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第6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外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1、美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2、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 • 3、德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4、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 • 5、加拿大的失业保险制度
外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方向
• 1、外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2、外国失业保险的改革方向
(一)外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 问题
• 1、外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2、实施过高的失业保护水平 • 3、失业者消极对等再就业
(四)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失业 保险制度
• 1、改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强制性原则。继续通过国家立法,以国家强制 的方式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 。(2)普遍性原 则。 (3)社会性原则。(4)权利与义务统一原 则。 (5)失业保障和就业促进兼顾原则。
• 2、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1)加快失业保险制度法律建设。(2)进一步扩 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3)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 征缴和使用管理。(4)有效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5)尽快探索预防失业的 有效途径。
失业程度的衡量
• 一是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失 业人数与全国劳动力总人数的比率,通常 用百分比来表示。它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 区就业水平和失业状况的动态指标,是反 映劳动力市场的总量平衡问题。
• 二是失业持续时间:失业持续时间是指劳 动者从失去工作到重新找到工作所用的平 均时间,它是衡量失业程度的另一重要指 标,主要反映劳动力市场结构平衡问题。
四、失业保险的期限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 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第六章 失业保险

2.摩擦失业、结构失业和周期性失业
摩擦性失业是指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由于转 换职业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失业。这种失 业的性质是过渡性的或短期性的。 它通常起源于劳动的供给一方,因此被看作是一种求 职性失业,即一方面存在职位空缺,另一方面存在着 与此数量对应的寻找工作的失业者,这是因为劳动力 市场信息的不完备,厂商找到所需雇员和失业者找到 合适工作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摩擦性失业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并将随着经济结构变 化而有增大的趋势,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 这种失业存在是正常的。
2.失业保险的类型
(1) 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
失业保险制度。 (2) 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即非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而是由劳动者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所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 (3) 双重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既有强制性失业保险, 又有政府提供资金,以调查经济状况为发放失业金依据的 补贴制度,如德国;或者采取失业救济制度与非强制失业 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如瑞典和芬兰等。 (4) 附条件的失业救济制度。即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能享 受失业保险,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者才能领取失业救 济。
(2) 稳定功能。 (3) 促进功能。
(4) 合理配置劳动Leabharlann 功能。 (5) 调节功能。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
志着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并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 工待业保险制度,明确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 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1993年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这一规定 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了正常运行时期。 1986—1993年是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初步运行时期。近 几年来,一些地方根据本地情况,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将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部分机 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了失业保险的范围。 为了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实行了个人缴费。 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这是一项重要的行政 法规。它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使我 国失业保险逐步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六章-失业保险

第一节 失业保险概述
一、失业率标准和失业类型划分
▲失业的定义
失业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 可以从社会和个人两个不同角度来 考察其涵义。
• 从社会角度来看: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
力同生产资料的分离。
–劳动力要素总量大于生产资料总量; –劳动力要素在社会各个产业部门分配的比例不 符合社会需求的结构。
• 双重失业保险制度
• 附加条件的失业救济制度
• 强制性失业保险
1911年始建于英国,是指国家通过立 法强制实行并由社会集中资金,对因失业 而丧失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性援助。 目的是使非自愿性的暂时失去工作的 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为其尽快重新 就业创造条件,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
险。
• 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即由工会自愿建立失业基金会进行管理, 这些基金会都从政府得到大量的财政补贴。 (丹麦、瑞典和芬兰) • 双重失业保障 既有强制性的失业保险,也有由政府提 供资金,以经济调查为依据的失业救助制 度。(德国、瑞士、荷兰) • 还一些国家规定,雇主解雇工人时,应 付给一次性的解雇补偿费。
• 二、日本的雇用保险制度 • 建立于1947年,初期叫“失业保险”后改为 “雇用保险”。 • 1、管理体制 • 日本雇用保险工作统一由劳动省职业安定局及 其在全国主要地区设臵的600多个公共职业安定 所负责。 • 2、管理范围 • 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产业,即凡是有雇工的单 位,无论从事任何性质的工作、无论单位大小。 • 3、保险人 • 凡是在雇佣保险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本人意 愿如何,在法律上都是雇佣保险被保险的人。
