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上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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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居家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家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居家服务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居家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服务宗旨第四条本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居家服务。

第五条服务人员应视客户为上帝,真诚热情、周到便捷地为客户服务,真正做到解客户之所急、排客户之所忧。

第三章服务人员职责第六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任务。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服务过程安全、规范。

3. 熟悉并掌握服务项目的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 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章服务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七条服务人员选拔:1. 招聘时应注重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 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等环节的选拔。

3. 选拔过程中,注重应聘者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第八条服务人员培训:1.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服务流程、操作技能等。

2. 定期组织在职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服务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服务人员考核:1. 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辞退。

第十条服务人员奖惩: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等行为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第六章服务人员权益保障第十一条服务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居家上门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居家上门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居家上门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居家上门服务人员信息档案;2. 服务对象信息档案;3. 服务记录档案;4. 质量监督档案;5. 财务档案;6. 其他与居家上门服务相关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2. 服务人员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服务记录;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编号归档,便于查找;3.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4. 档案资料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丢失、损坏、泄露;5. 档案资料借阅应履行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期限归还。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应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成后,应按照档案分类,归档存放。

六、档案保管与维护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好;2. 档案维护: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对损坏的档案进行修复;3. 档案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七、档案借阅与销毁1. 档案借阅:档案资料需借阅时,应履行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期限归还;2.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达到销毁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时,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八、档案管理监督与检查1.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向质量监督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居家上门服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老人权益,制定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如下:一、岗位设置1.1服务员:负责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家务劳动、陪伴、助浴、饮食等服务工作。

1.2护理员:持有相关医学专业证书,负责护理工作,包括测量生命体征、翻身、助行、口腔护理、康复训练等。

1.3干事:负责老人生活需求调查、服务计划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服务记录填写等工作。

二、人员招聘2.1招聘条件:服务员、护理员需要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干事需要具备社工或相关管理专业背景。

2.2招聘程序:通过简历筛选、面试、体检等程序来确定选聘人员。

2.3考核定岗:招聘后,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定岗。

三、工作安排3.1居家上门服务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其中包括午休时间,按照服务需要,需要根据老人需求进行轮班工作。

3.2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进行加班工资支付。

四、服务规范4.1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上班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4.2工作着装:员工应以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出勤,佩戴工作牌并保持整洁。

4.3养老知识培训:员工入职后需要接受针对养老服务的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4.4尊重和倾听:服务人员需尊重老人的意见和需求,认真倾听老人的心声,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5保护老人隐私:服务人员需保守老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老人的个人信息。

五、工作监督5.1服务记录填写:每次上门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需填写服务记录,并由老人或其家属进行确认签字。

5.2定期督导:养老机构将定期对居家上门服务人员进行督导,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

5.3投诉处理:对于老人或其家属的投诉,养老机构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规行为或服务不当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六、奖惩机制6.1奖励措施:对在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老人好评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激励。

居家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居家上门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所有居家上门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维修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

第三条居家上门服务应以客户为中心,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安全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章服务范围第四条居家上门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家政服务: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照料老人、儿童看护等;2. 养老服务: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3. 维修服务:水电维修、管道疏通、家电维修等;4. 医疗护理服务:居家医疗、康复护理、健康咨询等;5. 其他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的个性化服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五条服务预约1. 客户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服务预约;2. 服务人员应记录客户信息,确认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内容;3. 服务人员应在约定时间前15分钟到达客户家中。

第六条服务实施1. 服务人员应穿着整齐,佩戴服务标志,主动向客户问好;2. 服务人员应详细询问客户需求,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服务;3. 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保持耐心、细心,确保服务质量;4. 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应主动向客户征求反馈意见。

第七条服务监督1. 客户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不满意的服务可提出投诉;2. 服务人员应接受客户监督,及时改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我单位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八条服务人员要求1. 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2. 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3. 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客户隐私。

第九条服务规范1. 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规范操作,确保服务质量;2. 服务人员应使用清洁、安全、环保的工具和用品;3. 服务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对客户家庭造成污染。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服务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服务安全。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流程及制度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流程及制度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流程及制度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通过专业机构提供的各种服务,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和健康护理的需求。

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

下面将介绍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流程及制度。

一、服务流程1.老人需求评估:在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之前,专业机构首先进行老人需求评估,了解老人的居住环境、健康状况、日常活动能力、社交需求等。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的服务制定提供指导。

2.服务制定:根据老人的需求评估结果,专业机构制定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计划。

该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服务频率、服务时间等。

同时,根据老人的经济能力和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

3.服务提供:根据制定好的服务计划,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服务。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护理、药物管理、心理关怀等。

工作人员会根据老人的需求进行必要的康复锻炼和文娱活动。

4.服务评估:在服务期间,专业机构会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老人对服务的满意度、服务目标是否达到等。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对服务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老人得到最好的服务体验。

5.服务终止:老人的家庭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也有可能会终止。

如果老人的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不再需要专业机构的服务,或者家庭决定转入养老院等,服务将被终止。

同时,专业机构也有权终止服务,例如老人不配合或拒绝接受服务等情况下。

二、制度1.监管机构:国家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质量标准。

2.人员要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

这些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经验,能够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服务。

3.费用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根据老人的需求制定费用标准,并向老人及家属明示,确保费用的透明度。

同时,老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服务套餐。

4.投诉处理:如果老人或其家属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的服务不满意或存在问题,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居家入户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入户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入户服务管理制度一、导言为了保障居家老人、残疾人、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品质和安全,规范居家入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居家入户服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服务流程、管理人员行为,保障服务对象权益。

