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初探
民族文化瑰宝——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初探

民族文化瑰宝——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初探侗族大歌是中国南方侗族民间歌唱艺术的瑰宝,被称为“活化石”。
这一独特的音乐形式不仅富有魅力,还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然而,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侗族大歌的起源、特点以及传承与保护的现状进行初步探讨。
侗族大歌起源于中国贵州省东南部的侗族聚居区,距今已有数百年历史。
其形式自由多样,包括独唱、对唱、合唱等,歌词以侗文为主,展现了侗族人民的智慧和生活方式。
侗族大歌是民间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其音乐旋律悠扬、动情感人,歌词抒发着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感慨和独特的审美追求。
然而,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面临许多挑战。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侗族大歌的传统方式逐渐被冲淡,年轻一代对此了解和熟悉的意愿也在减弱。
另外,侗族大歌的语言和字母系统变得陌生,很多年轻人不再使用侗文,使得大歌的演唱者和传承者日渐减少。
同时,现代娱乐文化的冲击和经济发展的压力也给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带来了困难。
为了保护和传承侗族大歌,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侗族大歌的研究和文化挖掘。
通过深入了解大歌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可以更好地归纳总结出其文化内涵和精髓,从而更好地传承和保护。
其次,加强对侗族大歌传承人的培训和激励。
通过开展各种培训班和比赛活动,鼓励并激励年轻一代学习和传承侗族大歌,增强他们对这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第三,将侗族大歌列入学校教育课程。
通过将大歌纳入学校音乐课程或民族文化课程,让更多的孩子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增强他们的文化自信心。
在传承和保护侗族大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人才培养的不足是制约侗族大歌传承的主要问题之一。
缺乏专业的传承人和教育机构,限制了侗族大歌的传承和发展。
其次,经济因素也是侗族大歌传承中的一个难题。
在现代社会中,侗族大歌很难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和关注,这导致很多传承人选择放弃这一艺术形式而寻求其他更有利可图的职业。
关于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的研究

关于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的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三江侗族是中国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分支,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资源之一。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文化冲击的影响,三江侗族的非物质遗产面临着传承困境和文化衰退的风险。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文化价值。
通过深入探讨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的传承现状、困境原因以及传承途径,有助于保护和传承这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促进三江侗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对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进行研究,既是对三江侗族文化的尊重和传承,也是对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弘扬。
【字数:208】1.2 研究意义三江侗族作为中国重要的少数民族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研究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的意义在于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传播。
研究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还具有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
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是该族群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延续,是民族精神和文化认同的重要载体。
通过深入研究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现状及困境,可以帮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三江侗族的文化特色和传统价值,从而推动相关传统技艺、习俗等在当代社会的传承和发展。
2. 正文2.1 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概况三江侗族是中国侗族的一个支系,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
三江侗族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音乐、舞蹈、手工艺、传统医药等多个方面。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非物质遗产包括侗族竹编技艺、侗族牛角琴演奏、侗族银饰工艺等。
侗族竹编技艺源远流长,代代相传,是侗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侗族人民善于利用当地丰富的竹资源,将竹子编织成各种生活用品,如筐篓、凉席、笆篱等,体现了侗族人民对自然的感悟和利用。
侗族牛角琴是一种由牛角制成的弦乐器,音色悠扬,深受侗族人民喜爱。
关于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的研究

关于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传承及发展途径的研究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是指传统的侗族文化、技艺和信仰等,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独特的民俗风情。
作为侗族的宝贵财富,它的传承及发展对于侗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方式主要有口传、身教和实践三种。
口传是侗族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之一,即通过祖辈长辈、师傅、舞蹈团、唱经组等文化宣传者的口头宣传将传统文化知识传承给后代和社区的其他人。
