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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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大型起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1.3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组织2.1 公司应当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检查工作。

2.3 公司应当设立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小组,由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组成,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采购与安装3.1 大型起重设备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3.2 大型起重设备安装前,应当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3.3 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安装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性能合格。

3.4 安装完毕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使用与维护4.1 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2 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3 操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4 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性能良好。

4.5 设备停用期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设备锈蚀、损坏或者发生其他安全事故。

五、检验与维修5.1 大型起重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和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5.2 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3 设备维修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5.4 维修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1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1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1 范围1.1 为加强本企业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以下简称特护)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根据国家石化行业、公司《大型机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本企业设备中对装置生产影响重大、额定功率在2000kw以上且无备机的压缩机、风机、泵等类型的机组。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大型机组在正常运行期间的特护。

其它重要设备的阶段性特护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2.1 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职责2.1.1 负责大型机组特护归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具体实施。

2.1.2 组织成立“五位一体”(机械、电气、仪表、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大型机组特护小组。

2.1.3 检查大型机组的特护巡检及记录,参加机组所在单位组织的特护“周分析”会,组织大型机组月度特护总结工作并提出考核建议。

2.1.4 组织有关单位对日巡检、周分析、月总结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认真地查找原因,制订对策,落实措施。

2.1.5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和调整特护设备。

2.1.6 负责大型机组特护设备牌的制作和特护记录本的编制工作。

2.2 大型机组所在单位职责2.2.1 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制度》,制定本单位每台大型机组特护实施细则,明确特护人员、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报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审查备案。

2.2.2 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特护的“日巡检”、“周分析”工作,并做好记录。

保管好记录本,及时领取、更换。

参加特护“月总结”会。

2.2.3 对“日巡检”、“周分析”、“月总结”中指出的一般问题,由特护设备所在单位及时处理,查出重大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技术装备部机电仪中心和生产管理部。

2.2.4 负责所属特护设备牌的管理和维护。

2.3 电气车间职责2.3.1 执行《大型机组特级维护制度》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特护人员特护实施细则,明确特护人员、检查内容及标准,并报机械动力部审查备案。

大型电机启动管理制度

大型电机启动管理制度

大型电机启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大型电机的启动操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型电机的启动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交流电机、直流电机等各类类型的电机。

三、责任部门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操作电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四、启动前准备1. 检查电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

2. 检查电机的外部清洁情况,无杂物和污物。

3. 检查电源电压、电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 确保电机停机前完全处于停止状态,未遗留任何运行痕迹。

5. 执行人员需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具。

五、启动操作流程1. 执行人员按照启动步骤操作电机,确保操作无误。

2. 启动前应进行设备预热,逐步升高电机运行速度。

3. 启动后监测电机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修,维护设备。

4. 严禁启动过程中对电机进行随意停止和调整。

六、停止操作流程1. 停止电机前应逐步降低电机运行速度,保证设备顺利停机。

2. 停机后应及时进行设备检查,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3. 严禁在电机运行时进行突然停机操作,以免损坏设备。

七、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对电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注意保持电机的清洁,防止杂物、尘埃进入设备。

3.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对电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八、紧急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电机运行,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

2. 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确保设备稳定。

九、以上内容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用户和操作人员进行解释和培训。

十、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修改,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大型电机启动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每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批准: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保证施工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建设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施工行为。

在机械装拆和使用过程中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优势,保障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行业、省市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办法,使工程全过程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作业直至竣工。

二、编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三、本管理办法使用范围1.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2.人、料运输设备: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3。

其它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载重汽车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一、检查机构的建立1.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企业成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小组,对进场设备及时进行检查.企业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企业机械设备检查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各项目机械生产使用情况,并且用文字形式和影音形式记录,对机械的安拆、检验检测、使用、维护等全过程实施监督。

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项目部整改,必要时联系厂家进行设备维修。

对各项目机械使用进行评比,将优秀的项目向其他项目推广,组织其他项目部参观学习。

评比中分数较底的项目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尽早将危险因素排除.2.项目部设立大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组长:副组长:组员: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建立机械设备检查小组,组织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对机械各方面进行检查.有关机械的安拆手续资料、检验文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实施监督.将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二、设备进场前检查每台设备进场时要需提供本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证书、检验合格证,使用手册、特种设备备案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且各项资料要求有效期内。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型养路机械使⽤管理规则《⼤型养路机械使⽤管理规则》第⼀章总则第⼆章设备管理第⼀节管理机构及职责第⼆节基础管理第三节使⽤管理第四节检修保养第三章运⾏第⼀节运⾏⽅式第⼆节运⾏规定第四章作业第⼀节线路维修作业第⼆节线路⼤修作业第三节施⼯作业中发⽣故障的处理第五章安全第⼀节基本要求第⼆节施⼯运⾏安全第三节调车作业安全第四节长途挂运安全第五节施⼯作业安全第六节机械操作安全第七节保养和检修安全第⼋节施⼯驻地安全第六章油料及配件管理第⼀节油料管理第⼆节配件管理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1.0.1条⼤型养路机械是实现铁路轨道作业现代化的重要施⼯设备。

