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船舶碰撞事故分析引起的反思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船舶碰撞事故是指两艘或多艘船只在海上或水域中相撞造成的意外事件。
这类事故往往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海上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造成严重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进行分析,以期加深对船舶碰撞事故的认识,并探讨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案例一,2018年南海发生的货轮与渔船相撞事故。
2018年,南海某海域发生了一起货轮与渔船相撞的事故。
据调查,当时货轮驾驶员在接近渔船时未能及时发现对方船只,导致碰撞事件的发生。
事故中,渔船上的数名渔民不幸遇难,货轮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调查结果显示,货轮驾驶员在航行过程中未能保持足够的警惕,未能正确执行避碰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例二,2019年北冰洋发生的两艘油轮相撞事故。
2019年,北冰洋某海域发生了一起两艘油轮相撞的事故。
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当时两艘油轮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未能有效进行通讯和监控,最终导致了相撞事件的发生。
事故中,两艘油轮均受损,其中一艘油轮还发生了泄漏,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调查结果表明,油轮船长和船员在能见度不佳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例三,2020年地中海发生的客轮与渡轮相撞事故。
2020年,地中海某海域发生了一起客轮与渡轮相撞的事故。
据调查显示,当时客轮和渡轮在海上航行时,由于客轮船长未能正确判断对方船只的航向和速度,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最终导致了相撞事件的发生。
事故中,数十名乘客受伤,客轮和渡轮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调查结果表明,客轮船长未能正确判断对方船只的动向,并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船舶碰撞事故往往是由于船员在航行过程中未能保持足够的警惕,未能正确执行避碰规则,未能正确判断对方船只的航向和速度,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等原因导致的。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船员们需要加强对避碰规则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警惕意识,加强船舶通讯和监控,确保船只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对方船只,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以确保航行安全和海上交通秩序。
海上交通事故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份检讨书,对我近期在海上航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检讨。
在此,我真诚地向您表示歉意,并为我的疏忽和失误给公司、船员及旅客带来的不便和损失深感愧疚。
一、事故经过2023年X月X日,我担任船长,驾驶“XX”号船舶执行海上运输任务。
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我未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忽视了对航行安全的关注,导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海上交通事故。
具体事故经过如下:1. 在航行过程中,我未及时发现并处理船舶的异常情况,未能确保船舶处于最佳航行状态。
2. 在遇到恶劣天气时,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导致船舶失控,与其他船只发生碰撞。
3. 事故发生后,我未能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事故损失扩大。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淡薄:我在航行过程中,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时刻保持警惕,导致事故发生。
2. 操作规程执行不力:我在操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对船舶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船舶处于不安全状态。
3. 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在事故发生时,我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导致事故损失扩大。
三、检讨与反思1. 提高安全意识:我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后将时刻保持警惕,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航行安全。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我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最佳航行状态。
3.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我将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救援措施。
四、整改措施1.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具备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2. 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3. 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海上航行安全。
最后,我再次为此次事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恳请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为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海上交通事故检讨书范文

尊敬的船舶公司领导: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向您提交这篇检讨书,以深刻反省我在海上驾驶过程中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不仅造成了船舶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对船员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给公司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此,我向您表示最深切的歉意,并对我的错误进行深刻的检讨。