身教则是通过身体动作、表情和语调来传递文化的信息和习俗,使人们逐渐认知和践行。
实践则是以亲身体验为主要手段,通过各种传统活动、民俗节庆等实际参与到文化实践中去。
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需要依托现代科技并寻找新的传承途径。
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
可以通过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整合,集成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旅游项目,从而实现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效益。
同时,培育文化产业人才,创建专业的文化管理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提高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水平。
另外,应加强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教育普及和普及活动,提高大众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
可以邀请专业团队和传统文化宣传者进行文化讲解、展览、演出等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和感受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魅力,从而形成保护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最后,对于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遗产保护工作也十分关键。
应该从法律、政策、机制等方面落实有力的保护措施,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确保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总之,三江侗族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全面加强保护、利用和推广,让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扬光大。
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侗族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拥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
侗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其独特性和丰富性,为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较为艰巨的任务。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侗族文化不断地遭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和侵蚀。
为了保护和传承侗族文化,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设立侗族文化保护区、开展侗族文化研究等,同时侗族人民也在积极地传承和发扬自己的文化。
侗族的许多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歌舞、木偶戏、侗笺字等,都具有独特的风格和文化内涵。
其中,侗笺字是侗族文化的象征之一,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字,被誉为“活化石”。
近年来,随着传承人数的减少,侗笺字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为了保护侗笺字,侗族人民开始开展侗笺字教育和传承工作,这种努力也为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侗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需要更加广泛的支持和关注。
在保护侗族文化的过程中,需要尊重侗族人民的文化传统和习惯,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推动侗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的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侗族文化,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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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非遗”传承现状研究

侗族大歌“非遗”传承现状研究侗族大歌是中国南方侗族独具特色的一种传统歌曲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侗族大歌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和保护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和人类活动方式的变化,侗族大歌的传承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因此,本文将通过对侗族大歌“非遗”传承现状的研究,探讨侗族大歌的传承问题,并提出保护和传承的对策。
一、侗族大歌的发展历程和文化内涵1.传承人逐渐减少侗族大歌传承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传承人的逐渐减少。
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更多的年轻人已经离开了传统农村生活,技艺传承得不到继承,逐渐消失。
此外,如今的年轻一代更追求现代的生活方式,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程度逐渐降低,对于传统文艺的兴趣也较低。
2.文化多样性的丧失随着社会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增加,侗族大歌的传承也面临着受到外部文化影响的风险。
新生代的歌手和听众已经习惯了现代化的音乐形式,忽略了侗族大歌的特殊意义和文化价值。
侗族大歌的风格和内容在现代音乐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也导致侗族大歌的文化多样性受到了丧失,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文化同质化。
3.传承方式的贫困侗族大歌的传承方式十分贫困,传统祭祀、家庭教育和口传等方式难以为那些没有传统文化基础的年轻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传承平台。
而现代科技手段的发展也无法真正地帮助侗族大歌的传承工作,因为侗族大歌的美学、文化内涵和演唱技巧需要长期的实践和精细的技能传承,只有通过口耳相承和现场学习才能真正传承。
尽管侗族大歌传承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促进侗族大歌“非遗”传承:1.完善侗族大歌的保护政策体系政府应加强对侗族大歌的保护力度,出台进一步细化的保护措施,加强培训和支持措施,倡导更多的人参与到侗族大歌的保护与传承中来。
2.注重侗族大歌的文化教育学校应该加强对侗族大歌的文化教育,培养学生对侗族大歌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侗族大歌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意识。