第二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
• 一、美国失业保险制度 • 建立于1935年,目的是为由于经济原因而非个 人过时导致失业的个人提高必要的生活保障。 2002年,介入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27亿,几乎 覆盖了全部工薪雇员。 • 1、联邦与州政府相结合的制度 • 2、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 资金来源于对雇主征收的工资税,《联邦失业 税收法案》有规定。各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账 户;失业保险金仅限于支付失业救济金,必须 专款专用。 • 3、其他的补充保险方案
最新《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最新《失业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失业保险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劳动能力且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第三条失业保险事业的指导思想是: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由国家、地方共同负责,城乡统筹,依法定期缴纳,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并通过促进就业,实现全民共享的保障目标。
第四条失业保险的目标是通过失业补助金、生活补贴、再就业服务等方式,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帮助。
第五条失业保险实行统一的基金制。
失业保险基金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地筹集和使用。
第六条国家制定失业保险制度的政策,保障劳动者享有失业保险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办理失业登记的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国家、地方财政安排的失业保险经费;(三)其他收入。
第二章缴纳和领取第八条劳动者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九条失业人员应当在失业保险关系存续期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条失业人员因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因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二)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者主动辞职;(四)经调解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者不按期参加工作,超过规定时间旷工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失业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补助金;(二)生活补贴;(三)上岗培训补贴。
第十二条失业补助金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期间,按照规定条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生活补助。
第十三条生活补贴是指失业人员在接受职业培训期间,按照规定条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费用补贴。
第十四条上岗培训补贴是指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培训并顺利就业后,按照规定条件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补贴。
第四章失业登记和服务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失业登记。
第十六条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再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创业帮扶等。
第六章_失业保险

▲三、失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有关对策
❖ 把化解企业冗员作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 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应有利于向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
制度过渡 ❖ 失业保险作为短期支付类项目,实行现收现付、略有
节余的筹资原则 ❖ 根据失业保险的主要环节与其前导环节,后续环节之
间的内在联系,做好从员工剥离下岗到其再就业这一 过程中各环节工作的衔接配套 ❖ 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管理
保障对象
待遇享受时 间 待遇项目 待遇性质
失业保险
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 岗位
有限制,一般较短,以 促进就业
没有赔偿性
是必要劳动的一部分, 体现权利与义务统一
其他社会保障项目
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 能力
限制少,一般较长,以 保障生活
有赔偿性
失业救济津贴则不同
■四、国外失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失业保险起源于欧洲。法国于1905年最早建 立了失业保险,挪威、丹麦两国也分别在 1906年和1907年建立了类似于法国的失业 保险。1911年,英国颁布《国民保险法》, 实行强制性失业保险,并最终发展成为世界 失业保险的主流。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第一节 失业概述
一、失业与失业率 ■失业: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同生产资料
的分离。
从个人角度看,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
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 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构成失业有四个基本特点:
一是在劳动年龄之内; 二是有劳动能力; 三是有就业意愿; 四是没有找到任何职业。
三、失业的经济社会效应和失业观念的更新
▲失业是一种世界性的经济现象。 同时是把“双 刃剑”,既会带来社会困苦,但是,当失业率 控制在一个适当范围时,它也有益于社会发展:
社会保障学(专升本自考)5-9章

三、医疗社会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
(1)从其产生的直接现实背景看,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整个社会 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义 保险制度改革中,或者说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
一种现象。
(2)从《决定》的有关文字理解,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在基本医 疗保险基础上,为部分收入较高的行业或单位维持较高的医疗 需求而设立的医疗保险形式。 (3)从社会保险的原理出发,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自愿 性的辅助医疗保险。它产生的需求基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因 其经济收入的增加,为了抵御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而自愿投资的 行为。
医疗保险概
一、医疗保险概念与特征 概念——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
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 当的医疗照顾的一种制度。
强制性
特征 社会共同责任和分担风险原则 保障性
二、医疗社会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 关系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合法的保险企业承办,按照商业经 营原则来经营,投保人和保险人是在遵循公平互利、协商 一致、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 受到伤害时所花医疗费用如药费、手术费、诊疗费、住院 保险金额的可选择性 费等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保险金给付的严格条件 商业保险的特点 投保年龄的要求 保费率 支付方式
