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范文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国际货物贸易日益繁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法律风险的存在不容忽视。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探讨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1. 合同订立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订立阶段,常见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同条款不明确、语言歧义等。
我国企业在与外国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对对方的资质、信誉等信息了解不足,容易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纠纷。
此外,由于语言和文化差异,合同条款的表述可能存在歧义,导致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产生差异。
2. 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货物质量、交付期限、货款支付、贸易欺诈等方面。
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可能导致买方要求退货、索赔等;交付期限延误可能使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货款支付问题可能涉及资金安全、汇率风险等;贸易欺诈则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3. 合同争议解决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争议解决阶段,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争议解决方式选择不当、诉讼成本高昂、执行难度大等方面。
如选择不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可能导致企业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诉讼成本高昂可能使企业难以承受;执行难度大则可能导致企业胜诉却无法获得实际赔偿。
三、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 合同订立阶段的防范措施在合同订立阶段,企业应充分了解对方的企业资质、信誉等信息,确保合同主体资格符合要求。
同时,应明确合同条款,避免语言歧义。
为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企业聘请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核。
2. 合同履行阶段的防范措施在合同履行阶段,企业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货物质量、交付期限、货款支付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为降低汇率风险,企业可采取分散结算货币、购买保险等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的5个风险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5个风险防范措施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的规模和速度逐渐加快。
然而,国际贸易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如汇率波动、商品质量不合格、付款违约等。
为了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国际贸易商需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之一。
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范商品质量、价格、数量、付款方式和交货期限等重要细节。
此外,合同还可对商品的质量、数量、交货期限等作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交易实现的全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交易双方的要求。
2. 建立保险制度建立保险制度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贸易保险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通过保险机构的保险承保,贸易人不仅可以获得保障,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专业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建议,力图避免交易风险。
3. 研究市场环境研究市场环境也是防范贸易风险的有效途径。
贸易人应该对目标市场的经济形势、行业调整、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解,以此来规避交易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4. 选择备受信任的贸易伙伴选择备受信任的贸易伙伴是防范贸易风险的根本所在。
要想选择合适的贸易伙伴,贸易人应该应用国际分级机构,进行广泛的宣传及考评,评价贸易伙伴的信用风险,了解他们在同类业务方面的表现、实力和背景等。
5. 合理使用国际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是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途径。
由于国际贸易经常面临跨地区和跨国界的风险和挑战,所以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争议,贸易人可以选择合理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解决争端,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交易安全性。
结论国际贸易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多样,但签订合同、建立保险制度、研究市场环境、选择备受信任的贸易伙伴以及合理使用国际仲裁机构是贸易人不容忽视的风险防范策略。
贸易人应该善于运用这些策略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成功性。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在跨国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以下是一些建议:
1.详细了解合同条款
在签署国际贸易合同之前,确保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了解。
包括价格、交付方式、货物质量标准等,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2.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的可靠性是确保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
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该仔细考察其信誉、资质和经营能力,尽量选择有良好声誉和经验丰富的公司。
3.使用信用证方式付款
信用证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能够降低付款风险。
通过使用信用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了可追溯的支付证明。
4.仔细核实货物质量
货物质量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一个重要的风险点。
在合同签署之前,应该仔细核实货物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以确保货物符合预期要求。
5.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例如货
物丢失或损坏。
为了降低风险,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是必要的,能
够在发生意外时得到赔偿。
6.妥善解决争议
在国际贸易中,争议是难免的。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
方式和程序,例如选择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途径,可以更
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非常重要。
通过详细了解合同条款、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使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仔细核实货物质量、
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和妥善解决争议,能够有效降低风险并保障交
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1. 引言国际贸易合同是国与国之间进行交易的基础,通过合同双方的约定和规定,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降低。
由于跨国贸易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国际贸易合同中存在着许多风险。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国际贸易合同中的风险,并提出一些风险防范的措施。
2. 风险分析2.1. 合同履行风险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由于买卖双方所处的国家、地区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合同履行的风险较高。
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损坏或丢失,合同中的条款可能因为不同法律制度的解释而产生争议。
2.2. 付款风险国际贸易中的付款风险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买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延迟付款或拒绝付款,而卖方可能无法追回货款。
汇率波动和支付方式的选择也会增加付款风险。
2.3. 法律和政治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各异,这会对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产生不确定性和风险。
