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基本要求

电力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基本要求
电力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基本要求

电力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基本要求

1 运输管理

1. 电缆和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盘不应平放。(2)包装外表面及内部制品不得损坏。(3)应采取防止倾倒、受潮、腐蚀及强烈振动的措施。(4)运输或滚动电缆盘,电缆盘应牢固,且电缆应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

2. 电缆及其附件运抵现场后应按下列检查:(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2)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附件、专用工器具、备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3)设备铭牌、技术文件、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明及装箱清单应齐全。(4)设备及附件应无碰伤、擦伤、锈蚀和变形。(5)带电部分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变形或扭曲现象。(6)充油电气设备应无渗油现象。(7)充气运输的电气设备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0.01 MPa-0.03MPa,干燥空气露点应低于-40℃。气体绝缘电气设备内的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8)密封垫、密封脂、清洁剂和润滑脂,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9)电

缆外观应完好无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10)附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11)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完好无损。

3. 电缆、附件及相关材料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储存场地地基应坚实。存放处应通风、干燥,且不得积水。(2)应有防止电缆终端损伤的措施。(3)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储存、

保管和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4)充油电缆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变形。(6)防火隔板、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储存和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2 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

1. 电缆导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壁应光滑,不应有穿孔、裂缝。潮湿场所明敷设或埋地暗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

2.0mm,干燥场所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1.5mm。

2. 电缆导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2)弯制电缆导管,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

3. 电缆导管的内径与穿入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4. 每根电缆导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5. 电缆导管明敷,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导管应安装牢固,不应受到损伤。(2)电缆导管走向宜与地面平行或垂直,并排敷设的电缆导管应排列整齐。(3)电缆导管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管支点间

距不宜大于3m,非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m。(4)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伸缩节应避开塑料管的固定点。

6. 电缆导管直埋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直埋深度不宜小于0.5m;电缆排管应有不小于0.2%的纵向排水坡度。

7. 电缆导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连接的两电缆导管的材质、规格应一致。(2)金属电缆管应采用螺纹接头连接或套管密封焊接方式,不得直接对焊;螺纹接头或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且应连接牢固和密封良好;埋入地下的焊口应使用沥青漆防腐。(3)当采用金属软管和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壁厚2.0mm内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4)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应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插接或套接连接部位应密封良好。采用热熔工艺应保证接口熔接紧密牢固。(5)玻璃钢电缆管间连接宜采用承插密封连接或套管套接,其连接工艺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6)水泥管连接应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7)电缆导管与桥

架连接时,宜由桥架的侧壁引出,连接部位宜采用管接头固定;钢导管与产生振动的设备连接时,应采用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过渡。

8.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金属导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1)可弯曲金属导管在现浇混凝土内敷设时,应采用重型及以上导管;在室外、潮湿场所或直接在土壤中敷设时,应采用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2)柔性金属导管不得埋入地下、混凝土和墙体内。(3)可弯曲金属导管、柔性金属导管的防水层或外保护层应完整,不得破损。

9. 钢制电缆导管、非防水型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和没有外保护层的柔性金属导管

应可靠接地;钢管与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与设备间应使用金属管接头连接,并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10. 应在电缆的以下部位配置足够机械强度的电缆导管或加装保护罩:(1)进入建筑物、隧道,以及穿过楼板或墙壁处。(2)从沟道引至杆塔、设备和墙外表面处。(3)行人容易接近,距地面高度2m以下部分。(3)有载重设备经过的区段。(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部位。

3 电缆支架、桥架、竖井的配制与安装

1. 电缆支架、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支架加工应平直、无扭曲。

2. 电缆支架、桥架的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变形。

3. 电缆支架、桥架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4. 电缆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安装的电缆支架,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5mm。(2)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3)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偏差不应大于10mm。(4)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和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5. 钢结构竖井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0.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0.2%,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0.5%。(2)竖井全长电气导通性应良好,全长应不少于2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设明显接地点。(3)竖井防坠落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电缆桥架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铝合金桥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7.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以及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装置。

8. 电缆桥架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桥架上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9.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和金属竖井全长均应可靠接地。

