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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处处长工作标准

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处处长工作标准
I
Q/GDW23 301-304-219-2011
前言
本标准是为规范和指导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处处长岗位工作,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而制 定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明确营销部计量处处长岗位工作要求和方法,规范工作行为、正确贯彻 执行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本标准由重庆市电力公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电力公司人资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继刚、何蓓 本标准审核人: 孙荣 本标准批准人: 单业才 本标准由重庆市电力公司人资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负责制定本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计量管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 3.1.2 负责计量体系建设工作。 3.1.3 负责计量检定授权工作。 3.1.4 负责本公司贸易结算电能计量日常管理工作。 3.1.5 组织本公司电能计量技术性、质量性、管理性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检查分析和修 正改进工作。 3.1.6 监督电能计量法律规程、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3.1.7 制定、下达并考核电能计量管理关键绩效指标。 3.1.8 组织编制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更新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1.9 监督计量中心和区(县)公司表计使用情况、库存情况及规范管理情况。 3.1.10 组织贸易结算电能计量重大差错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预防纠正改进措施。 3.1.11 牵头负责营销工程管理,具体负责计量类营销工程的管理以及区(县)公司对口营销工程项目 的管理。
Q/GDW23
重庆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Q/GDW23 301-304-219-2011
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计量处处长 工作标准
2011 –10–31 发布 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办法

重庆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办法

附件:重庆市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作业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输变电建设工程和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的输变电建设工程。

输变电建设工程施工涉及运行单位管理的变电、线路设备时,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运行单位工作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作业票是针对输变电建设工程某一具体项目的施工力量组织、施工作业风险分析和预控、施工安全责任落实而编制的现场施工作业许可文件,是落实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是保证安全施工的有效措施。

第四条需要办理作业票的具体项目(见附录一),应按本办法要求办理作业票,经交底后严格执行。

第二章作业票的编制与办理第五条各单位应按照作业票格式(见附录二),根据输变电建设工程施工作业风险辨识、环境因素分析,提出风险预控措施,编制作业票通用版本,履行相应审核批准程序,正式下发各项目部、施工班组参照执行。

风险辨识、环境因素分析及预控措施的通用条款可在作业票上直接打印。

第六条各施工队(班组)应根据具体作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作业项目的作业风险、环境因素等进行再辨识、再分析,结合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经批准的本项目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在作业票中补充提出安全预控措施及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可在作业票后附图。

补充事项及附图应由作业票填写人手工填写。

第七条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

一般情况下,线路工程作业票经施工队(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分项工程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发,分部工程由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变电工程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

2008-6-2渝电技经〔2008〕1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 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6.16

2008-6-2渝电技经〔2008〕1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 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6.16

重庆市电力公司文件渝电技经〔2008〕1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了加强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概预算的编制质量,统一编制内容、标准,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7年版)、《关于调整重庆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的通知》(渝电定额(2008)2号),结合公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 1 —程概预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 2 —主题词:计划概预算管理通知重庆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8年6月2日印发— 3 —附件:重庆市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概预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基本建设资金的投资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35kV~220kV送变电新建、扩建工程及列入大中型项目计划的35kV~220kV生产工程概算、估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结算编制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概(估)算是基本建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相应设计阶段编制完成。

第四条本细则出现的费用术语解释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7年版)的定义为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

第二章编制深度及内容组成第五条定额及费用依据定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6年版)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6年版)第一册建筑工程、第三册- - 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第六册调试工程。

项目划分、取费标准执行《费用标准》。

第六条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组成。

第七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组成及取费标准除以下标准按本办法外,其余按《费用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人工、材料、机械费:(1)人工费,按照电力行业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执行电力行业基准工日单价,工资性津贴人工费调整系数:变电安装2.25%、变电建筑2.77%、线路2.18%。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等电网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等电网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等电网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1.12.08
•【字号】渝能源电〔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同意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
程等电网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
渝能源电〔2021〕108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等前期工作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127号)收悉,考虑我市可靠电力供应需求,部分输变电项目急需在“十四五”初期开工建设,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印发前开展石坪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等14个电网工程的前期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

