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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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一、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出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出租该房屋。

(2)出租人必须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3)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4)出租人必须维护房屋,并承担因房屋缺陷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人必须签订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房屋。

(7)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及时交付房屋。

(8)出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2.承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必须以合法身份租赁该房屋,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并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并遵守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规定。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退还房屋。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该合同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承租人不得非法转租、转让该房屋。

(3)合同双方必须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租赁。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合同双方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合同双方有相应的终止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的已知缺陷告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否则应承担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风险与安全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风险与安全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风险与安全注意事项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的增加,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

在租房过程中,签订一份合理且安全的租赁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风险与安全注意事项,以帮助租房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合同风险1.1 合同条款不明确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租金、押金、租期、维修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有些合同条款可能过于笼统,容易给租房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不明确,建议租房者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1.2 租金调整问题一些房东可能会在合同期内随意调整租金,给租房者造成经济负担。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租房者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和频率,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3 合同解除困难在租房期间,如果发生意外情况或双方出现纠纷,解除合同可能会变得困难。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租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在必要时能够顺利解除合同。

二、安全注意事项2.1 查验房屋质量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仔细查验房屋的质量状况。

包括检查水电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墙壁、地板是否有明显损坏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房东商议解决方案,确保入住的安全和舒适。

2.2 确认租房用途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明确租房的用途,例如居住、办公或商业等。

有些房屋可能存在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况,如果租房者在合同期内违规使用房屋,可能会面临处罚或纠纷。

因此,租房者应与房东明确房屋的规划用途,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3 注意隐私保护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了解房东是否会在租房期间进行突然的房屋检查。

有些房东可能会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租房者的房屋,侵犯租房者的隐私权。

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租房者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东的检查权限和方式。

2.4 安全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房者应了解房屋所在地的安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例如,安装防盗门锁、安装烟雾报警器等。

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租赁合同常见知识点1、租赁合同的定义及主要内容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提供物的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权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此外,租赁合同是只转移租赁物使用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的合同,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2、租赁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吗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由此可以得出,只有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此外,根据该法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又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如果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还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如果对其他问题没有争议,只是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效。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合同中,法律规定出租人有哪些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该条对出租人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租赁物的名称、数量、交付方式、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出租人若不履行此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该义务。

(2)在租赁物交付时,出租人要保证交付的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具有品质完整的使用价值,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

(3)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也要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进行维修时,出租人应及时维修,以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

房屋租赁20个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2016版)

房屋租赁20个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2016版)

房屋租赁20个法律风险及解决办法(2016版)导读房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合同,但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小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整理出以下问题类型,以供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有所参考。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租赁合同法律分析及纠纷解决方案建议

租赁合同法律分析及纠纷解决方案建议

租赁合同法律分析及纠纷解决方案建议租赁合同是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法律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包括合同解除、租金支付、维护责任、违约等。

本文将对租赁合同的法律分析进行讨论,并提出纠纷解决的建议。

法律分析:1. 合同要素:- 提供清晰的租金、时间和地点等基本信息。

- 确定双方权利和责任,例如房东提供合格的居住条件,租客按时支付租金。

- 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双方违约和合同到期。

- 如有需要,明确允许双方进行适当的修改或终止合同。

- 订单明确纠纷解决方式,例如通过协商、仲裁或法庭解决。

2. 租金支付:- 租客应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支付日期支付租金。

- 如果租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要求补偿或解除合同。

- 如果房东未能提供合格的住房条件,租客可以要求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3. 维护责任:- 房东有责任确保住房处于良好状态,修理和维护基本设施。

- 租客有责任按照合理的方式使用住房,避免损坏住房或设施。

- 如果维护责任发生争议,建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寻求仲裁或法律救济。

4.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可以基于双方的违约或合同到期。

- 违约包括租客拖欠租金、违反租约规定等行为。

- 如果合同到期,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

- 建议在合同解除之前双方进行协商,以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纠纷解决方案建议:1. 协商解决:- 如果发生纠纷,建议双方首先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并尽力达成共识。

