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汇编)

合集下载

布鲁氏菌病应急处置预案

布鲁氏菌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是一种人畜共患病,主要由布鲁氏菌引起。

布鲁氏菌病在我国分布广泛,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动物的健康。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有序地控制。

2.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

3. 降低布鲁氏菌病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布鲁氏菌病疫情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部门,以及布鲁氏菌病疫情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预案组织体系1. 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指挥部(1)指挥部组成:由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 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工作组(1)工作组组成:由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2)工作组职责:负责布鲁氏菌病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处置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疫情报告(1)发现疑似病例、疫情或动物布鲁氏菌病感染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卫生健康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疫情调查(1)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疫情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分布、感染途径、传播范围、暴露人群等。

3. 疫情处置(1)隔离病患:对确诊的布鲁氏菌病病患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密切接触者监测:对病患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

(3)动物疫情控制:对疑似感染布鲁氏菌病的动物进行隔离、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传播。

(4)环境消毒:对疫情发生地及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消除布鲁氏菌病传播隐患。

4. 信息发布(1)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布鲁氏菌病疫情信息,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一、前言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布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突发的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原则(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布鲁氏菌病监测和预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依靠科学手段进行诊断和治疗,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四)依法防控,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防控措施合法、科学、有效。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布鲁氏菌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布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间布病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布病疫情防控工作。

2、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畜间布病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类食品采购管理。

4、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5、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布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布鲁氏菌应急处置预案

布鲁氏菌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3)分级负责,协同作战;(4)科学规范,确保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和组织实施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4)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2 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具体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疫情调查、核实、报告;(2)组织隔离、救治和转运疑似、确诊病例;(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4)实施消毒、灭源、隔离等防控措施;(5)向上级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3 相关部门职责(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监测、报告、调查、防控、救治和宣传教育等工作;(2)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布鲁氏菌病疫情的防控、监测、报告和动物扑杀等工作;(3)公安部门:负责疫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疫情信息的通报和交通管制;(5)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疫情相关产品的监管;(6)宣传部门:负责疫情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教育。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3.1 监测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布鲁氏菌病疫情的监测工作,主要包括:(1)对布鲁氏菌病疫情进行常规监测;(2)开展布鲁氏菌病疫情的专项调查;(3)对布鲁氏菌病疫情进行风险评估。

3.2 报告发现布鲁氏菌病疫情时,卫生健康部门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病例数;(2)疫情的可能原因;(3)疫情发展趋势和风险评估。

布鲁氏菌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和家畜健康的人畜共患病,具有传染性强、潜伏期长、反复发作等特点。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对布鲁氏菌病的防控意识,普及防治知识,减少布鲁氏菌病的发病率。

2. 建立健全布鲁氏菌病疫情监测、报告、处置机制,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不扩散、不升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布鲁氏菌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布鲁氏菌病防控办公室负责制定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组织实施防控措施、收集整理疫情信息、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布鲁氏菌病病例的诊疗、疫情报告、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

4.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布鲁氏菌病在动物中的监测、疫情报告、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建立布鲁氏菌病疫情监测网络,加强病例报告、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

2. 定期开展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程序和责任。

五、应急处置1. 启动应急预案:当布鲁氏菌病疫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

2. 疫情调查:开展疫情调查,查明病例来源、传播途径和传播范围。

3. 隔离治疗:对确诊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4. 防控措施:对病例所在地区开展全面防控,包括环境消毒、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

5. 部门协作:加强各部门协作,共同应对疫情。

六、宣传教育1. 开展布鲁氏菌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意识。

2.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布鲁氏菌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

3.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畜牧兽医部门的培训,提高布鲁氏菌病防控能力。

七、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加大布鲁氏菌病防控资金投入,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应急预案一、前言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乙类传染病。

布病不仅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也影响畜牧业发展。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布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_____为组长,_____为副组长,_____为成员的布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布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1、卫生部门负责布病疫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诊断与治疗、疫情处置等工作。

