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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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09.12.31•【文号】妇厅字[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0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为了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经验,弘扬先进人物的优秀品格,表彰他们的突出业绩,激励大家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良好环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制定了表彰制度。

2009年,在全国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为保留项目。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拟于201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开展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及名额分配1、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000个,先进个人1000名。

包括: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800个,先进个人800名。

其中,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维权协调机构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746名,先进个人746名。

维护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0个,先进个人200名。

其中,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教育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先进集体170个,先进个人170名。

具体名额按照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人口总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附件2。

2、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标兵10名。

二、推荐范围1、地方维权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及所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个人。

2、地方家庭教育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所属部门、直属单位及个人。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3.06•【文号】妇字[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12〕10号)近年来,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蓬勃开展,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活动载体不断创新,在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创业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巾帼建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热情,团结引领妇女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新贡献,在各地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全国妇联、中宣部、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农业银行等16个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决定,授予王凤玲等10名同志“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荣誉称号,授予王波等10名同志“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荣誉称号,授予刘淑环等10名同志“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等500个单位“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秀兰等1000名同志“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再立新功。

希望广大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她们敢为人先、勤劳致富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心系“三农”、服务农业的敬业精神,学习她们崇尚科学、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坚定信念、奋发有为,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附件:1.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名单2.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名单3.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名单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名单5.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名单全国妇联2012年3月6日附件1: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名单王凤玲天津市蟹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经理胡梅花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神山乡卫村农民邢林梅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圣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彩华黑龙江省双城市周家镇东跃村农民寇玉芳山东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丹红广西大玉甘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爱华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靛水乡前进村农民贾积华四川省绵阳奇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马艳丽甘肃省会宁泰和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沙达提·哈斯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二堡镇头沙达提堡村农民附件2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名单王波北京纳波湾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想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文兰种养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志红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克尔台乡官尔屯村农民邱新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新洋村农民袁芳江西省樟树市金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冯晓燕湖北省钟祥市精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学琳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林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翠玲广东省从化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英凤海南省东方市四更镇四更村农民尹志清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山富农林牧综合专业合作社社长附件3全国十大农产品女经纪人名单刘淑环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镇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娘子军果品运销协会桃园村示范基地负责人庄丽红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红旭农林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湃吉林省龙兴集团董事长、吉林省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会长顾慧华上海森鲜蔬菜合作社社长唐玉花江苏省盐城市爱民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芝菊浙江省丽水市百山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杰安徽省阜南县红洁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翠英山东省金乡县成功果蔬制品公司董事长郑秋云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张著芬贵州省德江县巾帼永春金银花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附件4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名单北京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郎各庄村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京市丰台区南苑村农民公社北京灵之秀茶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大石窝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北京市通州区种养业女状元联谊会北京龙湾巧嫂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北京天润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北京市平谷区妇联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东关村北京兴塔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杨户庄村北京正达园苗圃基地北京君知雨农业生态园天津市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科教处天津市林业局营林处天津市财政局农业处天津市宜垦(天津)农业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兴牧联丰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天津市隆鑫发畜禽养殖合作社天津市跃江果业合作社天津市君利现代农业示范园天津市宝坻区民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天津市蓟县下窝头镇青甸村天津市静海县蔬菜管理服务站天津市宁河原种猪场天津滨城龙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浩龙种植专业合作社天津绿健冬枣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禾苗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丰秋龙盛农牧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天勤农贸