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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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读书笔记

【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习笔记】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第一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

1、公民的定义。(识记)答: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

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识记)答: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是

否具有国籍。

3、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识记)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

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的定义。(识记)答: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

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5、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识记)答: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

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

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

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

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2)公

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

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

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

劳动。

6、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和保障权的现实意义。(领会)答:学习和研

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

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保障权的

现实意义:首先,它确立了国家具有向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义务的

原则。其次,使生存权的概念有了实际内容,人们开始为有价值和

尊严的生存而奋斗。最后,生存权与保障权相结合,使生存权得到

经济和法律的保障。

7、公民劳动权的定义、三个要素。(识记)答:劳动权是公民权利

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具体内容

如下: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

利的权利;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

8、公民劳动权立法的主要内容。(领会)答: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包

括公民就业权、劳动者结社权和职工参与权。

9、公民实现劳动权的保障措施。(领会)答:1、促进就业。我国

促进就业法的主要内容:(1)实行劳动预备制、(2)举办劳动服务企业、

(3)创办再就业服务中心、

(4)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形式:学徒培训法、技工学校培训法、高等职业学校培训法、职业教育与训练中心

培训法。3、公正裁员的定义。公正裁员由三个法律要素和诉讼保护

构成。三个法律要素即正当理由、合法程序和合理补偿。4、基本原

则和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明确了下列问题:(1)企业可以依法裁员和

解除劳动合同;(2)企业在作出裁员决定之前需要提前通知全体职下,并听取工会意见;(3)依法裁员需要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

10、公民生存权和保障权的定义。(识记)答:生存权定义:生存

权即维持人的生存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劳动权等。

生存权应当是人们生来就有的权利。生存权是人权革命的产物。

(关键词)保障权定义:保障权即当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保障权产生于宪法时代,贝弗里

奇设计了—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因而

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

11、生存权与人权的关系。(识记)答:生存权是人权革命的产物。

12、保障权与宪法的关系。(识记)答:社会保障进入宪法:1945

年《联合国宪章》强调生存权是基本人权。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所有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之一,都享有社会保障权。

13、公民保障权立法的主要内容。(领会)答:公民保障权立法的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立法和中国立法。

14、公民基本保障措施。(领会)答:包括养老保险、健康保障、

失业保障、工伤保障、住房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群体保护的

定义和法律制度。特殊群体保护包括:妇女、儿童和老人社会保障;军人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

15、简单应用:本节基本知识,理解公民劳动权和保障权在现实社

会生活中的表现。

16、综合应用:本节基本理论,培养和树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可以用案例进行测试。

第二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基本原理

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定义和特征。(识记)答:劳动法的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是

个体劳动而是社会性劳动,即发生在一定劳动关系状态下的劳动。

劳动法的本质,即通过保护公民的劳动权来维护平等、公正与协调

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法的主要特征如下:(1)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社会关系。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有偿的、具有职业性的劳动。

关系的法律工具具有不完善和潜在性特点,因此变更和解除环节相

对活跃。社会保障法即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

保障是抵制社会风险的制度安排,包括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赔偿制度。社会保障法的本质即规范保障人、参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社会保障领域坚持

公平和创造统一秩序的行为规则,其目标在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

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社会保障法的主要特征:(1)

障人、参保人和受益人。(2)内容丰富、体系庞杂。

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内容。(领会)答:包括劳工权益、劳动标准、协调机制、工业民主等。

3、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位和职工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对象,经劳动法调整

的劳动关系即上升为劳动法律关系。所以,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

系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法制化的结果。社会保障关系

即保障人、参保人、受益人和相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保障关

系是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经社会保障法调整的社会保障关系即

上升为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所以,社会保障关系是社会保障法律关

系的基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是社会保障关系法制化的结果。

4、劳动关系的分类。(领会)答:1、根据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狭义劳动关系、相对劳动关系和广义劳动关系。2、根据就业性

质进行分类包括:雇用劳动关系、聘用劳动关系、录用关系和任命

关系。3、根据组织状态进行分类包括:集体劳动关系、个体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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