第三节 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的适应性
制度模式与时代发展相适应 制度功能与转型期我国社会政治形势相适应
低水平的保障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节 我国失业保 险制度存在的主要
问题分析
对建立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
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不足
•资金严重短缺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所提供的保障能力有限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覆盖的范围太小
社会保障学课程结构及各章思维导图
《社会保障学》课程结构及各章思维导图课程结构:《社会保障学》教材共有十三章的内容,总体由四个模块构成。
第一模块:基本理论。
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基本内容、思想原则、制度模式、历史发展等。
第二模块:社会保险理论与基本制度。
包括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主要介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及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内容。
第三模块: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介绍。
包括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主要介绍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第四模块:社会保障运营与管理。
包括第三章和第十三章。
主要介绍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与监管,社会保障行政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
各章思维导图: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立法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合作主义”福利体制、第二章社会保障思想和原则效率社会保障分配比工薪分配更注重平等社会保障的一般原则普遍性和选择性相结合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情相适应原则社会救助的原则社会保障各子项目的公平分配原则社会保险的原则社会福利的原则社会优抚的原则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原则第三章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特征:强制性专项性储备性互济性内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国家社会保障储备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完全积累部分积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第四章养老保险定义养老保险特点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支付责任模式养老保险结构和内容:覆盖范围、资金筹集、领取条件、保险支付、保险水平、遗属年金、基金运营和管理体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定义医疗保险特点国民健康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和强制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医疗保险结构和内容:(基于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和中国现行制度安排为例)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格条件、待遇水平、两定点三目录、转诊转院和保险支付公费医疗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六章失业保险定义失业保险特点失业预防失业保险构成就业保障制度失业补救失业保险结构和内容: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格条件、等待期、支付水平、支付办法、支付期限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等第七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定义雇主责任制模式各国工伤保险制度模式社会保险制模式普遍保障模式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一般原则待遇优厚原则救治、补偿、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工伤认定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内容:劳动功能障碍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中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等第八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定义生育津贴医疗护理生育补助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的意义:中国现行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第九章社会救助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定义功能特征预算标准法(市场菜篮子法)、“1天1美元”社会救助标准计算方法马丁法恩格尔系数法比例法生活形态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学 第6章社会保险概述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二、社会保险的特业保险的比较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1、概念: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在以工资 收入为主的劳动者遇到年老、疾病、伤残、 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时,运用法律手段, 动员社会力量,给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收 入损失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 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障之处: (1)它的覆盖面比社会保障窄,保障对象仅仅是工资收入的 劳动者,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2)社会保险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社会保险的对象 享受补偿权利之前,要先尽缴费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他组 成形式则没有严格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 (3)从资金来源来看,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国 家或其中的两方,保障制度的其他组成形式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国 家各级财政。 (4)从保障水平来看,社会保险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 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水平高于各类社会救助项目。 (5)从实施方式与管理形式来看,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或政 府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由于提供者除了国家 政府之外,还有其他包括民间慈善及宗教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力 量。
