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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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背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污水问题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何处理城市中的大量污水,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

本文将从经费的角度探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相关问题。

建设经费建设资金来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等方面。

国家层面:国家在水环境领域的投入主要来自于财政预算内和财政预算外两个方向。

财政预算内投入主要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财政预算外投入主要为政策性金融和基金投入。

地方层面: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地方预算、存量资金和专项基金等方式来筹措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

企业层面:企业通常通过市场融资、借贷资金、筹集自有资金等方式来筹措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

建设经费用途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 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 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概括 - 设备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装备、材料等方面 - 服务费用:污水处理设施的顾问、监理服务费等运行经费运行资金来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和企业。

其中,政府主要提供政策性补贴,企业主要通过自有资金、污水处理费用等方式。

运行经费用途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 运行费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气、蒸汽、设备、技术人员等费用 - 维护费用: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修理、设备更新、检测等费用 - 税费:根据执行污水收费政策的不同要求,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政策倡导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法规的推进,各国政府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

中国政府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方面的政策和法规是比较严格的。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条例》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这些政策法规都规定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所需要的经费,以及各方承担的责任和权利。

菏泽市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实践与思考

菏泽市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实践与思考

菏泽市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实践与思考刘春成【摘要】菏泽市人均水资源量243m3,属于极度缺水地区,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不但可以节约优质水资源,对缓解菏泽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也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期刊名称】《水利建设与管理》【年(卷),期】2015(035)002【总页数】3页(P82-84)【关键词】水资源;污水处理;再生水;水资源费【作者】刘春成【作者单位】菏泽市水利局,山东菏泽274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北部隔黄河与聊城市相望,东部与济宁市接壤。

菏泽市辖定陶、曹县、成武、单县、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八县,牡丹区及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2238.6km2,人口875万。

菏泽市除黄河滩区379km2为黄河流域外,其余均为淮河流域,内河主要有洙赵新河、东鱼河、万福河、太行堤河、黄河故道5个水系,均流入南四湖。

东北部郓城新河下段出境后流入梁济运河。

菏泽市流域面积大于30km2的内河河沟共199条,长3157km,平均河网密度0.26km/km2。

这些河道不仅承担着防洪除涝的任务,还是引黄抗旱调水的渠道。

黄河流经菏泽市西北边境,自王夹堤进入菏泽市,经东明县、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四县区,至高堂进入梁山境内。

菏泽市境内堤防长度157km。

据高村水文站观测,黄河多年平均流经菏泽市水量349.1亿m3(1956~2006年),山东省每年分配菏泽市引黄指标9.31亿m3,引黄客水是菏泽市的重要客水资源。

菏泽市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量20.61亿m3,人均水资源量243m3,远低于山东省人均334m3的平均水平,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1/8。

同时由于缺乏蓄水条件,当地地表径流利用率很低,占当地水资源量83%的地下水资源的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在某些区域已经非常突出。

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我处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的要求,对2018年度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总体情况(一)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经费情况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污水处理运行费两大项。

2018年该项资金预算1217.7万元,实际执行121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对我市污水处理行业发挥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有效保障了我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行业管理、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人员和厂容厂貌等方面都取得较好的成绩,确保污水厂的安全、有序运行,我市水环境持续得到改善,获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的污水处理的各项年度绩效目标,二、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一)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批复情况2018年,莱西市财政共下达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1217.7万元。

(二)2018年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2018年市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分人员经费和污水处理运行费两大类。

(1)人员经费:安排资金694.5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污水处理人员队伍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污水处理人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强化了我市污水处理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2)污水处理运行费:安排资金523.2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对城市各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等工作。

污水厂全年共处理污水3200多万吨,日平均处理污水8.9万吨,出水达标率在99%以上,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列青岛各区市前列,为持续改善水环境、嵯阳河流域稳定达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现场检查的通报-苏建城〔2016〕6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现场检查的通报-苏建城〔2016〕6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现场检查的通报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现场检查的通报苏建城〔2016〕611号各市、县建设局(委)、市政和园林局、水务局: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1号令)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苏建城〔2010〕325号)要求,我厅于2015年10月12日—16日组织对20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包括:16座201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2014年新建设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185座苏中苏北地区“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

检查发现,各地政府日益重视城镇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仅部分能正常运行。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16座201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强化厂区内部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运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

