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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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

生干部考核条例。

第二章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说明

1、学生会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考核项(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基本考勤情况、学习成绩考核、素质拓

展考核),其中各项基本分为10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纪检部负责,考核中由学生会主席团监督。

第二条考核时间:半年制考核(具体时间看学生会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第三条奖项设置如下:

1、新任助理评选“最佳苦力奖”“最高办事效率奖”“道德模范奖”“最佳进言奖”“最好成绩奖”“部门技术突出奖”“全能奖”“最佳人气奖”“多才多艺奖”。

2、评选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总评由以下五部分综合产生。

4、①分团委学生会书记进行审核和评定(占总评的35%)。

5、②学生会成员互评(占总评的2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6、③各年级学生代表进行评选(占总评的10%,日常行为考核、工作考核项目)

7、④基本考勤情况的评定(占总评的20%,由参与例会和值班情况得出。主席

团监票,纪检部做参与会议的签到和值班签到的统计得出评分)。

8、⑸学习成绩考核(占总评的10%,由学习实践部根据学生会成员的课程成绩

做出评分,100分制,按不同年级、专业学生会成员排名做出评分,挂科超过课程30%不得参与评选)。

9、⑹素质拓展考核(占总评的5%,获得校级、院级奖项分别加10分、5分,

累计加分乘于5%)。

10、

第四条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6分— 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

综合评定为优秀;连续两次得优秀等级的则评为标兵,连续两次得合格等级的则评为优秀。

第五条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由主席团、纪检部随时解答。

第六条考核结果低于60者劝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工作考核

第一节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第二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成员,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天以书面的形式(请假模板一式两份,附件3)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批准,签字后再向主席

团请假签字批准l,纪检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请假。如有紧

急情况,可先口头请假(向部长请假,会后部长和纪检部说明情况),事

后一天之内补假。无故缺席2次者本部门部长给予提醒,4次者给予学

生会内部大会通报批评,

第三条开会前,应自带好笔记本和笔,请提前十分钟到场;开会时,请把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在会议期间请不要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第四条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议后向会议相关负责人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并由负责人做好相应调整和记录。

第二节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部门全体成员到院办值班,若有事不能值班的院干应向分管部门的主席团成员请假,社团联则向社团联主席请假,假条上交纪检部。(请

假模板一式两份)

第二条值班院干请到二楼收取信件和报纸,统一放到院办桌面,并通知相关负责人来领取(联系方式见院办门)。

第三条院办各部门内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整理,未经允许请其他人不要随意翻阅。

第四条院办外借物品以及各部门内部借用的物品需要实行登记管理(参考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请当天值班的院干做好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

所有公共财物,如有其它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请做好记录(借用部

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如果损坏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向

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以便能及时修理)。

第五条值班院干需对活动资料进行存档、归类,由主席团带领布置任务。

第六条院办钥匙除本人持有外,请不要外借和私配,如有需要配钥匙的院干请向主席团申请。

第七条院办内的电脑在不损坏的前提下,开放使用;扫描仪、打印机,请不要因个人私事而使用(办公室监督);院办内的空调在多于5人的情况下

可以使用。

第八条当天值班院干请写一下值班日记,记录值班期间所做工作,离开院办前请整理桌面、打扫卫生、倒垃圾、关好门窗和灯。

第九条值班期间不得做作业及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条值班期间不完成值班任务则会有相应的扣分,值班负责人应做好记录。

第三节工作考核

第一条按时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认真按时完成所属部门工作。

第三条对本部门的建设能积极提出可行性方案并执行。

第四条在活动中起一定的带头作用。

第五条按时上交各类材料。

第六条积极与其他学院学生会进行沟通合作。

第四节工作计划的考核

第一条各部部长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助理培养工作计划(第七章),报主席团审批。

第二条副部级以上干部各方面综合能力必须达到相应的水平方可得到任职书(第八章)。

第三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第四条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第五节工作总结的考核

第一条每学期期末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述职报告)一份。

第三条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第六节日常行为考核

第一条做事认真负责、踏实、热情积极向上。

第二条与部门成员有良好沟通、合作。

第三条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工作上的联系。

第四条沟通时礼貌、态度良好。

第四章个人素质考核

第一节思想素质考核

第一条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积极参加各项理论学习及活动,不断加强理论修养。

第二条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起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第三条意为同学服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第四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第二节学习成绩考核

第一条院干必须以身作则,努力学好课程,要求挂科不得超过课程的30%,挂科超过30%不得参与学生会校级“优秀学干”“优秀团干”,院级“优秀

学干”“优秀团干”评比。

第二条评优时成绩占一部分的比例,根据课程成绩做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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