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地税局关于一季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鲁地税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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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的通报正文:----------------------------------------------------------------------------------------------------------------------------------------------------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鲁地税发〔2011〕3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执法人员,在省局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正确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创新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和机制,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业务素质,有强烈的税收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地税工作,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锐意创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公平和文明执法的优秀地税执法人员。
为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根据《山东省地税系统执法责任制度》的规定,经过各市局按规定程序选拔推荐,省局研究决定,授予蒋志荣等100名同志为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为加快全系统法治地税建设、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税,不断探索新经验、创出新业绩。
全省地税系统广大执法人员,要以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把学习先进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积极适应新形势,认真落实依法治税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努力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好每一项地税执法工作,不断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名单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附件: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名单省局稽查局:蒋志荣省局直属征收局:王忠志济南市地税局:范闽葛广强胡荣焦守文李湧马庆伟战茂祥青岛市地税局:嵇焕帅李晓梅李旭春孙林孙卫国王宗欣张海峰淄博市地税局:高顺长孟庆星孙延亮王广业赵谦赵雁朱万宝枣庄市地税局:冯超韩超黄紫艳孙法国孙国梁张峰东营市地税局:隋朝辉田宏霞王秋萍王玮烟台市地税局:考伟李锦泉孙光孙礼明于德春于宏伟张长粤潍坊市地税局:单联华董阴章高学斌刘成刘树义刘兴华刘新军济宁市地税局:郭瑞郭伟黄尊峰刘暖王伟伊长岭周建英泰安市地税局:巩庆岩李恒强唐光明王文霞武树东夏友木威海市地税局:姜涛时述强XXX 尹婧日照市地税局:成泽军王文勇徐州莱芜市地税局:张军张玲临沂市地税局:郭一民管桂春马莲香彭飞王纪存杨鹏张作超德州市地税局:蔡霞高加平宫恩泰徐振厚姚光东宗国华聊城市地税局:李建军屠勇王明龙汪文龙徐慧郑博滨州市地税局:耿守佳罗立华田爱文王贵栋邢朝霞张继恒菏泽市地税局:崔兵刘键牛永翔张洪平张会俭赵雪玲——结束——。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州地税发[2008]62号【发布部门】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日期】2008.04.25【实施日期】2008.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苏州地税发〔2008〕62号)各市、吴中、相城地税局,市区各税务分局,稽查局:现将《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简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追究形式、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
行政处理是指对本办法所列举的特定执法过错行为所作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
经济惩戒是指根据税收执法考核评议结果,扣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条执法过错行为按过错性质分为工作失误、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违法违纪。
工作失误行为是指由于执法失误造成的,违反内部管理规定,对执法活动没有重要影响的行为。
一般过错行为是指违反审核、审批规定,或者违反对执法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实体规范的行为。
严重过错行为是指违反对执法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严重影响执法效力的行为。
违法违纪行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5.14•【字号】武地税发[1998]141号•【施行日期】199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41号)各分、县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地税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各项要求,结合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制定了《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四日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促进地税部门和税务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行为。
依照《征管法》、《市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执法过错责任,是指地税部门和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由于主观上的原因和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及市局以上(含市局)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依照本规定应当追究其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地方税务系统各级税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
第四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以下简称追错)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责任自负、教育与处分相结合,过错与追究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追错工作由市、分县局两级地方税务部门的追究委员会(以下简称追错委)负责。
追错委在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法规、监察、人教、征管、税政、计财、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
追错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规部门领导兼任,并明确专人办理追错工作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各级追错委的职责:(一)领导、组织、监督、检查本级税务机关的追错工作;(二)审批、调查、核准、复审追错案件和作出追错决定;(三)提出防止和减少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过错的建议,向本级和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县地税局2019年1—2月份组织收入工作汇报材料

全文共计3926字县地税局2019年1—2月份组织收入工作汇报材料
年初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的总体工作安排及我局年初税务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思路,想方设法,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组织收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就将我局近期组织收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1-2月各项收入基本情况
1-2月,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 4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增收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44010万元)的17.64 %,较平均进度增收XXX 万元。
其中,中央级税收入库XXX万元,同比增收XXX万元,增幅XX.6%;省级税收入库XXX万元,同比增收1XXX 万元,增幅XX.7%;市级税收入库XXX万元,同比减收XXX万元,减幅XX.8%。
二、主要特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早动手制定措施。
从年初开始,
1。
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提高税收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进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是以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主要标准,以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为基础,对本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第三条推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健全以电子化考核为技术支撑、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控和考核。
第四条执法责任制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责考办”),责考办设在纳税服务股.第七条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实施;(二)负责考核办法及税收执法责任事项考核计分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完善;(三)负责对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进行整体评价和监督;(四)负责全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五)负责追究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完善;(六)负责对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审定。