此外,应该加强村庄和社区的文化教育,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过程中要保持传统文化的根基,防止侗族大歌在时代的河流中逐渐消失。
浅谈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浅谈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中国最具民族特色和多样性的地区之一,这里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民族的独特标志,是不可替代的文化财富。
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当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传统价值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保护现状和问题以及保护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诸多丰富的传统文化形式,如唱歌、舞蹈、手工艺等。
其中以苗族、侗族的传统文化最为丰富多彩。
苗族、侗族的歌舞文化是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民族用歌声和舞蹈表达出对自然、对祖先、对生活的感悟和感情。
黔东南地区的手工艺制作技艺也非常独特,如苗族的织布、刺绣等,侗族的银饰、竹编等,这些手工艺品都承载着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传统。
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使其成为了该地区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
二、保护现状和问题随着现代化的发展,黔东南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包括:1. 传统技艺失传: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许多传统的手工艺技艺逐渐失传。
年轻人不愿意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这导致了传统技艺的断代传承。
2. 资源开发与文化传承的矛盾: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旅游开发的资源,受到了商业化的影响。
一些传统文化活动被改编和歪曲,失去了原有的纯粹性。
3. 保护体系不健全: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和专业人才。
以上问题都对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保护对策为了有效保护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1. 加强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增强保护意识。
2. 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加大对传统手工艺制作的保护和传承力度。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与探索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与探索侗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与探索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字、传统音乐舞蹈、手工艺品、传统节日等多个方面,是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侗族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与探索工作。
一、侗族语言文字的传承与保护侗族语言文字是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侗族人民传承祖先智慧和丰富民族文化的重要工具。
侗族语言文字受到了汉语的冲击,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挑战。
为了传承和保护侗族语言文字,侗族地区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通过开办侗族语言文字的学校、举办侗族语言文字的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侗族人民对自己语言文字的认识和重视。
还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侗族语言文字进行数字化,建立了侗族语言文字的数据库,让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和学习侗族语言文字。
二、侗族传统音乐舞蹈的传承与弘扬侗族的传统音乐舞蹈是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侗族著名的“芦笙”乐器为主要演奏工具,结合侗族独特的舞蹈形式,展现了侗族人民的勤劳朴实和对生活的热爱。
为了传承和弘扬侗族传统音乐舞蹈,侗族地区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
举办芦笙音乐比赛、侗族舞蹈表演等活动,吸引了众多侗族青年的参与,让他们能够亲身感受和学习侗族传统音乐舞蹈。
还在学校课程中增加侗族传统音乐舞蹈的教学内容,让更多的孩子能够了解和学习侗族传统文化。
三、侗族手工艺品的传承与振兴侗族手工艺品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民族特色,是侗族人民智慧与勤劳的结晶。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品的充斥,侗族手工艺品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为了传承和振兴侗族手工艺品,侗族地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组织开展侗族手工艺品的展览和交流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侗族手工艺品的独特魅力。
在乡村开办手工艺品的培训班,培养更多的手工艺人才,传承侗族手工艺品的技艺和工艺。
还利用现代市场手段,将侗族手工艺品进行包装、推广和销售,让更多的人能够欣赏和购买侗族手工艺品。
侗族大歌“非遗”传承现状研究

侗族大歌“非遗”传承现状研究侗族大歌作为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侗族大歌凭借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文化内涵,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但是,随着现代化的脚步日益加快,侗族大歌面临着严峻的传承困境。
传承人口的减少,文化环境的变化,以及基础设施的欠缺,都成为侗族大歌传承的重大障碍。
由于侗族大歌传承监测不到位,长时间以来,侗族各界对其保护和传承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
传统的口传非正式传承已经不足以满足今天的传承需要。
目前,传承机构的缺乏和人才的匮乏是缓解侗族大歌传承问题的主要方向。
研究表明,侗族大歌的传承问题与当地文化环境的变化是密不可分的。
在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环境的失衡,金钱文化的冲击,以及乡村人口减少等因素,导致侗族大歌的表演场所受到严重限制。