一、事故经过2023年X月X日,我驾驶“XX”号船舶从港口出发,前往目的地。
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航道障碍物,导致船舶与障碍物发生碰撞,造成船舶严重损坏,船员安全受到威胁。
二、事故原因分析1. 疏忽大意:在航行过程中,我未能严格执行航行规定,对周围环境观察不细致,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航道障碍物。
2. 安全意识淡薄:我对海上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将安全放在首位,导致在航行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
3. 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前,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未能及时跟进,导致船舶存在安全隐患。
4. 船员培训不足:我在船员培训过程中,未能全面掌握海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导致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迅速、准确地应对。
三、检讨内容1. 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我认识到此次事故是由于我自身疏忽大意、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的,对此深感愧疚和懊悔。
2. 严格遵守航行规定:在今后的航行中,我将严格遵守航行规定,对周围环境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航行安全。
3. 加强安全意识:我将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己的安全素养。
4. 加强船舶维护保养:我将积极配合船舶管理部门,确保船舶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5. 提高船员培训质量:我将积极参加船员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海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为航行安全贡献力量。
6. 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我将积极配合公司对此次事故的调查,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7. 严肃对待事故处理:我将认真对待此次事故的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善后工作得到妥善解决。
四、整改措施1.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此次事故,我将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船舶 安全生产事故反思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反思船舶安全生产事故反思船舶事故是指在船舶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船舶事故的发生对人身安全和航运业发展都会带来极大的威胁和挑战。
因此,及时对船舶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反思和总结,以提高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应该从船舶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进行反思。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与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密切相关。
对于航运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应该是全员参与的责任,而不仅仅是管理层的责任。
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充分做好了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是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是否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加强船舶安全生产管理。
其次,在事故发生时,我们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事故往往发生得突然,如果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事情很可能会变得更加严重。
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具体救援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同时,应该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对事故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快速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
再次,对于船舶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我们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找出其背后的症结。
事故不是偶然的,往往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结果。
我们应该从船舶设计、建造、使用等多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同时,也要对事故中的人为因素进行重点分析,比如人员管理、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素质。
最后,对于船舶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我们要及时吸取并加以应用。
船舶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起事故,切实总结经验,完善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防患于未然。
同时,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反思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深入地思考和分析。
船舶安全事故反思

船舶平安事故反思船舶平安事故反思4月4日发生的太湖撞船事故,造成了大学生4死4伤,这一惨剧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不仅暴露了太湖景区快艇驾驶员、快艇公司、水域航道等平安方面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旅游景区平安应急预案的缺失。
