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卷内目录著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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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一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是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描述以形成条目的技术规定。

档案著录标准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作,为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案检索体系,广泛开展档案的报道与交流,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而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一组文件、一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

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92.1一1983 文献著录总则GB 7156一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 9704一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 15418一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3860一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DA/T 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著录在编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DA/T 1中5]3.2 著录项目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人才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条目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 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汇集,是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4 著录项目档案著录项目共分七项,每项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WORD16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WORD16页)

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的定义、数据交换格式、数据交换要求、著录细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国后文书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建库和传递,亦可作为编制相关档案管理软件、档案的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的目录管理系统以及建立其他专门档案目录数据库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了1988—1989 信息处理信息交换用7位编码字符集C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 3469—1983 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T 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CB/T 7408—19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层、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DA/T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DA/T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档案出版社中国档案分类法(1997年)档案出版社中国档案主题词表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档发[1991]20号)国家档案局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国挡发[198714号]3 定义本标准采用DA/T1和下列定义。

3.1 档案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中,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记录并录入计算机的过程。

3.2 文件级著录著录对象为一件或多件文件的档案著录。

3.3 案卷级著录著录对象为记述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或同一工作的多份文件的档案著录。

3. 4 件和多件3.4.1 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archives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代替GB/T3792.5-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1999-05-31批准1999-12-01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组文件、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

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GB/T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9704-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DA/T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著录在编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DA/T1中5]3.2 著录项目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条目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 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汇集,是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4 著录项目档案著录项目共分七项,每项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

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录入方法

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录入方法

专指传统老方法的档案:
一、案卷目录录入(指整卷装订的案卷):
进入
案卷管理案卷管理案卷著录
案卷题名:(封皮题名)
全宗号:如005(保留三位数)
(前面0为填加位数,全宗号、目录号保留三位数,案卷号为四位数)
目录号:如001或002或003
案卷号:如0001
年度:如1999
类别(机构):XXX类
归档号:(不用填)
分类号:(不用填)
保管期限:(永久或长期或短期)
页数:(本卷总页数)
案卷起始时间:(指本卷时间最早那份文件时间)如19990101
案卷终止时间:(指本卷最晚那份文件时间)如19991230
二、卷内文件目录录入(指整卷装订的案卷):进入
案卷管理卷内文件管理档案著录
正题名:(文件标题)
副题名:(不用填)
文号:如港区办发〔1999〕1号
责任者:(落款单位)
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文件序号
如 005-001-0001-001
005-002-0001-001 (前面0为增加位)
005-003-0001-001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文件序号
(注:前面0为填加位数,全宗号、目录号、文件序号保留三位数,案卷号为四位数)
年度:如1999
类别(机构):如XXX类
归档号:(不用填)
久、长期、短期)。

文书档案整理主要标准规范

文书档案整理主要标准规范

档案见证历史。

近年来,国家档案局为规范档案工作,加快了档案标准制定步伐,截至2020年3月,已颁布的档案行业标准已达85项。

这些标准涉及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对文书档案整理来说,档案整理主要会用到以下两项标准规范。

1、《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适用于按“件”归档的文书档案整理。

它于2000年12月6日首次发布,国家档案局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后,2015年10月25日再次发布,新标准于2016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新发布的DA/T22-2015替代了原有的DA/T22-2000,相比于原有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1)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9 进行了修改;(2)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3)调整归档文件分类方法;(4)增加归档文件组件和纸质归档文件修整、装订、编页、排架要求;(5)增加归档文件档号结构和编制要求;(6)将室编件号、馆编件号统一为件号;(6)在附录中增加归档章示例、直角装订方法。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主要从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修整、装订、编页、装盒、排架等档案整理工作环节规范档案管理。

它是目前整理机关、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整理文书档案的主要标准之一。

2、《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适用于按“卷”归档的文书档案整理。

它于1988年9月5日首次发布,2008年11月13日修改完善后再次发布,新标准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新发布的GB/T9705-2008替代了原有的GB/T9705-1988,相比于原有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1)标准的总体编排和结构按GB/T 1.1-2000 进行了修改;(2)增加了前言;(3)修改了硬卷皮封面和封底尺寸、卷盒尺寸和卷内目录用纸尺寸;(4)增加“归档号”为硬卷脊项目;(5)调整档号章项目,并增加档号章的填写要求。