政治变动、战争或国内法律变化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
2.4. 产地和质量风险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产地和质量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风险因素。
买方可能收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或者货物的质量不达标,导致贸易纠纷和损失。
3. 风险防范措施3.1. 合同的详细规定为了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应该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该明确约定货物的数量、质量、产地、价格、付款方式等,并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3.2. 支付方式的选择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方式,如信用证、托收和保函等。
应对汇率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对冲措施,如货币互换或期货合约。
3.3. 法律和政治风险评估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应对目标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政治风险进行评估。
了解目标市场的法律环境和政治稳定性,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3.4. 质量控制和检验在国际贸易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确保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可以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或质量认证来降低质量风险。
4. 结论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和风险降低的关键。
有关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7篇

有关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7篇篇1甲方(出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外贸交易中面临诸多风险,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风险规避措施,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为确保外贸交易安全,规避风险,共同制定本合同。
二、风险识别双方确认在外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交货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
双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交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三、风险规避措施1. 信用风险规避:(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信用良好。
(2)乙方需提供可靠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文件,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资信调查。
(3)双方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交易担保。
2. 交货风险规避:(1)明确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确保货物按时安全交付。
(2)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3)对于海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双方应购买保险以转移货物损失风险。
3. 汇率风险规避:(1)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支付货币种类及汇率锁定方式。
(2)对于汇率波动较大的货币,双方可考虑采用第三方支付、货币互换等方式降低汇率风险。
4. 政治风险规避:(1)双方应关注相关国家政策动态,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2)对于政治风险较高的地区,双方可考虑通过多元化市场布局降低风险。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1. 引言国际贸易合同是跨越国界的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文化、法律和货币等多种因素,国际贸易合同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为了降低风险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策略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2. 了解合同风险在制定国际贸易合同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合同可能面临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风险:- 政治风险:包括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干预以及战争、政府垮台等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风险。
- 经济风险:涉及货币兑换、物价波动、经济衰退等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风险。
- 法律风险:与国际法律、商业法律以及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 贸易风险:包括交付延迟、货物损坏、运输问题等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直接影响的风险。
- 信用风险:涉及承兑方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
- 文化风险:与不同国家、地区或文化背景之间的误解、沟通障碍等相关的风险。
3. 风险防范策略为了减少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3.1.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描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条款、违约责任等。
并在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机制方面加以规定,以降低法律风险。
3.2. 物流和保险安排确保合适的物流和保险安排,以降低贸易风险。
包括选择可靠的运输公司和承运人,确保货物安全、准时交付,并且在需要时购买适当的货物运输保险。
3.3. 多元化供应链建立多元化的供应链网络,减少对单一供应商或市场的依赖。
这样可以减轻当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所产生的风险。
3.4. 建立良好信用记录建立与可信赖的合作伙伴之间的长期业务关系,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来降低信用风险。
这可以通过及时支付及履行合同义务来实现。
3.5. 引入国际仲裁条款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引入国际仲裁条款,以便于快速、公正、高效地解决任何争议。
国际贸易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国际贸易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1. 概述国际贸易合同风险是指在跨国贸易合作中,因合同履约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交易双方面临的潜在风险。
跨国贸易合同的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货币汇率风险、合同履行风险等。
本文将从风险分析的角度,介绍国际贸易合同风险的主要内容,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风险分析2.1 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由于政治因素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合作破裂或无法履约的风险。
政治风险的主要表现包括政府政策变化、贸易壁垒、政治动荡等。
政府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如政府调整进出口政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
贸易壁垒则包括关税、配额、技术壁垒等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政治动荡包括民众示威、暴乱、军事冲突等,这些事件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为了控制政治风险,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政策变化和政治动荡的处理方式,并购买政治风险保险等。
2.2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因素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导致合同履约面临的风险。
经济风险的主要表现包括市场需求变化、价格波动、经济衰退等。
市场需求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合同产品的销售困难或售价下降,从而影响到合同履约。
价格波动则可能导致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对合同履约产生负面影响。
经济衰退则可能导致合作方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货款。
为了控制经济风险,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合理定价、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控制。
2.3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违法,导致合同履约面临的风险。
