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划分

合集下载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界定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界定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之界定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问题已逐渐成为电子商务平台所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进行阐述,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界定。

同时,本文还在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界定正文: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界定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涵盖了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和商业秘密侵权等多种类型。

其中,著作权侵权是电商平台中最为普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之一。

商标侵权则主要表现在平台上存在冒用、仿冒品牌等不良商业行为。

专利侵权指的是他人没有得到授权就越权使用他人创新成果等行为。

而商业秘密侵权则主要表现为抄袭他人商业机密、执意转让此等机密及滥用此等机密等。

在界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还需注意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虑,如行为对象、行为主体、行为意图、行为方式等方面。

此外,也需注意在界定知识产权侵权的同时,要与法律规定相结合,合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探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可能十分重大,不仅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侵权行为过度,还可能严重损害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转。

因此,在界定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时,应从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经济发展两方面进行平衡。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其具有管理和监督责任,要求其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内部维权机制,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发现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制止和打击,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在法律责任方面,电商平台需根据侵权行为的类型和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涉及到恶意侵权、侵权规模较大等情况时,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更为重大,甚至可能承担连带赔偿等法律后果。

三、结论知识产权是电子商务平台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通过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内部维权机制,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可以降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分析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分析

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界定分析【摘要】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着重要挑战,侵权行为频发。

本文首先介绍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重要性,指出其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和保护创新的重要作用。

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定义,为后续讨论奠定基础。

接着分析了电子商务平台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界定因素、赔偿方式和执法机构。

探讨了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监管与规范,强调了其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

该文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参考,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律规定、界定因素、赔偿方式、执法机构、监管与规范、未来发展趋势1. 引言1.1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重要性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线上交易的重要载体,承载了大量商业信息和知识产权内容。

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电子商务平台的重要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促进创新和发展。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保护知识产权可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入更多资源和精力在创新上,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如果知识产权不受保护,创新动力将受到打击,可能导致创新活动减少,最终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如果知识产权遭到侵权行为,会导致原创者的权益受损,同时也扭曲了市场竞争环境。

合法企业的利益受损,不法行为占据市场优势,最终损害了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促进创新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等方面。

为了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防范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良性的商业环境,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定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定义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如交易平台、拍卖平台等,因为用户或平台本身的行为导致他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兴起,为人们的购物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随着电商平台的迅猛发展,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一、平台运营者的义务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这意味着互联网电商平台有义务采取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平台运营者的责任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在其平台上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互联网电商平台在明知或应知销售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将与销售者一同承担责任。

三、平台运营者的合理行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互联网电商平台在采取了必要措施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四、维权途径对于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权利人来说,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出通知,要求删除侵权作品或者断开链接。

平台经营者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侵权作品或者断开链接的措施。

如果平台经营者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权利人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采取行政措施。

五、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免除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主张免责。

这意味着互联网电商平台在采取了必要措施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免责。

六、司法解决争议对于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责任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对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极高的重要性。

电商平台作为一个流通交易的平台,必须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因此,电商平台都制定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来规范侵权行为的处理。

一、侵权的定义和分类电商平台根据中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侵权分为以下几种:1.商标侵权:指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公众容易混淆的行为。

2.版权侵权:指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制作、发布、传播、复制、展示或演出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3.专利侵权: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使用等依法受专利保护的产品或方法。

4.网店侵权:指他人在电商平台上侵犯其他网络商家的品牌、商品图片等权益。

二、侵权投诉渠道电商平台提供了在线的侵权投诉渠道,方便权益人进行侵权投诉。

一般来说,侵权投诉渠道可分为以下几种:1.在线举报:一般通过侵权投诉页面进行举报,提交相关侵权证据和身份信息。

3.版权保护平台:电商平台提供了专门的版权保护平台,权益人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侵权投诉和维权。

三、侵权处理流程一般来说,电商平台会根据侵权处理流程来处理侵权投诉。

一般的处理流程如下:1.投诉受理:电商平台会确认投诉材料和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对权益人的投诉进行受理。

