱改,合理建议提出来。2020年1 1月上 午2时28 分20.1 1.2102 :28Nov ember 21, 2020
作业标准记得牢,驾轻就熟除烦恼。2020年1 1月21 日星期 六2时28 分41秒 02:28: 4121 November 2020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28:4 120.11. 21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清算的规定: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①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 ② 所欠税款 ③ 其他债务
3.对投资人的要求 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5.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 ) 实行
A、1998年8月30日 B、1999年12月1日 C、2000年1月1日 D、2000年4月1日
谢谢大家!
责任承担 无限责任
主要是有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出资人数 一人
至少两人
财产归属 出资人一人所有 全体合伙人共有
全体合伙人承担 责任承担 一人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思考:
要想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该具备哪 些条件?
①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②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③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④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⑤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 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责任。
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组织!
概念 合伙企业法是由国家制定、调整合伙企业合伙
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管理方式:
自行管理 投资人本人对企业事务直接进行管理
委托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能力的人负责企业 的事务管理 诚信、勤勉义务
案例小练
2001年,张某出资10万设立了A个人 独资企业,但是企业的事务委托其小 舅赵某进行管理,2002年,赵某未经 张某同意,在收受了第三人李某5000 元好处费的前提下,擅自将企业资金 借给李某使用一个月。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入伙与退伙
应具备的条件: 1.两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表4-2合伙人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产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走哪些 程序?
直接登记制 ①提出申请
申请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②工商登记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住所地设立的从事业务活 动的办事机构
投资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登记事项发生的 变更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


立,由
投资,财产为
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的
经营实体。
2.一人公司也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所以 也可以看作是个人独资企业。( )
1.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例如 设立出资
债务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禾氏特色馒头企业 南苑街道早点摊
仅能以个人出资设 立
D、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
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 ( )形式订立
A、书面 B、口头 C、书面或者口头 D、任意
合伙协议( )生效
A、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B、在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后 C、经多数合伙人签名、盖章后 D、在多数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后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票、股份和债券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概述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思考:赵某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招用职工的,签订劳动合同 2.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保,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用 3.依法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依法予以处罚
含义
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 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解散的情形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对外代表权的权利
2.合伙企业和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3.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相关规定
入伙
含义 入伙条件 入伙的效力
退伙
含义 自愿退伙 法定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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