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木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西葛镇西尖坨村妇代会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北农大健康养猪专业合作社河北省保定市亨佰丽小商品批发有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同兴养猪专业合作社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洲源养殖合作社河北国宾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禾下土种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科技专家服务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农户金融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河北农民报》报社山西省山西省植保植检总站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发展规划处山西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河北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办三给村山西天特鑫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平定县东安农业生态专业经济合作社河北省潞城市森龙绿食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泽州太行荣盛农业合作社河北省怀仁县亲和乡南小寨村妇委会河北省静乐县青龙沟村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河北省石楼县长荣妇女蘑菇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北省祁县源泉绿色蔬菜合作社河北省曲沃县陈师傅糕点厂河北省永济市惠畅纺织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务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农牧民工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圣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阿善沟门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镇胜利村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白宝城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乃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永胜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萨如拉图雅嘎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科技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团结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农业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基层供销合作社辽宁省辽宁省妇联发展部辽宁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推广处辽宁省沈阳思颖花卉专业合作社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妇联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康家村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王家堡村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镇大南沟村妇代会辽宁省丹东凤城市鸡冠山镇大地村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辽宁省营口盖州市鑫源果品专业合作社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秋玲獭兔专业合作社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上王家村妇代会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鹿宝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朝阳本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处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三农业务部吉林省长春市妇联“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妇女养鹿合作社吉林省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吉林省吉林市宏业种子有限公司吉林省梨树县兴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公主岭市天星林果苗木基地吉林省东丰县仁合林场吉林省辉南县碧野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吉林省白山市妇联吉林省长白县太阳村光源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吉林省临江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吉林省乾安县让字镇辣椒产业专业合作社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拉先村养殖场吉林省延边州供销社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部黑龙江省哈尔滨摩天农科兽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城市良农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黑龙江省甘南县音河镇兴十四村妇代会黑龙江省拜泉县丰产乡妇联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黑龙江省同江市临江镇星雨彭飞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黑龙江省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黑龙江省肇源县古恰镇劳务服务总公司黑龙江省饶河县妇联黑龙江省嘉荫县青山乡建华村妇代会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妇联黑龙江省绥棱县妇联黑龙江省安达市中本镇大本村妇代会上海市上海浦净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上海市金山区蔬菜办公室上海敏蓝蓝莓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市崇明县竖新镇“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上海市崇明县农业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桃子研究科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牌楼村妇代会江苏省江苏省南京板桥生态农业园江苏省溧水县农业局江苏茗鼎生态茶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常州市姐妹花卉专业合作社江苏省溧阳市“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光明村绿色蔬菜种植基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射阳峰琴辣椒专业合作社江苏省扬州高邮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江苏吟春碧芽茶叶研究所江苏省句容市凤凰草坪专业合作社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东方养殖合作社江苏省泗阳县新女性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处江苏省科技厅农村处浙江省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机关党委浙江省杭州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淳安县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浙江省宁波市妇联女能手协会浙江省象山县“双学双比”活动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温州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江省苍南农村合作银行浙江省新昌县巾帼来料加工服务中心浙江省长兴县巾帼来料加工服务中心浙江省兰溪市高隆岗水产专业合作社浙江省衢州市来料加工业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临海市妇联浙江省丽水市促进来料加工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定海区马岙乡大田白鹅养殖专业合作社安徽省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三星养殖合作社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海上明珠农业技术协会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妇联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群盛黄牛良种繁育专业合作社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大化坪镇妇女互助协会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濮塘村草莓协会安徽省芜湖大浦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徽省宣城市财政局安徽省黟县碧阳镇五里村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安徽省林业厅科技处安徽省宁国市农村合作银行安徽省合肥铭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金凤畜禽技术专业合作社福建省福建省福州满堂香生态农业基地福建省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妇女芦柑科技致富协会福建省漳州光照人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泰县锦信青果专业合作社福建省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福建省永安市妇联福建省莆田新美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茶平乡湛峰无公害茶叶协会福建省武夷山正德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平市朴玉茶业专业合作福建省柘荣县益智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林业局盐田林业站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关党委江西省江西省南昌市妇联江西省九江市妇联江西省铜鼓县妇联江西省德兴市妇联江西卓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九江鸿立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省乐平市织依锦绣公司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腊市镇庙岭村石家冲自然村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绿欣沙堤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江西省余江县青年综合垦殖场妇联江西省兴国县绿宝米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叶坪乡合龙脐橙专业合作社江西省三清山华克山庄江西省新干县桃溪镇永安香菇合作社江西省东乡县王桥镇璋峰村江西省安远县赣之源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