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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

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

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三条 考察领导人员,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 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听取金融监管部门、地方党委组 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程序和环节
➢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 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审核 干部档案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一条 选拔领导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民主 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 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组织 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应当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 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二条 选拔领导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 行考察。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任免的干部,由集 团公司组织考察或者联合相关子公司考察。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2020年6月12日
目录
一、前 言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 规定,结合XX集团实际,集团党委制定了《中国 XX集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
一、前 言
《规定》对全系统职数设置、条件资格、任免 权限、选任程序、制度要求、纪律监督、 培养 锻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选任程序和环节的相关规定在第五章。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环节
• 第十九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一般应当经过动议酝酿、 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办理任 免等程序。
二、程序和环节
➢ 第二十条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 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启动。组织人事部 门经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综 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人员队伍进行分析研 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再进一 步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

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

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

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

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

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

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干部选拔任用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涉及到国家的发展和治理。

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和有效性,我们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确定岗位条件和候选人条件。

干部选拔任用首先需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明确岗位条件。

制作岗位说明书、招聘广告等,宣传岗位和岗位条件。

同时,根据岗位招聘的条件,明确候选人的条件,包括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素质、资历等方面。

候选人的条件需要与岗位要求一致,做到由浅入深、一步步筛选。

二、形成推荐名单和考察名单。

在明确候选人的条件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公开招聘并征集推荐人选。

推荐人应该基于候选人的实际表现、岗位匹配度及个人素质等因素来提名,推荐人需要对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基本了解。

收到推荐人提名的名单后,还需要对候选人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考察,形成考察名单。

考察名单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程序,将不符合岗位要求及个人素质等方面的人员予以淘汰。

三、开展考察和测试。

考察和测试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能够真实反映候选人能力和素质的环节。

考察可以采取面接、看岗、听取下属、社会关系调查等多种形式。

同时还可以采用笔试、作业、模拟演练等多种测试方式,考察候选人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和测试的结果需要及时记录并反馈给合适的人员。

四、制作报告和提交决策。

在考察和测试结果的基础上,需要对候选人的优缺点作出评价、制作干部选拔任用报告。

报告需要详细描述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考察结论、推荐意见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根据岗位的要求和候选人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措施和建议。

最终,将干部选拔任用报告提交至各级领导机关,由领导机关依据报告综合评估,作出最终决定。

以上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只有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透明和有效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图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图
确定考察对象
个人推荐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写出署名推荐材料,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任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和镇、街道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常委会决定,决定前应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实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
●根据党政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充分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征求有关人员和部门的意见。
●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党委(党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程序图




组织推荐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
●考察组研究提出调整初步方案;经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 【党组织直接推荐】 • 党组织直接推荐,主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备干部的需 要,党委或组织主推荐的一种例外情形,是为党组 织直接推荐干部留出的特殊通道,并且需报经上级组织 (人事)部门同意。 • 个别特殊需要的人选(不宜进行民主推荐的特殊岗位的领 导人员),可以由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 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 注: • 1.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公道正派,敢于担 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的职责,注意充分发扬民主,不准 事先指定推荐人选。 • 2.除党组织直接推荐,公开选拔可以不经过民主推荐。
• 三、组织考察: • 干部考察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的
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为干部的
选拔任用等提供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发行履行 的程序和关键环节之一,是选好用好干部的前提和基础。 • 【确定考察对象的总体要求】 •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 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 【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 • 民主推荐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人选,科级以上人员。单 位科级人员较少的,可以扩大到中队级以上人员;部门人 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 【个人署名推荐】 • 个人署名推荐,是指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以个人的名义, 以署名材料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的一种方法以。 •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 署名,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 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并申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推荐材 料必须向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由本人将推荐材 料递交至组织(人事)。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 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 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中层管理人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中层管理人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中层管理人员)(一)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实际,综合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等进行分析研判,就选任的岗位、条件、范围、方式提出初步工作方案。

(二)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向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汇报初步工作方案,并根据汇报结果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修改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在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5人小组”范围内充分酝酿,形成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四)对方案中涉及到提职,交流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供应、销售等部门(单位)正职或重要子公司正职等重要岗位任职以及受党纪政纪处理期满重新任职的,书面征求集团公司纪委意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一)发布考察公告,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二)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任前审查,重点核实“三龄两历”等干部有关信息。

(三)考察对象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及时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核实。

(四)进行德的测评。

参会人员范围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师、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所在或分管部门(单位)相关人员。

(五)组织谈话。

人员范围主要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在或分管部门(单位)相关人员。

(六)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出具考察对象廉洁从业鉴定意见。

(七)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形成考察材料。

(八)考察组将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向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汇报,经党委组织部研究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一)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委会决定,拟定下发聘任职文件,组织安排提任职谈话、宣布任职决定。

(二)提职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三)任职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计算。

(四)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任前档案审查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供参考)一、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

二、民主推荐。

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

(一)会议投票推荐。

1、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

2、乡镇参会人员: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拟提拔职位服务对象代表。

(二)个别谈话推荐。

谈话范围与参加会议投票人员范围相同。

三、考察组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情况提出预备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

五、将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六、考察。

1、在民主测评前,向参会人员发布考察预告。

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参与测评人员:①县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部份离退休干部代表;②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含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部份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服务范围的部份代表。

3、个别谈话。

坚持七个必谈,“七个必谈”的内容是:考察对象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必谈;直接分管的下属必谈;工作服务的范围必谈;居住地邻居及配偶必谈;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代表必谈。

在谈话中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

七、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

八、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

具体写法按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操作。

九、汇报。

考察组如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

十、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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