二、服务对象1. 居家老人:指60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或有生活自理困难的老年人。

2. 残疾人:指因先天缺陷、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丧失或损伤的人。

3. 病患者:指因病情需要长期居家照料或卧床的患者。

4. 其他特殊群体:需要居家照料和护理的其他群体。

三、服务内容1. 生活照料:提供洗浴、就餐、穿衣、如厕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2. 定期护理:提供定期体检、药物管理、伤口换药等护理服务。

3. 日常陪伴:为服务对象提供情感陪伴、娱乐活动等陪伴服务。

4. 康复训练:协助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5. 心理疏导: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服务对象调整心态、缓解压力。

6. 家庭清洁:为服务对象提供家庭清洁、整理等服务。

四、服务流程1. 服务需求评估:对服务对象进行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生活需求等评估,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频次。

2. 签订服务协议:与服务对象及家属签订居家入户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事项。

3. 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和个性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确定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人员等。

4. 实施服务:按照服务计划,由专业的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实施,确保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5. 定期服务评估:定期对服务对象和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估服务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服务改进和优化。

五、服务标准1. 服务员素质:服务员应具有医学护理、心理疏导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2. 服务态度:服务员应以亲切、耐心、责任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益。

3. 服务流程:按照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的要求,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和完整。

4. 服务记录:对每次服务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做好服务记录的归档和保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制度一、服务内容及目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指专业的护理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的直接送达到老年人家中的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其服务目标是为了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提供个性化的照料和关怀,并保障他们在家中的安全和舒适。

二、服务对象本制度所规定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适用于需要长期护理和照顾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有身体障碍无法自理的中青年人。

三、服务内容1. 日常生活照料:提供帮助老人进行卫生清洁、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活动,确保老人有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2. 心理疏导:与老人进行交流互动,关心关怀老人的心理需求,帮助他们缓解孤独、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

3. 医疗护理:依据老人的健康状况,提供定期测量血压、血糖等医疗监测服务,并按医生嘱咐进行必要的药物管理。

4. 康复训练:为老年人提供康复理疗、运动指导等服务,帮助老人保持关节灵活、肌肉骨骼强健等。

5. 智力训练:通过与老人进行棋牌、象棋等智力游戏,提供脑力锻炼,促进老年人的认知能力。

6. 社交活动:组织老年人参加社区活动、互动交流,丰富他们的生活,扩大社交圈。

7. 紧急救助:若老年人遇到突发状况,如意外摔倒、突发疾病等,提供紧急救助并及时与家属联系。

四、服务质量要求1. 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相关证书和资质。

需对老年人尊重友善,具备耐心和责任心。

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礼仪。

2. 服务时间: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灵活的服务时间安排,确保随时可及。

3. 服务方案: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内容。

4. 服务记录: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服务内容以及老人和家属的意见反馈等,并妥善保管。

五、服务管理1. 服务评估: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老年人的满意度、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投诉处理:对于老年人或家属的投诉,需有专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投诉,并给予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居家托养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托养上门服务管理制度

居家托养上门服务管理制度一、服务对象1.老年人:通常是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

2.残障人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特殊照料和康复护理的残障人士。

3.长期疾病患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照料和康复护理的人。

二、服务内容1.日常护理:帮助受托人进行身体清洁、床上活动、饮食护理等日常活动。

2.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购物、烹饪、家务劳动等生活照料工作。

3.康复护理:根据受托人疾病的特点,进行专业护理、按摩理疗等康复护理工作。

4.心理护理:对受托人进行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等心理护理工作。

三、服务流程1.接触和了解:服务机构通过电话、网络或实地考察等方式与需求方进行接触和了解,并收集相关信息。

2.评估和协商:对受托人的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周期等,并与需求方进行协商。

3.签订服务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

4.派工和实施: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派遣专业护理人员上门服务,进行实际操作。

5.监督和评估: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四、管理制度1.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专业的护理人员和服务设施。

2.员工资质要求:服务机构要求其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3.服务质量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和改进。

4.服务安全管理:服务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安全。

5.服务监督机制:服务机构建立受托人家属、社会组织等参与监督的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6.服务投诉处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受托人或亲属的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五、服务标准1.服务机构要为每位受托人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并按照服务计划提供服务。

2.服务机构要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估,确保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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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上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居家上门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居家上门服务行业内的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

第三条居家上门服务指的是指服务提供商在消费者家中为其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家电维修、清洁服务、家教服务、美容美发服务等。

第四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奉行诚实守信的原则,保证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质量。

第五条消费者应当依法享有相关权益,如选择权、知情权、查询权等。

第六条居家上门服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服务质量优良的原则,确保服务过程安全、可靠,服务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第七条居家上门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八条国家对于居家上门服务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的监督管理,提高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服务提供商管理
第九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管理、服务质量评估等,确保服务过程的规范化。

第十一条服务提供商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服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素质。

第十三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投诉予以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消费者做出反馈。

第十四条服务提供商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向消费者准确告知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费用等信息,确保服务过程透明。

第十五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评估制度,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六条消费者享有选择服务提供商的权利,有权选择服务质量好、服务价格合理的服务。

第十七条消费者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提供合格的服务,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进行整改或者赔偿。

第十八条消费者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服务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居家上门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认真处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居家上门服务提供商的资质认证情况,便于消费者选择合格的服务提供商。

第二十二条有关部门应当公布失信服务提供商名单,对违法违规的服务提供商进行严格惩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居家上门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居家上门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居家上门服务行
业是一个与日俱增的消费服务行业,对于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来说,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服务
质量,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方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促进居家上门服务行业的发
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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