山东省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荣达养猪专业合作社山东省青岛露涎春茶场山东颜春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红火毛皮动物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省东营市妇联山东省龙口市诚信果蔬专业合作社山东省泰安泰山银闪帽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梁山樱源鸭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安丘市外贸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滕州市食用菌产销协会山东省莒县妇联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山东省临沂市妇联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山东省文登市宋村镇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山东省博兴县龙升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财政局山东省曹县阿依沙养殖合作社山东省德州市农业局山东省日照永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妇联山东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山东省海阳丛马院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河南省河南省郑州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河南浮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妇联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坟庄村添翼养蝎合作社河南省平顶山市景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南省鹤壁市妇联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党委河南省辉县市弘昌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博爱县富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河南省清丰县巩营乡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伍子村河南省漯河市妇联河南省舞阳县智慧女子专业种植合作社河南隆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邓州市妇联河南省商丘市妇联河南省光山县弦山街道办事处上官岗村河南省周口市妇联河南张喜凤粮油有限公司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经济工作办公室湖北省湖北省蔬菜办公室湖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处湖北省水利厅机关党委湖北省武汉市农业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金湖街办柯湾村湖北省襄阳市水利局湖北省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车落岗社区湖北省宜昌市五峰采花茶叶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王店镇老营村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钱场镇白马村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石竹村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十月社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西泉村妇代会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青里坝村妇代会湖南省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农村合作银行青竹湖支行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大京风景区残梅村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农业技术推广站湖南省衡阳市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邵阳县黄塘乡金牛水果合作社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长明村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光明巷社区湖南省桑植县妇联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株木潭村湖南省宜章县梅田镇上寮村湖南省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娄底市畜牧水产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谭家寨乡楠木桥村湖南省花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富民瓜果专业合作社广东省珠海绿美水果专业合作社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四级联创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丰恒猪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后坪丝茅姜生产专业合作社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三红糯稻专业合作社广东梅县雁球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新圩村淮山粉葛专业合作社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大安镇旱田村生祚农牧场广东省东莞市沙田盈港水产品专业合作社广东省中山市荣深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台山市高新竹艺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东阳帆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雷州市运源水产品有限公司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南塘镇彭村村委会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马圩镇马圩村妇代会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妇联广东省中国人民银行郁南县支行会计国库股广东省妇联城乡妇女发展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妇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黎塘汇农萝卜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妇联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老堡乡东竹茶叶生产专业合作社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五通镇江门示范村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沙石油茶专业合作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灵城镇三海村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桥津兽药饲料销售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妇联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象棋山茶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芒场镇巴平村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县三江水果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恩城乡恩城社区岜隆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处海南省海南省海口康员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大茅沙塘玫瑰农民合作社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石屋村有利橡胶合作社海南省文昌市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海南省琼海市加积镇温泉村委会妇代会海南省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南省琼中县红毛镇什寒村委会妇女合作社海南省屯昌顺发瓜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海南省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南省五指山市黎族织锦传习所海南省东方市想成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海南省澄迈县科风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妇联重庆市南岸区妇联重庆市云阳县妇联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胜镇重庆市黔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重庆市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垫江县双飞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重庆市城口县青青草畜禽养殖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民权村妇代会重庆市忠县涂井乡友谊村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梁平县分校重庆市巫溪县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大中蔬菜示范基地重庆市荣昌县德友茶叶专业合作社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长青花椒巾帼专业合作社四川省四川省妇联发展部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四川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四川川娇生态猪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绿食佳农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民亿蚕桑专业合作社四川省罗江县新塘养鸡专业合作社四川省绵阳江油市玉容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四川省广元市七色畜牧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蓬溪县达发生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乐山绿宝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绿原兔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岳池三安蔬菜专业合作社四川省雅安市同记服装职业培训学校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花池特种水产养殖合作社四川省乐至县石湍镇齐心蔬菜专业合作社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南新镇牟托村四川省宁南县南丝路集团公司贵州省贵州省水利厅饮水安全管理处贵州恒霸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材基地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都濡镇洋溪村委会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财政局。