2、农业部门负责动物布病的监测、检疫、免疫、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的监管,防止染疫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4、宣传部门负责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布病疫情。

5、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布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一)监测建立健全布病监测网络,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兽医站等监测点的工作,定期开展主动监测和被动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预警根据监测结果和疫情形势,卫生、农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布病疫情预警信息。

四、疫情报告(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站等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检疫人员、兽医等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和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布病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应当在_____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报告。

(三)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临床症状、诊断结果、传播途径、已采取的防控措施等。

五、疫情处置(一)疫情分级根据布病疫情的危害程度和传播范围,将疫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二)处置措施1、一般疫情(Ⅳ级)(1)对患者进行规范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布病应急演练预案

布病应急演练预案

一、预案背景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传染病,主要侵害人及家畜。

为提高应对布病疫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布病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布病疫情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2. 减少布病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3. 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指挥布病应急工作。

- 成员包括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健康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现场处置组- 负责疫情现场的调查、隔离、消毒、采样等工作。

- 成员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员、消毒人员、采样人员等。

3. 医疗救治组- 负责布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 成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防疫人员等。

4. 物资保障组- 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分发。

- 成员包括物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等。

5. 信息宣传组- 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

- 成员包括信息员、宣传人员等。

四、应急响应流程1. 疫情报告- 发现疑似布病病例后,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2.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

3. 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组对疫情现场进行封锁,隔离患者,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环境进行消毒和采样。

4. 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组对患者进行救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 信息发布- 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6. 解除应急状态-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现场得到彻底消毒后,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剂、采样设备等。

2.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宣传教育- 加强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布鲁氏菌病发生应急预案

布鲁氏菌病发生应急预案

一、前言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对人类健康和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布鲁氏菌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布鲁氏菌病疫情的预防、监测、报告、处置、信息发布和恢复等各个环节。

三、工作目标1. 提高布鲁氏菌病防控意识,普及防控知识。

2. 建立健全布鲁氏菌病监测网络,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3. 优化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形成防控合力。

四、组织架构1. 成立布鲁氏菌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

2. 县疾控中心、畜牧兽医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布鲁氏菌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建立布鲁氏菌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 对布鲁氏菌病疫情高风险区域实施重点防控,加强动物检疫和屠宰监管。

4. 强化职业暴露人员的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六、应急处置1.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2. 现场调查: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疫情。

3. 采样检测: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检测,确定感染情况。

4. 隔离治疗:对确诊患者实施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5. 环境消毒:对感染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除传播途径。

6. 人员防护:对接触者进行健康监测,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

7.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七、信息发布1. 建立疫情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2. 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疫情信息。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信息共享。

八、恢复重建1. 治愈患者康复后,继续进行健康监测,防止复发。

2. 加强对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的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防控措施。

3. 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布鲁氏菌病防控水平。

卫生系统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预案

卫生系统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预案

卫生系统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预案1. 引言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可引起多系统受累的慢性疾病。

随着国内外交通的日益便利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布鲁氏菌病的疫情呈现出不容忽视的态势。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布鲁氏菌病疫情,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卫生系统布鲁氏菌病疫情应急预案,以指导相关部门的工作。

2. 疫情预警和监测2.1 疫情预警•建立布鲁氏菌病的疫情预警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密切关注病情变动。

•加强与畜牧、农业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疫情信息,及时更新和发布布鲁氏菌病的疫情预警信息。

2.2 疫情监测•设置监测站点,定期采集样本进行布鲁氏菌病的监测。

•建立网络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疫情数据,并及时报告。

3. 应急响应措施3.1 预案启动•在发现布鲁氏菌病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组织。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2 疫情调查和防控•迅速展开疫情调查,确认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和观察。

•开展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

3.3 医疗救治和隔离•加强医疗救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对于病情较重或有传染风险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病情扩散。

3.4 人员培训和装备保障•对应急工作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医疗设备,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3.5 合作与资源调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布鲁氏菌病的防控工作。

