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锂电池标准GB31241-2014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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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我国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我国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5年第3期——《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解读文/菁菁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的持续火热,锂离子电池市场发展迅猛,不仅其应用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单只电池的能量也越来越高。

近日,我国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标《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正式发布,将于2015年8月1日实施。

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锂离子电池安全质量水平,规范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行为,优化锂电池产品的材料、工艺、设计和管理,并对以锂离子电池为关键部件的移动电源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适用范围广泛根据《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2014),凡是符合“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均需要执行标准给出的强制性要求。

标准适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办公产品如笔记本电脑、PDA等,移动通信产品如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便携式音视频产品如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以及其他便携式产品如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等。

按照标准原文,“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未来的可穿戴式电子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也可能需要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同时,对于在车辆、船舶、飞机上等特定场合使用,以及对于医疗、采矿、海底作业等特殊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可能会有附加要求。

测试项目完备新标准除了综合采纳多项国内外电池标准(如UL、UN、IEC等)中的成熟安全测试项目外,还对热滥用、外部短路、跌落、过充电等测试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补充了保护电路、标识耐久性等要求,特别是针对电池组的保护电路也提出了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具体试验方法,应该说这是目前国内外对于便携式锂离子电池最为全面的一项安全标准,这也使得这项标准颁布之初即引发行业的极大关注。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序号更改前章节/条款内容更改后章节/条款内容更改后版本提出人批准人生效日期1 全页次全版更新A1 熊佳敏蔡大军2016-6-172 6.2 检验项目更新A21、目的使锂电池在我司入料及制程中相关检验人员有所依据,确保锂电池满足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联维亚所有锂电池的来料检验。

3、职责品保单位:依据本检验规范进行入料检验,判定检验结果。

4、引用标准4.1引用GB/T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安全要求,GB/T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电池总规范。

4.2抽样检验依GB/T2828-2003标准,按一般检验Ⅱ级水平,Cri:代表致命缺陷,AQL=0;Maj:代表主要缺陷,AQL=0.4;Min:代表次要缺陷,AQL=1.0;常规充放电测试按特殊检验S-3级水平进行检验。

5、缺陷定义5.1致命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主要缺陷: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导致客户拒绝购买的严重外观缺陷;包装存在可能影响到产品形象的缺陷。

5.3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工作工序6.1检验条件检验条件荧光灯强度:400—800Lux(60W—100W)或自然光;检查距离:30-35cm;检验时间:10s±5s;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15°;检验人员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不能有色盲、色弱者。

目视+放大镜、数显卡尺、样品、承认书、万用表、电池综合测试仪6.2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内容检验工具抽样判定抽样数外观1.工艺检查:电池工艺与承认书及样品核对一致,每批来料抽检解剖观察内部结构,不允许轻易更改工艺(保护板安装位置,绝缘胶纸材质、颜色,线头绝缘方式等)。

目视/样品/剪钳Maj3-5PCS/批2.导线:(1)无破损,漏铜,压痕,断线芯,锡头松散,氧化生锈,浸锡不良,焊接端应绝缘好。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课件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课件

中 含有锂离子的能够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检 。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集 ,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团 南
• 锂离子电池组 lithium ion battery ;
方 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且准备使用的组
电 合体。该组合体包括适当的封装材料、连接器,也可
子 能含有电子控制装置。

性标识。

对于电池,额定容量、额定充电压和正负极性必须在本体上标明,

其余标识允许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但若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
( 深
用于组合电池组的组成电池可以不进行标识







GB31241一般安全要求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公Hale Waihona Puke 司过充电中 检 集
• 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 流的3倍中较大值恒流充电至下表的试验电压,然后用该试验电压恒 压充电。
















有 限 公
• 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池,应将其安装在电子产品中作为整体样品进行本标准第8章的测试 ;对于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组,可以将其置于电子产品中作为整体样品进行进行本标准第8 章的测试。


