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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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03 地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实事求是,具有良好道德的四化建设人才。

2.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地质工程领域的常规实验及技术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科研、教学或在生产实际项目中独立工作的能力,能熟练地应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资料。着重培养认识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四年。

三、研究方向

01、岩土体稳定性及工程治理

02、工程勘察及地基处理

03、岩溶水资源与水环境

04、地质灾害与环境

05、碳酸盐岩红土及其工程环境问题

06、环境地质与地理信息系统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方能毕业,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申请硕士学位。

2、硕士生的培养由教研室(研究室)集体研究,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

导师应强调硕士生的学习重在独立钻研、自学为主,导师的主导作用在于把握研究方向,调动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研究生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自学、动手、表达、写作等综合能力。

3、教学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应注重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研讨班、社会实践等学术活动,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应修满的学分至少为27-30学分,其中学位课15-17学分。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有学位课、非学位课和教学实践三类(见课程表)。

六、科学研究、教学实践与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必须参加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本科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等)。具体由指导老师和教研室负责安排、指导和考核。对于已有两年以上专科院校教学经历的在职人员可据所在单位及教务部门的证明免教学实践。研究生应根据教研室的安排参加等等教育实践活动,在一年级以后担任一定学时的助教工作。在论文撰写期间应多参加学术会议,拓宽知识面。

1、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科学研究方面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方面对硕士研究生进行较为全面地基本训练、培养其创新能力,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从某一学科领域提出的,对国民经济有一定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课题。鼓励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或选择工程型论文课题,直接为四化建设服务。

3、学位论文准备工作应尽早开展。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完成选题工作。研究课题正式确定之前必须在教研室(研究室)会议上听取意见,获得导师同意,教研室(研究室)审查通过。代培生的论文选题要与委托单位共同研究确定。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成文前应虚心听取导师意见。

4、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应对于所研究课题有创见性,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内容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监视的理论和系统的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对研究课题应有一定的独立见解。

硕士生学位论文完成后应由本人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教研室同意并报院系学位委员会批准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

七、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贵州大学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附:地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

说明:课程总学分27—30学分,培养环节学分不少于4学分,共31—3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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