2014年新建设的5座污水处理厂有4座未正常运行。

(一)主要做法1、强化政府监督管理。

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特别是南京市溧水区完成鹏鹞污水处理厂的政府回购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

宜兴市明确了欧亚华都污水处理厂的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厂外排污企业管理,重建厂外管网,维修和更换设备,运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污水厂资金情况汇报

污水厂资金情况汇报

污水厂资金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我市污水厂资金情况的汇报,现将相关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市污水厂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环保基金、污水处理费用等方面。

其中,政府拨款是污水厂日常运营的重要资金来源,环保基金用于污水厂的设备更新和环境保护工作,污水处理费用则是由企业和居民按照排放污水的量进行缴纳,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污水厂资金的使用主要包括设备更新维护、运营管理费用、环境保护投入等方面。

设备更新维护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运营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用等,环境保护投入则是用于保护周边环境、改善污水处理效果等方面。

三、资金运营情况。

我市污水厂的资金运营情况良好,政府拨款及时到位,环保基金使用得当,污水处理费用缴纳情况良好。

资金使用方面,设备更新维护得到了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费用合理控制,环境保护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资金使用效果。

通过对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市污水厂的运行效果显著。

污水处理设施的更新维护保障了处理效果,运营管理费用的合理控制降低了成本,环境保护投入改善了周边环境,使得污水厂的运行效果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污水厂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设施更新维护水平,加强运营管理费用的合理控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的持续改善。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营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的最大化,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汇报。

此致。

敬礼。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浙财综〔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综〔2015〕3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部门:《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8月10日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收缴库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切实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XXX年度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申报表

XXX年度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申报

山东省都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申报表
申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 年 _____ 月____ 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山东省监察厅
一、申报单位差不多情形
工艺流程图:
二、年度运行成本
三、都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标准及评分表
四、考评结果
自评结果
经对比《都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标准》进行自查, 总得分______ 分”申请评定验收。

申报单位:〔公童〕
年月曰
县〔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评定意见
经评定,按照《都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标准》,该污水处理厂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复核得分分,评定等次为。

〔公童〕
年月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复核意见
五、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标准附那么
表1成本操纵标准表
注:排放标准达到一级B以上的,成本可适当放宽10%左右。

表2人员配置标准表
表3电力消耗标准表
表4化验项目及频率标准表。

2021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专项资金

2021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株洲市城区拥有河西、龙泉、霞湾、董家段、白石港、枫溪共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座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枫溪污水处理厂即将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年底投入试运行。

城区污水处理总设计能力为52.7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130公里,出水水质经过提质改造,除河西厂和清水塘厂达到一级B标,其余全部达到一级A标,污染物削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株洲市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运营主要是采用BOT模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其中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由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经营,与株洲市建设局(现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初始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0.888元/立方米,2021年11月调整为0.932元/立方米。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设各污水处理厂与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建设和运营。

2021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分别为:龙泉一二期0.5435元/立方米、龙泉三期1.985元/立方米、霞湾0.677元/立方米、白石港1.251元/立方米、清水塘2.981元/立方米。

董家�F截至评价日, 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排水公司尚末确认营业收入。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178001883F,单位住所:天元区新东路1220号,注册资本贰亿贰千柒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春华,经营范围: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无公害处理设施的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与咨询。

公司下设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以及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员工27人,公务及生产用车3辆。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于市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资产并入株洲市城发集团管理。

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2130492772E,单位住所:石峰区鸡头塘,注册资本壹仟捌佰陆拾捌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易振华,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管理、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制造、水质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营及管理。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16篇)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通用16篇)在现在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

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1一、项目资金情况20xx年度绩效评价经费参照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计费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预算安排50万元,实际支出76.8万元,执行率154%。

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重点评价项目同比增加了5个项目;评价项目总金额达11.07亿元,同比增加9.88亿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粤财绩[20xx]4号)、《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20xx]29号)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定点采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和拨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重点评价项目9个,通过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在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内容、完善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32项相关政策建议。

(二)具体绩效情况1.产出数量:年初设定目标≤10宗,全年实际完成9宗。

2.产出质量:主要从项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绩效方面,按工作要求完成绩效评价,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合同,验收合格率达100%。

3.产出时效:已组织开展的9宗绩效评价均在20xx年内按时完成。

4.产出成本:实际支出76.8万元。

5、经济效益:对评价等次为“中”的2个项目,建议参照粤财预[20xx]153号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四挂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规定,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扣减对应项目预算额度。

