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深度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深度解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3日闭幕。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3日下午,官方媒体发布了全会公报,全会公报都有哪些亮点?传递出哪些信息?一起了解一下吧!【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全文】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性。
现行宪法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但在实践中,存在‚违法有后果、违宪无所谓‛的现象,少数人甚至认为宪法只是一纸宣言,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全会公报突出依宪治国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明确表明了依宪治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基石。
其次,明确了党的领导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了依宪治国在战略布局中的根本性。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领导、人家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最佳实现形式。
再次,强调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
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实施。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距离形成全民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首先确立宪法权威,才能确立法治权威。
全会公报对于‚首先要‛的强调,突出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公报还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进行了具体部署,这让我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更加充满信心。
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课件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深化改革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精神内涵解析
坚持党的领导 提高法治制度化水平 运行现代化经济体系
全面深化改革 坚决打击腐败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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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建立健全党的法规制度体系,提高法治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1 宣传途径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宣 传,如电视、网络、报纸 等。
2 教育活动组织
3 党员引领
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如专题讲座、培训班等。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结论和要点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的 重要会议
会议精神涉及全面依法治国、党 的建设等多个方面。
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 精神课件
本课件旨在深入学习并解析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以便更好地理解和 贯彻落实这一重要会议的决策。
四中全会概况
1 背景
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会议,于2014年10月召开。
2 议题
会议主要讨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相关政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
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推动依法行政
2
化水平。
加强政府治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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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体制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力和裁判质量,保护人民 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的政策和措施
法治建设
•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提高法律意识
党的建设
•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法律层面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法律层面解读第一部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提出总目标的同时,指出了支撑总目标实现的五大体系,分别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完全符合法理要求,全面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的方针,使得总目标既高瞻远瞩,又切合实际。
会议着重提出了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公报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的关系: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是一脉相承的,是目标和怎样才能达到目标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一)社会主义法治和党的领导是一致的1.总目标中提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重大任务中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3.两者的关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领导以实现法治国家,这是目标;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这体现在:一是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是本次会议的一个亮点。
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党,新的表述说明,党本身也要受到约束,党纪党规也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能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
同时,党的领导要依法进行还体现在本次会议要求“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会议还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甚至国家的军队管理,会议也强调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中国进入法治建设

--让· 亚克· 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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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解读:
• (三)针对守法问题,决定谈了四个大的 方面。 • 1、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
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著名的公案的黄克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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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 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 3、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的信用制度
中国进入法治建设新时代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解读
