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实务教材(PPT 4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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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PPT课件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PPT课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
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框架内,对相关规定进 行细化、充实和完善。特别是对招标采购程序、评标方法、交易规则、信息公开等已经滞后 的规定进行修改。
与其他办法相衔接。与《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衔接,完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关专家抽取的规定。删除原18 号令第八十五条有关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的规定。明确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 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
相关定义
•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 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 为。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
相关定义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
财政部门应当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 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 明度、优化服务。
对于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进行了适当规 范,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行政效能。
明确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 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增加了补正期限的规定,以充 分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4号令重要修订条款的解析
94号令重要修订条款的解析
94号令重要修订条款的解析
94号令重要修订条款的解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号)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操作实务与注意事项(PPT 46张)

政府采购操作实务与注意事项(PPT 46张)

环境标志产品管理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号)2006年10月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的通知(财库[2008]50号 2008年7月)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五期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4号 2015年1月)
第二部分 特殊领域的产品管理
政府采购法有关政策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
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 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 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上述条款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在:如节能产品管理、环 保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等等。
政府采购刘春
第一部分 法律 法规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和《 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财政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
进口产品管理
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2007年12月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 2008年7月) 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实行审核管理。 2. 这里需注意鼓励进口产品与限制进口产品审核材料 有区别的。 3.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实务模板.pptx

政府采购实务模板.pptx

• (一)公开招标; • (二)邀请招标;
18号令
• (三)竞争性谈判;
• (四)单一来源采购;
74号令
• (五)询价;
•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财库〔2014〕214号
采购20顾19问-8+-1信4 息专家
感谢你的欣赏
16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 分之十的。 + 或者有需要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的(《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感谢你的欣赏
3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政府采购法》 [200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58号[2015] 关于信息管理的规定 • 财政部令2004年第19号 、财库[2015]135号 关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规定 • 财政部令2014年第74号 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规定 • 财库[2014]214号 关于货物服务招标的规定 • 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 、财库[2007]2号
三要素:主体、资金属性、范围 【案例】
采购20顾19问-8+-1信4 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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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 三、采购文件编制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五、开标、唱标 六、评标
采购20顾19问-8+-1信4 息专家
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 单一来源公示 终止公告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采购20顾19问-8+-1信4 息专家

采购程序及实务(PPT 43页)

采购程序及实务(PPT 43页)
– 應以有無不當限制競爭,可提升採購效率、確 保採購品質為限。
道路工程廠商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及經審查認 可之熱拌再生瀝清混凝土廠商共同投標,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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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決標原則(採52、細109)
是否訂有底價
– 訂底價時機(採46、細54) – 得不訂底價時機(採47)
最低標由評審委員會提出建議金額(採54,細74)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 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 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 之。
– 畢業紀念冊究屬勞務或財物? – 學生營養午餐究屬勞務或財物?
8
二、分批採購、分別採購
GPL14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 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 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 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 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至其以法人或團體自有資金辦理之採購,無政府採購法之 適用。
5
§6採購應遵循之原則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 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 由之差別待遇。
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 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 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 並不因採購金額大小而有不同。
底價
不訂底價為原則, 如有減價必要應納 入協商程序時洽減
非固定價格,應訂底 價或由評審委員會提 建議價格
非固定價格,應訂 底價或由評審委員 會提建議價格
作業程序
分資格及最有利標 評選二階段
評選結果核定
撤銷決標或解除 契約之後續處理
應經機關首長或其 授權人員核定
適用採購法施行細 則第58條第1項第
分資格、優勝廠商評 選及議價三階段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 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第2條第1項第3款

最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PPT

最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PPT

物品分类:该目录为政府采 购目录,根据目录选择自己 购买物品分类
物品名称:购买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购买该物品数量
计量单位
市场价格:购买物品单价
预算控制额:购买该物品总 价
技术指标:购买物品详细技 术参数及要求
上传附件:物品清单等。
录入完该物品信息后,保存。 再点击“添加物品”继续添加 新的物品。
申报政府采购方式:由之 前的单位自行选择改为现 在程序自动确认。
预算下达文号
预算下达总金额
预算下达项目名称
预算下达类款项
采购项目计划使用 金额
资金来源文件、请示报告或者公 告发布截图等作为备案依据。
采购项目备案附件,应上传该项目预算 文件;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超过100 万元的,应上传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盖章) ,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还应在 以上基础上上传单一来源公示截图及公示结 果有无异议说明(盖章)。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在“查看整改项目”中选中待整改 项目后,点击“重新上报”,然后在 “备案项目编辑(事前)”中选中该项 目,点击“编辑删除”进行项目整改, 待补充完善后重新上报。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三、进口产品核准(备案)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进口产品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崔明亮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一、采购项目备案 二、工程项目备案 三、进口产品核准(备案) 四、采购方式变更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一、采购项目备案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践操作
(一)采购项目填报 (二)采购项目上报 (三)采购项目查询 (四)查看整改项目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讲义(PPT63张)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讲义(PPT63张)

二、五种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一)公开招标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采购人不得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如: 故意拖延采购实施时间,使采用公开招标时间难以满足采 购需求,只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 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 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 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前言
前言
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主管部门应具备的条件 《暂行办法》第五章“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第30条 具体规定了可以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的主管部门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经有关部门 批准,设立有负责办理部门集中采购事宜的专门机构; (3)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的能力,有与采购项 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 管理人员;(4)有经过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的 采购人员;(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主管部门一 旦具备上述条件,就可以组织采购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 录内的项目,相应的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名单必须报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若主 管部门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采购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并与其签订委托协 议。
五种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二)邀请招标
◇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
例过大的
•邀请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无效
•除特殊项目(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 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潜在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多的, 不应采用此办法
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
(四)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采购管理实务课件(PPT45页).ppt