对专项绩效评价发现的存在问题责成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促进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省发改委关于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萧山区发改局:报来《关于要求核准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萧发改〔2015〕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5)15号)。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意见如下:一、随着萧山区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加快和污水收集率的逐步提高,萧山区污泥的产生量持续增加。

为及时有效、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城市污泥,改善萧山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建设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

项目业主单位为杭州萧山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选址于杭州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区外十五工段的临江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总用地59.7亩,其中新增用地50亩,利用存量建设用地9.7亩。

三、项目规模为建设一套日处理湿污泥4000吨/日(含水率80%)的污泥深度脱水、焚烧设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深度脱水部分新建44套单台处理能力为120吨/日的厢式隔膜压滤机(其中4台备用),采用常温低压深度脱水技术,污泥焚烧部分为新建3台污泥(含水率45%以下)焚烧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的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焚烧炉,配套建设2台15MW纯冷凝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套“炉内喷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活性炭吸附+高效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钠碱法精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烟气净化装置。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092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出资30%,其余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环保和节能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下一阶段要严格按照环评和节能批复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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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株洲市城区拥有河西、龙泉、霞湾、董家段、白石港、枫溪共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座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厂,枫溪污水处理厂即将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年底投入试运行。

城区污水处理总设计能力为52.7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为130公里,出水水质经过提质改造,除河西厂和清水塘厂达到一级B标,其余全部达到一级A标,污染物削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株洲市城区污水污泥处理运营主要是采用BOT模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其中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由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经营,与株洲市建设局(现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初始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为0.888元/立方米,2014年11月调整为0.932元/立方米。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设各污水处理厂与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建设和运营。

2015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分别为:龙泉一二期0.5435元/立方米、龙泉三期1.985元/立方米、霞湾0.677元/立方米、白石港1.251元/立方米、清水塘2.981元/立方米。

董家塅截至评价日, 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排水公司尚末确认营业收入。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78001883F,单位住所:天元区新东路1220号,注册资本贰亿贰千柒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春华,经营范围: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无公害处理设施的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与咨询。

公司下设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以及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员工27人,公务及生产用车3辆。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于市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资产并入株洲市城发集团管理。

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30492772E,单位住所:石峰区鸡头塘,注册资本壹仟捌佰陆拾捌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易振华,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水管网建设管理、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制造、水质监测;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营及管理。

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处是株编办(2007)231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差额拔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200445177765P。

公司下设龙泉、霞湾、董家段、白石港、清水塘和枫溪6座污水处理厂,2015年末员工人数230人(包含外委劳务人员5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8人,公务和生产用车11辆。

(三)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株洲市2015年“5个十”重大项目计划,完成“市本级污水处理率达到92%”的工作目标,株洲市2015年本级财政安排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经费10000万元,用于城区污水污泥处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构建两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污水污泥处理运营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果,科学编制预算和规范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及绩效评价相关原则,主要采用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8月23日接受株洲市财政局委托,对株洲市2015年度污水处理运营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我们首先确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实施方案,被评单位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2016年9月12日至9月19日我们对被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采取了察看询问、查阅账套、抽阅凭证、实地走访等方法,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复核,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就初步评价结果与市财政局、被评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征求其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核实,修改评价报告,最后于2016年9 月30日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一)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5年污水污泥处理运营资金到位共计10000万元,其中拔付到首创公司2755.51万元,拨付到排水公司7222.49万元,由经建科转农业科拨付株洲市河西排渍站2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根据首创公司提供的2015年成本支出明细清单,营营运资金收入2755.51万元,总支出2560.40万元,其中营业成本1570.95万元、税金及附加358.54万元、管理费用149.36万元、财务费用481.55万元,经营利润195.11万元,销售利润率为7.08%。

2015年污水处理运营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2)根据排水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2015年按照运营协议确认服务费收入22195.12万元(含首创回购款2127.75万元),实际拨付营运资金7222.49万元、贷款本息资金1949.03万元、河西首创BT回购款2127.75万元,合计拨付11299.27万元。

