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2. 进入生产现场,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 交接班的同时要进行安全交接并详细作好交接班记录。

4. 操作前,检查设备和作业环境,确认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5. 操作中,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正确操作。

①. 班前和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②.不准脱离机台开“遥控”车;

③.不准嬉戏、打闹;

④.不准从运转设备的上方跨越和传递物品

⑤.不准用肢体代替工具操作;(如手拉、脚蹬、嘴吹等);

⑥.不准在没有停车或断电的情况下进行装卸、测量、擦拭和清扫工作;

⑦.不准损坏拆卸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标志;

⑧.不准超限使用设备设施;

⑨.二人以上共同作业,应有主有从,统一指挥;

⑩.在节假日和相对封闭独立的现场,不准一人单独操作设备。

6. 检修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处挂上“严禁合闸”的警示

牌,并有防止意外合闸的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

7. 未经批准严禁进入配电室、空压站、等要害场所。

8. 危险作业和明火作业应向安全技术部、安全保卫部申报办理审批手续。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

9. 遇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应停止作业采取适当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蔓延,并立即报告。

10. 作业完毕(或中途故障)停车,应切断电源,关闭风、水、汽阀门、检查清理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离得开岗位。

11. 以上条款适用于所有安全操作规程,凡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

安全技术部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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