同时,基础设施和人才储备相对缺乏也是传承问题的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开展侗族大歌传承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侗乡学校应该加强民族文化课程的设置,积极宣传侗族大歌文化,鼓励学生参加大歌表演活动。
公共图书馆应该收集、整理和传播侗族大歌艺术,以便更多人了解和学习传统文化。
同时,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组织大歌演唱比赛、经验交流展演等活动,提高大歌传承人的技能水平。
另外,对大歌表演场所的改善也很重要。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传承基地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支持。
同时,也应该发挥文化产业的作用,积极培育大歌表演市场,为大歌传承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总之,侗族大歌的传承问题需要多方合作来解决。
只有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改善表演场所和环境,扶持传承人和组织,才能保护和传承这一灿烂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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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初探摘要: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在统一和协调上有较大的困难,各地各自为政的情况比较严重,工作重复性大、成本高、效率低。
只有打破行政区划的桎梏、建立协调工作机构、制定统一规划、协调开展工作,才能更有效地做到保护和传承。
关键词: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深入,我们发现行政区划的分割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的制约已越来越明显。
如何淡化行政区划的影响,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整体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侗族及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特点侗族的分布从总体上讲比较集中、集聚性比较强,但由于人数众多,分布面广,又具有自己的分布特征,也由此带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分布特点。
1.侗族分布的区位特征。
侗族来源于秦汉时期的“骆越”,古代侗族先民原来居住在广西梧州一带,后来一部份向东移动到贵州、湖南一带;另一部份移至广西定居下来。
公元6—9世纪在今侗族居住地的专管少数民族的州对所辖地区称“峒”或“溪洞”。
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侗族”。
侗族以锦屏县启蒙镇为界分南北两个方言区,南部方言区汉化程度较低。
侗族聚居区主要集中在黔、湘、桂三省。
贵州的黎平、从江、榕江、锦屏、天柱、三穗、镇远、剑河、玉屏,湖南的通道、靖县、芷江、新晃,广西的三江、龙胜等地共有侗族240多万人,占侗族总人口的80%。
这就形成了侗族分布的区位特征:分跨四省,且地域又相对集中。
2.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状。
侗族文化流传脉络清晰,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所形成的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目繁多且光彩夺目。
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二、三批名录的有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侗戏、侗族萨玛节、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等十五项二十七个点,其中“侗族大歌”、“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被列入贵州、湖南、广西(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数十项,列入州(地市)、县级的更多。
由于历史原因及地域因素的影响,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虽相对集中,但并不均衡,呈南强北弱的趋势。
北部方言区的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逐步消失。
被列入国家、省(区)、州(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所分布的地域性较强,有的项目应用性人群相对较少。
如:“侗族大歌”主要分布在贵州的黎平、从江和广西的三江;“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主要分布在广西的三江和贵州的黎平;“侗戏”主要分布在贵州黎平及湖南通道;“侗族琵琶歌”主要分布在贵州的榕江和黎平;侗族傩戏“咚咚推”主要分布在湖南新晃;“侗锦织造技艺”主要分布在湖南的通道;“侗族箫笛制作技艺”主要分布在贵州的玉屏。
二、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的必要性与可能性1.生境变迁,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开发难度加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受到极大的冲击,侗族文化也不例外。
中国的国门打开了,侗寨的寨门也打开了。
信息浪潮的冲击,电视、电脑、手机成为外来强势文化融入的最主要的媒介,流行歌曲取代着“侗族大歌”,电视剧取代着“侗戏”,手机短信取代着“行歌坐夜”式的恋爱方式;外出打工潮的冲击,使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
年轻人更多地受到汉族文化的熏陶,时装比侗服对他们更具吸引力,侗布制作及“侗锦织造技艺”的传承面临压力。
因此,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开发,这件在原来看来在一个小村寨或一个家族就能自然完成的事,今天却变得异常艰难,需要政府部门的组织、扶持与协作。
2.行政区划造成的本位意识,阻碍了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
由于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交界区,三省区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三省几乎各自为阵,存在着诸多不足。
(1)缺乏“全景式”研究。
没有把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缺乏对其一个“全景式”的把握,各省区、甚至各地州市各自为政,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
(2)缺乏行政区域协作意识。
一级政府服务一方人民。
行政区划造成的本位意识,使三省区政府有关部门只注重自己辖区内的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工作,缺乏行政区域间的协作意识。
特别是黔湘“夜郎之争”后,相关的信息交流和经济合作更是阻碍重重。
3.交通和信息的发达,为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传承、保护、开发提供可能。
侗族整个分布区都位于低山丘陵地带,东有雪峰山,西有苗岭支脉,北有武陵山、佛顶山,南有九万大山和越城岭。