请你公司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沟通衔接,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核准要件,推动项目尽早核准开工建设。

附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明细表
重庆市能源局
2021年12月8日(联系人:丁冲,联系电话:67575986)
附件
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明细表。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

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渝办发[2011]162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有序用电以及电力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一季度,全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局部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显现时间比往年更早、涉及范围更广、缺口有所加大,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需求仍将保持高增长,届时全国大部分地区将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状况。

我市受电力装机不足、电力需求旺盛、外购电困难等因素影响,电力供需紧张矛盾也较为突出。

4月份主网累计拉限电量2.5亿千瓦时,最大拉限电力122万千瓦,占供电能力 20%,拉限电力、电量与去年冬季相当。

今年及“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新增用电量预计在100亿千瓦时左右,最大用电负荷增加超过200万千瓦,而新增电力装机容量有限,不能满足用电需求的增长,全市电力供应趋紧形势仍将持续。

为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力用户要正确认识我市电力供应形势,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努力维护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明确有序用电工作职责分工市电力电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保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市电保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保办)具体负责全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市电力公司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依据有序用电方案,结合实际供应能力和用电负荷情况,做好用电平衡。

2020年(管理制度)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规程

2020年(管理制度)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规程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适应重庆市经济建设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定,结合重庆电网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重庆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所有并网运行的发、供电单位和用户对维护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负有责任。

1.3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的任务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管辖电网的运行,保证实现下列要求:1.3.1在上级调度统一领导下指挥管辖电网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1.3.2充分发挥管辖电网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尽量满足电网负荷的需要;1.3.3负责管辖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1.3.4使管辖电网内电能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1.4各发电厂、用户供电设备或地方电网在并入重庆电网前,必须满足本规程规定的并网条件,并与相关电网管理部门签订并网或调度协议。

1.5重庆市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局地区调度所(以下简称地调)既是供电局的生产部门,又是供电局在电网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方面的职能管理部门,并代表供电局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指挥权,对地区所辖电力系统内的变电站和线路值班室、地方并网电厂和电网及电力用户实行调度业务领导和调度,同时接受市调的调度业务领导和调度。

1.6本规程是重庆电力系统地区调度管理规程,系统内下级各调度机构及有关单位制定规程时不得违反本规程的原则。

1.7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各地调及其调度管辖的发电、送电、变电、配电、用电单位。

1.8本规程中所称的供电局含电业局,线路值班室含配网值班室等相应机构。

1.9本规程的解释权属重庆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调度管理的组织形式2.1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

调度机构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电网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代表本级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中行使调度权。

2.2重庆电网设置三级调度机构,即:重庆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简称市调)地区级电网调度机构(简称地调)县级电网调度机构(简称县调)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应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物资、制造、发电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国家电网公司、网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县供电企业和工区(部室)、班站(站所)五级管理。

第六条主要办法。

(三)组织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及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可靠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建议,统一纳入公司规划和综合计划管理。

(四)组织建设公司统一的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司系统内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和发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可靠性指标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监督落实,形成可靠性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工作开展情况。

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管理实施细则,协调组织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上级单位确定的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可靠性目标。

(四)组织应用公司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单位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的完成。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

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生技部门应将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议,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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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重庆市电力公
司部室文件
重庆市电力公司部室文件
人资[2006]6号————————————
转发关于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
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电网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关于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网人才评价[200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范围
1.截止2005年12月31日,凡现有资格取得年限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含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符合《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条件规定者,均可进行申报。

2.本次报名不包括出版专业初中级资格、卫生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高级审计师资格。

工程系列的正高级资格评审报名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另行通知。

二、申报(报名)
1.2005年度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网上报名”。

附件1:
关于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
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网人才评价[2006]3号
根据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6]2号)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200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报名)阶段
(一)网上报名
1.2005年度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电力人才”网站(.cn)。

2.申报者要认真学习、对照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正确填写或选择“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所提示的各项信息。

3.“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申报者所填写或选择的各项信息进行自动判别。

如符合《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6]2号)且判别通过,系统会自动给出“报名通过验证码”(以下简称“验证码”),并凭此“验证码”到当地银行储蓄所或通过网银缴纳评审费用。