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

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

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公示根据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顶山市妇联通过收集、汇总、筛选各地申报材料,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6个、巾帼建功标兵2名、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

现将候选集体(个人)简要事迹进行公示,同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18日。

公示期间,凡有相关情况请向市妇联发展部反映。

联系人:王琼,联系电话:2662676。

现公示如下:全国巾帼文明岗1、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现有女工28人,24小时担负着全市二百多万电力客户的故障报修、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架起企业与客户的桥梁,赢得客户广泛赞誉。

先后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河南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2、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便广大市民的服务窗口。

现有职工23人,党员9人,职工平均年龄32岁,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女职工17人,占74%。

近年来,服务大厅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身体力行,积极参与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2016年度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2017年度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先进单位;2017年度被河南省爱卫会评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

3、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主要担负全市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任务。

现有民警及协管员45人,人均管理辖区机动车3555辆、驾驶人4399人。

其中女警32人,占全所人员的70%,平均年龄31岁,先后1名女警荣立“三等功”、嘉奖2人、业务标兵3人、微笑之星5人、最美民警4 人。

自2014 年汝州行政管理权限实行省直管以来,车管女将们汇聚巾帼之智,一心一意谋发展,成功筹建驾驶人考场、业务大厅、驾驶人安全教育基地、号牌厂等,为提升车驾管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2016年荣获公安部评定的“全国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11.16•【文号】妇厅字[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11.1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进一步激发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热情与活力,团结引领农村妇女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全国妇联决定,201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二、表彰名额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500个。

2.“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000名,从中评选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十大农产品流通女经纪人”各10名,同时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名额分配按各省区市人口总数、农业发展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评选条件(一)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1.领导重视。

支持“双学双比”活动,积极为活动开展争取政策、协调资金、整合资源。

2.组织有力。

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单位工作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在组织引领妇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成绩突出。

3.示范性强。

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在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4.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包括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先进工作者。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公布日期】2007.04.13•【字号】渝人发[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发〔2007〕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妇联,市级机关妇委会: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带领广大妇女紧紧围绕全面构建和谐重庆这一主题,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在提高妇女素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和谐,加快和谐重庆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市人事局、市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04-2006年度重庆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人事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40号)精神,联合评选推荐上报3个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2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各级妇联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各级妇联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1.人事部和全国妇联联合表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2名。