2、社会保险的目的 ①一般目的: 一是在经济方面,通过社会保险给付使广大劳动者及其家属 在任何情况下,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保证人们老有所终, 幼有所长,病有所医,鳏、寡、孤、独、残障皆有所养; 二是在政治方面,通过社会保险,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如 就业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国家安全政策、福利卫生政策和人口 政策等等)得到贯彻实施,维持社会安定 ②特殊目的: 一是为了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高度自动化条件下,获得更 多剩余价值; 二是为了加快资本形态变换,提高资本利用率; 三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
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障学重点及答案
社会保障考试重点及答案第一章绪论1、掌握本课程关于社会保障含义、基本要点的界定本课程对社会保障的界定: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用一句话概括社会保障的内涵;即社会保障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达成政治目标..社会保障的基本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2社会保障是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之一3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4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有物质保障和服务保障5社会保障假设人性“善”;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2、掌握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哪些原则社会保障基本原则如下:一公平原则就是关于社会保障利益如何公平分配的原则;是本质属性;是首要原则..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突出公平优先重点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社会发展变化决定社会保障制度结构的变化社会保障制度无一例外需要财力支持社会保障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保障自身产生负面影响三责任分担原则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政府主导、社会分则的趋势社会保障原理在于:把个人的短期较大的难以抵御风险转化为长期较小的风险由社会分担..如果社会保障不能分担风险;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条件..四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普遍性;即广覆盖..选择性;即根据保障需求;效率优先..客观上;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在许多国家是相伴而行第二章社会保障产生与发展1、理解以工代赈和常平仓的概念所谓赈;就是用现金、粮食、衣服之类的实物无偿救济灾民或贫困人口..以工代赈的含义可以概括为:以救济为手段; 以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为内容;以缓解和最终消除贫困为目的;通过实物投入方式;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改善;为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刺激其自我发展..常平仓: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主要是运用价值规律来调剂粮食供应;充分发挥稳定粮食的市场价值的作用..2、简述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指导原则“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原则如下:1、普遍性原则又称全民保障原则;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不限于社会的贫困阶层;应包括所有公民及其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2、保障基本生活原则;社会保障应旨在维持生存所需的最低限度的收入并防止贫困;3、政府统一管理原则;政府通过组织实施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3、简述为什么将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阶段的标志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的颁布;宣告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标志着社会保障进入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之所以作出如此判断;主要基于如下几方面的理由:1、从应对风险来看;社会保险是应对现代工业化社会中劳动者生命历程中面临的生、老、病、死、残、失业等主要社会风险..其目的是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客观上还能够起到预防贫困的作用;这显然是一个巨大进步..2、从理念上看;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从传统社会济贫的施舍恩赐性逐渐转变为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享受社会保险成为了社会成员的法定权利..3、从保障机制上看;德国社会保险三项立法开启了社会保险制度化的历程;使得社会保障由此进入强制化与规范化发展阶段;被称为“机制模式”..权利和义务相结合成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标志..4、论述社会保障改革时期的主要改革措施社会保障改革时期的改革方案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1、扩充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扩大社会保障经费来源主要是两种途径:一是提高雇主和雇员的缴费率;取消个人的缴费上限;二是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2、消减社会保障开支各国主要通过改革社会保障项目的给付标准或资格条件、调整支出办法、减少各种社会性津贴;降低社会保障项目的现行水平来实现的..3、调整福利结构结构性变革主要是指在不改变原有制度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对现有制度架构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使其结构和系统功能得以更新和创新..4、引入私营机制为了提高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效率;世界各国开始改变社会保障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开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各类私营机构参与到医院的服务;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社会福利服务等社会保障的管理与服务中第三章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1、简述中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哪些内容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内容:1、社会救助:基本生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专项救助;社会救助是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2、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中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子系统..3.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公共福利等;是一个正在发展壮大中的社会保障子系统..4.军人保障:包括抚恤优待、退役安置、军人保险、军人及军属福利;是一个以军人为保障对象和有特殊意义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子系统..5、补充保障:职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其他保障;对基本保障制度起补充作用..2、简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区别一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个重要子系统..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低层次的保障措施;是保障社会成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险事实上构成了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和核心..