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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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关于违法性问题。

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二)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

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三)关于因果关系。

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知识领域内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受到严格保护。

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以下是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的详细介绍:1.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知识产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传播、销售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或产品的行为。

2.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

侵权者应立即停止侵犯行为,消除侵权影响,并向权利人道歉。

此外,还需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有实际损失、侵权所得利益、合理费用等。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侵权者获得的利益或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要求侵权者进行赔偿。

4.行政责任对于侵权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

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行政机关可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5.刑事责任侵权行为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

刑事责任的追究需满足一定的侵权行为标准和损害结果。

6.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程序当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权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诉讼途径。

7.知识产权侵权的预防和维权建议为防止知识产权侵权,权利人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注册知识产权,签订保密协议等。

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权利人应妥善保管侵权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体现。

了解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有助于增强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法律小知识侵权案例分享(3篇)

法律小知识侵权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版权侵权案件层出不穷。

在众多侵权案件中,有一则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则案例涉及的是一部小说的版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围绕版权归属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以下是这起侵权案例的详细情况。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某知名网络小说作家被告:乙,某网络小说网站2010年,甲创作了一部网络小说《穿越时空的爱恋》,该作品在网络上广受欢迎。

2011年,乙未经甲的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穿越时空的爱恋》的全文。

甲发现后,向乙发出了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通知,但乙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甲将乙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1. 甲对《穿越时空的爱恋》是否享有著作权?2. 乙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3. 如果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甲对《穿越时空的爱恋》享有著作权。

法院认为,甲创作的《穿越时空的爱恋》属于文字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2. 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法院认为,乙未经甲的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穿越时空的爱恋》的全文,侵犯了甲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3. 乙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乙立即停止在网站上发布《穿越时空的爱恋》的全文,并赔偿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关于著作权的认定本案中,甲创作的《穿越时空的爱恋》属于文字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甲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即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作者就享有著作权。

2. 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本案中,乙未经甲的许可,在其网站上发布了《穿越时空的爱恋》的全文,侵犯了甲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

3. 关于法律责任本案中,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保护创造性成果的制度,它保护了创作者、发明家和创新者在其作品和发明上的权益。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创作积极性的削弱。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追责机制。

一、认定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首先需要认定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进行非法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等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制造和销售盗版制品的行为。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判定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法律追责机制一旦侵权行为被认定,权利人可以依靠法律追责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追责机制主要包括民事追责、刑事追责和行政追责。

1. 民事追责民事追责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损失。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如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商业性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利润偿付。

2. 刑事追责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责。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例如对于制作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责的主要目的是惩罚侵权人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3. 行政追责行政追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追责的主要目的是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以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常秩序。

行政追责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

三、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应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和处罚力度。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救济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救济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救济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律界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认定与救济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相应的救济机制。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认定要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认定,首先需要明确何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而侵权行为可以包括盗版、假冒注册商标、仿冒专利等。

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一般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侵权行为的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以及法律依据。

在客观方面,需要明确侵权行为是否存在实质性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复制、销售他人的作品、仿冒他人的商标等。

而主观方面,则需要证明侵权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即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最后,法律依据指的是相关法律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一般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形式。

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一方对另一方产生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的责任。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被确认后,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确保不再继续对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进行侵害。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经济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通过裁决、协商和和解等方式进行。

(3)消除影响:侵权行为可能导致被侵权人的声誉、业务等方面受到损害,侵权人有义务消除这些负面影响。

(4)道歉与恢复名誉:对于恶意的侵权行为,侵权人可能需要公开道歉,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

2.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法律还规定了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符合相关法律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可能被判处刑罚,如有期徒刑或罚款。

刑事责任的认定主要取决于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恶意盗版、销售假冒专利、商标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是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专利侵权法律制度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专利侵权法律规定,包括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1. 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

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

专利权有效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其专利权未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被宣告无效。

2.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专利侵权:(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

3. 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专利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侵权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 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导致专利权人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1. 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重合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要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

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重合,则构成侵权。

2. 等同原则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适用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技术效果、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则认定构成侵权。

3. 功能性限定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进行解释。

如果实施行为符合功能性限定,则认定构成侵权。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1. 责任主体专利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

知识产权与侵权问题的认识与应对

知识产权与侵权问题的认识与应对

知识产权与侵权问题的认识与应对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文化、科技、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成果,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种类和保护范围,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知识产权的种类与特点1.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等特点。

2.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专利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点。

3.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特点。

4.反不正当竞争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是企业对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的商业秘密、知名商品特有标识等合法权益依法享有的保护权利。