多位目睹者表示,事故发生地位于一条主航道附近。
苏州海事局局长助理周保清表示,出事地点附近的航道并非旅游专线航道,运输船可以走,旅游船也可以走,渔船也可以走。
据理解,太湖航道是重要的内河航道,像这种具有经济作用的航道,是货船和旅游快艇混行,并没有专门供游船使用的航道。
此外,出事水域水深在2.2米到2.5米之间,两货船相距约20米,两船之间的牵引方式存在一定问题,警示标志不明显。
同时,事故发生正值清明节中午,三山岛到石公山码头的快艇往来频繁。
也有目睹者告诉记者,假设湖面上的巡逻船通过高音喇叭提醒牵引船以及快艇注意避让,或许就能防止悲剧的发生。
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看见巡逻船。
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平安责任事故。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教授楼嘉军表示,事故交汇点涉及三个方面的缺失,即湖上巡逻船高音喇叭没有奏响、行驶的货船没有鸣笛、快艇驾驶员没有减速或绕行。
楼嘉军说,假设有任何一方能尽到职责,悲剧都不会发生。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松认为,此次事故凸显太湖旅游景区航道管理。
从法律上说首先有航权问题,在一个明确的范围内,终究是货轮、渔船有航道,旅游船也有专门航线,还是货船与游船混合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一水域航权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
其次,按照国家海事部门职能的规定,水面交通秩序的维护是海事部门的责任,对于混合运行的水域,地方海事部门应有必要的监视管理,或在水域中设立类似交通岗的监视亭,对来往船只应有巡逻艇进展监护。
再次,水上平安运行标准有法不依。
《苏州市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那么》也明确规定,拖拽船只应该设有明显的警示灯,提醒周围的船只注意避让。
观看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心得体会

观看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例心得体会观看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我认识到重大的案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顺利结束,充分体现了原被告双方解决问题的智慧。
回顾本案的处理过程,有很多经验是值得总结和借鉴的:反应迅速,事故发生后,原告方第一时间采取行动,使案件进入法院的法律程序,第一时间申请扣押肇事船舶,并第一时间搜集固定证据。
案件一旦进入法院的法律程序,就可借助法院强大的公权力来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及时搜集和固定证据,成为有理有据谈判的事实基础。
创新思路,聘请国内的权威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在得到专家必须重建的科学结论、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权衡利弊后,原告方采取了创造性的办法,在重建阶段,避免死板地走招投标程序,而是根据该码头建造竣工时间短的特殊性,充分借助原招投标结果,有效地将停工期减少近2个月,减少损失近万元;在间接损失的计算过程中,突破简单套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模式,结合码头自身具体情况,参照同类型码头,在评估审计的基础上综合确定间接损失数额。
双管齐下,原告方采取了诉讼与和解同步进行,以诉讼促和解,以和解带动诉讼,诉讼与和解互相支持、互相呼应的策略。
抱着互利共赢、减少损失、缩短时间的目标,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方始终没有放弃与被告方进行和解,就是否重建、重建单位如何确定、间接损失如何确定等重大问题与被告方进行了多次卓有成效的沟通,最终分阶段达成了全部和解方案。
方式灵活,在和解谈判过程中,原告方采用了分步骤、分阶段的灵活策略,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问题分开解决。
双方首先就分歧较小的直接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马上履行,赔偿款1周之内即支付完毕;随后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间接损失赔偿问题多次磋商,相互让步,最终也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迅速履行完毕。
通过和解方式结案与通过法院判决方式结案相比,除了都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外,时间上更快,成本上更省,由于是双方意愿的共同体现,也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船舶碰撞事故是一种严重的海上安全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世界各地发生了许多船舶碰撞事故,这些事故给航运业和海上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起船舶碰撞事故案例,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故。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北海的船舶碰撞事故。
在这起事故中,一艘货轮与一艘渔船发生了碰撞,导致渔船沉没,造成了数名渔民的伤亡。
经过调查,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货轮在能见度较差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渔船,也没有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
此外,渔船的船长和船员也未能及时意识到货轮的存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另一起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在亚洲某海域,一艘油轮与一艘货轮发生了严重碰撞,造成了大量的石油泄漏和海洋环境污染。
经过调查,事故的原因是因为油轮和货轮在接近时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也没有通过通讯设备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这导致了两艘船在狭窄的海域内发生了碰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从以上两起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可以看出,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
首先,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尤其是在能见度较差或者复杂的海域内。
其次,船舶之间需要通过通讯设备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此外,船舶的船长和船员需要具备丰富的航海经验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
为了避免类似的船舶碰撞事故再次发生,航运业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