根据《铁道部机械动⼒设备管理规定》(铁设〔1988〕142号),为加强⼤型养路机械管理⼯作,保证⼤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稳定和运⽤安全,充分发挥⼤型养路机械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于在铁路局系统配属的各种捣固车、动⼒稳定车、配碴整形车、清筛机及钢轨打磨列车等⼤型养路机械的使⽤和管理⼯作。

第l.0.3条⼤型养路机械管理⼯作贯彻“依靠技术进步,促进⽣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针,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l.0.4条⼤型养路机械使⽤、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上级有关⽅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型养路机械进⾏综合管理,做到全⾯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使⽤、精⼼养护、安全运⾏、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型养路机械的效能。

第l.0.5条⼤型养路机械使⽤、管理的组织形式要坚持“集中管理、统⼀使⽤”的原则。

各铁路局[含⼴州铁路(集团)公司,下同]设⽴专门的⼤型养路机械段(公司),配备成套的⼤型养路机械,集中管理和使⽤。

铁路局在配备机型较多、机组配置数量较⼤时,可设⽴运⽤段(分段)或按⼤修、维修分别设⽴机械段(公司)。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保障机组大修期间的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所有参与大修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大修过程中的安全。

3. 大修期间,安全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和指挥。

二、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 所有参与大修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1.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人员资质审查及控制2.1 大修期间的参与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2.2 严禁未经资质审查和控制的人员参与大修工作。

3. 安全设备监控与维护3.1 所有安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2 发现安全设备故障或异常,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4. 安全防护措施4.1 所有参与大修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

4.2 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5. 火灾防控5.1 严禁在大修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违规操作,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5.2 设置火灾报警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6. 作业操作规范6.1 在大修期间,所有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6.2 严禁超负荷作业,做到适度操作,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7. 废物处理与环境保护7.1 所有废物必须进行分类、封装和妥善处理,严禁乱倒乱丢。

7.2 大修期间的作业必须遵循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 突发事件处置8.1 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8.2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和配备,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附则本安全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补充或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四篇)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四篇)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是为了确保大型机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具体管理细则。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的内容:1. 人员管理:- 明确工地内的各个施工任务,确定人员安排,确保施工人员的合理分配和配合。

-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证书,了解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 强制执行安全帽、安全绳、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

2. 机械设备管理:- 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行正常,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

-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时刻保持机械设备的稳定状态。

3. 施工现场管理:- 划定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明确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

- 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杂物和障碍物。

- 设置安全设施,比如围栏、防护网等,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监测和报告:- 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 发生事故和安全事件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改进。

5. 紧急救援:- 设置紧急救援预案,合理布置紧急救援设施和设备。

- 对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 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道路的畅通,便于救援车辆的进出。

以上是一份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施工单位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型机械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大型机械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大型机械施工必须具备相关安全资质,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

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运行特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为加强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运行的特护管理,确保公司所属装置关键设备及大型机组的安全、稳定和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依据:依据行业规章办法和《xxx》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一)关键设备:指在生产中起着十分重要作用,如果发生故障会使生产系统停工或降负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设备。

包括电解槽、聚合釜、合成炉、发生器等。

(二)大型机组:具有功率较大,在生产中有重要作用;机组有独立的润滑系统,在工艺生产装置中起重要作用、结构复杂、技术密集的机组。

包括冷水机组、离心机、氢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液氯机组、水环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包装机、鼓风机、引风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设备管理部是公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机组管理的有关制度;(二)贯彻执行国家、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三)对各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使用及维保保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四)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五)定期检查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主机、辅机、仪表、电气等系统运行状况;(六)负责对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技术档案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七)负责对各单位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五位一体”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八)负责关键设备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不断提高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九)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材料计划的审核和到库材料的验收工作;(十)负责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

(十一)负责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和设计的审查;(二)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试车验收,并组织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和性能考核;(三)组织制定和审核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应急操作卡等技术文件;(四)对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五)参与关键设备和大型机组的故障诊断和事故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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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组管理办法(WHNYLM/ZD-073-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机组的管理,提高大型机组的管理水平,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机组是指各厂、矿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列入关键设备管理范围的机组。