二、侵权行为的认定与责任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客体,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直接侵权行为:直接侵权行为是指直接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抄袭他人作品、假冒他人商标等。

3.间接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是指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侵权作品下载服务等。

4.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1.行政保护:行政保护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行为,如查处侵权行为、处罚侵权人等。

2.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指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行为,如受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判决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等。

3.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是指通过仲裁机构依法对知识产权争议进行解决的行为,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4.调解解决:调解解决是指通过调解机构依法对知识产权争议进行调解的行为,调解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青少年如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1.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

知识产权侵权⾏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知识产权是⼈类的智⼒成果享⽤的权利,但是因为保护意识不强⽣活中经常被侵权。

侵权后维护需要抗辩。

那么,知识产权侵权⾏为认定及抗辩是怎么样的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侵权⾏为怎么认定及如何抗辩⼀、知识产权侵权⾏为认定(⼀)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

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申请的⽽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

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

(⼆)侵权⾏为务必清晰界定这⼀要件也即原告⽅必须对侵权⽅的⾏为进⾏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的证据证明侵权⾏为的发⽣。

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要件进⾏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为的事件。

(三)侵权⾏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的,⽽不以营利性为⽬的的侵权⾏为则应视情况⽽定。

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的使⽤⼀项知识产权,在使⽤⽅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因此,营利性为⽬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

(四)侵权⾏为的发⽣必须是由侵权⽅的主观过错所致。

这⼀要件认为,⽆论侵权⽅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如果侵权⽅能够证明这⼀⾏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为抗辩(⼀)相关部门应明确知道⾃⾝是否具备充⾜的资质来作为维护知识产权的所有⽅,因此法制部门需对原告的主体资质进⾏技术认证,若发现不符合主体资质之处,则应取消诉讼⾏为。

(⼆)明确所要诉讼的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期。

⼀般⽽⾔,知识产权具有⼀定的时间限制,如根据《专利法》的保护期在10年到20年之间,并且是从专利的申请之⽇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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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摘要:知识产权侵权是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最主要原因,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前提,责任构成要件则是归责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权益,其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至于其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主观过错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都为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与侵权责任的追究密切相关,而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并不必须。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责任知识产权侵权是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最主要原因。

侵权行为是知识产权的大敌,是对智慧财产创造者劳动的践踏和剥夺,是危害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腐蚀剂。

然而,对知识产权的侵权不但在公众的意识中,与对侵犯一般财产权的认识大相径庭,而且在知识产权理论界和法律实践部门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认识也歧见颇多。

本文拟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的联系与区别发表浅见,以就教于读者。

在审判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官一般将注意力依次集中在知识产权权利人据以提起诉讼的权利是否有效;行为人被指控的行为存在与否和性质;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三个问题上。

在肯定了权利人享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后(一般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除须确权的外,权利人据以提起诉讼的权利不难查明,容易予以认定),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行为人被控“侵权行为”的认定。

对行为人“侵权行为”的认定,是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与否、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的关键环节之一。

所谓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是指法官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借助原、被告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和对证据的判断,对被告实施的被控行为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官在对侵权行为认定阶段并未对如何追究被告的民事责任予以思考判断,对侵权责任构成的判断是法官下一阶段的任务。

显而易见认定并不等同于法官对侵权责任构成的分析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造成权利人民事权利损害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或规格才能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这些必备的条件或规格一般称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构成,属于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承担侵犯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侵权责任必须由哪些要件构成,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判实务的重要的问题,也是法官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基本功之一。

当确定某一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之后,就可以从行为人的不法行为是否具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特别是否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完成案件的审判工作。

可以说,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前提,责任构成要件则是归责原则的具体体现和主要内容。

由于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是追究侵权责任的重要依据,“侵权”与“侵权责任”有时又常常作为同义语出现,所以实践中一般又把侵权责任的构成简称为“侵权构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就被简称为“侵权”的“构成要件”。

这在某种程度上却引起了把对“侵权行为认定”与“侵权责任构成”的混淆,以及对侵权行为仅是一种“客观事实”或“客观不法行为”,还是一种与行为人“主观意图”密不可分的“违法行为”的不同意见之争。

但也有学者认为,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它只有在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特征时才能成其为侵权行为。

这些条件和特征的总和就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侵权责任的的一般根据。

侵权行为的条件与侵权责任的条件是等值的。

只是由于习惯不同,有人称侵权行为的要件,有人称侵权责任要件。

近几年来,在知识产权法律界一直在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问题。

在讨论中,不但涉及知识产权法和理论问题,还涉及到民法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不但涉及中国的侵权法和理论,而且涉及德国、法国和英美法系的民事侵权法和理论问题。