同时,船舶的船长和船员需要接受更加严格和系统化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此外,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航行规则和标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总之,船舶碰撞事故是一种严重的海上安全事故,可能给航运业和海上交通带来巨大的影响。
通过对几起船舶碰撞事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事故。
船舶的安全航行是航运业和海上交通的重要课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船舶碰撞事故分析总结报告

事故处理
• 对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证书等
• 对事故受害方进行赔偿,如货物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
• 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加强船舶航行安全管理
03
船舶碰撞事故预防措施
船舶航行安全规定与操作要求
船舶航行安全规定
船舶操作要求
•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其他相关法规
• 加强船舶航行设备的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改进措施
• 根据事故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加强船舶航行安全管理
• 提高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06
未来船舶碰撞事故预防与
展望
船舶碰撞事故预防技术发展趋势
船舶导航设备
• 发展更先进的导航设备,如卫星导航、雷达等
• 提高导航精度,降低船舶碰撞事故风险
船舶通信设备
• 发展更有效的通信设备,如卫星通信、无人机通信等
• 提高通信畅通性,确保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理
⌛️
船舶监控设备
• 发展更智能的船舶监控设备,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
• 提高船舶航行状态监测能力,预防船舶碰撞事故
船舶碰撞事故管理政策与法规
管理政策
法规
• 制定更严格的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政策,加强船舶碰撞事
• 完善船舶航行安全法规体系,明确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CREATE TOGETHER
SMART CREATE
船舶碰影响
船舶碰撞事故的定义与类型
船舶碰撞事故的定义
船舶碰撞事故的类型
• 两艘或两艘以上船舶在海上或港口水域发生碰撞的事件
• 船舶之间的碰撞
• 导致船舶损坏、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后果
• 船舶与码头、桥梁等设施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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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卷 第10期 中 国 水 运 Vol.16 No.10 2016年 10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October 2016
收稿日期:2016-07-23
作者简介:刘 念(1993-),男,大连海事大学在读硕士生。
基金项目:山东海事局海事调查专家技术服务项目(80815007-92);东港市獐岛码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80815040-92)。
一起船舶碰撞事故分析引起的反思
刘 念,皇甫国光,王汉弢
(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6)
摘 要:本文对“Y”轮与“X”轮的事故经过进行了详细叙述,并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 ,结合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对本次事故教训进行了总结。
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希望能防患于未然,在航行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航行安全。
关键词:船舶;碰撞;事故分析
中图分类号:U6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10-0127-02
本文通过分析“Y”轮与“F”轮碰撞事故发生过程及发生原因,对船员操作不当,船长监控不利,与引水员缺乏沟通等因素进行阐述,并对比船舶实际操纵与规定方面的差异。
明确船长在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中的责任,提出船舶安全需要观念更新,责任明确,要将他人的事故转化成自己的经验,从而加强戒备和防范,保障船队的安全航行。
一、事故经过
“Y”轮于6月27日从上海驶往香港,当日13:30:00时由引水员操作离开上海港外高桥二期3/4泊出口航行。
当日阴有雨,南风4级,西北流1.5节。
“Y”轮于13:55:00时过#58灯浮,进入长江水深航道出口航行。
13:57:02时航道清楚,视线良好,引水员令开常速港内前进三,主机逐步加速。
在过#56灯浮后于14:01:34时车速加到79转约为16节。
14:04:30时突降暴雨,此时视线极差,随即鸣雾笛,通知大副、水头瞭望,并没有发现右前方的“F”轮在南港支航道进口。
直到两船相距约1.0海里时,引水员才发现“F”轮与“Y”成交叉态势,只令船速调整为前进二,而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此时14:05:34雨逐渐转小,视线逐渐变好。
随后“Y”轮引水员呼叫“F”轮,未得到回答。
当“Y”轮过#54灯浮时,两船仅相距约0.7海里,即将发生碰撞,此时“Y”轮没有采取大幅度的避让措施。
在两船相距约0.5海里时“Y”轮引水员令前进一。
直到14:06:46时“Y”轮引水员采取右舵10、20、右满舵避让,汽笛拉一短和五短声,两船此时相距0.3海里。
14:07:12时为增加舵效,“Y”轮引水员令前进二。
14:08:04时“Y”轮引水员令微速进。
14:08:12时“Y”轮引水员令停车。
14:08:30时终因两船距离过近,“Y”船首左前方与“F”轮左舷驾驶台的位置发生碰撞,造成“Y”轮船首球鼻艏破损、部分左舷船壳板凹陷,“Y”轮上层建筑严重毁坏、两名船员死亡、机舱进水并坐浅的重大损失。
碰撞示意图如图1
所示。
图1 事故示意图
二、事故原因 1.瞭望疏忽
在暴雨来临前,“Y”轮人员没有保持正规瞭望,注意力集中在左舷深水航道进口的大船上,没有及早的发现“F”轮正与“Y”轮形成交叉态势,致使发现来船“F”轮时间过晚。
发现“F”轮时两船相距约1海里,到发生碰撞仅仅只有3min 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完全掌握“F”轮的确切动态。
从瞭望开始就为发生本次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整个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各职人员未能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从而错过避让的最佳时机,对于整个水域局面和情况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观察。