第八条责考办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草拟和修改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二)负责策划和组织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三)负责对全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四)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九条征管分局、稽查局应当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按月抽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本单位日常考核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相关职能股室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执法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税务局税收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doc 26页)

税务局税收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doc 26页)部门: xxx时间: xxx拟稿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即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税收工作属于高危职业。
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预防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所能够解决的,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青岛市局先后出台了加强内控、规范税收执法监督管理的文件,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
即墨局在实践中以此为指导,紧密结合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的运行机制入手,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突破,取得明显成效。
一、税收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即墨局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开展中,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岗责明确、流程规范为基础,通过对表面和深层次风险点的查找,并积极实施预防和控制,从根本上解决职责不清、工作监督不到位、执法随意粗放、疲软等问题,达到了风险防范、规范执法、避免干部出问题的目的。
主要有以下特点:即紧紧围绕专业化税源管理工作,突出了三个重点,明确了四个目标。
(一)突出了税收管理风险、税收廉政风险和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三个重点。
税收管理风险是指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未依照或未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在税收执法或履行职责中给国家或纳税人造成的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纳税遵从风险指纳税人不遵从税法产生的风险。
税收廉政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或履行职责中的不廉行为所承担的风险。
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是税收廉政风险生存的土壤,税收廉政风险是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产生的思想根源和后果体现。
即墨局在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将税收管理风险、纳税人遵从度风险和税收廉政风险紧密结合在一起。
通过加强税收廉政风险防范,提高税收执法质效;通过纳税人遵从度的提高,税收执法的规范,消除不廉行为生存土壤,促进税收廉政风险防范的有效开展。
1、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管理风险防范。
制订了《即墨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工作暂行实施意见》及《即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风险点识别及评估》,对地税工作人员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执法风险信息进行了识别,从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划分高、中、低三级。
地税局长在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地税局长在市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上的讲话(20xx年8月30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座谈会。
大家都是我们的老朋友了,多年来十分关心地税工作,积极参与地税机关的税收法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对改进地税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藉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想借这个座谈会,向大家通报一下市地税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同时,对几年来行风建设情况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今天大家能在百忙中参加会议,我们十分感动。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地税工作情况,也算是座谈会的引子吧。
一、今年以来全市地税工作的主要情况根据省地税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管理年”活动,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围绕税收管理、执法管理、服务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这“五项管理”,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举措,促进整体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以核定征收促查账管理,重点解决企业所得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我们针对部分企业虚假零申报、常亏不倒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状况,研究出台了对中、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核率核定征收的相关办法,分行业制定税收核定标准,规定对虚假零申报、常亏不倒企业的核定面达到100。
目前,通过调查核实,初步掌握全市有1500多户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虚假零申报和常亏不倒等问题,我们已经对其中的1093户企业实行了核定征收管理,共核定税款2498万元,已入库税款1613万元,对于其余400多户企业的核定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是科学、合理调整个体税负,解决个体业户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
我们专门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个体税负调整工作的通知》,结合个体业户营业税起征点的调整,部署督导各单位对所有个体工商户重新进行税收定额核定,全面开展个体业户基本情况调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测算,准确掌握个体业户实际经营情况,并利用微机定税系统,科学合理地确定个体业户的应纳税额。
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
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某某局关于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
局内各单位、某某分局:
为强化我局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标准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
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某某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方法》和国
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根本原那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某某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暂行方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法》为主要标准,以我省地税“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及税收管理员平台为主
要信息平台,采取计算机筛选数据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是指税收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成心
或过失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局内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导致税收执法行为不当或违法应当承当的责任。
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
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那么。
二、组织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区局领导班子成员、
人事监察、办公室、政策法规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区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办公室、政策法规等部门负责人
为成员。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具体做好几项工作:1、
负责草拟和修改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2、受理执法过错行为追究
线索;3、组织对执法过错事实的调查;4、对调查报告进行初审并提
出拟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5、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准备工作;6、负责过错责任追究决定的送达及组织执行工作;7、处理其他与执法过