过去,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三省区侗族村寨间的交往困难重重。
近些年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后,侗乡的交通变得十分便利。
侗族聚居区现有三个机场:黎平机场、铜仁机场、芷江机场;三条铁路干线:湘黔、枝柳、渝怀铁路;两条国道:320、209国道;另有沪昆高速穿境而过,包茂、贵广、厦蓉等高速公路、铁路在建;清水江、舞阳河、都柳江贯穿境内,水路也十分方便。
同时,侗族地区的信息覆盖面在迅速增大,除少数侗寨没有网络和通讯信号之外,绝大部分侗族人都用上了电视、手机和电脑。
4.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为文化协作提供了经验。
黔、湘、桂侗族地区区域经济的合作从20世纪80年代的电力、木材、煤炭等物质贸易为主,发展到至今的共同开发市场、共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侗族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为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的措施1.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跨区域协作的意义。
目前,各地政府部门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在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完善四级(国家、省、市州、县)名录体系、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体系、打造生态旅游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制约,政府部门如果不能实行跨区域协作,有些工作将会显得力不从心,从而使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无法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去挖掘和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充分认识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的重要性,疏通人为的“堰塞湖”,是更好传承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证。
2.行政手段给力,建立一个中心机构,健全一套可行的规章制度。
目前,研究侗族地区文化发展较大的民间机构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侗族文学分会”及黔湘桂三省区的侗学会,它们的主要活动局限在开展一些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在文化传播、传承、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
仅仅靠这种民间机构要完成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是不可能的。
官方机构方面,各地的民族委员会或文化部门履行着主要的职责,但这些机构只对本行政区划内的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履行职责,无职权、无义务跨行政区划开展相关工作。
因此,有必要在行政手段的推动下,三省区联合设立“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并建立健全一套可行的规章制度。
3.以“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平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和传承。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传承和开发要得以顺利进行,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平台作依托。
侗族南部方言区的“三省坡”地区不失为较好的选址。
这一地区毗邻相连的有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贵州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共七个县,总面积两万多平方公里,有侗族人口113.3万,占区域总人口的53.3%,是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最集中的地方。
“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主要以静态保护为主。
其保护方式与保护内容可归纳为:三省区发展侗族文化旅游名录整体保护;收集、整理资料,建立数据库和数字博物馆,对三省区资料进行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归档;建立三省区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为展示侗族文化及培养传承人创造必要的条件;作为固定的活动场所,使三省区侗族传统文化活动、传统生产及生活方式得以交流、保护与传承。
4.以发展侗族文化旅游为纽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区域保护和开发。
文化旅游是当今世界所有旅游形态中最吸引人、最长久不衰和最能产生高附加值的旅游形态。
发展侗族文化旅游,能使侗族文化在与当今现代主流文化的交融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价值,使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动态中得以保护和发展。
要把文化旅游市场做大做强,更需要三省区积极协作,共同规划,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1)共同打造“侗族文化旅游圈”。
“三省坡”地区有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又是侗族原生态文化聚集地,因此,以“三省坡”作为“侗族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并逐渐向周边地区开发旅游线路,是做大做强侗族文化旅游的可行之举。
(2)联合开发具有侗族特色的旅游产品。
侗族文化旅游的发展,离不开侗族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
目前,三省区都有了一些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如湖南通道的“侗锦”、“芦笙”、贵州玉屏的萧笛、广西的“风雨桥”模型等。
但由于各自为阵,缺乏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大的旅游市场,这些产品难以上规模、出品牌,营销之路将越走越窄。
所以,联合开发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1]曾梦宇,胡艳丽.论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前沿,2010,(11).[2]杨明兰.从大歌的轰动效应看侗族歌谣文化的产业化开发[C].2010年全国侗族地区经济文化协作研讨会论文集..[3]吴浩.论侗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开发[C].2010年全国侗族地区经济文化协作研讨会论文集.[4]胡艳丽,曾梦宇.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刍议[J].前沿,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