2.全国妇联表彰先进妇联组织5个,优秀妇联干部5名。

3.市人事局和市妇联联合表彰妇联系统先进集体50个(其中区县妇联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在区县妇联工作的人员不超过10名)。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机关妇委会(含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委会)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动员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市政发[2012]120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市政发〔2012〕1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颁布实施十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积极合作,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体系,强化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了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社会宣传,为“两规划”实施提供了组织、机制、物质、源头等方面保障,促进了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为表彰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进我市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组织部等80个集体为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授予郝静等160名个人为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再创新的业绩,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2.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西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7日附件1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15个)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社会处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市社科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刑侦局二处四大队市儿童福利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法律援助中心新城区(5个)新城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新城区教育局新城区统计局新城区发改委新城区妇幼保健所碑林区(5个)碑林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碑林区教育局碑林区卫生局碑林区人口计生局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莲湖区(5个)莲湖区教育局莲湖区人社局莲湖区统计局莲湖区妇联莲湖区妇幼保健站雁塔区(5个)雁塔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雁塔区统计局雁塔区教育局雁塔区民政局雁塔区人社局灞桥区(5个)灞桥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灞桥区统计局灞桥区卫生局灞桥区人社局灞桥区纺织城小学未央区(5个)未央区统计局未央区人社局未央区妇联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未央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阎良区(5个)阎良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阎良区卫生局阎良区财政局阎良区人民法院阎良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临潼区(5个)临潼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临潼区教育局临潼区卫生局临潼区统计局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长安区(5个)长安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长安区教育局长安区人社局长安区卫生局长安区人口计生局蓝田县(5个)蓝田县发改委蓝田县统计局蓝田县农业局蓝田县水务局蓝田县妇联户县(5个)户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户县人社局户县教育局户县财政局户县统计局周至县(5个)周至县教育局周至县人社局周至县统计局周至县妇联周至县妇幼保健院高陵县(5个)高陵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陵县卫生局高陵县财政局高陵县人口计生局高陵县高家小学附件2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23名)郝静市统计局副处长薛永市公安局刑侦局二处副大队长刘坤市水务局干部戴晗昀市外侨办调研员安莹市民委副调研员齐雅红市科技局副调研员王莉市司法局干部王国琪市社科院研究员潘琪市法制办干部赵莉华团市委干部高晓萍市环保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升时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调研员张鸿举市残联处长穆煜市科协调研员瞿西红市质监局干部张琰市委宣传部干部李俊市农委干部荣钦市妇联干部郭惠敏西北工业大学教授车顿善市统筹办处长彭朝华市体育局调研员石苗玉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傅丽虹市工商局干部新城区(11名)于波新城区委组织部科长严利平新城区委宣传部科长郭玲新城区妇联调研员张全兴新城区残联理事长罗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妇委会主任邢惠欣环保新城分局干部杨晓东新城区人社局科长安冰新城区人口计生局局长郭飞新城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陈爱荣新城区司法局干部李春丽新城区财政局会计师碑林区(11名)古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妇委会主任兰怡碑林区财政局干部陶五琴碑林区长乐坊街道中山社区主任李爽碑林区妇联干部李悦碑林区科技局科长杨秀玲碑林区人社局干部原长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吉红艳碑林区统计局干部宿传琴碑林区文明办副调研员陶伟东碑林区委组织部科长周荣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干部莲湖区(11名)王娇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陈宁莲湖区委组织部干部李小鹏莲湖区发改委副主任张好琴莲湖区总工会副主席路玮莲湖区残联干部张婧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副科长兰剑虹莲湖区民政局工人李旺妮莲湖区司法局干部崔惠莲湖区财政局副科长崔秀春莲湖区公厕管理所所长代小花莲湖区人口计生局计生服务站站长雁塔区(11名)王菊玲雁塔区妇联干部杨艳雁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娜娜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潘伟雁塔区爱卫办干部郝艳雁塔区残联干部李宏雁塔区妇幼保健所科长彭芳雁塔区科技局工人王虹雁塔区文化体育局干部王雨昂雁塔区人口计生局干部闫小刚雁塔区司法局干部张萍雁塔区市容园林局妇委会主任灞桥区(11名)刘晖灞桥区发改委科长任晓华灞桥区人民法院科长张朝霞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刘锦灞桥区洪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张婷灞桥区民政局干部武晓玲灞桥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贾文英灞桥区人口计生局局长李群灞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杨桦灞桥区委宣传部科长冯会利灞桥区妇联干部田天弼灞桥区委组织部科长未央区(11名)侯兵利未央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郑聆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科长雷晓玲未央区残联干部侯红蕊未央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吴娟未央区教育局干部李菲未央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宋鸿雁未央区卫生局干部周芙蓉未央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周泽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卓立未央区谭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孟婷婷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计生科长阎良区(10名)禚昭红阎良区妇联主席宋鹏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全阎良区民政局副局长房敏丽阎良区统计局会计师孙燕阎良区教育局干部赵粉花阎良区人社局科长王娜阎良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尤浩然阎良区委组织部科长雷花娟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干部慕艳阎良区新兴街道办事处妇联专干临潼区(10名)王宝汉临潼区教育局副局长周艳临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燎临潼区妇联干部和琳临潼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朱玲临潼区财政局妇委会主任黄美丽临潼区统筹办科长张麦利临潼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主任薛临娜临潼区人社局副科长安娜临潼区民政局妇委会主任李美丽临潼区发改委干部长安区(11名)朱睿长安区财政局干部吴菊莉长安区残联干部第伍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妇委会主任贾亚建长安区教育局纪委书记马英利长安区妇联副主席张晖长安区委组织部科长薛志良长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赵园长安区人社局纪检组长王茹长安区图书馆馆长孙萌长安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副主任肖可桢长安区文明办副主任蓝田县(10名)周艳丽蓝田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晶蓝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彩霞蓝田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张晔蓝田县民政局局长刘安民蓝田县财政局副局长李毅安蓝田县人口计生局局长李丽蓝田县妇幼保健院医师王光年蓝田县图书馆馆长王少颖蓝田县人社局干部穆秋叶蓝田县妇联干部户县(10名)高院户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朱博学户县环保局局长王瑛户县卫生局妇委会主任XXX 户县民政局干部杜学书户县县委政法委干部杨昕户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李随乐户县经贸局妇委会主任黄紫平户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郑颖江户县公安局干警何颖户县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主任周至县(10名)朱元喜周至县民政局局长王召宁周至县水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董亚娟周至县公安局干部高淑敏周至县人口计生局妇委会主任何泳坪周至县财政局妇委会主任刘茹周至县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刘永利周至县广电台一级播音员张荣福周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小宁周至县二曲镇妇联主席龙海情周至县九峰镇妇联主席高陵县(10名)高婷高陵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杨波高陵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李晓高陵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纪委副书记贾贝贝高陵县统计局干部张梅高陵县榆楚乡副乡长段耀峰高陵县公安局车管所所长鲁喜锋高陵县通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媛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李金玲高陵县人社局妇委会主任项峰高陵县发改委科长。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01.15•【字号】吉卫发〔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吉卫发〔2007〕8号各市、州卫生局: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全省妇幼保健战线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认真贯彻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在母婴保健执法、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等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逐年降低,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保证作用。

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中,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勇于开拓,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学习和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各地评选推荐,省卫生厅决定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等31个先进集体,于伟等7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继续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尽职尽责。