4 电缆敷设

1. 电缆敷设前的设施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防护设施与构筑物应符合第3.1.3条和第3.1.4条的相关规定.(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应结束,人孔爬梯应安装完毕。(3)电缆施工通道应畅通,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应清理干净,盖板应齐全。(4)电缆沟道排水应

良好,相关构筑物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隧道内照明、通风、爬梯等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5)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集水坑,上盖箅子。(6)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导管、电缆井、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7)电缆敷设机具应与所敷设电缆匹配,并应检査、调试正常。(8)采用机械敷设电

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牵引推送方式、速度、侧压力和最大牵引强度等防止机械力损伤电缆的措

施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对侧压力无要求时,其不应大于3kN/m。侧压力和牵引力可参考《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16)附录A的公式计算。(9)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电缆在敷设前,应对电缆及附件做以下检查:(1)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相同。(2)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况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埋地电缆与水下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有导电层的电缆,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应合格。(3)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4)应通过敷设前的计算和路径实测安排电缆敷设和减少电缆接

头,且中间接头位置不得设置在倾斜处、转弯处、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

3. 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表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支点间的距离允许

为800mm。

4.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表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注1:表中D为电缆外径。

注2:表中“0.6/1kV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弯曲半径值适用于无铠装或联锁铠装形式电缆。

5. 敷设电缆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和地面摩擦拖拉。并不得压扁铠装或金属套,不得使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

6. 塑料绝缘电缆的防潮封端和充油电缆的端部封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7. 电缆敷设现场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无要求时,不得低于下表规定。

表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8. 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

9. 电缆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垂直敷设或超过3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应固定牢固。(2)水平敷设的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m?10m处应固定牢固。

(3)交流系统的单芯电缆或三芯电缆分相后,固定夹具不得构成闭合磁路,宜

采用非铁磁性材料。

10. 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电力电缆明敷接头应用托板托置固定;直埋电缆接头应有保护措施。

11. 电缆线路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终端及电缆接头处应装设电缆标识牌。(2)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Om?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3)电网电缆线路还应在电缆管两端人孔及工作井处、电缆隧道内转弯处、T型口、十字口、电缆分支处、直线段每隔50m?100m处装设电缆标识牌。

12. 沿电气化铁路或有电气化铁路通过的桥梁上明敷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电缆导管,应沿其全长与金属支架或桥梁的金属构件绝缘。

13.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14. 电缆线路路径上有可能使电缆受到机械性损伤、化学作用、地下电流、振动、热影响、腐蚀物质、虫鼠等危害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护措施。15. 直埋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顶层距地面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或在车行道下敷设时不应小于1m。(2)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3)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地下建筑物处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4)电缆不得平行敷设于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5)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

建筑物等之间平行或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m)

(6)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固的电缆导管或隧道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两边0.5m以上,伸出排水沟0.5m 以上,在城市街道应伸出车道路面。(7)电缆上下部应铺不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砂层,软土或砂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他硬质杂物。并应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8)直埋电缆回填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回填料应分层夯实。

16. 导管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管应通畅,内部应无积水、无杂物。(2)电缆穿管的位置和导管内敷设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导管内电缆敷设,不得损伤电缆护层,并应做好敷设后电缆的固定、管口部位电缆的保护措施和管口封堵。(4)交流单芯电缆单独穿管时,应采用非铁磁性材料的导管。(5)坡度大于10%的排管,应在高标高一端的工作井内设置防止电缆滑落的构件。

17. 构筑物中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强电控制电缆、弱电控制电缆应分层敷设,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支架上。(2)耐火分隔时,重要回路的工作和备用电缆应配置在不同侧或不同层的支架上。(3)并列敷设的电缆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4)普通支架上,控制电缆不宜超过2层,交流三芯电力电缆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控制电缆不宜超过3层,交流三芯电力电缆不宜超过2层。(5)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当按品字形布置时,除固定位置外,应每隔一定的距离用电缆夹具或绑带扎牢。(6)不得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当电缆敷设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其他方位时,平行时净距不应小于1m,交叉时净距不应小于0.5m,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7)电缆