办理汇款手续时请注意,在“汇款用途”、“用途”、“汇款附言”或“附言”等留言栏目上,必须注明“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给出的本人验证码。

4.“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至“网上报名”截止日前,申报者均可凭“验证码”在“电力人才”网站(.cn)上查询报名审查情况。

其中:
申报者在缴纳评审费用5至10个工作日后,申报者不仅可以在“电力人才”网站“报名审查结果”页面查询到本人的缴费状态,同时还可在该页面“本人《评定表》软件下载”栏目处下载录有本人“网上报名”相应信息(不能更改)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专用录入软件,填写(除本人“网上报名”相应信息之外的内容)并打印《评定表》、《一览表》、《材料清单》,同时生成报送软盘并按规定自行组织相关申报材料。

5.“网上报名”时限:2006年2月18日至3月10日。

超过时限,“电力人才”网站将关闭“网上报名”系统。

6.缴纳评审费用截止时间:2006年3月12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
1.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与报名点接收材料时限均为2006年3月27日至4月7日。

200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及其每日办公时间请详见网站中各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网页或《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点一览表》(后发)。

超过时限,各报名点一律不得受理。

2.本人提交申报材料应包括:《评定表》、《一览表》、《材料清单》打印件和证件、证书、代表作品等业绩材料复印件(影印件)。

本通知特提请注意: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数量、在相应栏目或复印件(影印件)审查签章的要求。

(三)材料审查及汇总工作
1.材料审查工作。

申报者通过网上报名审查后,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将网上报名审查结果反馈给申报者所在省(市、区)电力人才评价指导中心(简称:评价分中心)及报名点。

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工作时,要严格核对申报者网上报名信息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如果一致或申报材料所示状态优于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评价分中心则接收并将审查通过的材料反馈至本人所在单位公
示(设“反馈意见箱”),接受大家监督;如果不一致且申报材料所示状态低于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所示条件,评价分中心则有权拒绝接收申报材料。

其中:“反馈至本人所在单位公示”的时限为2006年4月10日至4月17日。

2.汇总工作。

各评价分中心可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期间开始汇总工作,并同时向所在区域中心汇报申报材料审查情况。

各区域中心应及时将本区域审查和汇总情况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3.汇总期限。

评价分中心汇总截止日期:2006年4月19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及其区域中心汇总截止日期:2006年4月21日。

(四)评审会议费收取标准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所收取的评审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统收统支。

评审会议费收取标准:正高780元/人、副高680元/人、中级400元/人。

二、评审阶段
2005年度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拟于2006年4月下旬开始。

2005年度各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将继续试用“评议打分标准”进行评审。

评委专家所在单位要提前通知已进入“评委专家库”的专家做好准备;各评价分中心要提前与评委专家联系、沟通,以保证各位专家在接到国网人才评价中心通知后,可立即赶赴评审地点,参加评审工作。

三、公开审查阶段
公开审查工作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各区域中心、评价分中心配合进行。

公开审查期限为2个月,评价中心拟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公布2005年度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名单。

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关注“电力人才”网站(.cn),帮
助我们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的统一评定工作。

四、正式发文认定阶段
正式发文认定工作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各区域中心、评价分中心配合进行。

全部认定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手续,将视公开审查进展情况陆续办理,力争在2006年9月底前完成。

五、其它
1.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6]2号)。

2.国网人才评价中心通讯地址及财务帐户:
邮编:100761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综合楼10层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户名:国家电网公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报国寺支行75000
帐号:010903061001201050351-45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3416559,918126559(系统号)电子信箱:tew@ 或pingjia@
3.仅将部分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委托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组织评定的单位,请于2006年4月21日前将本单位及本单位系统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直接送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其中:
(1)符合《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国网人才评价[2006]2号)要求的“委托书”,1份;
(2)“评定表”或“评审表”,1至3份;
(3)“申报情况一览表”,按专业系列和资格级别划分,各一式15份;
(4)与“申报情况一览表”相对应的“评审投票表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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