电池组保护电路安全要求。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 适用于自身带有保护电路的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锂电池燃烧测试标准

锂电池燃烧测试标准

锂电池燃烧测试标准
锂电池燃烧测试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和国家/地区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锂电池燃烧测试标准:
1. UL 1642: 美国标准,涵盖锂电池的电性能、结构和瞬态温度评估,以及外部和内部短路、撞击和振动测试等。

2. IEC 62133: 国际标准,涵盖锂电池的电性能、结构、机械和电气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要求。

3. UN/DOT 38.3: 联合国运输测试,主要用于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评估,包括燃烧、撞击、振动等测试。

4. GB/T 31241: 中国国家标准,用于锂离子电池材料和电池系统的可燃性和燃烧性能测试。

5. GB/T 18287: 中国国家标准,用于移动电话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能评估,包括燃烧测试。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锂电池在正常使用、异常使用和事故情况下的燃烧测试要求,以确保锂电池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安全地使用。

测试通常会涉及电池内部或外部短路、过充、过放、高温等情况下的燃烧表现和性能评估。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序号更改前章节/条款内容更改后章节/条款内容更改后版本提出人批准人生效日期1 全页次全版更新A1 熊佳敏蔡大军2016-6-172 6.2 检验项目更新A21、目的使锂电池在我司入料及制程中相关检验人员有所依据,确保锂电池满足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联维亚所有锂电池的来料检验。

3、职责品保单位:依据本检验规范进行入料检验,判定检验结果。

4、引用标准4.1 引用GB/T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安全要求,GB/T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电池总规范。

4.2抽样检验依GB/T 2828-2003标准,按一般检验Ⅱ级水平,Cri:代表致命缺陷,AQL =0;Maj:代表主要缺陷,AQL =0.4;Min:代表次要缺陷,AQL =1.0;常规充放电测试按特殊检验S-3级水平进行检验。

5、缺陷定义5.1致命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主要缺陷: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导致客户拒绝购买的严重外观缺陷;包装存在可能影响到产品形象的缺陷。

5.3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工作工序6.1检验条件检验条件荧光灯强度:400—800Lux(60W—100W)或自然光;检查距离:30-35cm;检验时间:10s±5s;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15°;检验人员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不能有色盲、色弱者。

目视+放大镜、数显卡尺、样品、承认书、万用表、电池综合测试仪6.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内容检验工具抽样判定抽样数外观1.工艺检查:电池工艺与承认书及样品核对一致,每批来料抽检解剖观察内部结构,不允许轻易更改工艺(保护板安装位置,绝缘胶纸材质、颜色,线头绝缘方式等)。

目视/样品/剪钳Maj3-5PCS/批2.导线:(1)无破损,漏铜,压痕,断线芯,锡头松散,氧化生锈,浸锡不良,焊接端应绝缘好。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锂电池来料检验标准(新)

1、目的
使锂电池在我司入料及制程中相关检验人员有所依据,确保锂电池满足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联维亚所有锂电池的来料检验。

3、职责
品保单位:依据本检验规范进行入料检验,判定检验结果。

4、引用标准
4.1弓|用GB/T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安全要求,GB/T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电池总规范。

4.2抽样检验依GB/T 2828-2003标准,按一般检验II级水平,Cri:代表致命缺陷,AQL =0; Maj :代表主要缺陷,
AQL =0.4; Min :代表次要缺陷,AQL =1.0;常规充放电测试按特殊检验S-3级水平进行检验。

5、缺陷定义
5.1致命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主要缺陷: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导致客户拒绝购买的严重外观缺陷;包装存在可能影响到
产品形象的缺陷。

5.3次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最终客户有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6、工作工序
6.1检验条件
6.3储存条件
6.3.1储存最佳环境:依照样品承认书规范。

6.4保证期限
6.4.1允收入库后3个月内使用无需检测。

7、相关文件和记录
7.1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检验记录并按要求归档保存;
7.2检验出现异常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处理。