通道应避开锅炉的观察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

18. 桥梁上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利用桥梁敷设电缆,不应超过桥梁允许载荷,且不应影响桥梁结构稳定性。(2)桥梁上电缆的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防止电缆着火危害桥梁的可靠措施。(3)应有防止外力损伤电缆的措施。在人员不易接触处可明敷,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或采用满足耐候性要求的电缆。(4)应采取防止振动、伸缩变形影响电缆安全运行的措施。

19. 水下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下电缆不应有接头。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2)水下电缆敷设路径及相邻电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3 水下电缆敷设时应采取助浮措施,不得使电缆在水底直接拖拉。(4)敷缆方法应根据敷设船类型、尺度和动力装备、水域条件确定,可选择自航、牵引、移锚或拖航等。(5 )敷设船只、机具、通信、导航定位等设施应满足电缆施工路径自然条件和施工要求。(6)敷缆时,两侧陆上应按设计要求设立导标。应同步定位测量和及时纠正航线偏差、校核敷设长度,并应监测电缆所受张力或入水角度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要求。(7)水下电缆末端登陆时,

应将余缆全部浮托在水面上,余缆入水时应保持适当张力。水下电缆引至陆上时应装设锚定装置,陆上区段应采用穿管、槽盒、沟井等措施保护,其保护范围下

端应置于最低水位1m以下,上端应高于最高洪水位。(8)水下电缆不得悬浮于水中。在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并应加以稳固覆盖保护;浅水区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区埋深不宜小于2m。电缆线路穿过小河、小溪时,可采取穿管敷设。(9)水下电缆两侧应按航标规范设置警告标志。

20. 电缆架空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空敷设的电缆截面不宜过大,架空敷设的电缆允许载流量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修正。(2)支撑电缆的杆塔、承载钢绞线及配套装置应满足电缆架空敷设的荷载要求。(3)电缆的金属套、铠装及悬吊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4)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电缆与铁路、公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m)

5 电缆附件安装

1. 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前,应按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核对电缆相序或极性正确。(2)附件应齐全、完好,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规格应与电缆相匹配。(3)电缆应绝缘良好。充油电缆油样电气性能试验应合格。

2. 制作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湿度与清洁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不得直接在雾、雨或五级以上大风环境中施工。

3. 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应符合制作工艺规程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 电力电缆的接地线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13.

5.4的规定。

表13.5.4 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mm2)

5. 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防水处理。

6. 控制电缆不应有中间接头。

7.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金属屏蔽层、金属套、铠装层的连接及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三芯电缆接头及单芯电缆直通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金属套、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并应相互绝缘。(2)电缆终端头处的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分别引出、相互绝缘,并应接地良好。(3)跨接线及接地线的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3.5.7的规定。

表13.5.7 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积

(4)交流系统单芯电力电缆金属屏蔽层、金属套、铠装层联接方式和回流线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8. 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线未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随电缆芯线穿过互感器时,应将接地线再穿回互感器后接地。

9. 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应安装牢固、密封良好,标识应正确、清晰。

10. 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充油电缆铅封和供油管路均应密封严密,不应有渗漏。

11.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位或极性标识,且应与系统的相位或极性一致。

6 低压配线

1. 电线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装饰层内。

2. 除塑料护套线外,绝缘导线应有导管或槽盒保护,不可外露明敷。

3. 绝缘导线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

4. 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

内。

5. 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6. 电线接头应设置在盒、箱或器具内,不应设置在导管内。

7. 截面积6mm2及以下铜芯导线间的连接当采用导线连接器时应符合设计及

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采用缠绕搪锡连接时,连接头缠绕搪锡后应采取可靠绝缘措施。

8. 电线的线芯连接端子,其规格应与线芯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9. 当接线端子规格与电气器具规格不配套时,不应采取降容的转接措施。

7 电缆线路在线监控系统

1. 电缆线路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安装应整齐、牢固,应标识清晰,并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在线监控系统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系统特性、装置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不得影响电缆运行、维护、检修工作。