六枝特区党校 徐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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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隆重召开了十八 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 它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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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 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及亮点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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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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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从人治到法制的酝 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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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公安部、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都是从资本主义 国家搬来的,是凌驾于党政之 上的官僚机构,几年来一直是 同毛主席对抗。”
1967年12月,人民法院被撤消。 1970年3月,人民检察院被撤消。 革命委员会——“一元化”组织。 群众运动代替了司法活动。 法律虚无主义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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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 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 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 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 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 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 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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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解读:
• (四)、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1、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 事 2、是各机关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 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第四部分 从会议的亮点来解读
八大看点 1.关于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2.关于宪法:依法治国,依宪执政 3.关于法律实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4.关于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5.关于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6.关于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 围。 7.关于司法队伍: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 官 8.关于党的领导:法制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第一部分 字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四中全会怎么开? 任务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任务二,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任务三,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议》。 任务四,进行部分人事调整。 任务五,发表公报,对外介绍全会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字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第三部分 从全会的内容来解读
5.完成六个重大任务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第一部分 字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十八届”是指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四”是召开的第四次。 “中”是选出的中央委员会。 “全会”是全体会议。
第一部分 字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
一般来讲,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五年内一般举行七次。 一般性安排如下: 一中全会:党的主要人事安排。 二中全会:国家机关领导人的名单。 三中全会: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中全会:惯例以党建专题为主,十八大四中全会 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五中全会:审议国民经济规划问题。 六中全会:主题不固定。 七中全会:一般为下一届党代会做准备。
十八届四中全会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 迎来了依法治国得以确立 的伟大时刻。党的“十五 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从“十六大”、 “十七大”“十八大”, 我国把依法治国从命题 提升到基本方略、基本 方式的高度。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 依法治国又有新的发展 , 四中全会更加明确的提 出要推进依法治国而且 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法治体系。
个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二个任务,深入推 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三个任务,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第四个任务, 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第
五个任务,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六个任务,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改革是“三个全面”
当中的一个根本动力,
建成小康也好,全面依 法治国也好,要靠改革 来推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
改革也是于法有据,
要坚持立法先行,要发
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 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
第五个新理念,国家治理和法治的关系。
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宏观,是体统工程,四
中全会所要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其中的一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归纳为三个方面: 中国迈入了法治的新纪元,开创了新时代。 国家生活发生重大变化。 实现中国梦有了根本的保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第一个方面,中国迈入了法治的新纪元,开
创了新时代。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
第二个方面,国家生活
发生重大变化。 法律是治国之利器、良法是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出席人员: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纪委常委及部分十八大代表、专家学者。
