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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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保险

什么是人身保险

什么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为对象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可以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经济保障,当意外事件发生或者遭受重大疾病时,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帮助缓解财务压力。

本文将从人身保险的定义、分类、功能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对人身保险的了解。

首先,人身保险是一种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对象是每个人,无论性别、年龄、职业和身体状况如何,都可以购买人身保险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的核心是对人身风险的保障,主要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

寿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死亡或达到一定年龄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健康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保障;意外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时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

人身保险具有多种功能。

首先是风险转移的功能。

人身保险可以将人身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个人和家庭因意外事件或疾病而导致的经济压力。

其次是积蓄和投资的功能。

一些人身保险产品除了提供保险保障外,还能够作为一种积蓄方式,通过保费的积累来实现财富的增值。

另外,人身保险还具有养老和教育支出的功能。

一些寿险产品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金或教育金,帮助其在退休或子女上大学时得到经济支持。

人身保险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并愿意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更多种类的人身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此外,人身保险业务也逐渐迈向线上化,通过互联网销售和服务,提高了保险的便利性和透明度。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和个性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身保险领域也出现了更多创新的保险产品和销售渠道。

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产品的个性化设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同时,人身保险也将更加注重风险定价和精算技术的应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保险风险的测算和预测能力。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人身保险概论

人身保险概论

人身保险概论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

从突发的疾病到意外的事故,从失去工作能力到长寿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些不确定性都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

而人身保险,就像是一把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伞,在关键时刻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们遭遇不幸或特定情况时,给予我们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我们和我们的家庭度过难关。

人身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三大类。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的险种之一。

它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给付条件。

常见的人寿保险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

定期寿险在一定的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这种保险通常保费较低,适合那些经济负担较重、需要在特定时期内获得保障的人群,比如有房贷车贷等债务的家庭支柱。

终身寿险则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无论何时身故,都能获得保险金赔付。

由于保障期限长,保费相对较高,适合有遗产规划需求或者希望为家人提供长期经济保障的人群。

两全保险兼具生存和死亡保障,即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健康保险则关注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

它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重大疾病保险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时,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这笔钱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弥补收入损失以及后续的康复费用。

医疗保险则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

它可以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定额给付型则在符合约定条件时,按照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一定的收入补偿,以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自杀条款: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 复之日起2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仅退还现金价值。

不丧失价值条款:对于解除合同,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下,退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处理方式有三种:申请退保,将保单改为交清保单(期限等都不变的情况 下,降低保额)、将原保单改为展期保单(保额不变,保险期限缩短)。
4.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分红。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一)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保单的红利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 红利的来源: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主要产生于利差、死 差和费差。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死差是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 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当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 当公司的实际营业费用少于预计营业费用,产生费差。
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未支付当期保费或者超过 约定期限60天未支付保费,则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额。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二、人寿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

复效条款:投保人重新具备交纳保费的能力且愿意补交合同效力停止期间的保费及 其利息,合同效力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在实务中,人身保险的保额是由投保人
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后确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被保险人对人身
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能力。

保险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定额给付合同,不适用补偿原则、比例 分摊和代位追偿原则。

试题讲解: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

试题讲解: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

试题讲解: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一、人身保险概述1.1 定义人身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残疾、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等风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1.2 分类人身保险主要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死亡或生存到约定年龄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承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或身体伤害、残疾、丧失劳动力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伤害、残疾、丧失劳动力或死亡为保险标的,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理赔流程2.1 出险通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提交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将对保险事故的真实性、性质、原因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2.4 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三、理赔注意事项3.1 保险条款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3.2 理赔材料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病历、事故证明等。

3.3 时效性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后,按照约定的时效性要求提交理赔材料,以免影响理赔。

四、常见问题解答4.1 理赔金额如何计算?理赔金额的计算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

4.2 如何申请身故保险金?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应提供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3 如何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提供保险合同、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名词解释人身保险又称个人保险或个人责任保险,是保险合同下,保险人根据保险单负责承担投保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损失,使投保人免受不可抗的客观事件的损失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是属于险种类别,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需要而定制,适合各类受益人的角色。

人身保险的基本概念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在发生投保事项的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情况以及合同约定内容,为受害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根据保险单要求,投保人首先支付保险费,将发生受害或损失的责任由保险人负担,投保人只需预先支付保险费,获得由保险人提供的经济保障。

人身保险的分类有:一、寿险:寿险的主要作用是为投保人提供寿命保障。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保险期间仍健在,保险单文件将受益人指定为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去世,则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单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以补偿投保人由于被保险人去世给投保人带来的损失。

二、意外险:意外险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投保人遭受意外事故时所遭受的损失,一般不包括因疾病原因引起的损失。

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单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以补偿投保人由于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给投保人带来的损失。

三、健康险:健康险主要是为投保人提供疾病保障,一般投保人在发生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以补偿投保人由于被保险人疾病给投保人带来的损失。

四、财产险:财产险主要是保障投保人的财产遭受损失的服务,一般投保人出现损失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单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以补偿投保人由于被保险财产损失给投保人带来的损失。