8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

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2.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封堵部位应满足设计使用寿命,不应发生破损、散落、坍塌等现象。

3. 防火阻燃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材料质量与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机堵料不应氧化、冒油,软硬应适度,应具备一定的柔韧性。(2)无机堵料应无结块、杂质。(3)防火隔板应平整、厚薄均匀。(4)防火包遇水或受潮后不应结块。(5)防火涂料应无结块、能搅拌均匀。(6)阻火网

网孔尺寸应均匀,经纬线粗细应均匀,附着防火复合膨胀料厚度应一致。网弯曲时不应变形、脱落,并应易于曲面固定。

4. 防火阻燃材料施工措施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确定。

5. 应在下列部位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密实封堵:(1)电缆贯穿墙壁、楼板的孔洞处。(2)电缆进入盘、柜、箱、盒的孔洞处。(3)电缆进出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4)电缆桥架穿过墙壁、楼板的孔洞处。(5)电缆导管进入电缆桥架、电缆竖井、电缆沟和电缆隧道的端口处。

6.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应符合下列规定:(1)耐火或阻燃型电缆应符合设计要求。(2)报警和灭火装置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已投入运行的电缆孔洞、防火墙,临时拆除后应及时恢复封堵。(4)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电力电缆中间接头宜采用电缆用阻燃包带或电缆中间接头保护盒封堵,保护盒内的填充材料应具备阻燃性能。(6)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长度不小于3m内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当采用保护盒时,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的长度为1.5m。(7)盘柜进线孔外侧长度不小1.5m内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

带。

7. 防火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墙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

缆沟内的防火墙底部应留有排水孔洞,防火墙上部的盖板表面宜做明显且不易褪色的标记。(3)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防火墙两侧长度不小于1.5m内

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

8. 电缆孔洞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得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1.1本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lt生产的MPP管材、HDPE管材以及UPVC、 CPVC系列管材,以下统称为“管材”。 1.2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B.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C.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且熟悉管材的一般性能,掌握管道的连接技术及操 作要点,进行HDPE管材及MPP管材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D.施工工具、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储放等临时设施能满足 施工要求; 1.3本施工及验收规范只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如有本规程未涉 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及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 执行,或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进行。 第二部分:材料 1.一般规定 1.1管材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并应标明 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1.2接头、配件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配套; 1.3管材因运输、装卸、堆放、遮盖不严或因存放较长,都有可能造成管 材、管件的变形和变质,连接前应对管材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 管材的运输、搬运与储存 2.1管材在运输,装卸或搬运时要小心轻放,不得受到剧烈撞击。严禁 抛、摔、滚动及烈日曝晒,缆绳与管材解除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防 护; 2.2管材贮存地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5m,距离热源不 少于5m,不得露天曝晒,如露天堆放应加以遮盖; 2.3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型; 2.4用于管材连接的胶水,橡胶密封圈等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 严禁明火。 第三部分:沟槽 3.1开挖沟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程监理指导的开挖路线及开挖深度 进行施工,而且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3.2开挖沟槽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埋设在车行道下管顶埋深不得小于0.9米; B.埋设在人行道下或管道支管不得小于0.75米;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电线电缆验收要求及相关标准 一、电线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线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和“CC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CCC’认证证书; 电线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验收标准: 电线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额定电压和“CCC”认证标识;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检测电线线径和绝缘皮厚度(用卡尺或千分尺),参考数据见附表1; 测量线皮绝缘电阻值,将电线浸在水中24小时,用750V绝缘摇表摇测,阻值大于Ω; 线芯不能松动; 检测电线长度,将电线展开拉直用皮尺量,将实际长度和标识长度对比;称重,抽检整盘线的重量,参考数据见附表1。 二、电缆进场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 电缆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 电缆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生产厂家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3.验收标准: 电缆绝缘皮标识清楚,标识间距不大于1米,要标明生产厂名、规格型号和米数;标识要字迹清晰,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棉布以1m/s的速度匀速连续擦拭五次,字迹仍清晰可辩;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五章拉线安装 第六章导线架设 第七章10kv及以下架空电路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 第九章接地工程 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是我公司新开发的用于电力系统埋设电力电缆的配套产品,为了便于施工单位的选用和施工,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埋地式高压电力电缆保护管、塑合金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和维护。 3、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二、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三、材料、施工工具、机具等已准备就绪,能保证正常施工。 四、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的场地,能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人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修改设计时需有设计单位的同意文件。 5、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规程除执行本规范外,如有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或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材料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证书,并应标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2、如需要使用橡胶密封圈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相配套。 第二节管材的运输和搬运 1、电力电缆保护管在运输、装卸时要小心轻放、排列整齐,要防止管材散捆掉落。 2、管材不得受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接触,不得抛、摔、滚和烈日曝晒,防止管材端头损伤。缆绳与管材接触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保护。