因此瞭望的疏忽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未能使用安全航速
“Y”轮在港内行驶时,使用港内前进三,速度约为16节,但突降暴雨以后,视线已经不足500m,“Y”轮没有采取减速措施,直到暴雨逐渐变小,视线转好发现“F”轮后才施行减速措施,但此时两船相距仅1.0海里,显然单凭减速到前进二是不够的,此时“Y”轮已经错过了避让的时机。
在此期间“Y”轮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安全避让上,而是不断的呼叫“F”轮,待到对方没有回答后,两船已经相距0.8海里形
128 中 国 水 运 第16卷
成交叉态势的紧迫危险局面。
根据良好的船艺,在对方船动态不明的情况下,又已形成紧迫危险,应当采取立即停车或停船的措施,可是“Y”轮仅采取了减速的措施,显然是无法避免碰撞的。
当两船相距0.3海里时,引水员为了增加舵效竟令前进二航行,最终由于采取避让行动过晚而导致两船相撞。
本次事故“Y”轮始终未能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航速,在港内使用前进三时“Y”轮航速大约16节,而在发生碰撞之后航速约为12节,因此未使用安全航速是本次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原因。
3.未能对周围的环境及情况进行正确判断并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
“Y”轮在暴雨突降之时,能见度极差,未能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如ARPA,AIS等设备)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导致没有发现“F”轮的踪影。
当暴雨逐渐变小,能见度转好时,才发现“F”轮,由于当时未能确切的掌握“F”轮的动态,引水员仅进行了减速的操作,没有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
避碰规则对于“碰撞危险”有明确警示的:“如有任何怀疑,则应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当时即使未能准确的判断出“F”轮的动态,也应按照避碰规则中的规定假定存在碰撞危险,提早采取避让措施。
可“Y”轮当时仅把“F”轮当成是一艘锚泊船,没有引起重视采取任何有效的避碰行动,而是专注于对呼叫“F”轮,最终一次次的错过避让的最佳时机,导致船舶的碰撞事故发生。
4.缺乏与引水员的沟通和监控
“Y”轮船长在引水员上船操作到事故发生为止,与引水员没有进行沟通,更没有进行有效的监控。
经“Y”轮VDR 信息解读中得到在发生碰撞前二分钟左右,船长还在用手机进行通话,根本没有把精力集中在船舶航行安全上,也没有对引水员的操作进行监控。
在暴雨过后,引水员的一系列错误操作致使“Y”轮与“F”轮发生碰撞,如果船长对于引水员的操作提出质疑,立即采取大幅度减速、倒车、停船或大舵角的避让行动,则有可能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
“Y”轮船长在引水员进行操作时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船员也没有对引水员的操作提出质疑,他们未能尽到其对于驾驶船舶应尽的责任,这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增强团队沟通及合作意识
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团队合作极其重要,想要船舶安全航行,除了要求船员拥有高超的船艺外,还要求船员间要有良好的沟通及配合,特别是在引水员在船时,我们更应该积极配合引水员,使船舶安全航行。
在本次事故中“Y”轮船长完全信任引水员,没有对引水员的操作进行监控,驾驶员也没有对于引水员的操作提出质疑。
团队间缺乏合作意识,认为船上有引水员了,他对于该水域更加熟悉,可以完全依赖引水员,不与引水员加以沟通。
还有些船长碍于面子觉得对引水员提出质疑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海商法》中明确了船长在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中的责任,船长不必难为情,要尽到自己船长的责任,以免事故再次发生。
2.规范船舶管理,增强责任意识
在船舶航行中,安全航行是我们的首要责任,对此要求我们要拥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并按照相关的法规进行船舶的管理。
拥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与良好的船艺才能使船舶航行得到充分的保障。
对于本次事故,船员在瞭望的过程中,没有尽到瞭望的责任,船长在引水员操作过程中放弃了自己对船舶的责任,甚至在事故发生前还在打电话。
归根结底,还是船舶管理不严格,责任人员放弃了自己对船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通过此次事故,我们更应该要求对船舶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规范,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使“懒人主义”的思想存在于船舶的安全操纵中。
3.提高船艺,吸取教训
在配有引水员的进出港和靠离泊操作中,不能放松警惕,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责任,协助引水员进行安全航行。
对于周围的水域环境及情况要提前进行了解,并做出正确的判断。
保持正规瞭望,对于周围一切可能发生危险的因素保持警惕。
要时刻增强自己的船艺水平,特别是在应急操作过程中,对于当前局面做出正确判断,及时下达操作命令。
本次事故,不是由于某一个失误引起的,而是一系列的失误导致事故发生,从没有发现来船,避碰决策失误到最终碰撞的发生。
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操纵技能及业务素质,结合现代化设备,不断更新和储备知识,才能更好的保证整个船队的安全航行。
对于发生过的事故我们也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从中吸取教训,杜绝悲剧的再次发生。
四、结束语
“Y”轮事故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在航行过程中,要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应加强船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不能只注重事故风险较大的因素,对于一系列不安全因素结合在一起也能酿成事故的发生。
因此我们在航行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规章规定,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齐心协力,确保航行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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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委员会,2007:233-235.[3] 梁国锋.“X.R”轮碰撞事故的分析[J].航海技术,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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