2.侵权通知:电商平台会根据权益人的投诉材料,向被投诉方发送侵权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3.申辩和整改:被投诉方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辩,权益人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和材料,并要求被投诉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4.处理结果通知:电商平台会根据投诉材料、申辩和证据等综合判断,做出处理决定,并及时通知双方。

5.惩罚措施:如果被投诉方确实构成侵权行为,电商平台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电商平台一般也会建立起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电商平台会通过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和保护,鼓励权益人积极举报侵权行为。

电子商务平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知识产权的侵犯现象也日益增多。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信息流通的中介,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不容忽视。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责任,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1.1 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责任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其核心职能是连接买家和卖家,促成交易的进行。

然而,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更多的角色。

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中介,还是一个信息发布者、交易监管者和纠纷调解者。

作为信息发布者,平台需要确保所发布的信息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作为交易监管者,平台需要对交易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核和保护。

作为纠纷调解者,平台需要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2 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具体而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卖家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删除侵权信息,采取技术手段阻止侵权行为。

如果平台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平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2.1 侵权信息的泛滥目前,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大量的侵权信息,包括盗版图书、仿冒品牌等。

这些侵权信息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由于信息量庞大,平台很难及时发现和删除侵权信息,导致侵权行为泛滥。

2.2 知识产权保护成本高昂对于平台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平台需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侵权信息的审核和删除工作。

同时,平台还需要与权利人保持紧密合作,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这些都需要平台承担高昂的成本。

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3.1 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侵权信息的监测和过滤。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些电商平台上存在的侵权行为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小的损害。

为了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我们需要对电商平台侵权行为进行损害赔偿的法律界定。

侵权行为的概念及种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电商平台上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侵犯商标权:电商平台允许销售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产品或在页面展示未经授权的商标;2. 侵犯版权:电商平台允许销售未经版权人许可的作品,如音乐、电影、图书等;3. 侵犯专利权:电商平台允许销售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产品;4. 侵犯名誉权:电商平台允许销售产品时存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5. 侵犯隐私权:电商平台未经授权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电商平台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电商平台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停止侵权行为:电商平台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侵权商品或信息。

2. 赔偿损失:电商平台应赔偿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

3. 恢复名誉/信誉:如果电商平台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的名誉或信誉带来了损害,电商平台应当承担恢复名誉/信誉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其他损害赔偿:对于因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害,如精神损害等,电商平台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防范和整改为了避免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害和相应的赔偿责任,电商平台应采取以下的防范和整改措施:1. 加强审查和管理:电商平台应对入驻商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商家的资质和产品信息。

对于发现侵权行为的商家,应及时采取限制销售或下架商品的措施。

2.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对侵权行为的投诉。

对于涉及侵权行为的投诉,应尽快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电商平台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电商平台上不同程度的侵权行为问题。

对于电商平台来说,侵权行为既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品牌商家的利益。

针对电商平台侵权行为,法律对其相应进行了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电商平台的义务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其作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平台,应当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具备以下义务:1.平台审查义务电商平台应对入驻其平台的商家进行审查,确保商家的资质合法,商品信息真实有效,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行为。

平台应加强对商家身份认证和商品信息审核的把关,以降低平台上侵权商品的风险。

2.平台监管义务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商家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侵权行为。

平台应设立有效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和商家的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信息披露义务电商平台应及时向消费者和商家披露平台规则、交易流程、法律责任等信息,以增强消费者和商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平台还应当向消费者公布投诉处理机制和结果,让消费者和商家了解电商平台对侵权行为的态度和处理结果。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电商平台上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类。

1.直接侵权直接侵权是指电商平台自身擅自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将侵权商品放置在网站上并销售,直接导致他人的权益受损。

例如,平台方未经许可使用其他商家的商标、版权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并以此牟利。

对于直接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向平台主张侵权责任,要求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行政部门也可以对电商平台进行执法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对平台进行罚款、责令关停等行政处罚。