第三条加强大型机组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厂一矿。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利民公司成立大型机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利民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动力部部长成员:机电动力部副部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各厂、矿机电负责人第六条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是机电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单位大型机组,指导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大型机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利民公司大型机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利民公司机电动力部是公司大型机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规定如下:(一)贯彻执行乌海能源公司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大型机组管理的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验收;组织或参与机组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

(四)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大机组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报表等资料,做好大机组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六)组织制定和审查大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法审查,审定检修方案,并负责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

(七)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过程控制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大型机组备品备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备件计划。

(九)负责大型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

(十)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

第八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基本职责:(一)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

(二)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

(三)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操作法、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

(四)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确保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

(五)参与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九条使用单位是大型机组主体责任部门,其基本职责规定如下:(一)负责本单位大型机组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做好机组的特级维护工作,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二)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技术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负责编制大型机组运行操作法、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

(三)负责落实机组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工作,并做好分析报告单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参与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五)积极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

(六)参与大型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

第三章大型机组设计选型第十条设计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经设计计算后,向企业和制造厂商提供机组选型技术资料,以便企业和制造厂商进行初步设计选型。

第十一条制造厂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通过由制造厂商、设计部门和企业参加的三方设计审查后,方能投入制造。

第十二条大型机组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

第十三条大型机组必须配置完善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四章大型机组监造和出厂检验第十四条选择的机组制造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先进的设计制造能力、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第十五条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制造、企业三方确认。

第十六条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赴制造厂进行监造。

第十七条在大型机组出厂前,公司应按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第五章大型机组安装、试车及验收第十八条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应的设备安装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第十九条大型机组和附属设备安装前,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有关图纸、装箱清单及零部件明细表、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二十条大型机组安装前,制造厂商、企业和安装单位三方必须共同验收。

第二十一条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经用户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安装,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现场监理代表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安装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安装的全过程。

第二十三条大型机组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专用工具及随机配件。

第二十四条为全面考核机组的机械运转性能、工艺技术性能和调节控制性能,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大型机组进行试车。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合同规定,确定大型机组试车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试车小组,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设计、制造厂商、企业等单位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大型机组经过试车后,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一)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连续运转。

(二)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充分满足生产需求。

(三)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

(四)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

第六章大型机组运行管理第二十六条大型机组的投运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制定大型机组操作法,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并严格按操作法操作,严禁机组在超温、超压、超负荷、超振值、超速情况下运行。

第二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大型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和操作日记。

第三十条操作人员发现机组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

为保证机组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岗位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法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第三十一条对于大型机组存在且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

机组故障停机后,应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

第三十二条加强机组润滑管理,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及相关设备。

定期分析油品质量,提倡应用铁谱分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及时检测设备磨损等状况。

第三十三条做好备用机组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况。

第三十四条机械、仪表、电气维修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电气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仪表控制率、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联锁投用率。

第三十五条为了保证机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

第三十六条大型机组开停机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定期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

第七章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第三十八条应加强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制定特级维护工作实施细则,定期召开特级维护工作会议,检查、考核特级维护小组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应成立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机械、电气、仪表、管理和操作等技术骨干组成的大型机组特级维护小组,组长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特级维护小组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条特级维护小组基本职责:(一)认真执行制定的特级维护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负责的大型机组进行特级维护工作。

(二)每周组织联合检查,召开特级维护例会,对大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大型机组安全运行。

(三)负责编制特护机组的运行月报和状态监测月报,按时上报特级维护月度工作总结。

第八章大型机组检修第四十一条在大型机组检修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组织制定检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并审核检修方案。

第四十二条检修单位应根据机组检修项目、内容和有关检修规程,参考历史检修记录,编写检修方案,并落实各项检修准备工作。

第四十三条检修单位必须建立质保体系,并按照本安体系的要求落实各项检修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检修,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修任务。

第四十四条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按检修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质量验收。

对于重要中间环节,必须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共同确认。

第四十五条在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必须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检查和修理记录。

第四十六条大型机组检修完成后,应进行机组试车,并做好试车记录。

机组试车后,方能投入运行。

第四十七条检修单位在机组投入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将检修资料和试车记录交付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存档。

第四十八条加强大型机组的备件管理。

使用单位提出采购清单后,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认真组织审核,公司物资供应部门应严格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计划组织采购,确保配件质量。

第九章大型机组更新、改造第四十九条大型机组更新、改造应围绕乌海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第五十条当大型机组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考虑更新、改造:(一)存在严重缺陷或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二)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零部件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故障率高的。

(三)虽未超过设计年限,但机组性能落后、质量低劣、故障频繁、维修费用高的。

(四)不能满足生产条件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五十一条乌海能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大型机组进行设备状态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提出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

第五十二条大型机组更新、改造应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善和提高大型机组性能,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选择最优的方案,以确保获得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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