一、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五十个要点10月23日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该决定正式对外发布。
在这份约1.7万字的文件中,许多新的概括、新的提法、新的名词,让人耳目一新。
文件提出了了50个新要点,具体如下。
要点01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要点02法律草案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据媒体报道,单独表决制度,是指在整部法规表决之前,先对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委员)提出的“争议条款”进行表决,如果单独表决得以通过,仍然将其列入整部法规中予以表决;如果单独表决不能通过,则应加以修改甚至删除。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学习有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学习有感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此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把法治中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的大旗迎风招展,而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面对跨世纪的宏图和历史赋予的重任,学习当今世界包括国内的形式与政策毫无疑问是非常必要的。
我校响应上级号召,为了能让大学生及时认识当前国内经济政治的形势,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此次“形势与政策”课上谈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界四中全会精神解读”,让我收获颇丰。
法治是人类进步的旗帜,它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水准。
应该说,改革开放后,依法治国在我们国家经历了一个不断摸索和推进的过程。
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的时候,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16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迅速整顿局面,重新确立了法治的权威。
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依法治国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当中,被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一个基本方略,十五大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新的起点。
之后到了1999年,依法治国就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被收入了《宪法》。
在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到2007年10月,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通过这次课堂学习以及课后资料阅读,我们可以总结出到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又有几个新的表述,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把握:第一,首次在中央全会上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过去是在党的代表大会提出,而这次是在全会上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第二,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强调宪法高于一切,突出了宪法的权威之重,这也是一个新的推进;第三,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到四中全会明确法治是政府治理、社会治理、政党执政的基础,这也是一个新的推进;第四,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一个新的推进,就是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司法制度,明确司法改革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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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我今天的报告主题是“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主要想讲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解读。
第二方面,给大家汇报中国和西方法律文化与法治模式的比较,这个稍微带一点学理,但是我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各位分析一下,为什么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国的法治和西方有什么区别。
第三方面,就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特征,特别是这个模式性的特征,跟各位一块儿讨论,因为中西方、国内外的学者,现在对中国快速崛起的这个现象特别着迷,或者说他们特别想知道什么是中国的道路、什么是中国的经验、什么是中国的模式。
在这里边起最重要作用的显然是制度、显然是法律。
我想用八个特征来概括法治中国的模式。
第四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和措施。
在这次四中全会的文件当中,讲了六大方面的任务,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党和法治的关系等等,规定了很多细致的具体措施,统计起来,总共有180项。
非常扎实,可以说全都是干货,都是指导未来5至10年,甚至30年、50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指针。
时间关系我不可能都讲,但是我会就大家所关心的一些热点或者亮点提纲挈领地给大家做一些解说。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接下来进入第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进入法治新时代。
这一部分我侧重于讲一下四中全会的意义,这个意义我将从四个方面来跟各位一块儿探讨。
虽然说不同的学者或者领导对这个都有解读,但可能每个人解读视角的差异,得到的结论应该说还是会有一点文字上、逻辑上的差异,我从历史意义开始谈。
(一)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四中全会的历史意义,必须把它纳入到历史长河中去,用历史视角和历史视野来看。
170多年前,鸦片战争让中国从一个骄傲自信的东方文明大国坠入到深渊.从那个时候开始谈,我们的文明发生了什么问题,为什么由强变弱、为什么由盛转衰,这是一个大的问题。
在深入分析的时候,会发现是制度出问题了,原来已经成型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制度的那一套发生了致命性的缺陷,而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制度发挥了优越性,使得他由弱转强、由衰转盛,在历史的大竞争中中国落后了、而且挨打。
今年是建党93周年,这次四中全会报告,实际上是建党93年来第一次专门以法治为主题做的报告、做的决议,这是前所未有的。
另外一个前所未有,就是新中国建国65年来,也是第一次以如此高规格的会议去讨论法治问题。
在这样一个时间结点,大家看我刚才所叙述到的,170年、93年、65年,在这不同的年份上,法治以四中全会《决定》的方式得到了高度的宣誓和弘扬,这不仅是法律人或者政法工作者的大幸,也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个幸运。
接下来有一个问题,同志们很自然地就要提出来,那就是说,即便是我们只就建国65年的历史来看,为什么要把四中全会的主题设定为法治?这样一个设定在这65年的时间跨度里有什么样的变化?我想简单地进行梳理。
我们来分阶段地进行梳理,如果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间点,前后我们就可以分为两大时期。
第一个时期我又分为三个阶段。
1949年到1956年,我把它称为新中国法治的初创期,什么叫初创呢?用毛主席的话说,就是百废待兴,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什么都没有,旧中国的一套被彻底否定了,《六法全书》在1948年西柏坡的会议上已经被彻底否定了。
旧法、旧人员全都要重新思想改造,旧的东西不能用,新的东西要立起来,要立哪些,非常重要。
在如此众多的任务当中,显然那种类似于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事情还列不到核心的议事日程,核心议事日程主要是如何保证刚刚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权能够保存下来。