人身保险除了为投保人提供保障以外,还能够起到一定的减税作用,可以根据规定的减免税政策,将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减免范围内,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保障投保人的经济权益。

此外,购买人身保险还能够起到资产管理的作用,多数保险公司都可以为投保人提供精细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既有财务规划,有投资管理,还可以提供保险、贷款等综合服务,帮助投保人制定长期的财务规划,实现财富积累。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

人身保险基础知识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

生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都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

为了在面对这些不确定性时能够有一份保障,人身保险成为了许多人的选择。

那么,什么是人身保险?它又有哪些种类和作用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人身保险的基础知识。

一、人身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保险标的不可估价性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来确定的。

2、保险期限长期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较长,如寿险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终身,健康险和意外险也可以提供多年的保障。

3、储蓄性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如寿险,具有储蓄的性质。

投保人在缴纳保费的过程中,一部分保费会被用于风险保障,另一部分则会积累形成现金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保或领取。

二、人身保险的种类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保费。

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经济条件有限但需要保障家庭经济责任的人群。

终身寿险则提供终身保障,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要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和遗产规划的功能,适合有较高经济实力和财富传承需求的人群。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都要给付保险金。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

人身保险的名词解释人身保险,也叫个人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提供的金融保障,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人死亡或发生某种特定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款,向被保险方支付给定金额。

人身保险由保险公司根据各种因素,经过计算,收取保险费,向被保险方提供定额保险金。

保险类型:人身保险一般可以分为生命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三大类:1.命保险:这种保险的目的是在保险对象死亡后,为其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困难。

具体而言,一般来说,当发生者死亡时,可以获得保险金。

2.康保险:健康保险以保障人的健康为目的,它在医疗保障方面提供完善的综合性保障范围。

健康保险的好处在于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能够尽快提供有效的治疗。

3.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常专业的人身保险,它的作用是在保险被保人发生不可抗的个人责任而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以减轻被保险人经济负担。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指由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规定,主要包括保险责任、赔偿方式、保险金额、费用型等。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基础,也是落实保险责任的依据。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应向被保险人赔偿的保险金额,它一般由双方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次性赔偿;分期赔付;保险金供应;调节工资等。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赔偿的有效期,一般规定为一年,有效期自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来定制保险期限。

考虑因素: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程度、家庭资产情况、收入情况以及未来的生活计划等,以便选择合适的人身保险类型和保险条款,更好地为被保险人和家庭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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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4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5.保险责任期限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除工程保险和长期出口信用险外,多为短期(1年及1年以 内) 人身保险除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外,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限较 长,长则十几年、几十年或人的一生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5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6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 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的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 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 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6.保险利益不同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具有量的规定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 险金的条件。保险利益不能用货币估算 7.储蓄性 财产保险不具有储蓄性 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储蓄性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6
四、人身保险的作用
(一)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二)对企业的作用 (三)对社会的作用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9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按保障范围分类 人身保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按照保障 范围对人身保险业务进行的划分,也是最常见、最基本的人身保险分类 二、按投保方式分类 按照不同的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分为个人保险、联生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三大 类。 三、按实施方式分类 人身保险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两大类。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4
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
教学方式: 理论与案例相结合,体现实用性
考核方法:
闭卷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5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第二节 人身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节 新科技对人身保险行业的影 响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
本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章 人寿保险 第四章 年金保险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健康保险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
第七章 人身保险与企业员工福利计划 第八章 人身保险的市场营销 第九章 人身保险的核保与理赔 第十章 人身保险保费的确定 第十一章 人身保险资金运用 第十二章 人身保险监管
人身保险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掌握人身保险 的概念、特征、类别、原则,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熟练掌握人身 保险的各类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的特点 和内容,了解人身保险保费及其厘定的基本原理方法;熟悉人身保险经营各 环节,包括营销、核保、理赔等;了解人身保险的资金运用和监管方法;全 面、系统地掌握人身保险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2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3.保险合同的性质 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大多是定额给付合同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3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4.保险金的给付不同 财产保险保险金给付不会超过实际损失,重复投保不会得到利益。 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财产保险中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原则的问题。 被保险人可同时持有若干份相同的有效保单,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可从若干保单同 时获得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并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和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保险人不 能向第三方代位求偿。
(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保险标的的性质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类财产本身或者相关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1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及保险费率制定因素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保 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以确定的 人身保险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 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 保险金额。确定人身保险费率时需要考虑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费用 率。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7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1.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的发生通常具有必然性 2.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3. 人身保险中的死亡事故的发生概率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但具有相对稳 定性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8
(二)人身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1.二者的对象不同 2.二者的技术要求不同 3.二者的受益期间不同 4.二者的行为性质不同 5.二者的主要目的不同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7
பைடு நூலகம்
(三)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1.性质不同 2.实施方式不同 3.保险对象不同 4.保障水平和原则不同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8
(二)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1.人身保险产品的需求面广,但需求弹性较大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的 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5.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6.寿险保单的储蓄性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9
(三)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1.人身保险通常按年度均衡费率计收保险费 2.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对每份人身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 4.人身保险单的调整难度大 5.人身保险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
蒋虹 人身保险(第二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10
三、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储蓄及社 会保险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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