社会保险制度独具预防性、补偿性、储蓄性和互济性特色..三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由政府主导;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福利需求和不断改善国民的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社会化的机制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与津贴..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特点有:保障对象全员化;保障项目广泛化;资金来源多渠道..3、理解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概念现收现付制;是指以短期的通常为一年横向收支平衡为原则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也称为非基金式或纳税式或统筹分担式..具体做法:该模式不考虑资金储备;只从当年或近二三年的社会保险收支平衡角度出发;确定一个适当的费率标准向企业与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完全积累式:又称基金制;该财务模式是在对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退休率;伤残率;通货膨胀率等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后;从追求养老保险收支的长期平衡角度出发;确定适当的费率标准;将养老保险较长时期的支出总和按比例分摊到整个期间并向按比例分摊到整个期间并向企业与个人征收;同时对已筹集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运营与管理..其特点是强调长期平衡;费率较为稳定;能够积累起养老保险基金4、理解补充保障的概念补充保障是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之外的;以非政府主导性;非强制性为特征的各种社会化保障机制的统称..是由社会团体;雇主等举办;个人自愿参加;采取社会化运作和管理的保障项目..一般包括企业年金;慈善事业;家庭保障;商业保险等;他们构成了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并发挥着有益作用..一般都是非制度化的社会保障..它是不借助公共权力而由非政府组织或企业等资源推动的社会化保障..5、论述社会保险型模式;福利国家型模式结合第二章;强制储蓄型模式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险模式是应用保险技术应对劳动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一项社会制度..以各种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辅之以社会救助或社会福利;强调自我保障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具有以下特点:1、以劳动者为核心建立社会保险制度;2、强调雇主与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3、权力与义务有机结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社会保险缴费的义务相联系;4、充分体现互助互济、共担风险的原则;5、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社会保险模式的最大优点:1、既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又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统一;2、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保险基金在成员间统筹使用;符合大数法则原理;也体现了保险互助共济的宗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1、由于实行现收现付制;使社会保障基金无法应付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2、无法准确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会造成代际矛盾;并减少劳动力供给..典型国家:德国、美国和日本福利国家模式是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消灭贫困为目标;以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为原则;以国家作为责任主体对全体国民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为基本内容..以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取代了建立福利国家之前的雇主与雇员关系..福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由英国初创;主要在北欧和一些发达国家实行;如丹麦、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冰岛等国;以瑞典最为典型;被称为福利国家的橱窗..北欧五国被誉为福利国家的天堂..基本特征:1、福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以全民性和普遍性的保障原则为核心;2、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特点是无所不包;“从摇篮到坟墓”式的社会保障体系;3、按照统一标准缴费;统一标准支付;4、资金来源与国家税收;5、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由国家设立统一机构负责..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有30个国家实行..依据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不同;强制储蓄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1、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国家采取公共管理方式;其核心是政府集中管理和运营基金;2、以智利为代表的国家采取私营管理方式;其核心是由企业或个人自主选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这些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竞争运营基金基本特征:1、政府通常不直接分担缴费责任;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2、缴费模式为缴费既定制..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以收定支;缴费既定模式维持的是长期内的纵向平衡..这种模式总是和完全积累或部分积累模式联系在一起..3、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实行市场化的投资营运;投资回报率直接决定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优点: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促进了投资和国家经济的增长;同时确保了累积基金的增值..大大提高了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及投资回报率尤其是智利的私有化;促进了储蓄率的提高和资本市场的发育..这种公积金制度;强调个人;最多是家庭自助互济;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不会出现像福利国家型、国家保障型甚至社会保险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固有弊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依赖心理;或称“惰性”..缺点:1、缺乏互济特征2、从完全积累的角度看;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变化3、保障水平参差不一4、过渡的储蓄;降低了人们的当期消费典型:新加坡和智力第四章养老保险1、理解部分积累制概念这种模式可以说是混合筹资模式..该模式根据分阶段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确定征收费率;目标是保持养老保险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的收支平衡;其特点是费率具有弹性;可以根据养老金支出的需求分阶段地调整费率..优点在于:既能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又能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既不会超过企业与劳动者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因阶梯时间不太长而易预测;面临的保值增值压力亦不会太大..2、简述中国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机制的内涵我国独特的筹资模式:“统帐结合”就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运行模式;社会统筹部分现收现付与个人账户部分完全积累同时并存;是中国首创的模式..