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1.根据国家卫生部药事管理的规定,三级医院应配备临床药师3~5名,参与临床工作,为落实此项规定,制定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2.临床药师必须是业务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学习型的具有主管药师及以上资格的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剂科(药学部)主任或副主任参与和支持该工作实施。

3.工作职责

(1)临床药师参加查房主要是参与有关药物治疗方法的讨论。听取查房医师介绍典型或重点病例,熟悉该科室临床病例特点及常用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

(2)了解用药是否合理(包括剂量、疗程、给药方法及药物选择)、药物治疗作用是否肯定(包括药物剂型、规格、剂量、给药途径对治疗的影响,以及不同厂家或批次药品对疗效和不良反应的影响)、药物相互作用与毒副作用,以便协助临床解决用药中的问题,提高用药的合理性,保障用药安全、有效。审核用药方案,做出评价意见及临床药师查房记录。

(3)解答临床医师、护士关于药品及用药问题。如安全合理使用、注意事项、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及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致病菌耐药、人体对药物的反应与临床耐受性及治疗药物监测等问题。

4.工作任务

(1)协助临床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发现用药中的问题及时沟通、

解决。

(2)通过参加查房真实了解药物临床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监测药物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对临床不安全药品可建议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取缔该药物在院内使用。

(4)对临床使用药品的疗效进行观察评价,对疗效不可靠的药品或规格剂量不适合院内使用的药品,及时报告并建议医院停止使用。

(5)根据患者心、肝、肾功能与全身情况建议并制定个体用药方案。

(6)开展上市后药物的再评价工作。

(7)参加临床各科室危重症的抢救和会诊,提出抢救用药品种

和给药方案,填写危重症患者用药会诊记录。

(8)查阅近期药品处方及病历,审查药物配合应用的合理性与相互作用,评价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9)药剂科(药学部)每月组织1次临床药学查房总结,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供应及使用情况,重视静脉给药不良反应,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5.工作安排临床药师可分专业逐步开展工作,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前进。

(1)参加呼吸科、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ICU科、脑外科、儿科等查房,参加以上专业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查房,可获得临床知识的培训和提高。

(2)关注特殊人群的药物治疗,参与儿科、老年病科、肾内科、

血液病科查房,参加临床科室的危重症抢救和会诊。

6.总结提高

(1)临床药师每周1次做出查房小结。

(2)每月1次大总结,针对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

(3)每周查阅病历2~5份,每周组织1次病历讨论,进行合理用药评价。

(4)每季度写出临床药师查房总结报告,向院长、主管副院长报告,向医务处、护理部等部门通报。

(5)病历观察、用药治疗或经验、老药新用、不良反应、药物中毒与解救的治疗方案介绍等课题可随时总结。

7.记录

(1)《临床药师查房记录》。

(2)《危重病人用药会诊记录》。

(3)《临床查房小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