2015年总支出15,731.03万元,其中营业成本12,079.41万元、管理费用724.16万元、财务费用2,841.77万元,所得税费用85.69万元。

本次评价,按总支出剔除首创回购款、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和不需要付现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支出后,得出龙泉一二期、龙泉三期、霞湾、白石港、董家塅、清水塘、河西管网维护、中水等合计支出8210.37万元,其中生产成本7581.76万元,占总支出的92.34%,管理费用628.60万元,占总支出的7.66%。

各污水处理厂支出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各污水处理厂支出明细情况详见附件一: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资金使用方面,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对运营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等方面作出规定。

坚持先计划,后开支,先审核,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各项费用及成本控制在计划指标内。

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清水塘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均在排水公司集中核算,我们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未发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超标准开支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株洲市2015年污水污泥处理工作纳入了株洲市2015年“五个十”重大项目计划,市排水办、排水公司、首创公司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

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则》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设备、工艺、化验等操作规程和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首创公司设立了公司级、厂级、运行班组级的工艺分级管理机制,岗位明确,责任清晰;排水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末进行总结评比及年度考核,运营生产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按月按季按年度召开生产调度会和经济活动分析会,认真分析总结运行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项目主要绩效1、项目产出情况(1)污水处理率:经市排水办与市统计局联合确认,2015年污水处理出水量为13974.60万吨,污水排水量为14654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5.36%。

(2)污水处理产出数量:2015年污水处理出水总量为14022.31万吨,完成了市排水办下达的2015年株洲市本级生活污水处理总量12734万吨的考核指标。

其中龙泉污水处理厂因上半年提标改造施工造成停(减)产,出水量有所减少,各厂出水量情况如下:注:因设施出水统计口径不同,各污水处理厂统计数据与市排水办略有差异。

(3)污泥处置情况:污泥采用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含水率稳定控制在80%以下,其中排水公司下设的污水处理厂达到了50%,污泥全部通过中材水泥厂进行最终处置。

全年处理污泥49752吨,其中河西15763吨,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段、清水塘污水处理厂33989吨,处置率达到100%,经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4)污水再利用情况。

各厂区基本实现中水回用,用于厂内景观绿化、道路和卫生间冲洗,2015年河西厂污水处理厂厂区中水回用量3.65万吨,龙泉污水处理向东湖公园提供中水230.54万吨,减少了公用事业支出,促进了水资源的持续利用。

2、项目的实施进度河西、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清水塘污水处理厂全年分别运行365、365、363、363、363、362天,运行时间达到98.86%,达到全年运行时间不低于95%(即347天)的要求。

3、项目完成质量出水经省在线监测系统、环保部门监测检测和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多方检测,龙泉、霞湾、白石港、董家塅全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的要求,河西、清水塘全部符合一级B标的要求,污染物削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出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

2015年,河西污水处理厂完成COD削减量4126吨,氨氮削减量432吨,圆满完成了污染物减排任务。

4、项目运营成本(1)单位耗电量:根据排水办和各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处理水量和实际用电量数据计算,河西厂电单耗为0.16度/立方米,龙泉一二期电单耗为0.18度/立方米,龙泉三期电单耗为0.32度/立方米,霞湾厂电单耗为0.19度/立方米,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电单耗为0.19度/立方米,董家塅厂电单耗为0.19度/立方米,清水塘厂电单耗为0.23度/立方米。

对照《湖南省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评估细则》要求,均达到0.34度/立方米的考核要求。

2015年污水处理单位耗电情况如下表,(2)运营能力(设备利用率)我市现有八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77.2万吨/天,但白石港和枫溪均只有一期工程开工或在建,后期工程分别为17万吨/天、7.5万吨/天暂末列入规划。

目前开工和在建的设计生产能力为52.7万吨/天,年生产能力19235.5万吨,2015年实际处理污水量14022.31万吨,设备利用率72.90%。

其中枫溪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投产,2015年无出水量,各厂具体情况如下:(3)单位成本根据2015年各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量和运费经费支出情况,其中河西污水处理厂含财务费用和折旧摊销,排水公司下设污水处理厂未含财务费用和折旧摊销,2015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5、项目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1)项目环境效益污水处理减少了污染排放,有效地解决城区及下游城市的水污染问题,改善了周边环境,保护了自然风景和人民身心健康,有利于打造生态优美的人居环境。

污水处理丰富了市民的环保知识,增强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理念,增强了市民对政府对社会的认可度和信用感,城市环境的改善提升了城市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推动株洲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其环境效益显著。

(2)项目社会效益城市污水处理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利于推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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