于是,1951年“惩治反革命条例”率先出台,当时在反特,打击反革命,镇压贪污腐败分子的过程中,这个条例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人民生活当中也有一些核心的问题需要法律来解决,比较有名的或者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1950年的《婚姻法》,到了1954年,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大家注意到,在1949年到1956年,我们的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毕竟只是新中国法治的初创期,还有很多领域的法律根本就没有,这是第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就是从1956年到1966年这十年,大家都很熟知这段历史。
首先是反右,在多个方面国家建设走向了“左”的路线,虽然从1961年开始调整、整顿、提高,但是整体的情况,特别是法治的建设可以说是乏善可陈,这个阶段我称之为相对停滞的时期。
这个相对停滞不表示一点进步没有,我可以给大家举出几点。
比如说,有“工业70条”、“农业60条”、“商业40条”,这一些文件,还不是正宗的法律文件,因为工业多少条、农业多少条,某种意义上它属于党的政策,它还不能说是国家法律,所以说我把它整个这个阶段称之为停滞不前,或者是相对停滞时期。
第三个阶段,就是1966年到1976年,文革十年,十年倒退,在这个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砸滥公检法,造反有理、革命无罪,整个法治建设都谈不上,公检法机关都没了,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没了。
所以说,现代化的法治建设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完全谈不上,我把他叫做法治的彻底破坏时期。
以上就是改革开放前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
接下来我们进入下一个历史时期,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们首先进入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恢复建设时期,从1979年到1996年。
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为起点,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推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我们的法治走上了正轨,取得了不少的成就。
我讲几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重要的成就。
比如说,1979年的2月到5月,这在历史上只是普通的三个月,但是这在当时的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领导人那里却非常重要,在彭真同志的带领下,彭真同志这个人很有意思,彭真同志是老一辈子无产阶级革命家,他在国民党的统治下被投入监狱,在监狱关了8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种种原因,他又在监狱里头关了将近10多年。
坐过反动派的监狱,又坐过我党自己的监狱,他作为老一辈子无产阶级革命家有反思,包括小平同志也在反思,带着强烈的反思的情怀,带着拨乱反正、只争朝夕的情感,彭真带着一帮人用3个月的时间立了7部法。
1979年“刑事诉讼法”,1979年“民事诉讼法”“选举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还有两个组织法,三个月拿出并且颁布了7部法,这是一个什么情况,在今天我们觉得有点太快了吧,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这是只争朝夕的事。
接下来1980年,在正义路,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我们就是要让世界看到我们不是在搞政治斗争,是这两个反革命集团触犯了法律,的确应该在法律上予以处罚。
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大家应该记忆犹新,那个时候的电视或者广播一出来,说邓小平同志会见谁谁谁、胡耀邦同志会见谁谁谁,会见的时候说什么话呢?无论是会见外国领导人的时候,还是会见港澳台的侨胞、同胞的时候,都会说你们来了请放心,我们的政策不会变,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欢迎你们来投资兴业,我们现在走在可信的、有制度保障的道路上,这就是法治的重要性,给人民稳定的预期,否则你就处在一个朝令夕改、惶惶然不知终日的恐怖情境下,肯定不行。
所以那个时候领导人接见外国人的时候,最重要的话题就是我们的政策不会变,我们有法律保障,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
在这样不断地宣誓下,什么霍英东的白天鹅宾馆建成了、香山饭店建成了,一个又一个建筑、一个又一个经济项目谈成了,我们国家逐步摆脱了前一个时期带来的阴影,迈步进入新时期,就是改革开放新时期。
值得一提的是1986年的民法通则,在新中国建立的很长一个阶段,普通公民能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能不能拥有自留地,在那个历史时期是一个重大的问题,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发生了重大变化,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国家在法律上承认了每位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公民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
所谓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所谓平等的主体就是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法人和法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而这样一个平等原则是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次揭示或者规定的。
1997年到2011年,这个阶段是依法治国方略确立和社会主义法治获得初步发展的时期。
为什么我把1997年当成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呢?因为1997年召开了党的十五大,正式宣告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在这样一个新时期,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虽然在日常的生活中仍然会看到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现象,但是我相信没有人能够否认在过去的若干年,特别是从1997年以来,我们国家的法治取得了重大进展。
这方面的例子特别多,难以尽数。
1979年,小平同志在三中全会的会议上有一句话,就是我们国家通过不断地发展民主和法治要实现什么目标呢?要实现以下四大任务,第一个,有法可依。
我们现在没法律,要通过立法机构、立法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让我们国家有法可依,这是一条。
第二条,有法必依。
有了法还必须得到切实的落实。
还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求做到16字方针。
到了2010年吴邦国委员长代表中央、代表全国人大正式向外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当然我们说这个体系形成了不是终点,还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但是想一想,1979年还基本上无法可依,到了2010年,短短的30年时间,我们的法律体系就初步形成了。
30年回头看,变化是很大的。
再比如,我们连续4次修宪,将一些重要的原则,比如说依法治国的原则,遵守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修正和写入了宪法之中,刚才我说了一个重要的罪名,叫反革命罪,反革命罪在新的修改后的国家宪法里也没有了,原来宪法当中写有“反革命罪”,现在把这个罪改为叫危害国家安全罪。
再比如,以加入WTO为契机,我们国家的很多原有法律得到了全方位的修改、完善,上百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得到了修改,这对我们国家从政府工作到老百姓生活大大地促进了一步。
除此之外,我们在政府层面推进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再比如说,推行五年普法规划,现在都已经进入六五普法,我们推行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等等。
如此之多的这种建设性的成就,在这个阶段发生了,应该说弥补珍贵。
接下来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新阶段。
这个阶段我把它的时间节点放在2012年,就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当然各位都知道,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四中全会的《决议》,是三次会议的三个文件,很多同志就问,说这三次会议的三个文件有什么关联?其实很简单,我们用“三个全面”或者“三个全面推进”就能够解读它。
十八大的文件讲到,中国未来建设和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5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一个总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手段、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