档案目录格式规范

档案目录格式规范

档案目录格式规范(总4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新文书档案目录格式(一)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年度:2008 类目:2 保管期限:永久盒号:一般地,纵向目录式表格(包括备考表等)距左侧纸边25mm,距右侧纸边15mm。

以上字段从左至右依次保持宽度为10、20、20、70、20、10、20(mm),整表宽度为170mm。

②一般地,纵向目录式表格(包括备考表等)至顶端纸边35mm。

纵向表格首行字段部分高度为20,其余表格部分采用15(行)*15(mm)分布。

③一般地,目录式表格表标题部分小二号宋体加粗,字段部分全部四号仿宋体加粗,条目部分五号或小五号仿宋体(依字符数量具体情况而定)。

④目录中“备注”项,一般填写对文件情况的说明,例如复印件归档、指向原件位置、互见信息等,下同。

注:纵向目录表格格式均参照以上。

(二)全引目录式样0--5大类档案全引目录索引①一般地,索引表格距左侧纸边30mm,距右侧纸边25mm。

以上字段从左至右依次保持宽度为25、25、25、25、30、25(mm),整表宽度为155mm。

②一般地,索引表格至顶端纸边40mm。

表格首行字段部分高度为20,其余表格部分采用18(行)*10(mm)分布。

③一般地,索引表标题部分小二号宋体加粗,字段部分全部小四号仿宋加粗,条目部分五号或小五号仿宋体(依字符数量具体情况而定)。

注:索引表格格式均参照以上。

(三)新文书档案备考表式样备考表①“盒内文件情况说明”不能为空,描述盒内文件数量、互见信息、是否复印件归档、有无笔迹材料问题等等。

②备考表内字段式文字均为三号宋体字加粗,内容字体需小于字段式文字。

③一般地,备考表均距左侧纸边25mm,距右侧纸边15mm,至顶端纸边35mm。

(四)新文书档案卷盒脊背档案盒盒脊式样档案盒底边式样单位:mm(两种样式取其一,档案盒竖立放置取左,放倒放置取右)①虚线框及当中“全宗号”等文字均不需写出,请替换为相应名称所代表的实际内容。

文书档案案卷目录

文书档案案卷目录

文书档案案卷目录新版紫光档案管理软件著录格式及刻盘要求(文书档案)一、档案录入要求1、文书档案传统方法(1)文书档案案卷目录:必著项目: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档号、年度、题名、责任者、卷内文件份数、文件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分类号、分类名称、总页数著录要求:全宗号:4位,例:0051目录号:2位(不足位的在前面补零占位,下同)例:01案卷号:3位,例:001题名:是卷内文件名称的概括,最大长度为80个汉字,例:鞍山市档案局行政办公会议记录年度:4位,例:1995责任者:指立档单位名称,必须著明全称。

例:鞍山市档案局文件起止时间:录入卷内文件成文日期的起始时间。

8位。

例1995年1月2日,录入格式:19950102至:录入卷内文件成文日期的终止时间。

8位。

例:1995年12月1日录入格式:19951201 保管期限:选择著录,例:永久分类号:分类方案的类目代码,双击“分类号”项字段,弹出“选择分类”,用户根据事先录制好的分类代码选择输入。

例:01分类名称:根据分类号自动生成,与分类号一一对应,例:党群总页数:无位数要求,以实际为准。

例:一共为63页,著录格式:63(2)文书档案卷内目录:必著项目: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页号、档号、卷内顺序号、文件编号、题名、责任者、文件形成时间、控制标识、保管期限、密级、页数著录要求:全宗号:4位,例:0051目录号:2位,例:01案卷号:3位,例:001页号:为文件所在张页号,用3位数字表示,不足3位前面添“0”占位。

例:001 卷内顺序号:用2位数字表示,不足2位添“0”占位,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编写的序号。

例:01文件编号:指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由发文代字+年度+序号三项组成,例:鞍档发,2003,004号,其中,2003,不能录成〔2003〕、〖2003〗、或【2003】,004为发文序号,用3位数字表示,不足添“0”占位。

题名:最大长度为60个汉字,例:鞍山市档案局关于XX活动的通知。

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Bibliographical description for archives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代替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1999-05-31批准1999-12-01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组文件、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