2.间接侵权间接侵权是指电商平台未能履行审查义务,未能及时删除或屏蔽用户上传的侵权商品或信息,致使侵权商品在平台上流通或销售。

电商侵权赔偿标准

电商侵权赔偿标准

电商侵权赔偿标准
电商平台作为一个线上交易平台,与传统实体商店相比,有着更为灵活、便利的特点,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商品选择和便捷的购物体验。

然而,在电商平台上也存在侵权问题,例如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等,给消费者和品牌方造成了诸多损失。

在电商平台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两个方面。

侵犯知识产权主要指在商品的设计、包装、商标等方面存在侵
权行为,例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设计或图片等。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则是指在电商平台上销售伪劣、假冒的商品,给消费者带来质量问题和安
全隐患。

然而,由于电商平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侵权赔偿问题仍然存在一些
难题。

首先,电商平台上存在很多个体卖家,如何判断侵权责任的归属和
赔偿范围仍然是一个难题。

其次,电商平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需要加强,
以提高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赔偿效果。

再者,侵权赔偿的金额标准需要
更为明确和具体化,以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品牌方的权益。

总之,电商侵权赔偿标准主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包括侵
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两个方面。

然而,由于电商平台的特殊性
和复杂性,相关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难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赔偿标准,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品牌方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作者:————————————————————————————————日期:
2
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如何划分
摘要:对于电商平台服务商的责任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要件构成的法律适用,在此,仅择其要点分析之。

阿里巴巴在美遭到多个奢侈品牌的诉讼,再次将电商侵权的问题带入公众视野。

(详见钛媒体文章《不到一年两次被诉!因纵容售假阿里巴巴再遭奢侈品牌起诉》)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日益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对在“互联网+”时代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作出了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今年4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专门增加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一直是电商平台服务商“阿喀琉斯之踵”,困扰和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电商平台服务商的责任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要件构成的法律适用,在此,仅择其要点分析之。

电商平台的主体性质定位
网络环境下,服务提供商通常分为内容服务提供商(ICP)与中介服务提供商(ISP)两大类。

在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具体分为接入与连线服务提供商、系统缓存服务提供商、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链接与搜索服务提供商。

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卖家在网上发布商品信息,买家通过浏览网站平台信息,直接与卖家联系交易事项。

因此,有观点认为,电商平台服务商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四类中介服务提供商,而是一种新型的中介服务提供商。

这一观点得到普遍的认可,也为司法判例所一致的适用。

然而,我们认为,电商平台服务提供商属于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

一方面,从技术角度来看,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完全符合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的技术特征。

在当前商业模式中,电商平台将网络空间提供给交易方使用,用于发布交易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这一技术特征决定了服务提供商既是处于中介服务的地位,也是采用网络存储技术的方法,其目的是为了网络交易的有效进行、搭建平台、提供支持、保障安全。

另一方面,电商平台服务适用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法律规定。

比如,在Hendrickson v. Ebay. Inc一案中,美国法院就认为,Ebay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符合美国《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第512条C款关于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的避风港条款。

由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络存储
空间服务提供商的规定移植于美国DMCA512条C款,也就有理由认为电商平台可以视为信息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

电商平台的过错要件判定
主观过错要件是间接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这也体现在侵权责任法36条关于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判断中。

就判断标准而言,我国传统侵权法的“合理的管理人标准”通常为司法实务所采用,即要求服务提供者以理性的、谨慎的管理者身份来对待用户所做出的各种行为及发布的各种信息。

面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的主观要件判断,我们应遵循几个原则和标准:
一是应正确理解“知道与有理由知道”的内涵。

所谓“知道”,是指服务提供者对于侵权行为存在明确地、实际地认知状态;所谓“有理由知道”,是指通过相关的事实与标准可以推定服务提供者应当认识到侵权行为。

从认知要件构成来讲,权利通知与合理的管理人标准可以构成上述的主观要件的判断。

也就是说,当权利人发出符合法律要求的权利通知时,就可以判定服务提供者对于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认知状态。