- 协商可以包括任何纠纷的方面,例如租金支付、维护责任等。

- 双方可以寻求专业的第三方协助,例如中介机构或法律顾问。

2. 仲裁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替代方式。

- 仲裁过程是一种非正式的、具有约束力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 仲裁结果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执行,避免了法庭诉讼的长期纠纷。

3. 法律救济:-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双方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

- 双方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找到适当的法律代表。

北京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37个疑难问题的解答!看了就明白

北京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37个疑难问题的解答!看了就明白

北京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37个疑难问题的解答!看了就明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1、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当事人就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3、当事人就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房屋因出租人原因未经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合格致使房屋不符合使用条件,承租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应予支持。

4、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未经合法审批订立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集体所有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租赁合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二、经营性房屋租赁6、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以租赁房屋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如何处理?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因租赁房屋在使用上存在行政管理限制,致使承租人无法以该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浅谈房屋租赁合同法效力及风险6篇

浅谈房屋租赁合同法效力及风险6篇篇1一、协议背景与目标鉴于房屋租赁市场的活跃发展,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租赁合同法的效力及风险,特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旨在通过法律指导,增强租赁双方对房屋租赁合同法效力的认识,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法是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租赁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一旦生效,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风险点1. 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租赁物的描述及租赁期限:明确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结构等信息,以及租赁的起止时间。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租金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确保双方权益。

4. 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规定交付与返还的程序、标准等。

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税费承担等。

6. 违约责任与赔偿:明确违约情形、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7. 风险点分析:- 出租人风险:承租人拖欠租金、损坏房屋设施、擅自转租等。

- 承租人风险:出租人产权纠纷、房屋质量问题、随意涨租等。

四、合同的法律效力要素1. 合同签订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签订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具备法律行为能力。

2. 合同的自愿与公平原则:合同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且内容公平合理。

3. 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合同需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生效程序。

五、合同履行与风险控制措施1. 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3. 出租人应核实承租人身份及租赁用途,确保承租人的信誉。

4. 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妥善使用房屋,避免损坏。

5. 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双方应事先约定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

六、争议解决与法律救济途径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防范

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防范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权和义务所订立的合同。

在租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了解租赁法律规定以及合规防范措施对于保护各方的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分析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探讨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合规防范建议。

一、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案例分析案例一:甲方出租住房给乙方,但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要求其返还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租赁物。

案例二: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期限,但是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合同。

在不定期合同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1. 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当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时,可能导致租赁双方在租赁期限、租金调整等方面产生争议。

此外,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还可能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合理管理和处置。

2. 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可能导致支付纠纷的发生。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按季支付等,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未约定租金逾期违约金当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如未在合同中约定逾期违约金,则出租人可能无法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三、租赁合同的合规防范措施1. 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同时,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续租的条件和方式。

2. 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逾期违约金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逾期违约金的金额。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租金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确保租金的及时支付和违约责任的明确。

租房十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租赁合同签订的法律规定1.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证明合同的存在,不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2)租赁期限;(3)租金及其支付方式;(4)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险责任;(5)租赁物的返还;(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1. 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金的法律规定1. 租金应当合理,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2. 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3. 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租金;协商不成的,按照市场行情确定租金。

四、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险责任的法律规定1. 租赁物的使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性质、用途。

2. 租赁物的维修:租赁物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

3. 租赁物的保险:租赁物的保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

五、租赁物的返还的法律规定1.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2. 租赁物的返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租赁物无损坏;(2)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维修、保险责任;(3)租赁物的返还手续齐全。

六、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3.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解除合同。

2024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注意点(二篇)

2024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注意点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正常损耗免责权;(2)占有、使用、收益权;(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024年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注意点(二)在2024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 租房目的地规定:确保合同中明确标明房屋的具体位置,包括国家、城市、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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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导读】房屋租赁在生活中尤为常见,很多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由于对合同一知半解常常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审理有了更加明确司法解释依据。

根据解释的精神整理出以下问题类型,以供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有所参考。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提示】出租方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补救办法:根据合同法,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承租人享有减付、不付租金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提示】违反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产生承租人绝对解除权,该解除权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响。

6.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提示1】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提示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提示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次房屋租赁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示】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

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提示2】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8.未经整体验收合格的城镇房屋,当事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建筑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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