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每股收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200X年修订)

本准则中以粗体标示的段落,应当与本准则中的背景资料和实施指南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的内容一并阅读。国际会计准则不拟应当用于不重要的项目。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范以持续经营损益为基础的每股收益和以当期净损益为基础的每股收益(每项指标计算的均是可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金额)的确定和列报原则,以便改进同一期间不同实体之间和同一实体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尽管每股收益数据由于确定收益时可能使用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然而,使分母的确定保持一致性,能够使财务报告得以改

进。本准则的重点在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的确定。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公开交易的实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过程中的实体。

2. 披露每股收益的实体应依据本准则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

3.对没有公开交易的一般股和潜在一般股的实体,并不要求披露每股收益。然而,为保持实体间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任何一个选择披露每股收益的实体依照本准则计算每股收益。

定义

4.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一般股,指次于各种其他类不权益性工具的一种权益性工具。

潜在一般股,指可能给予其持有者一般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认股权证或期权,指给予其持有者购买一般股的权利的金融工具。

或有可发行一般股,指按照或有股份协议的规定,在履行特定条件之后发行的只需少量现金或其他对价或不需现金或其他对价的一般股。

稀释,假定特定条件履行之后,由于可转换证券已转换,期权或认股权证已行使,或一般股已发行而导致的每股收益的减少或每股损失的增加。

5.只有在诸如优先股等其他种类股份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之后,一般股才能参与。一个实体可能有不只一种一般股。同类一般股对收取股利有同等权利。

6.潜在一般股的例子有:

(1)可转换成一般股的债务性或权益性工具,包括优先股;

(2)认股权证和期权;

(3)一旦履行合同协议中的条件(如并购一个实体或其他资产)时将发行的股份。

7. 运用于本准则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所定义的术语,其含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第5段)所规定的一致,除非另外指明。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和市场价值进行了定义,并提供了运用这些定义的指南。

计量

差不多的每股收益

8.实体应当计算以持续经营损益为基础的每股收益和以当期净损益为基础的每股收益,同时每项指标计算的均是可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金额)。差不多的每股收益应当按所有可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持续经营损益和当期净损益(分子)除以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分母)计算。

9.差不多的每股收益信息的目的是为每一一般股在实体报告期经营业绩中享有的权益提供计量尺度。

收益―差不多的

10.计算差不多的每股收益时,可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持续经营损益和当期净损益,应当为当期扣除或增加(假如合适的话)优先股股利、收回优先股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和可从留存收益中扣减或计入留存收益的优先股的其他类似阻碍后的损益。

11.在一个期间内确认的、包括所得税费用、列作负债的优先股股利和少数股权在内的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应当包括在当

期净损益的确定中(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

12.应从损益中扣除的优先股股利金额如下:

(1)当期宣告的非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

(2)当期累积优先股要求的优先股股利全部金额,不论这些股利已否宣告。当期优先股股利金额不包括在当期支付或宣告的但属于往常期间的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

13.增加等级优先股通常以一开始提供较低的股利对折价出售优先股的实体进行补偿,或者在以后期间以提供高于市场股利的股利对溢价购买优先股的投资者进行补偿。原始发行形成的折价或溢价采纳利率法进行摊销,并计入留存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时作为优先股股利处理。

14.依照实体对持有者进行的股权收购,优先股能够回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超过优先股账面金额部分,代表对优先股持有者的回报和报告实体留存收益的扣减。收回

优先股形成的这笔损失在计算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损益时被扣除。

15.实体对规定对初始转换条款进行的有利改变或额外对价的支付或两者兼而有之,可能诱发可转换优先股提早转换。一般股或支付的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超过依照初始转换条款发行的一般股的公允价值的部分,是对优先股股东的回报,并在计算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损益时扣除。

16. 在计算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损益时应加入收回优先股形成的利得。

每股―差不多的

17.计算差不多的每股收益时,一般股的数量应为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

18.使用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反映了如此一种可能性,即由于任何时点发行在外股份数的增多或减少,期内

股东资本金额会发生变化。它是对期初发行在外一般股的股数按照当期购回或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乘以时刻权重进行调整的结果。时刻权重是股份发行在外的天数占当期总天数的比例;在许多情况下,合理的加权平均约计数就足够了。

19.在大多数情况下,从发行款项应收之日(通常指股份发行之日)起,一般股即应包括在股份加权平均数中。例如:(1)以收现方式发行的一般股在应收现金之日包括到里面去;

(2)因将一般股或优先股股利自愿再投资而发行的一般股在股利再投资日包括到里面去;

(3)由于债务性工具转换成一般股而发行的一般股自停计利息之日起包括到里面去;

(4)为替代其他金融工具的利息或本金而发行的一般股自停计利息之日起包括到里面去;

(5)为结算实体的债务而发行的一般股自结算日起包括到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