采购管理实务课件(PPT45页).ppt
2.采购管理的目标
◆保障供应的连续性 ◆降低存货费用 ◆减少采购成本 ◆确保产品质量 ◆发展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采购管理实务
3.采购管理的内容
采购的5R原则:
适时(Right time) 适质(Right quality) 适量(Right quantity) 适价(Right price) 适地(Right place)
采购管理实务
技能点4 如何开展采购管理活动
采购管理作业
◆建立采购管理组织 ◆采购需求分析 ◆资源市场分析 ◆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实施 ◆采购评估 ◆采购监控 ◆采购基础工作
采购管理实务
案例分析
惠普公司在50对个制造单位的采购上,运用信息技术,惠普公司 重建其采购流程,总公司与各制造商单位使用一个共同的采购软件系统, 各部门依然是自己订货,但必需使用标准采购系统。
采购管理实务
企业以本币向国内供应商采 购所需物资的一种行为。
☆国内采购、国外采购(采购范围)
技术、服务、 工程发包
☆有形采购、无形采购(输出形态)
采购管理实务
技能点2 如何进行采购业务活动
采购业务流程
◆ 第一步, 需求的确定与采购计划的制订 ◆ 第二步,供应源搜寻与分析 ◆ 第三步,定价 ◆ 第四步,拟定并发出订单 ◆ 第五步,订单跟踪和跟催析 ◆ 第六步,验货和收货 ◆ 第七步,开票和支付货款 ◆ 第八步,记录维护
采购管理实务
2.当代采购管理的特点
◆集约化 ◆规范化 ◆信息化 ◆统一的知识体系
采购管理实务
重要知识1-3
牛鞭效应(长鞭效应)
采购管理实务
技能点6 如何了解我国物流采购的发展
采购管 15 10
采购管理实务

政府采购培训课件(共 65张PPT)

政府采购培训课件(共 65张PPT)

《政府采购协议》
• 《政府采购协议》(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 是 WTO成员方自愿参加的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 参加方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按照国民待遇 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更大程度的自由 贸易实现全球贸易的进一步扩大。 上个世纪70年代,在一些国家的推动下, 达成了第一个《政府采购协议》。迄今为止, 《政府采购协议》目前有美国、欧盟等14个参 加方,包括41个WTO成员。目前GPA已经受 到全球范围的广泛关注,在许多国家政府采购 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了15%— 20%。
1、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 的原则 2、物有所值原则 3、推动国内竞争,促进产业发展 原则 4、防腐倡廉原则 5、支持政府其他政策的原则
(五)政府采购的目标
1、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宏观调控手段 3、保护民族工业 4、保护环境 5、稳定物价 6、促进就业 7、促进国际贸易 8、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
第一节 政府采购概述 第二节 政府采购方式 第三节 企业如何取得政府采 购订单
引导案例
• 上海市新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府采购教室用绿板
案例背景
• 随着新区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深入,采购 项目不断扩展,原各部门自行采购的项目, 逐步纳入政府采购。教室用挂壁式搪瓷书写 绿板(以下简称绿板)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 的一例,新区每年更新的绿板数量非常可观。 集中采购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批量采购的价 格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质量,节 省财政支出,有利于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 监督,规范采购活动。
• 根据我国在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 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WTO秘 书处提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 (GPA)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 动了加入GPA谈判,并将于2010年就 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提交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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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 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 其参加投标。 适用条件: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 采购的;采购公开招标的费用比例过大的。 需财政部门批准。
四、公开招标评标方法
(一)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 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应当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 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 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 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 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 作为评审的依据。
竞争性谈判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公开招标数额以下3人以上单 数,以上5人。 2、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3、确定谈判对象;邀请公告(应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采购人推荐供 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3家以上。 4、提供谈判文件,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 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申请变更方式应提供的材料: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 基本情况说明;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 件或资金来源证明;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 和理由。
竞争性谈判规定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 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 招标失败,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招标文件无歧 视性或排他性条款,有2家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复杂 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紧急 需要;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时间、 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不能事先计算价格总额的。100 万元以上的需审批。


5、谈判。 (1)对谈判响应文件评审,符合条件有3家的, 就价格进行谈判。 (2)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 款需实质性变动的(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后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有3家的,就价格进 行谈判。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财库【2014】214
《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4】15号)
二、政府采购范围
1、采购资金范围:使用财政性资金(即纳入 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应纳入 政府采购的范围。





6、按照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 以上成交候选人。 7、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2个工作日内确定。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 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 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为货物项目的,应公布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品牌、生产厂商、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项目的,应公布服务 清单、服务内容及人员配备清单;工程项目的,应公布工程量清单、 材料数量及单价、人工成本; (五)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情况;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 的推荐意见。
3、政府采购品目的概念 分五级,货物、服务、工程为一级, 货物二级品目设有20个,工程设有10个,服 务设有24个,如台式计算机为末级品目,属 于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 设备-台式计算机,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 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三、政府采购方式选择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 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 适用于:1、采购需求能够详细描 述的项目。 2、采购效率要求不高。
政府采购操作实务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黄莹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 列)(658号国务院令) 财政部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 号令)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9号令)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号令)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 同财政性资金; 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 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 政府采购;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 统一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条列。
2、采购标准要求: 公开招标标准:货物服务100万以上;工程200 万元。 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全部纳入政府采 购,无金额标准限制。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市级货物和服务5万元(长沙 20株洲10)以上;工程:10万元以上(长沙50 株洲20) 。县级货物和服务2万元以上(长沙下 属县区5);工程:5万元以上.(长沙下属县区10)
五、非招标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 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 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 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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