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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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9•【字号】淄政办字〔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9日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全力推进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发〔2019〕4号)精神,现制定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1”即“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N”即承诺审批制、“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帮办代办等审批方式创新),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二、实施范围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模式主要适用于市、区县人民政府年度内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入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和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4•【字号】淄政办字〔2014〕112号•【施行日期】201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4〕112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市编委办公室制定了《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改革,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市编委办公室要做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牵头工作,及时调度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4日关于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一、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面广量大、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部门)2.减少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部门)3.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严格执行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淄政发[2004]25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淄政发[2004]256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对临淄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意见(淄政发[2004]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齐鲁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化工区)的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齐鲁化学工业区纳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批复》(鲁政字〔2003〕1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对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实行授权管理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市政府对临淄区政府就化工区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实行授权。

(二)由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内行使市级行政执法权、检查豁免权和事务管理权。

(三)由临淄区政府在化工区内行使市级审批权。

涉及市有关部门的,向有关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可予以指导和提出建议。

对于需由省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临淄区政府审核代拟文稿,市有关部门提供文头、文号,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由临淄区政府负责上报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等责任。

(四)市级在化工区内的各种税费由临淄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征收,变市“先收后返”为区“先收后缴”。

二、主要内容(一)规划管理化工区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报市政府审批;化工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由临淄区政府负责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

化工区内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许可证的核发,由市规划局临淄分局负责。

(二)城市建设管理1、临淄区政府在市级管理权限内可自行审批化工区内建设工程。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6•【字号】淄政办发[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控体系,规范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推进重点建设,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的职能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投资宏观调控、保持投资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一)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

主要职责是:确定会议议题,主持联席会议,提出联席会议职能范围内的议题和其他需召集人确定的事项。

总召集人可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环保局、统计局、规划局、安监局,煤炭局,人民银行、淄博银监分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一名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市统计局各一名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的关系。

(二)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研究分析投资形势,通报投资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省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全市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和规模以上新开工项目从产业政策和立项审核方面把关,协调落实项目审批事宜。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0日淄博市政务协同办公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8年,建成市、区县、镇(街道)三级统一的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全面实现各部门、单位主要办公业务和内部事务管理的无纸化,改进公文处理方式,完善公文管理制度,满足跨部门、跨层级的办公业务协同需求,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协同办公体系,使电子政务成为开展政务活动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任务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原电子政务专网),统一搭建全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建成既分布又统一的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确保市、区县、镇(街道)之间的互联互通。

(一)建设一体化的协同办公系统。

主要内容包括公文管理、信息管理、督查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办公资源管理、车辆管理、出差管理、请假管理、活动管理、日程管理、通讯录管理、刊物编辑以及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安全管理等。

构建协同办公系统基础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分布式的人员管理、统一单点认证、统一消息中心、即时消息、流程管理、公文交换等功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淄政办发[2008]144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9号)精神,确定建立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淄博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包括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

其中,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7 项,分别是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旅游产业协调推进制度、房地产业协调推进制度;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3 项,分别是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

各项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制度(一)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顶岐常务副市长、林建宁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金融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4•【字号】厅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区:《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4日2018年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实施方案为推动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优化提升传统动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技术改造突破年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以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为引领,以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做好“高、新、轻、绿”四篇文章,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更大力度、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把产业做优、企业做强、产品做精、品牌做响,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工业技术改造“三千计划”:即重点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工程,年内推进1000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其中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6项),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000亿元以上,上云企业达到1000家,带动全市产业向高端化、新型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07•【字号】•【施行日期】2006.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四月七日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2006年1月12日)市工业经济协调工作小组及配合联系办公室按照“以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延伸和拉长产业链、提高综合配套能力为主攻方向,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工业结构调整基本思路,围绕“着眼于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结构优化,抓好项目策划、促进项目实施”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加强协调、完善制度,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2005年工作情况(一)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1、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带动盘活存量资产。

深入开展了“夺星创优争百强”活动,积极扶持齐鲁、山铝、淄矿等中央省属大企业发展,百强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瑞阳制药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使我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3家,股票达到15支。

200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222个,较上年增加221户,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380家,其中过十亿元企业40家,过百亿元3家。

齐鲁石化公司2005年销售收入达到575.65亿元,同比增加213.83亿元。

鲁泰纺织有限公司在成功收购重组环中制药的基础上,2005年初又出资9420万元收购了华辰总公司部分呆滞资产,盘活存量资产1.2亿元,拟投资10.5亿元新上5000万米色织XXX500万件衬衣生产线项目,新增就业岗位4000余个,现已投入资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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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淄政办字[2016]2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05
【实施日期】2016.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淄政办字〔20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提高我市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推动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淄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
单如下:
总召集人:庄鸣(市委常委、副市长)
杨洪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集人:王克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范桂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沙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魏玉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勾东升(市安监局局长)
于照春(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荆恭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臧金强(市科技局副局长)
宁治坤(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博(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丽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兴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
王建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溯易(市水利与渔业局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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