各地要积极宣传和认真学习他(她)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全省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为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改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2006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2.2006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卫生厅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附件12006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长春市卫生局长春市妇产科医院长春市绿园区妇幼保健院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九台市妇幼保健所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市船营区妇幼保健院蛟河市妇幼保健院吉林市丰满区妇幼保健院桦甸市妇幼保健院延边州妇幼保健院和龙市妇幼保健所安图县妇幼保健院图们市妇幼保健院敦化市妇幼保健所公主岭市妇幼保健院双辽市妇幼保健院通化市妇幼保健院梅河口市妇幼保健院白城市妇幼保健院大安市妇幼保健院辽源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前郭县妇幼保健院乾安县妇幼保健院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江源县妇幼保健院长白县卫生局附件22006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个人于伟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戴绘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杨丽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石丽华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沈玉槐长春市卫生局唐旭东长春市卫生局郑莹长春市妇产科医院关玉伟长春市妇幼保健所臧利伟长春市南关区妇幼保健所周付刚长春市双阳区妇幼保健所荆伟长春市二道区卫生局杜海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局王伟光榆树市妇幼保健院张建功德惠市妇幼保健所丁亚娟农安县卫生局戴红伟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院陈百艳吉林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张佐九吉林市昌邑区卫生局王永丽吉林市丰满区妇幼保健院赵艳吉林市船营区妇幼保健院王炜明蛟河市妇幼保健院王杰磐石市妇幼保健院姜玉珠桦甸市妇幼保健院居凤龙舒兰市妇幼保健所齐玉珍永吉县卫生局李颖延边州妇幼保健院金英子延边大学医院妇产科南庆华延吉市妇幼保健所阚毅龙井市妇幼保健院罗成来珲春市卫生局金正爱图们市妇幼保健院邹忠波汪清县妇幼保健院全会善安图县妇幼保健院杨春华和龙市卫生局张玉兰敦化市妇幼保健所李四海四平市卫生局王晓云四平市妇婴医院崔殿文四平市妇幼保健院崔玉玲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张垲琦公主岭市卫生局姜坤双辽县卫生局裴乐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局孙琪通化市卫生局刘芙君通化市妇幼保健院陆光通化市二道江区妇幼保健院王德敏梅河口市妇幼保健院逢锦花集安市妇幼保健院孙世霞辉南县妇幼保健院范绍芬柳河县卫生局朱启凤通化县医院妇产科刘鑫宇白城市卫生局陈俊忠白城市洮北区妇幼保健院刘凤莲洮南市妇幼保健院陈晶洮南市永茂乡卫生院韩秀杰通榆县妇幼保健所闫伟明镇赉县妇幼保健院程亚南辽源市卫生局李桂华辽源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吕占先辽源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张大伟辽源市妇婴医院王艳玲东辽县卫生局武东平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刘秀娟东丰县妇幼保健院邵丽娟松原市卫生局崔丽荣松原市妇幼保健院高云晗长岭县妇幼保健院杨元成扶余县妇幼保健院何广辉乾安县妇幼保健院孙佳文前郭县妇幼保健院刘春白山市卫生局万春白山市妇幼保健院王丽杰白山市妇幼保健院王衍梅靖宇县妇幼保健站史兴梅临江市卫生局王莉江源县卫生局贺敏抚松县妇幼保健站。

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区级)

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区级)

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区级)一、背景与目的三八红旗手作为一种荣誉称号,是表彰在妇女事业和社会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女性代表。

为了进一步弘扬妇女优秀品质,发掘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强自我建设和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集体评选发掘更多先进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推进三八红旗手在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二、评选条件与方式1.评选对象(1)在妇女工作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高质量成绩,对妇女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充分展现妇女的优秀品质和风采的个人。

(2)突出体现集体协作、团结合作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优秀集体。

2.评选方式评选工作将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任何单位、群众都可以推荐具有上述条件的人选。

同时,经推荐的人选必须进行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初评、公示和终评等环节的层层筛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评选程序与时限1.时间安排本次评选活动时间安排如下:(1)征集推荐期:3月1日-3月31日(2)评选初审期:4月1日-4月15日(3)公之于众期:4月16日-4月30日(4)评选终审期:5月1日-5月15日(5)颁奖典礼:5月下旬2.评选程序(1)征集推荐:从3月1日开始,向各单位、社区、乡镇等征集三八红旗手人选。