错责任追究有关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75号2005年9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5]144号)的要求,总局决定在全国国税系统开展“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第二批扩大试点工作,在全国地税系统开展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
现就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的单位国税系统:凡是在2005年底之前已经运行总局省级数据集中模式(包括1.1和2.0两个版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为“系统”第二批扩大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本省(市)内至少选择1-2个地市级单位试运行“系统”,有条件的也可以在全省(市)范围内试点运行。
地税系统: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总局确定: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海南省、重庆市、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为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单位。
根据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规划要求,上述单位开展试点要以省(市)为单位开发自动考核软件,也可以借鉴其他省市开发并试运行成功的自动考核软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必要改造后,实行自动考核。
试点范围的要求与国税系统相同。
二、试点目标与任务试点的目标是: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通过试点单位运行“系统”和试行计算机自动考核,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为下一步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奠定基础。
2019年创新和深化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建设
创新和深化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建设创新和深化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建设近年来,随州市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充分利用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理论,着力解决税收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将创新和深化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建设作为切入点,以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整体推进市直地税系统税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税收执法责任制框架初步形成并已取得实效(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新时期推行依法治税工作的主要内容。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内部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保证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得以正确贯彻实施。
它也是我国税收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地税部门如何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和推进地税收入可持续快速增长,最关键的就是要以岗责体系建设为根本抓手,来破解地税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难题,并且把加强岗责体系建设作为地税系统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方针,作为促进、保证和检验地税收入可持续快速增长的重大举措和载体,作为做好税收各项工作的总纲。
(二)税收执法责任制涵盖的基本内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内容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岗位职责,明白“做什么”;工作规程,明白“怎么做”;评议考核,清楚“做得怎么样”;过错追究,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
其中,考核评议是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岗位职责是基础,工作规程是关键,过错追究是保障。
这四个部分是相互衔接、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共同形成了以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为依据,以严密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为基础,以量化细致的工作规程为基点,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税收执法行为监督制约机制。
(三)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成效凸显随州市地税局始终把创新作为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坚持创新方法,凸显依法治税的中心地位,认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促收履责意识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税收执法岗责评价体系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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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地税局关于一季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
的通报
XXX地方税务局关于18年一季度
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18年第一季度,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在抓好组织收入和落实全年其它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注重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全市税收执法过错行为数量显著减少。
根据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提供的数据和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等15个单位的考核结果,现将全市第一季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日常监控情况
(一)考核基本情况。
18年一季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共考核出执法过错行为736项(条),比上年同期的597条,增加139条;经申辩调整,被追究执法过错21条,扣26分,比上年同期被追究执法过错96条,扣111分,减少75条,扣分下降85分;全市平均过错率0%。
全市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追究数量下降显著。
一季度,无执法过错追究的单位有: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和XX分局等三个单位,提出表扬,希望继续保持;出现执法过错数量较多的单位是XX区地税局达374条,XX分局211条,XX县地税局62条,希望引起重视,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控,尽快减少执法过错。
出现执法过错,经申辩调整,无追究执法过错的单位有XX区地税局、XX区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
出现执法过错,而申辩调整通过率较低的单位有: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和XX分局
(二)从考核指标过错行为分析。
一季度全市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大幅下降,仅涉及以下二种:1.未按规定办理非正常户认定;2.未按规定上解(缴)税款、罚款。
执法过错较大的指标是“未按规定办理非正常户认定”16条,占本期总过错21条的76%。
其中:XX县地税局5条,XX分局4条,XX区地税局3条,XX县地税局3条,XX县地税局1条。
(三)从过错行为涉及的岗位看,
一季度执法过错行为主要涉及以下执法岗位:税收管理员岗、税务所申报征收岗、税务所所长岗、县局税政管理岗、县局税务登记管理岗、县局法制建设岗、县局征管股股长岗,其中过错行为主要集中在税收管理员岗位。
二、申辩调整及追究情况
一季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遵照按月考核,按季追究的原则对全市的考核过错进行追究,共考核过错数量736条,申辩调整了715条,追究过错数量21条,申辩调整通过率为97%。
其中:申辩调整成功率较高的单位分别是XX区地税局、XX区地税局、XX区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和XX区分局,申辩调整成功率为99%以上。
XX县地税局、XX县地税局和XX分局申辩调整通过率较低。
三、存在问题
产生过错行为的考核指标仍然高度集中。
一季度共对13项考核指标进行了统一考核,其中发生过错行为最多的,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办理非正常户认定”这项指标上,扣分较多,分别占本季过错行为数量21条的75%,过错行为主要集中在税收管理员岗位。
分析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该过错行为不能正常申辩调整所致,对此问题,请各单位在申辩期内对此问题形成的岗位、人员名称,用户代码进行注解和说明,形成书面说明,通过FTP反馈市局征管科,以便市局及时上报省局,进行集中处理,避免造成误考核和重复调整。
二是对该过错行为不能及时申辩调整所致。
三是随着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和“X税工程”征管业务操作系统的优化完善并上线运行,征管业务系统中税收执法岗位设置、执法操作程序、岗位人员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征管业务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的衔接产生影响,造成了两个系统中部分岗位不对应、数据有差异等问题,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的相关数据产生影响。
四、几点要求
(一)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好相关考核指标过错行为数量高度集中的问题。
个别考核指标的执法过错行为高度集中、执法过错行为数量居高不下,体现了全系统在某些税收执法环节存在共性问题,在对考核数据的研究分析和过错行为的预防纠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数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