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确保提拔任用公平、科学、公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创造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适用范畴适用于公司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
中层干部指公司副经理级别及以下管理人员。
二、提拔任用原则(一)公平公平原则提拔任用应当公平、公平,遵守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能力为先原则提拔任用应当以能力为第一要素,重视综合素养和工作实绩,选用最合适工作岗位的人才。
(三)现实可行原则提拔任用应当推敲到工作需要和现实可行性,避免盲目与冒险。
三、提拔任用程序(一)干部需求计划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干部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二)干部提拔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各部门制定干部提拔标准,明确提拔条件和程序,公布提拔要求。
(三)干部推荐各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提拔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和事迹等资料。
(四)初步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考察,肯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综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提拔标准,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书面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综合评定各位候选人的素养和能力。
(六)选定人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干部门依照综合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选定最合适的人选。
(七)公示和任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示选定人选,征求反馈意见后将其任命。
四、提拔任用的监督和评估(一)监督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程序合法、程序规范,提拔任用工作公平公平。
(二)评估机制公司建立干部提拔任用后续评估机制,跟踪考察选定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估考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说明本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

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为公司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队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本部部门负责人、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三级企业班子正职、其他按照中层级别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选拔任用的方式主要有:内部推选、内部竞聘(竞争上岗)、市场化选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
第五条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职责分工:(一)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选拔任用工作。
(二)集团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动议初步方案,研究初步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等。
(三)集团党委负责领导和把关选拔任用工作。
(四)集团纪委监督选拔任用工作,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考察、任前廉洁谈话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XX规章〔2016〕第29号《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2016年3月25日规章制度控制表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第二章任职资格及条件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三)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事;(四)具有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五)具有胜任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五条提拔担任中层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具备下列资格:晋升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副职领导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和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逐级提拔。
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只越一个职级,一般只破格提拔一次。
第三章提议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出现空缺或根据工作需要交流时,由主管领导提议,公司党委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调任产生人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提名酝酿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须由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个别沟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听取相关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九条一般采用差额方式对人选进行酝酿。
第五章民主推荐第十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一般应同时采用,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第十一条会议推荐由公司党委负责同志主持,一般由中层管理人员以上干部参加。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2.1 组织谈话2.2 任前公示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3.5民主测评3.6组织考察3.7党总支讨论决定3.8组织谈话3.9任前公示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20220930-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干部管理要求,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明确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与操作程序,根据新区相关规定并参考新区国有企业工作经验,结合集团各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
第三条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权利责任和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子公司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风正派,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廉洁从业;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相应职位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子公司中层干部还应当具备以下具体任职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相关生产技术、运营管理等业务。
一般情况下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对象应担任选拔职位对应下一职位(含同等职级)一年及以上。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参与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调整。
第六条子公司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对综合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干部职工认可、具有发展潜力、具备多岗位任职经历的优秀人才,或者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子公司中层干部还应具备招聘公告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选拔任用应当经过下列程序:拟定方案、选任考核、酝酿人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
第九条拟定方案。
各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实际,研究提出本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
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制度,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依据《劳动法》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2、员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4、"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坚决执行公司的基本战略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献身企业发展;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3、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够真正为企业建设、发展尽力;4、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第三章任免中层管理人员的程序第五条本企业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通过以下程序:1、民主推荐或主管副总提名,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的方式,总经理可直接提名候选人;2、征求总经理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3、将候选人列为考察对象,由总经办及各主管副总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采取管理人员测评、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4、为确保测评工作开展,公司专门成立测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测评工作。
管理小组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经营副总、生产副总、总经理助理组员: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及生产各工段长相关人员职责组长 1. 全面负责测评管理工作,对测评方案及结果进行审批。
1.协助组长做好员工测评工作,监督、指导测评过程及结果;副组长2.对测评结果有审核权。
1.负责制定公司员工测评方案及实施细则;总经办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评。
1.在副组长的指导下,参与部门、同级、下级测评工作组员2.对人才测评结果有建议权。
5、综合分析考核情况,由总经理主持,高层领导班子讨论,然后由总经理决定聘任,并由总经办下达任命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篇一: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2.1组织谈话2.2任前公示2.3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3.1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3.2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3.5民主测评3.6组织考察3.7党总支讨论决定3.8组织谈话3.9任前公示3.10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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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内容:
选拔原则、竞聘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笔试面试人员、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5、根据中干职位的层次、业务技能需求、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在合理范围内发布公告。
6、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7、公司党总支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2根据笔试成绩和参与笔试人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评和打分。
3.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应试者的思想理念及对任职后工作的设想。
3.2面试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和招聘职位工作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该职位代表等人员组成,同时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3.3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
3.4面试前应党总支应组织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要求培训。
3.5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4、笔试、面试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三)民主测评
1、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
2、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应由竞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工作人员组成。
3、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由公司党总支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4、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5、民主测评分数和笔试、面试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和入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2、公司党总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考察中,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公司内部进行预告。
4、考察采取听取述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公司党总支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拟任人选初步方案。
(五)决定任用
1、公司党总支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公司党总支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2、然后组织进行选拔任用公示。
3、对竞聘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或不适合的,免去试任职务,结合前期试用前期岗位安排工作。
4、同时,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公司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选拔竞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2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1.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等。
1.4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1.5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1.6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1.7对干部竞聘工作要加强监督。
必要时,成立由纪检监员、检察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干部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2、日常工作中的干部队伍监督
党总支牵头,应加强对在职干部的履职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提升队伍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XX公司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