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文献著录总则GB/T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9704-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DA/T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著录在编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DA/T1中5]著录项目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条目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汇集,是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4 著录项目档案著录项目共分七项,每项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件编号*责任者附件*稿本与文种项稿本*文种*密级与保管期限项密级*保管期限*时间项载体形态项载体类型*数量及单位*规格*附注与提要项附注*提要*排检与编号项分类号档案馆代号*档号电子文档号缩微号主题词或关键词~中有“*”号者为选择著录项目或单元(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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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卷内目录著录规范(培训材料)
一、正确理解“件”的含义。

通常意义上单份文件为一件,著录为一个条目;但有时为了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几份文件在归档时装订在一起为一件,编目时体现为一条条目。

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文件的正本与定稿(底稿)一般为一件,正本在前,定稿(底稿)在后排列,著录正本的文件标题。

但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需保留历次修改的不同稿本(包括历次修改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可将正本与历次稿各为一件,著录多个条目。

2、正本与附件一般为一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只有在附件数量较多或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

3、原件与复制件(复印件)为一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4、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

5、来文与复文(即请示与批复)为一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排列,著录批复的文件标题,如果经过层层转报产生多份的来文和复文,则可将所有的来文、复文分别作为一件。

6、报表、名册、图册等按照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未装订的同一式样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组合,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

7、对会议记录而言,采用活页形式的可以每次会议记录为一件著录,使用记录本形式的可以一本作为一件著录,重要部门的会议如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区长办公会仍要求一会一条。

对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呈阅件等未装订成册而题名又可概括的多份文件,可作为多件,即需逐份著录,但使用计算机时也可只著录一条。

8、成套的会议材料如召开的全区性的工作大会,其产生的一整套的会议通知、会议名单、领导讲话、日程安排等文件,可按其期限排列各为一件,逐份著录。

9、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下形成的文件,若定稿无重要修改手迹或无领导批示的,可将正文与发文稿头纸(即签发单)为一件著录,按正文在前,稿头纸在后排列;但定稿有重要修改的可作底稿使用,按正常的正文——发文稿头纸——底稿排列作一件著录;有领导批示的文件一定要及时整理归档,才体现档案的真实面貌。

10、最后一点,文件上有附有的文件处理单、拟办单等,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归档与否。

一般来说,带有领导重要批示的,可与正文一起归档作为
一件著录,按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排列;若只有某某阅或在领导阅后简单打勾等记录的处理单可无须归档。

二、卷内文件目录的规范著录(抄写)
福建省档案局出台的省标《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对卷内文件目录著录的规范性作了详细的说明。

以下所讲的规范性不仅要求在计算机录入时使用,对手工抄写同样适用,计算机管理是发展目标,卷内目录抄写规范,将大大提高以后手工操作改电脑管理的工作效率。

(一)、文件编号。

1、录入文件编号时要按原文件编号据实著录。

其中年份要用4位数表示,字符“[ ]”置于年份的两端。

使用计算机管理的其文件编号中的年份、符号、文件号统一用“半角”。

例:闽委[2004]综023号,存在问题:闽委综[2004]02 3号;闽委(2004)综023号;闽委[2004]23号;闽委[04]综023号或者闽委综2 3号。

2、联合发文或有多个文件编号时,只要著录主办机关的文件编号。

通常是第一责任者产生的文件编号。

(二)、责任者。

1、机关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统一规范的通用简称。

根据原文的责任者据实著录,用统一规范的通用简称,如著录:“福州市马尾区计生委或福州市马尾区计生委员会”,其称呼不统一。

特别是本区属两区合一,文件责任者通常即有“福州开发区”又有“福州市马尾区”,著录时最好能同时著明,不要随便省略,对于自拟的责任者,有时受手工抄写时的纸张等限制,可统一著录其中常采用的一种,不可时而著录“福州开发区**局”,时而著录“福州市马尾区**局”。

同一责任者对于特定历史时期名称不一样时,要及时变更,如:区安办的文件2004年前责任者可著“福州开发区安办”,2004年后(包括2004年)因单位名称变动,其文件责任者可著“福州开发区安监局”。

区委系列如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等责任者要求著录成规范性的,如: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办、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宣传部等,要加上“中共”,并且“福州市马尾区”或“福州开发区”不可省,跨省时要著明“福建省”,不能笼统著录“区委办、区委组织部”等,著明区域,以免今后计算机联网使用时造成混乱。

