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西乡县午子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批复
2024消防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2024消防竣工验收总结报告2024年消防竣工验收总结报告一、项目概况本次消防竣工验收是针对某建筑项目的消防设施与装备进行的检查和评估。
该项目于2024年开始建设,主要包括办公楼、商业中心以及停车场等建筑物。
本次消防竣工验收旨在确保项目消防设施和装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障项目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二、验收过程1. 召开会议:在竣工验收前,我们召集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对验收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沟通。
2. 检查设备:我们对项目的消防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泵房、消防喷淋系统、烟雾探测器、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3. 测量参数:我们对消防设备的关键参数进行了测量和记录,包括水压、水流量、喷淋系统的喷射距离等。
确保设备能够满足消防需求。
4. 系统操作测试:我们对消防系统的操作进行了测试,包括启动、关闭、报警等功能。
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响应速度。
三、验收结果经过对项目消防设施和装备的全面检查和测试,我们确认项目的消防设施和装备达到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所有的设备和系统均运行正常,并且在测试中表现出良好的响应速度和效果。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在验收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包括: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灭火器的使用和更换不规范、逃生通道的标识不明确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向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其尽快进行整改并报备相关部门。
五、总结通过本次消防竣工验收,我们充分肯定了项目在消防设施和装备方面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建设单位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我们相信,在项目的正常运营过程中,消防设施和装备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建议1.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2. 建议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装备的有效性。
3.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甘泉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甘泉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
项目验收结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3.05.11
•【字号】陕文物函〔2023〕219号
•【施行日期】2023.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甘泉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验
收结论的通知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验收甘泉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请示》(延革字〔2022〕94号)收悉,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了项目结项验收。
经研究,现将验收结论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甘泉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通过结项验收。
二、请你局督促指导甘泉县博物馆进一步提升完善结项报告及修复档案资料,加强后期修复效果的跟踪检测。
陕西省文物局
2023年5月11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临渭区渭阳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临渭区渭阳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2.07.28
•【字号】陕文物函〔2022〕325号
•【施行日期】2022.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临渭区渭阳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临渭区渭阳楼保护维修项目立项的请示》(渭文旅字〔2022〕22号)收悉。
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临渭区渭阳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本工程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工程范围为渭阳楼文物本体修缮及周边排水整治。
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规模。
2.加强现状勘察,进一步明确文物建筑病害范围及程度,准确分析病害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
3.加强渭阳楼原工艺、原做法的研究与应用,对原有建筑材料进行仔细甄别,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原有建筑构件。
4.如有白蚁等病虫害情况,应委托专业单位编制专项预防方案,并与本工程一并实施。
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意见,组织编制保护修缮工程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陕西省文物局
2022年7月28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3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3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3家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通报陕建消函〔2020〕100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法律、规章规定,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同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履行好相应的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程序、检测内容和执业要求,为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近期,我省市(区)住建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建设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出具了结论合格的检测报告。
出具虚假、失实的检测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埋下了潜在隐患,扰乱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行业管理,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守法意识和诚信执业,现将近期部分典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如下:一、陕西奥普嘉优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为西咸新区国际文化教育园第一小学工程项目,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该项目当时未施工完成。
二、西安海通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和2020年8月22日分别为西咸新区沣东第八小学、沣东新城第一初级中学,出具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该两个项目当时均未施工完成。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陕文物发〔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省文物局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省文物局制定了《陕西省文物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确保我省文物安全。
附件:省文物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陕西省文物局2020年6月8日陕西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省文物局制定了《陕西省文物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全省文物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我省文物消防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榆林市神木营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榆林市神木营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日期】2021.10.26•【字号】陕文物函〔2021〕599号•【施行日期】2021.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榆林市神木营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榆林市文物广电局:你局《关于神木营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榆政文广字〔2021〕10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神木营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中关于城墙本体保护方案二维修措施。
暂不同意实施城墙周边广场建设、生态停车场建设等环境整治工程。
二、所报方案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一)应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注意保存不同历史时期、具有历史价值的遗存,尽可能采用原有工艺,最大限度地保护长城本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应进一步加强现状勘察和研究,科学评估南城墙基础稳定性和各部位病害程度,明确长城本体主要存在问题,明确城墙的构造、形制、各部位病害特征和现存主要问题,针对性制定保护措施。
(三)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禁恢复重建,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强度,细化工程做法和技术要求。
应细化施工过程中的临时保护措施,加强城墙稳定性监测和变形监测,合理制定周边排水措施。
(四)应在方案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补充完善自然沉积土、岩石和夯土的测试分析内容;探明地下水埋深、变化区域及腐蚀性,客观评价地下水对地下遗存及地面遗存基础的影响。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并指导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将你局核准文件、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及修改说明报我局备案。
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加强管理,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陕西省文物局2021年10月26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书编号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编号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件编号
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收
意
见
填写示例:
1.本工程按国家工程技术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执行了有关部门批文及规范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相符;
3.本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的各项内容(含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
□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1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它相关的国家;
□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计
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消防竣工验收通过后稿件范文监理

消防竣工验收通过后稿件范文监理
尊敬的监理公司:
就项目消防竣工验收情况,我们现将通过情况通知如下:
本项目依据《建筑消防安全规范》等有关法规规范,经过全面检查,特别是主要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设置、使用情况和功能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近期,我们组织了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了闭合验收。
经过多次答疑沟通和评审,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消防设施已经符合设计要求和消防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现将工程竣工消防验收通过通知书送达,消防设施可以交付使用。
我们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功能齐全、设备正常使用。
如有任何问题需要监理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请与我们联系。
以上情况,我们特此通知监理单位。
如果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
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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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西乡县午子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情
况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文物局
•【公布日期】2020.01.08
•【字号】陕文物函〔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西乡县午子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批
复
汉中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西乡县午子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收悉。
受我局委托,陕西省文物考古工程协会组织专家组,于2019年12月18日进行了现场勘验。
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省局研究,同意通过验收。
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并加强后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一、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竣工资料;
二、顶观(药王殿)储物间应增设烟感探测器;
三、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用汽油机但无法启动;
四、柴油储存应满足一次性火灾的用量。
陕西省文物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