第三节管材的储存 1、管材的堆放场地应平整。 2、管材应根据其长度分采用两支点或三支点堆放。4m长度的管子采用两支点支承,6m长度的管子采用三支点支承。 3、管材应按其规格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并远离热源,不得烈日曝晒。 4、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形。 5、橡胶密封圈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严禁明火。 第三章沟槽 第一节挖掘沟槽 1、埋地式电力电缆保护管开槽施工工艺应根据现场环境、槽深、地质情况、施工设备、季节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2、开挖沟槽尺寸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沟槽挖掘应严格按设计控制,基底高低不得扰动或超过基面。挖掘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4、沟槽挖掘宽度应能满足管材连接、地基施工和回填作业所需的最小间隔。 第二节地基施工 1、应将沟槽底部整平,使放在其上的管材平坦不倾斜。 2、遇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应将沟槽底部用水泥浆铺面。 3、土质较差时,应先进行处理,挖除淤泥,再用大石块压实,然后分层夯实回填上。建议在管子底部铺设一层厚200mm、标号为C20的钢筋混凝土。

电力线路验收规范

附件: 电力线路及变电站安装工程 竣工检查验收规范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2、电缆线路部分 3、变电站一次部分 4、变电站二次部分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1.1、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1、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1.1.2、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包括线路名称、编号、相序、警示牌等)1.1.3、铁塔及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1.1.4、电杆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1.1.5、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 近距离。 1.1.6、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导线、杆塔、金具等) 1.1.7、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8、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1.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2.1、竣工图 1.2.2、变更设计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1.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1.2.4、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1.2.5、调整试验记录。 1.2.6、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1.2.7、有关的批准文件。 1.3、验收资料目录 1.3.1、供电线路施工合同(内部工程下任务书) 1.3.2、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内部不要) 1.3.3、图纸会审记录 1.3.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3.5、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1.3.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内部不要)1.3.8、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1.3.9、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1.3.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内部不要) 1.3.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部不要) 1.3.12、单位负责人通讯录(内部不要) 1.3.13、路径复测记录表 1.3.14、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5、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6、电杆底、拉、卡盘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7、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8、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9、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0、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1、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耐张段)