拟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精品文档。

关于充电宝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充电宝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移动电子设备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电子产品的普及,使得充电宝(移动电源)市场迅速崛起。

然而,在充电宝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充电宝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充电宝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充电宝产品质量标准1. 国家标准我国对充电宝产品质量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主要包括:(1)GB/T 29490-2012《移动电源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移动电源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2)GB/T 31241-2014《移动电源安全规范》:规定了移动电源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3)GB/T 31242-2014《移动电源性能测试方法》:规定了移动电源性能测试的方法和设备。

2. 行业标准除了国家标准,部分行业组织也制定了充电宝行业标准,如:(1)YD/T 2242-2014《移动电源通用技术要求》:由中国电信科学技术协会制定。

(2)YD/T 2243-2014《移动电源安全规范》:由中国电信科学技术协会制定。

三、充电宝市场准入制度1. 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充电宝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充电宝的企业,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2. 认证制度充电宝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方可上市销售。

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四、充电宝广告宣传规范1. 真实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充电宝广告宣传应如实反映产品性能、功能等,不得夸大或隐瞒。

2. 避免误导性宣传充电宝广告宣传应避免使用误导性语言,如“全球首款”、“最安全”等绝对性用语。

3. 不得虚假宣传充电宝广告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成分,如夸大产品容量、续航能力等。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过充电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将电池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放完电后,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 流的3倍中较大值恒流充电至下表的试验电压,然后用该试验电压恒 压充电。

试验过程中监测电池温度变化,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试验终 止。 a)电池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及制造商定义充电时间中较大值; b)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

术语和定义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锂离子电池 lithium ion cell; 含有锂离子的能够直接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 锂离子电池组 lithium ion battery ; 由任意数量的锂离子电池组合而成且准备使用的组 合体。该组合体包括适当的封装材料、连接器,也可 能含有电子控制装置。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 池组安全要求
CCIC-SET
卢剑

GB31241标准适用的范围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 ,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

术语和定义
中 检 集 团 南 方 电 子 产 品 测 试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便携式电子产品 portable electronic equipment 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 电子产品。 • 手持式电子产品 hand-held electronic equipment 在正常使用时要用手握持的便携式电子产品。 • 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 user replaceable battery 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锂 离子电池组。 • 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电池组 non-user replaceable cell/battery 内置于便携式电子产品中且不允许用户直接更换的 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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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锂电池标准GB31241-2014测试要求
2015年8月1日起,锂电池新国标GB31241-2014强制实施,相关要求统一如下:
1)已经单独依据GB31241检测合格并获得CQC自愿认证证书的锂电池,在整机进行CCC认证时,不再针对锂电池本身附加任何测试。

如果整机电路有涉及锂电池的部分需要进行考核(例如保护电路),可根据整机认证标准GB4943.1或GB8898进行测试。

具体测试与否及适用GB4943.1或GB8898的哪些项目,由检测实验室根据整机产品具体情况分析而定;
2)对于其他检测机构签发的GB31241自愿认证证书,在证书查询状态正常、检测报告测试项目完整、报告中电池照片与整机样品所用电池一致的情况下,认可要求同上一条。

3)对于未获得任何认证的锂电池,整机进行CCC认证时,仍然按照整机标准GB4943.1或GB8898进行随机测试。

4)根据GB31241-2014标准,锂电池铭牌标识应符合5.3.1条款要求。

5)由于目前上传的CCC报告中的锂电池都是整机厂在标准实施之前采购的,为了不影响整机产品正常拿证和上市,暂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CCC申证企业应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锂电池铭牌。

说明:强制性标准实施之后,采购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零部件是整机厂的法律义务,这里的过渡期仅仅是对是否退回CCC检测报告的管
理,与其他无关。

6) 2015年8月1日起,所有报告的关键元器件清单中,锂电池一栏除包含名称、型号、制造商、生产企业外,其控制参数为:“容量、充电限制电压(注意,不是额定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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