2、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对档案负有责任的职务、职称或其他身份,用“()”表示。

如:一份卢展工同志的讲话,在责任项可著录:卢展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3、联合行文的责任者,尽量多著录,使用计算机著录,责任项可允许著录25个汉字,手工抄写时受纸张限制可选择,但列于首位的责任者应著录,立档单位(即组卷的本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也必须著录,其他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两个责任者之间用“;”表示。

如:中共福州开发区委办;福州开发区管政办[等]
4、文件上无署名,但可考证其责任者的,在考证内容两端加上“[ ]”。

如考证其文件出自区委办综合科,可在责任项上著:[中共福州开发区委办综合科]。

有时对考证出的责任者仍有疑虑,依据不足时,在其责任者后加“?”,如[中共福州开发区委办综合科?]。

无法考证其责任者的按原文著录,原文无责任者的可无须著录。

5、有些文件不规范,盖章与署名不统一,如某局文件署名某局综合科发文,盖的却是某局的章,其文件责任者应以文件的印章为准,责任者应著明“***局”。

(三)、题名。

1、使用计算机著录,题名项可允许著录80个汉字,著录题名中要注意标点符号和数字用全角形式。

所有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对专用名称则要按原文进行著录,如:“第二幼儿园”不得录成“第2幼儿园”,“三中全会”不得录成“3中全会”。

2、原文件的题名要据实著录,不要任意省略。

如有些文件题名“中共福州开发区委福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的通知”,“关于”之前的冒头不能省。

3、必要时可加著录副题名,并在副题名之前加“:”,不用原副题名的破折号。

如:共同创造和平繁荣的美好未来:2005年新年贺词
4、文件题名过于冗长,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可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表示。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题名超过字段所要求的80个汉字,这点较少采用。

5、文件题名中出现“你省”、“你区”、“你部”等字样时,应据实著录并要加上具体的区域或名称,加上的部份用“[ ]”表示。

如:关于你局[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的通知
6、原文件没有题名或原题名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应重新拟写,并在拟写的题名两端加上“[ ]”。

原文件有题名的,新拟写的题名附于原题名之后,如超过字段长度80个字的,可省略原题名。

如:函[福州市马尾区农村发展局关于同意拨款的函]
7、可以在字段长度之内,尽量多著录原题名中未提及的其他人名,并在增加的两端加“[ ]”表示。

如:题名“关于表彰全省***[***、***、***]计划生
育先进的通知”,“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尽量把本区或本单位有关同志的名字著录出来,便于日后查找利用。

8、一本的会议记录本录一条,题名可注明什么部门、什么性质的会议记录,并注明记录本第一次会议和最后一次会议的时间。

如:“福州开发区、马尾区委**局局务会议记录(2003、5、21——2005、8、14)”,此会议记录本可放在截止的2005年度归档。

9、著录对象是多件文件时,使用计算机管理时可著录一条,文件题名在拟写时应保留第一件文件题名的主要部分,加上能概括其余文件中心内容及形式特征的部分,并在题名未尾著录“(共*件)”的说明字样。

如简报信息可著录:马尾工作信息(1——20期)(共18件);手工抄写时最好逐件著录。

(四)、文件时间。

1、文件时间由8位数字组成,第1——4位表示年度,5——6表示月份,7——8位表示日期,按文件形成时间据实著录,如:20050412
2、特殊的多份文件只著录一条目录时,如简报,期刊,会议记录等,著录最早文件形成的时间。

也可著录最早和最迟形成的文件时间,中间用减号字符“-”分隔,如:20030105-20040530
3、无文件时间的可无需著录,原文件时间缺省或字迹不清部分以“0”补。

如:文件时间只有2月,没有年和日,可著录为:00000200;文件时间为1989年,没有月和日,可著录成:19890000
4、明知文件时间有误或有疑义时仍照原文件著录,使用计算机管理的,可在时间附注项中注明考证出的文件时间。

若考证出的时间根据不足时,在其后加“?”字符,如:19570509?若考证后仍考证不出的部分用图形字符“□”(用全角)代之,如:195001□2这里不能用19500102表示。

(五)、页号。

著录这份文件首页所在的当前页号,使用计算机著录时要求字段长度4位,手工抄写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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