10KV-35KV架空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结电力线路实际和运行特点情况编制而成。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10KV架空电力线路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四、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六、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一、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1、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2、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 3、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二、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3、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 4、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三、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四、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五、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 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见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本条说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1.0.4目前我国已大量使用500kV电缆,第1.0.2~1.0.4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电压等级范围和内容。对于特殊用途的电缆,如矿用、船用、冶金及化工等用的电缆,其结构、性能、安装场所均有其特殊性,本规范不可能都给予明文规定,因此提出“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1.0.5本条强调电缆线路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合格产品。 1.0.6本规范是以质量标准和主要工艺要求为主的,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只是一般性规定,二者对于专业性的施工都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得非常齐全;同时由于电缆工业的发展,新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不断采用,施工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求除应遵守本规范及现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外,对重要的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还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1.0.7对电缆及附件安装所用的钢制紧固件,根据现有条件和市场供应情况,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制品,从而保证防腐蚀要求。地脚螺栓可按设计要求自行加工或采购成品。 热镀锌为目前常用镀锌工艺,尤其是对钢制螺栓使用热镀锌比电镀锌和喷镀更为广泛、实用,效果也好。考虑到技术发展,也允许采用性能等同热镀锌的其他制品。 1.0.8本条为增加的内容。强调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2、术语 本章为原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附录一内容的修改补充。为便于理解和使用,增加了电缆、电缆分接箱和电缆导管[保护管]的内容。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zhù存cún 保管 3.0.1、3.0.2对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要求具体运输方法,因为各地、各部门运输工具、道路及施工经验不同,不强调用同一种运输方法。但不论用何种方法运输,均要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3盘装电缆在运输和滚动前应检查其盘的牢固性。因为从出厂到工地、从工地至各使用场所是经过多次滚动和倒运,若运输和滚动方式不当或电缆盘质量不好,以致盘变形松散,会引起电缆损坏或油管破裂。对充油电缆油管的保护,应在运输滚动过程中 检查是否漏油,压力油箱是否固定牢固,压力指示是否符合要求等。否则电缆因漏油、压力降低会造成电缆受潮以致不能使用。 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除应按一般常规要求进行检查外,对充油电缆由于施工单位较少或没施工过,因此要求电缆及其附件(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符合要求且完好无损。 充油电缆附件完好无损表现为压力油箱油管无裂纹、油无渗透漏,油压及其表计指示符合正常压力;阀门关闭灵活,且应在开启位置,使压力油箱与电缆油路相通;电缆本体油无渗漏,封存端密封良好。强调了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3.0.5要求电缆本体、附件及有关材料的存放、保管原则上应符合产品贮存保管要求。 (1)为方便电缆的使用,存放时应按电压等级、规格等分类存放,盘间留有通道以便人员或运输工具通过。为保证电缆在存放时的质量,存放场所应地基坚实且易于排水,电缆盘应完好而不腐烂。 (2)电缆终端瓷套,无论存放于室内、室外,都易受外部机械损伤而使瓷件遭受破损,严重的致使报废,因此要求所有瓷件在存放时,尤其是大型瓷套,都应有防机械损伤的措施(放于原包装箱内;用泡沫塑料、草袋、木料等遮盖、围包,牢固保护)。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 器材检验 1.1 一般规定 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 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 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 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 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 范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 1总则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八、低压电缆头制作和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作业条件 1.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室内空气干燥。 2.电缆敷设并整理完毕,核对无误。 3.电缆支架及电缆终端头固定支架安装齐全。 4.现场具有足够照度的照明和较宽敞的操作场地。 二、工艺流程 → → →→ → 三、安装注意 1.铠装电缆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同时应防止地线焊接不牢,解决方法是将钢带一定要锉出新茬,焊接时使用电烙铁不得小于500W ,否则焊接不牢。 接地线截面积要求如下表: 表18.1.3 电缆芯线和按地截面积(mm 2) 2.应防止电缆芯线与线鼻子压接不紧固。线鼻子与芯线截面必须配套,压接时模具规格与芯线规格一致,压接次数不得小于二道。 3.防止电缆芯线伤损,用电缆刀或电工刀剥皮时,不宜用力过大,最好电缆绝缘外皮不完全切透,里层电缆皮应撕下,防止损伤芯线。 4.防止电缆头卡固不正,电缆芯线过长或过短,电缆芯线锯断前要量好尺寸,以芯线能调换相序为宜,不宜过长或过短。电缆头卡固时,应注意找直,找正,不得歪斜。 5.配电柜等电气设备内部电缆排布时,需布线整洁美观,并需考虑在机柜进线处做好电缆预留,电缆绑扎带要统一美观,且扎带切口需光滑,防止切口尖锐伤人。 可参考下图所示:

(考虑到不同甲方的具体要求不同,可在大规模接线前,每一类电柜做一个样板请建设方相关人员确认) 四、施工检查 1.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 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 2.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3、对于多芯YJV电缆,在制作终端头和套五指套及色带时应注意,为了提高电缆绝缘性和相线的区分,应在剥开的多芯电缆的每一条相线上满套上相应颜色绝缘色带,即色带需从五指套底端一直满套到终端头。 如下图的做法即不符合我们要求。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第三节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第四节直埋电缆的敷设 第五节水底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第六章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第一节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第二节制作要求 第七章电缆的防火与阻燃 第八章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 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 条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 条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 条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 条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 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 1.0.8 条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 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GB50168-2006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6-07-20发布2006-1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3)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4) 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5) 4.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5) 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6) 4.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7) 5电缆的敷设 (7) 5.1一般规定 (7) 5.2直埋电缆的敷设 (10) 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12)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2) 5.5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13) 5.6水底电缆的敷设 (13) 5.7电缆的架空敷设 (14) 6电缆附件的安装 (1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4) 6.2安装要求 (16) 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的施工 (17) 8工程交接验收 (18) 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19) 1总则 1.0.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4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热镀锌制品。 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 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电缆[本体]cable 指电缆线路中除去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 注:有时电缆也泛指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的附件所组成的电缆系统。 2.0.2金属套metallic sheath 均匀连续密封的金属管状包覆层。 2.0.3铠装层armour 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的机械力作用。 注:金属带起径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向加强保护作用。 2.0.4[电缆]终端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 2.0.5[电缆]接头joint 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 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 dividing box,cable feeding pillar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内。电缆终端是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 2.0.7[电缆]附件cable accessories 终端、接头、[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 2.O.8电缆支架cable bearer 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 2.0.9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支吊架等组介构成,用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 2.0.10电缆导管cableducts,cableconduits 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 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3.0.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的震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3.0.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2-26发布 1993-07-01 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作的施工质量,促进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线路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矿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0.3条 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8条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二、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 4.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 5.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三、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埋件

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电缆保护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1.1本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lt生产的MPP管材、HDPE管材以及UPVC、CPVC系列管材,以下统称为“管材”。 1.2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B.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C.施工人员经过培训且熟悉管材的一般性能,掌握管道的连接技术及操 作要点,进行HDPE管材及MPP管材焊接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D.施工工具、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储放等临时设施能满足 施工要求; 1.3本施工及验收规范只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如有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按特殊设计要求及设计单位其它有关规定 执行,或参照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进行。 第二部分:材料 1. 一般规定 1.1管材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具有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并应标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标识; 1.2接头、配件必须与管材规格型号配套; 1.3管材因运输、装卸、堆放、遮盖不严或因存放较长,都有可能造成管材、管件的变形和变质,连接前应对管材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2. 管材的运输、搬运与储存

2.1管材在运输,装卸或搬运时要小心轻放,不得受到剧烈撞击。严禁 抛、摔、滚动及烈日曝晒,缆绳与管材解除处宜有软质材料隔离防 护; 2.2管材贮存地应平整,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超过1.5m,距离热源不 少于5m,不得露天曝晒,如露天堆放应加以遮盖; 2.3管材扩口部位应交叉放置,避免挤压变型; 2.4用于管材连接的胶水,橡胶密封圈等必须存放室内,阴凉,干燥, 严禁明火。 第三部分:沟槽 3.1开挖沟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程监理指导的开挖路线及开挖深度 进行施工,而且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3.2开挖沟槽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埋设在车行道下管顶埋深不得小于0.9米; B.埋设在人行道下或管道支管不得小于0.75米; C.绿化带下或居住区支管不得小于0.6米; D.在永久性冻土或季节性冻土地层,管顶埋深应在冰冻线以下。 3.3开挖沟槽宽度以管材的连接,地基施工和回填土作业所需的最小间距即 可。一般情况下,沟槽的挖掘宽度比水泥管的敷设槽小0.8~0.85米,可 以减少开挖工作量; 3.4一般要将沟底挖平,使放在其上的管枕平坦不倾斜。若遇上土质较松的 地方,建议在管枕下铺沙或铺一层100mm的素。如果土质较差,建议子 套管底板铺设一层厚200mm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混凝土标号为C20级; 3.5采用水平定向钻进施工时,为减少管道在牵引过程中的摩擦阻力,以及防止因扩孔过大导致塌孔,终孔孔径一般应为管道外径的1.2~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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