除了个人和集体自荐外,任何单位、社区居民都可推荐优秀人选。

(2)评选初审:专家委员会对所有申报的人选逐一进行初步筛选,初选出10名个人和5个集体作为复审对象。

(3)公示:公示初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评选委员会反映。

(4)评选终审:对初审通过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终审。

通过评审的优秀人选将作为三八红旗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5)颁奖典礼:在5月下旬举行荣誉证书和奖金的颁奖典礼,并在全媒体平台宣传表彰活动的结果。

四、奖励方式与措施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发扬先进典型,激发和调动广大妇女的最大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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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经开妇[2011]31号
关于开展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各级妇联、各女职委:
2011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联和市总女工部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参与下,开发区各级妇女组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团结广大妇女同志发扬主人翁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妇女群体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区妇工委决定开展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各类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并于2012年“三八”期间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度在开发区各条战线、各行业取得突出成绩的,以女性为主的群体和先进女性,支持、关心妇女工作的热心人和妇女之友。

二、评选类型与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地组织妇女开展各类活动,参评的妇联组织应在庭院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争创”活动、增强妇女组织活力等方面成效显著,参评的企业女职委应在女职工专项保护协议的签订和落实、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的投保等方面表现突出;妇女工作有新意、有特色,得到广大女性认同。

2、开发区2011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
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岗位创建的计划和总结,有“巾帼建功”活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有纸质或者电子台帐,在本单位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活动新颖有特色,得到企业的支持和女职工的欢迎;在区(含)以上文明岗中产生。

3、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
积极组织女性参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为女性搭建学习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妇女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二)、先进个人
1、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
热爱妇女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途径,卓有成效地开展妇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妇女素质,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办好
事等方面成绩显著,深受广大妇女的拥护和信赖;在组织创优、创先等活动中,有开创性和带头作用。

2、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女职工
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具有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和勇创一流的精神,有较高的业务技术能力;能与时俱进,善于通过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
认真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制订创建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从本行业、本岗位实际出发,积极组织文明岗成员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成效明显;本项在各级(含企业级)文明岗负责人中产生,男女不限。

4、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
本职工作尽心尽职,积极支持、参与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男女不限。

5、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之友”
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热情参与妇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尊重和维护妇女各项权益,民主意识强,积极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得到广大妇女一致好评,在单位领导中产生,男女不限。

(三)、各类文明家庭
1、开发区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注重弘扬家庭美德,家庭成员间宽容、谦让、平等,家庭氛围和谐;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困难群众,有一定的代表和示范作用,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公认;本项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2、开发区2011年度平安家庭
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和睦,实现“零暴力家庭”;妥善处理邻里关系,友好相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娱乐健康,不组织、不参与赌博。

珍爱生命无毒品;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自觉远离毒品,无吸毒、贩毒、制毒、种毒行为。

熟悉各类防范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本项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3、开发区2011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
全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率达到60%以上,投放的准确率达到70%以上,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健康生活、绿色生活理念、学习垃圾分类知识。

家庭生活方式科学、环保、绿色、低碳,自觉使用布袋子、菜篮子,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用品。

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带头推广分类投放行为。

本项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小区家庭中产生,由白杨、下沙街道负责推荐上报。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看业绩,看贡献,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榜样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2、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认真完整填写推荐表,于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后附)以电子表格(可登录区总工会网站下载)发送至346120936@,联系人:王芳(电话:86910516,135********),发送邮件的同时,务必电话确认。

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盖章后报开发区妇工委。

3、先进集体、个人由各单位自荐或互荐,区妇工委委员和女职委委员将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先进名单,2012年“三八”节前夕进行表彰。

附件:1、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推荐表
2、开发区2011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推荐表
3、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推荐表
4、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5、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6、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推荐表
7、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推荐表
8、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之友”推荐表
9、开发区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10、开发区2011年度平安家庭推荐表
11、开发区2011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推荐表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主题词:妇女先进评选通知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工委2011年12月19日
附表1:
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先进组织推荐表
附表2:
开发区2011年度巾帼文明标兵岗推荐表
附表3:
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妇女学习型组织推荐表
附表4:
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附表5:
开发区2011年度先进女职工推荐表
开发区2011年度优秀巾帼文明岗岗长推荐表
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工作“热心人”推荐表
开发区2011年度“妇女之友”推荐表
附表9:
开发区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推荐表
附表10:
开发区2011年度平安家庭推荐表
附表11:
开发区2011年度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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