综观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规定,都能从大陆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民事侵权法和理论找到来源和根据,至少是线索。

如理解和实施涉及德国版权法第97条和第101条规定侵权责任的规定,就要追溯和施用德国民事法典第823条的规定 .因此,我们在研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时,应当注意研究其各主要国家相关的立法和司法背景;应当在借鉴各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国际公约及其理论的同时,注意结合我国的民法、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及理论,完善和创设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理论。

《民法通则》的颁布与施行促进了对民法侵权责任构成理论的研究。

一些学者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认为可以推导出三项构成要件:过错、侵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否定了行为“违法”或“不法”作为责任构成要件之一。

有的学者主张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中,建立以损害事实、因果关和过错所组成的责任构成要件;在公平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中,建立以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要件所组成的责任构成要件。

在《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中,的确找不到“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的依据,在《民法通则》的其他条款中也没有对那些行为属于侵权、应当追究民事责任的更加具体的法律规定。

但很难设想,一个没有触犯法律的行为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并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我们进入知识产权法领域,就会得出明确的另一种结论,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被明确无误地规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专利法第11条第1、2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该条款既规定了专利权的效力,同时也明确凡违反了该条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同样在该法第62条规定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5种情况,凡符合这5种情况的行为,不属侵权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法官在判断专利侵权责任构成时,还“未来得急”找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就先将行为人的行为对照专利法的规定,判断是不是侵权行为了。

我国著作权法的第45条、第46条规定得更加明确,属于这两个条款规定列举的行为属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商标法的38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都规定列举了侵权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上,法官不是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而是依照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先判断被告被指控的行为是否违法。

由此可见,行为要求具有违法性才能承担侵权责任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违法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这不但被知识产权法律所肯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为法官们所始终如一的遵循。

如在审理我国诉讼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雅芳公司与pu公司的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雅芳公司将在美国购得的某种软件装入在广州市公司总部的计算机上使用,合议庭的法官先考量的是此种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在考量其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才判断雅芳公司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当然此案法官们还未作出最后结论。

依照我国法律,在司法实践中,行为违法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并不是不可划分各自的领域。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为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具有客观实在的属性。

过错是指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行为的故意和过失状态,是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前者的举证责任由权利人承担,后者的举证责任,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一般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行为人举证,只要其对自己无过错举不出证据或者举证不充分,行为人即要被认定为有过错。

此外也不能将仅有过错但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认定为侵权行为,也不能将遵循这一原则,即认为缩小了侵权行为的范围,不利于正确地进行侵权归责 .反之如背离了法律依过错认定侵权,审判案件将会失去了法律的准绳。

因此笔者主张,在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即:损害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所谓通常情况,是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和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确定。

如果不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确定,则只须具备其中的3个构成要件为足,不必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

鉴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能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未作规定,理论界也有不同的争论,故在此不作详论。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论述的“侵权”,多是指能够引起损害赔偿之债或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侵权”。

损害赔偿通常属事后的司法救济,是以损害恢复原状为追求的目的。

在此种意义上分析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实践,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应当由损害事实、行为违法、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组成 .侵权行为法不但应当解决侵权发生后的补救问题,还应当防止和排除将要发生和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

在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中尤其应当这样。

于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上就产生了“不作为”的请求权的问题。

这就是说,对现在和将来的知识产权的侵害,可以以不作为请求权为诉因进行诉讼,从而达到排除和预防侵权行为的目的。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是一种对绝对权的损害,所以应当承认对此种行为的不作为请求权。

此种请求权的成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为有不法侵权行为的客观存在;二为有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或者同一加害人对同一权利反复或继续侵害的危险。

不作为请求权的成立条件不同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其不要求行为人的主观要件,即不问其主观的故意与过失,不问其责任能力的有无,损害是否发生也不是必要条件。

不作为请求权成立的条件,更贴近于对侵权行为本身认定的标准。

因此,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只要证明了被告实施了不法行为,法官对其停止侵权的请求就应当支持,而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有的学者将此种“不问过错”的情况,作为应当确立著作权侵权无过错归责原则的理由,也有的同志对此种请求权的成立也要求有主观过错要件,自缚制裁侵权行为的手脚,在笔者看来,其实都是因前述两者混淆而引起的误解。

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权益,其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至于其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主观过错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都为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与侵权责任的追究密切相关,而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并不必须。

因而,法官在对侵权行为认定时不必受侵权民事责任构成的影响,应当集中精力抓住侵权行为的有无而引导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进而判断证据以对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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