•协调调配相关资源,确保防控措施的实施。

4. 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4.1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布鲁氏菌病疫情信息,提供预防、治疗等方面的指导。

•负责回答公众的咨询和提供相关的宣传材料。

4.2 舆情应对•掌握舆情动态,及时调查和研判相关事件。

•制定应对策略,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5. 预案评估和完善5.1 预案评估•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检查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布鲁氏菌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传染变态反应性疾病。

我省从1981年起全面开展了人间布病防治工作,1995年全省达到布病控制区标准。

由于近年来北方布病疫情大幅回升,我省引进牧区牛羊等动物,使人畜间布病疫情有所抬头,有逐年增高趋势,并出现人间局部爆发疫情。

为有效控制布病流行,加强对布病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1.1目的确保一旦发生布病突发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1.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处理原则(GB15988-1995)》编制。

1.4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省布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布病突发疫情的判定标准与分级2.1 人间布病突发疫情判定标准2.1.1近3年有人间布病病例发生的县、区,1个月内同一牲畜饲养场、牧场或交易场、屠宰场等发现10例及以上布病病例,或发现1例及以上布病死亡病例。

2.1.2近3年无人间布病病例发生的县、区,1个月内同一牲畜饲养场、牧场或交易场、屠宰场等发现5例及以上布病病例。

2.2.疫情分级根据人间布病疫情流行范围、趋势和和病例人数,分级实施紧急控制措施。

2.2.1 Ⅳ级疫情在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出现人间布病突发疫情。

2.2.2. Ⅲ级疫情本省范围内在2个及以上毗邻的县(市、区)出现人间布病突发疫情,且有蔓延趋势。

2.2.3.Ⅱ级疫情本省范围内2个及以上毗邻市出现3起人间布病突发疫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且有扩大蔓延趋势。

2.2.4.Ⅰ级疫情在2个及以上相邻省份的毗邻地区出现5起人间布病突发疫情,疫情波及本省2个及以上的市(地),且有大范围蔓延趋势。

3.疫情的应急响应3.1突发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布病突发疫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2小时内通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省布病防治中心,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向卫生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3.2突发疫情分级响应程序Ⅰ级: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布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Ⅱ级: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Ⅲ级: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并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Ⅳ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市级和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3应急组织布病突发疫情发生后,根据分级响应程序,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布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布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和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救治、疫情控制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4、疫情现场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

对疫畜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对接触人员进行相关的布病实验室检测。

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认真如实填写“人间布病突发疫情报告表”和“人间布病突发流行病学调查表”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发生布病突发疫情时,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协同农业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查明流行因素,掌握流行规律,为及时制定突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内容包括个案调查与疫点调查。

4.2接触调查了解感染者一般情况、感染及发病情况、检查及治疗情况;核实是否布病,查明发病原因,提出治疗方案和预防方法,防止疫情扩大。

4.3突发点调查一旦确认突发疫情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扑灭疫情,防止蔓延。

会同农业部门查明人、畜间布病疫情,分析突发原因,查明首发病例,然后对每个病例逐一检查、化验。

会同农业部门对可疑的传染源作布病检查,追查传染来源。

4.4现场消毒处理对疫点内畜及畜产品饲养及加工、屠宰场所做好消毒指导工作,主要消毒剂有1-2%石炭酸、2-3%来苏儿或3%漂白粉澄清液。

4.5病人治疗发生病人或出现布病突发疫情时,病人及时送当地医院按《布鲁氏菌病防治手册》进行治疗。

4.6普查突发点内与畜及畜产品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布病普查,采用皮内变态反应方法过筛,阳性者作血清学试验,并进一步明确诊断。