该模式实行的是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供款责任但分别记账;其中:个人所缴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实现社会互济;计发时实现结构性组合..3、试论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谈谈你对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建议中国养老保险的问题:1、多元化、多层次的体系尚未建立;保险待遇偏低2、转轨成本是制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瓶颈其一;导致当期参保人员和企业过高的缴费比例;侵害了在职职工的利益;其二;导致了统帐结合制度运行的偏离——个人空账..所谓空账;是指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即是虚拟账户;有具体的记账金额;但没有实际的现金储存额..3、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现象严重——过渡分割中国面临的挑战:1、快速进行的老龄化2、区域发展不平衡3、群体差距巨大4、就业形式多样化第五章医疗保险1、简述“统账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机制内涵、基本架构“统账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机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是将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模式与发展中国家积累储蓄型医疗保险模式相结合的产物;既体现了社会互济性的一面;又突出了自我保障的特点..框架结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亦称共济账户;用于住院或曰“大病”的治疗;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用于门诊或曰小病的治疗..2、理解总额预付制概念总额预算制..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与医院协商确定的年度预算总额进行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医疗保险机构在支付医疗供方费用时;依此作为最高限度;相当于为医疗服务供给方设立了一个总的“封顶线”..3、理解按人头付费概念按人头付费指医疗保险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一年;根据接受医疗服务的被保险人人数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预先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按人头定额付费是一定时期一定人数的医疗费用包干制..4、试论中国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发展趋势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1、制度过度分割2、管理及经办机制尚未理顺3、医疗保险制度尚存内在缺陷一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结合的财务机制;客观上有违制度分担疾病风险、互助共济的规律..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采取自愿参保;大病统筹的方式;同样导致了制度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趋势:1、制度一体化2、医疗保险向健康保险过渡3、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4、积极推进老年人护理保险第六章失业保险1、理解失业的概念广义的失业是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既包括劳动者劳动过程的中断;也包括达到劳动年龄的社会成员未找到工作前的特定阶段;狭义的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处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并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失去或没有得到有报酬的工作岗位的社会现象..2、理解技术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的概念技术性失业是由于技术进步;管理改善;生产方法改进等原因造成的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时间滞差、信息成本和流动成本等原因引起的失业;3、简述失业社会保险模式的内涵及类型失业社会保险模式;也可称为权力型失业保险;指失业者只要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非自愿失业等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而不用管失业者的家庭收入情况;这种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其合法的权利..具体可分为;强制性失业保险和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强制性失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或政府制定章程来强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双方必须依据法规规定履行各自的供款义务..代表国家:英国;美国;中国..非强制性失业保险一般是由工会组织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愿参加;政府不参与管理;而是由工会建立的失业基金会进行管理、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代表国家:瑞典、丹麦、挪威..4、试论中国失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存在的主要问题:1、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狭窄;对失业者保障功能有限..2、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过低3、促进就业功能不足1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结构不合理2失业保险给付期限长对再就业有负面影响3制度设计缺乏对失业者积极在就业的激励4、缺乏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功能5、失业保险基金制度设计与管理不规范1费率制度不合理;失业保险费率的设计不灵活2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导致各地抗风险能力差别很大6、失业保险管理缺乏规范1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分散;运行不规范2失业保险的监管体制有待完善3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基金监管无力面临的挑战:1、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失业人员不断增加;“新失业群体”就业难度加大;3、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挑战..第七章工伤保险1、理解工伤的概念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是工业社会的产物..2、理解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概念差别费率;是对某一行业或单个企业单独确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差别费率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对各行业或企业在单位时间上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以及工伤费用的需求预测而定..此种方式的目的是要在工伤保险基金的分担上;体现出不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的行业或企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浮动费率..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决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3、简述工伤社会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特点:在各国的工伤保险实践中;可以发现;它除具有社会保险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这就是实施范围最广;保障型最强;待遇相对优厚;给付条件最宽..