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信息管理制度.doc

财务信息管理制度.doc
财务信息管理制度.doc

财务信息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保证财务信息传递安全、及时、准确,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集团、二级集团、各直属公司。

3. 财务信息的种类:

3.1 各种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3.2 资金、成本、费用、利润、预算、决算、财务指标等财务资料。

3.3 主要原材物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以及价格政策等。

3.4 企业的财务政策、财务策略、财务规划。

3.5 客户资料及供应商资料等。

3.6 其它财务信息。

4. 财务信息的使用范围:

4.1 集团各部门依其相应的权限可直接查询集团公司、二级集团及子公司财务信息的,不需要审批;如果需要通过其他部门协助查询及获取资料的,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相应的部门方可提供。

4.2 二级集团及子公司总经理有权了解其所管辖公司的财务信息;分管财

务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有权了解与其分管业务范围有关的财务信息,并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4.3 集团公司、二级集团及子公司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有权了解与其业务范围相关的财务信息,并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4.4 集团公司、二级集团及子公司的员工就其工作范围内接触到的财务信息负

有保密义务和责任,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接触其他岗位的财务信息。

5. 财务信息的使用程序:

5.1 二级集团及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由二级集团核算部合并后,将合并报表和各子公司个别报表一起报至集团财务中心核算部,核算部部长汇总或合并后报财务中心主任、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不得传递给他人。

5.2 因业务管理性质需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可向各二级集团及子公司采集财务信息,集团供应链本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向对口部门采集原材料相关信息,营销管理本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向对口部门采集营销相关信息。集团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审批通过,不得直接向二级集团及子公司索取财务信息;经过审批通过的,提供书面审批截图及相应的需求清单,相应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信息。采集信息涉及二级集团秘密的,需要经过二级集团总经理批准。

5.3 集团公司各部门需要集团公司、二级集团及子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提交的需求审批,须清楚可理解,目的明确。

5.4 财务部门提供财务信息,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批,并严格审核其审批手

续是否合格,审批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信息。

5.5 税务以及其他的集团系统外单位,需要财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必须及时请示财务总监,二级集团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及时请示其相应的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否则不得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5.6银行等因融资需要的财务信息,由集团资金本部进行审核批准,否则不得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5.6 集团其他部门对外的宣传内容需要列示关键财务指标的,必须提前与财务中心沟通,经复核后才能对外正式公布,否则,产生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应责任。

5.7 原则上不得向上市公司主体采集非公开数据,确因业务需要的,须经其相应的董秘同意。

6. 财务信息的保密

6.1 集团各部门及员工不得打听、收集、传播、盗窃、泄露企业的财务信息。

6.2 集团各部门及员工对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信息必须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并有保密的义务。临时使用的财务信息资料,使用后应当及

时归还或销毁,不得随意保留。

7. 罚则:

集团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传播或盗窃、泄露公司

财务信息的相关人员,当月扣发工资500元至10000元,且当年视为业绩考核不合格;情节恶劣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对其调整岗位直至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8.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