或者,即使不存在权利通知,服务提供者作为一个合理管理者,对于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也应具备主观认知状态。

二是应正确理解权利通知要件对主观要件判断的意义。

一方面,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正确处理权利通知。

当权利通知不符合要求时,不意味着其存在主观过错;另一方面,仅有删除行为也不意味着服务提供商可以完全免除责任;最后,如果服务提供商故意忽视权利通知或者通知后拒不采取删除行为,即意味着服务提供者存在主观过错。

三是应采取主动的措施消除显而易见的侵权。

现行法律并没有强制赋予网络服务提供商主动监控的义务,但实际上对显而易见侵权行为的主观认知,或者说“红旗标准”是法律对于故意无视行为的回应,其适用于无监控提议和正式通知删除程序的灰色地带。

四是不应以不当的言行促进侵权目的。

主观要件理论发展使得认知范围由侵权行为扩展到技术用途,即已经采用积极引诱的言语和行为促进技术的侵权用途,也可以构成主观过错。

比如,MGM Studios. Inc. v. Grokster案最终确立了引诱侵权的规则,“以促进版权侵权使用为目的而提供设备,并且已经清楚(语言)的表明或者另外采取了确实的步骤促进侵权,应当就第三人导致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而不用考虑产品的合法用途。


“互联网+”时代电商平台的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一个人没有实施完成整个专利,就不会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在专利侵权中,被控侵权人如要构成专利侵权,需要实施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所有步骤,或制造专利产品的全部组件,即所谓的全要件原则。

就方法专利而言,会存在某种撰写方式,要求方法专利部分步骤由一方来实施,另一方实施方法专利其他步骤。

在移动互联技术条件下,电商平台专利要由服务器端和客户端共同完成专利的实施。

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多个实施方,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各方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就产生了疑问。

这就涉及到专利法中分离式侵权的法律适用。

2012年8月31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就备受瞩目的Akamai案做出了最终宣判,形成了网络条件下分离式侵权制度结论性意见。

Akamai案涉及网络内容传送服务专利,根据权利要求,提供一种方法,在一系列外置服务器中放置内容提供商的内容,通过修改内容提供商主页,指导网络浏览者找寻服务器内容。

被告Limelight公司与原告Akamai公司竞争,通过放置内容在服务器上,提供有效率的传送服务,但是自身没有修改主页,而是指导内容服务商完成修改。

因此,在该案中,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方法实际由两个实施者完成,即内容提供商和内容传送服务提供者(Limelight公司)。

但是,作为专利权人,面对多个主体实施全部方法专利步骤,其试图归咎于被告。

然而,联邦巡回法院在判决中主张,如果多个实施行为人之间缺少“代理关系”,即使各方为了避免侵权的特定目的,安排“分离”他们的侵权行为,对没能实施侵权所有必需步骤的任何一方,仍然不必为此承担责任。

由于Limelight公司本身没有实施全部步骤,也无法将他人实施其余步骤行为归责给它,因此法院认定Limelight公司没有侵权。

Akamai案给出了重要启示,即仅仅密切合作关系不足以也不会构成侵权,甚至为第三方提供辅导服务。

实际上,这一发展过程已经表明,权利人的保护范围被压缩到很小的空间,其根本目的在于,避免因方法专利侵权步骤过于分离,导致权利人保护范围不确定性,以及行为人侵权不确定性。

这也对电商平台的专利撰写提出了新要求,即应当尽量避免多主体的实施专利,防止故意侵权方的规避。

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如同打翻了知识产权法的“潘多拉的魔盒”,它的后果是旧的利益格局正在被打破,传统的知识产法体系正在被重新构建。

在“互联网+”时代,面对电商平台法律难题,我们还能不能冷静准确地进行法律适用呢?(文/ 兰台知识产权团队)
来源:IPRdaily。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