原则:综合考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工伤保险制度;普遍遵循的工伤保险原则主要有如下几个:1、无过失补偿原则..无过失补偿原则亦称严格责任或绝对责任制;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无论企业或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过意所为;均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它是工伤保险应遵循的首要原则2、个人不缴费原则..这是工伤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根本区别..3、补偿直接损失的原则..4、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区别对待原则..对因工和非因工的区分是建立工伤保险的前提和出发点;也就是说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工伤的认定是确定工伤是否成立的前提;也是工伤待遇给付标准的重要依据..5、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功能4、简述工伤保险责任认定的发展阶段社会在如何界定、规范雇主与劳动者工伤责任归属的关系方面;走过了“劳动者个人负责阶段”、“雇主过错责任阶段”和“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三个阶段;反映了人们对工伤的风险性质的认识深化一“劳动者个人责任”阶段工伤风险属于劳动者自身责任的观念盛行于产业革命初期..这一阶段的主流观念认为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全部损失均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雇主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劳动者个人负责原则..二“雇主过错责任”阶段劳动者只有证明工伤时由于雇主的过错造成的;法院才能判决雇主给予赔偿;否则后果自负;这就是所谓的雇主过错赔偿原则..雇主责任保险;是指以雇主为投保者;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当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劳动者或其遗属赔偿的一种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存在许多不足之处:1劳动者获得赔偿较难;2企业负担重;3工伤待遇较低;4商业保险具有局限性..三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19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工业国家逐步确立了“无过失补偿”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工业化给社会创造巨额财富的同时;也容易发生难以抗拒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凡是利用机器从事生产活动的雇主或机构;都有可能对雇员造成职业伤害;劳动者发生职业伤害;无论雇主是否存在过失;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
社会保障学--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学--名词解释残疾人福利储蓄保险金制度——储蓄保险金制度主要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储蓄制度。
该制度要求企业和职工定期交纳规定的保险金,共同出资建立特别基金,款项记入每个雇员的帐户,专款专用。
当雇员发生规定的偶然事故时,按时规定将各帐户下的储蓄保险金,连同利息一次发还给受益人。
但有在有些情况下,受益人也可以自行选择分期领取本金或遗属恤金。
福利国家型:是以福利经济为理论依据,以公民权利为核心,以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为原则,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以国家为全体国民提供全面保障为基本内容,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目标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所遭受的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障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统一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因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殊工种而引发的职业性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并提供其基本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就业关联制度——就业关联制度规定,享受年金或其他定期补助的权利,一般取决于工作或独立劳动时间(即工龄)的长短;家属津贴和工作保障,则取决于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政府是所有保障待遇的最后保证人。
绝对贫困:又称生存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或其他收入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生产方面缺乏扩大再生产的物质条件,甚至难以维持意间的再生产,在生活方面难以满足人们生存的最低需要,衣食不得温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难以维持。
贫困线——所谓贫困线是指最起码的生活水平或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间的差距的一个量的界定。
划定一国或一地的贫困线是进行有效社会救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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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筹资方法 筹资方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征收失业保险税的办法。 二是按比例征收失业保险费。 三是按固定金额征收,即不论参保人的收 入高低,一律按固定金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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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6.3.1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从理论上说,它的覆盖范围应包括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所有 劳动者,实际情况是,制度建立的初期,覆盖范围仅限于 “正规部门”的劳动者,而把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劳 动者排除在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世界各国对失业的理解的变化,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如美国失业保险的覆 盖范围扩大到家庭雇工、农业部门雇员、非营利机构工作 人员、公务员等多个领域,其覆盖面占劳动者失业总人数 的90%。
1.强制型失业保险
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只有受保人可以享受待 遇。 特点:第一,要求雇主和个人必须强制参加。 第二,强调雇主和个人的双方责任。 第三,强调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对等 ,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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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业救济型失业保险 由政府承担全部费用,强调受益人必须满足一定 条件的失业保险类型。 优点:由政府直接承担责任,保障力度强;强调 普遍待遇原则,能够保障全体失业者 不足: 一是增加了国有负担 二是弱化了劳动者的责任感,容易造成劳动者对 失业保险的过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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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失业保险的特征
1. 2. 3. 4.