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包括合同条款模糊、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无效等。
合同条款模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
法律法规变化可能导致原本有效的合同变为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则可能使一方无法主张合同权益,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控制法律风险,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4 货币汇率风险货币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波动,导致合同履约面临的风险。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控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控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合同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正因为其跨越国界的特点,合同欺诈问题也相应得到了加剧。
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对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合同欺诈。
一、了解欺诈手段作为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了解欺诈手段是防控欺诈的首要步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1. 信息伪造:合同当事人可能通过伪造文件、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信息来欺瞒对方。
例如,在合同中夸大产品质量或者规模,以获取更有利的交易条件。
2. 假冒身份:有些欺诈者会利用他人的身份,或者通过虚假注册企业的方式进行欺诈。
他们可能伪造身份证件或公司文件,以获取他人信任和合作机会。
3. 虚假交易:在一些虚假交易中,合同当事人可能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产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交货,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对方的预付款。
二、加强尽职调查为了减少欺诈风险,合同当事人在进行合作前应加强尽职调查。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核实身份:在与对方进行任何商务往来之前,应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可以查阅相关国家的商务数据库,或者通过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调查。
2. 了解信用记录:了解对方的商务信用记录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信用评级机构或者贸易保险公司获取对方的信用报告,以此评估其合作风险。
3. 实地考察: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亲自参观厂房、产品展示等,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对方的实力和经营状况。
三、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合同条款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防控欺诈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清晰明确:合同中的条款应尽可能清晰明确,以避免模糊和歧义。
条款应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关键内容。
同时,应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
2. 风险分担: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风险的分担方式。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防止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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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
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
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
例如,卖方是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万美元的小公司,如果在交易前,我们掌握了这一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不敢轻易签订几百多万美元的进口合同的,即使签了合同,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所以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前,必须做好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不仅如此,资信调查工作应该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对客户做动态的跟踪调查,以防不测。
(二)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的素质,防止上当受骗我国外贸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繁杂,很多外销人员上岗前根本不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所涉及的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远比国内贸易复杂,所以从事涉外业务的外销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外经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到磋商时合同条款的措辞,有关合同成立的条件,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线、船龄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等等。
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还会涉及到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等。
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上当受骗,但是至少可以在上当受骗后,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及时追查,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
所以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来说,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随时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以防上当受骗。
(三)外贸企业必须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上面已提到,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的面广、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
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货款收付情况进行监控。
对出口合同,应做到货物发运后,及时制单结汇,随时跟踪货款情况,一旦发现应收未收的情况,应尽早查明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早发运,早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对进口合同,应做到及时掌握船货的动态,特别是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更应密切注意,做到货款付出后,能安全顺利收货。
目前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存在着外销、制单、结汇脱节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将进出口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统一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另外这种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脱节现象也可通过必要的改革措施,由外销人员一手完成,加上监督机构的必要监控,应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作为高素质的涉外人员,应从货源、客户到运输、结汇等等都应兼顾,这样做的优点在于一人负责到底,避免出了问题后各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也促使外销人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保证进出口合同的履约率。
(四)各种贸易术语的慎用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
这三种贸易术语有许多相同之处,如风险都是货物在装运港有效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船上;三者都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单履行交货,买方凭单履行付款,只要卖方提供正确、齐全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买方就要履行付款义务而不管货物。
但在实际业务中,三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又有所不同。