保障对象是失业劳动者 保障的风险主要是非自然因素造成的 保障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 保障人数的动态变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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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失业保险的功能
社会保障学高等院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 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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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我国失业保险 6.4.1 我国失业保险的建立与发展
1. 失业保险制度的空白时期
新中国建立初期到1986年,我国一直没有建立严格意义 上的失业保险制度。 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 定》确立了失业保险的雏形,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 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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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我国失业保险现行制度 1. 覆盖范围
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企事业单位包括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 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劳 动者。
2. 保险缴费
企事业单位的缴费率规定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 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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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失业的界定,失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 业; ②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即达到一定的就业年 龄,具备就业的生理、心理条件; ③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机会。 我国失业人员定义: 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 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2.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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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业保险的调整阶段
1986-1993年初,我国相继发布了失业保险的相关法令 近10项,在制度建设上也积累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4.失业保险进入法制化轨道
1999年1月12日,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它的 出台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确立。依据《失业保 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新疆建设兵团陆续建立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失业保险制 度。
3.缴费比例
确定缴费比例,要首先根据经济的周期性变化, 对失业保险的压力、负担进行测算,确定每个劳 动者的负担金额,再将金额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两者之间进行分配,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折 算成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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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
4.保险支付期限
失业保险的支付期限,对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支付期限 长短与缴费时间长短挂钩,最长支付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 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 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 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 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的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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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和标准
1) 失业保险等待期
失业保险等待期是指合格失业者登记后并不能马上获得失 业津贴,二是需要等待7~10天才开始领取失业津贴。
2)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国际劳工组织综合各国失业情 况和工人生活状况,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国际劳工 组织综合各国失业情况和工人生活状况,规定失业保险金 给付期上限为156个工作日,下限为78个工作日。
1.
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 2. 促进就业的功能 3. 合理配置劳动力功能 4. 稳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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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失业保险的发展及制度模式 6.2.1 失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 建立阶段
法国于1905年颁布了专门的失业保险法,建立了非强制 的失业保险制度,成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国 家。 此后,挪威也于1906年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当时属于 任意参加性质。丹麦于1907年建立了类似法国的失业保 险制度。 英国政府于1911年正式颁布了《国民保险条例》,这是 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强制性的失业保险法。
失业待遇停止发放的情形: ①重新就业的; ②应征服兵役的; ③入学或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养老保险的; ⑤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⑥从事个体领取营业执照的; ⑦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 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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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实施,由社会各方筹 资建立基金,对非自愿性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 提供限定时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 度。 根据对失业保险概念的界定,其含义包括: (1) 失业保险的帮助对象是劳动者。 (2) 失业保险的目标是提高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的能力。 (3) 失业保险具有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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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
第一,以失业者在业期间的工资为依据,或以失业者的投 保费为依据; 第二,失业保险金应有上下限之分; 第三,失业保险金不低于失业者原有工资的60%。
4)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和给付方法
一是,统一平均给付制。 二是,按工资比例给付制。 三是,混合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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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雇主责任制型失业保险
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国家通过法律规定雇主责任,由雇 主承担全部失业保险费用,由政府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形 式,另一种雇主责任制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由雇主运作,强调雇主对雇员负有完全责任。
4.个人储蓄型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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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业率 失业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 标。 失业率= 失业人数÷(在业人数+失业人数)×100% 我国使用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即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登记失 业人数)×100%
由国家建立制度,规定个人拿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储蓄 ,以防范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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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混合型失业保险
包括几种组合方式,有些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保险 加失业救济,有些国家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制加失 业救济,有的国家实行的是自愿性失业保险加失 业救济等。 这种类型的失业保险,较好地将社会保险型和社 会救助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两者的优势,弥 补了各自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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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梅 邵文娟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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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章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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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要点
1. 2. 3. 4. 5. 了解失业及失业保险的定义; 了解失业保险的特征及功能; 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理解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掌握我国失业保险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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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 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于4个方面:政府财政拨款、雇主缴纳 的失业保险费、雇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基金的运营和经 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