在CIF和CFR条件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安排运输;在CIF条件下,卖方还要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在出口业务中,我方应尽量采用CIF和CFR术语,特别是CIF术语,一方面可以增加我国的外汇收入,即运费、保险费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船货衔接,便于卖方掌握船期,及时安排货物发运。
二、合同履行时的风险防范(一)风险和风险转移的概念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沉船、渗漏、盗窃或查封等非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
这类损失具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这是由意外事件造成的,而不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的;其次,这类损失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无法预见、防止和避免的。
风险转移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这种非由当事人过错所致的、不确定的损失发生时应当由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来承担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则货物由于意外事件所遭受的损失就应由买方承担,即使货物灭失或损坏,买方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货款及履行其他相应的义务。
如果货物的风险尚未转移给买方,则货物遭受的损失仍由卖方承担,即使卖方已经托运交付货物,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免除其交货义务,除非卖方能证明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
可见,风险的划分和承担直接影响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风险转移的有关原则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2000 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就风险的分担问题提出如下原则:①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分担的原则。
《公约》规定,在不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转移于买方承担。
②过失划分原则。
《公约》规定,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损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如卖方有过失,则风险由卖方承担;如卖方没有过失,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③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依《公约》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某一国际惯例一经当事人采用,就具有优先于公约适用的效力。
譬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某个贸易术语,如果其中有关风险承担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不相一致,那么贸易术语的规定优先。
④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
划拨也即特定化,表明货物已归于合同项下。
从公约的规定来看,无论是何种情况下的风险转移,都以划拨为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上述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各国法律对风险转移问题也都作有一般性规定;但无论是公约还是各国法律都允许买卖双方自由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和风险损失的承担,且这种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律和公约的规定。
一般而言,在涉及风险转移方面适用法律时,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依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当事人在合同中所采用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国际贸易惯例没有规定的,依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依合同所适用的国内法的规定。
(三)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关键是时间问题,即风险于何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对于如何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各国法学家及立法者都十分重视,提出了不同的理论并体现在各国的法律当中。
一是合同订立时转移。
有的国家以风险于合同订立时转移为标准,即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也立即转移给买方承担。
二是所有权转移时转移。
有些国家把所有权同风险转移联系在一起,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
三是交货时转移。
交货是指占有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自愿转移。
交货的核心是转移占有,这是买卖合同履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常当买方或其代理人取得货物的保管权,或能对它们实行控制时,货物就是已经交给买方。
以交货时间为转移时间,是当代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和理论界所采纳的原则,如奥地利民法典等都有这种规定。
200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也将“风险于交货时转移”确定为国际货物买卖中使用的风险转移的标准,使之成为当代国际贸易间一项普遍适用的国际性规则。
公约分合同涉及货物运输时、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时,以及其他情况等几种情形,对风险转移的时间做了规定。
如涉及货物运输的合同,公约规定:在卖方没有义务于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的,自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买方时,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有义务于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之前,风险不转移至买方。
(原作者:朱腾飞)(四)交货状态对风险转移的影响风险于交货时转移,而从交货状态来看,货物可分为非特定货物、特定货物和特定化货物。
非特定货物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未经验明和同意的货物,也就是说交易双方签定合同时仅凭说明而未具体指定的货物。
如某甲在仓库存放20万吨一级大豆,他把其中5 万吨出售给某乙,在这5 万吨一级大豆没有清楚分开和划拨在合同项下的时候,它就属于非特定货物。
特定货物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已经验明和同意的货物。
如买卖大宗木材、烟叶或凭买方来样成交的工业产品,在装船前由买方验明同意装船的货物。
特定化货物是指买卖的种类货物,经清楚分开和指定,已划在合同项下时,就是特定化货物。
也就是说,卖方把处于适宜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归在合同项下时,才能转化为特定化货物。
如上例中的5 万吨一级大豆,如果已从20万吨中清楚分开,并划拨在合同项下,就成为特定化货物。
许多国家的法律以及公约都规定,货物在特定化之前,风险不能转移到买方。
譬如公约明确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下,在货物加上标志,或以装运单据、或以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将货物清楚地确定在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不能转移给买方。
由此可见,买卖货物所处的状态,对于风险的转移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为减少货物买卖中的风险承担,卖方应采取适当行为对非特定物进行特定化,以明确哪些货物是专供买方的,从而确定哪些货物的风险在交付后由买方承担。
一般来说,卖方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将货物特定化:第一,在货物上标明买方的姓名和地址;第二,在提单上载明买方为收货或载明货物运到目的地应通知某一买方。
若卖方未按上述办法或其他办法将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他就必须向买方发出一份具体指明货物情况的发货通知。
(五)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公约和国际惯例关于风险转移的的规则,是针对卖方或买方未发生违约的情况而言的。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也将会对于风险转移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后果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已转移风险的回转,即风险已由买方承担变为又由卖方承担;或风险的前移,即表明由卖方承担实际由买方承担。
前一种情形,譬如,对风险转移时即已存在,但却在风险转移之后明显的不符合同情形,卖方应承担责任;对于卖方违反合同义务,如违反货物在合理时间内保持特定品质的保证,货物在风险转移之后不符合同,卖方应承担责任。
后一种情形,如果卖方已经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而买方在货物的风险尚未转移给他以前,拒绝履行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卖方就可主张货物的风险在商业上合理的期间内由买方承担。
我国《合同法》就违约情况下的风险转移也有相关规定,如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方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