4.7个人防护主要防护装备有工作服、口罩、胶鞋或胶靴、围裙、橡胶或乳胶手套、线手套、套袖、面罩等。

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酌情选用。

工作结束后,应就地脱下保护装备,洗净消毒。

不要穿工作服离开工作场所,更不许将其拿回家中。

工作服、帽子、口罩可采用流动蒸气、高压蒸气、以及氯亚明、来苏溶液浸泡或紫外线照射等方法消毒。

橡胶手套、胶靴等可用来苏或戊二醛溶液浸泡。

工作结束后用肥皂、高锰酸钾、升汞来苏、含氯消毒剂等消毒液洗手。

4.8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形式,在疫区迅速开展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5. 应急响应的终止布病应急疫情发生后,经过应急响应,扑杀阳性牲畜作无害化处理,场地消毒,接触人员经过检测并经过一个潜伏期(3周)后无新发布病病人时,应急响应即可终止。

6.疫情管理与效果评估6.1信息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突发疫情的信息和资料,做好疫情控制的进程报告,并做好疫情资料的建档工作。

6.2控制效果评估应急措施实施后,应用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分析疫情动态发展趋势并对疫情控制效果作出评估。

6.3后期监测疫情控制后,应加大疫情发生地的病情监测力度,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保障措施7.1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布病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合作,确保布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7.2物资保障省及各级卫生、农业部门应做好布病防治物资的准备,保证控制疫情所必需的物资供应。

储备物资应包括:⑴人、畜布病治疗药物:利福平、链霉素治疗、强力霉素等。

⑵消毒药品:漂白粉、消百毒(双季胺碘溶液)、石炭酸、2-3%来苏儿等。

⑶防护药品:氯亚明、来苏溶液、来苏、戊二醛、高锰酸钾、升汞来苏、含氯消毒剂等。

⑷检测试剂:血清学诊断试剂、病原学诊断试剂及相关器材等。

⑸设备及器具:生物安全柜等病原学检查器具。

7.3 技术保障7.3.1 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布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管理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

7.3.2演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布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布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本预案由卫生厅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省(区、市)地区(市)县(区)乡(农场、镇、街道)1.基本情况:1.1患者姓名:1.2 性别:⑴男⑵女□1.3年龄:□□1.4民族:1.5职业:⑴农民⑵民工⑶牧民⑷渔民⑸学生⑹医务人员⑺散居儿童⑻干部职员⑼家务及待业⑽畜产品收购、屠宰⑾皮毛加工销售⑿乳肉加工销售⒀兽医⒁其他⒂不详□1.6发病地址:县(市、区)镇(乡)村(街道)号1. 7家庭住址:县(市、区)镇(乡)村(街道)号1.8发病日期:年月日1.9住院日期:年月日1.10报告日期:年月日1.11所住医院名称:2.临床表现:2.1症状体征:2.1.1发热⑴有⑵无□2.1.2发热持续(天)□□2.1.3体温最高℃2.1.4多汗⑴有⑵无□2.1.5肌肉、关节酸痛⑴有⑵无□2.1.6乏力⑴有⑵无□2.1.7肝肿大⑴有⑵无□2.1.8脾肿大⑴有⑵无□2.1.9淋巴结肿⑴有⑵无□2.1.10睾丸肿大⑴有⑵无□2.2实验室检查:2.2.1玻片凝集反应⑴—⑵+□2.2.2虎红平板凝集反应⑴—⑵+□2.2.3皮肤过敏试验⑴有⑵无□2.2.4病原分离⑴病人血液⑵病人骨髓⑶其它体液⑷病人排泄物⑸无□2.2.5SAT滴度为1:100++ ⑴有⑵无□ SAT最高滴度□2.2.6补体结合试验1:10++ ⑴有⑵无□2.2.7coomb`s滴度为1:400++ ⑴有⑵无□2.3临床诊断:2.4治疗:2.4.1抗生素治疗⑴有⑵无□2.4.2抗原治疗法⑴有⑵无□2.4.3水解素治疗法⑴有⑵无□2.4.4溶菌素治疗法⑴有⑵无□2.5转归:⑴痊愈⑵好转⑶未愈□⑷死亡(年月日死于)3.流行病学调查:3.1与动物接触史:3.1.1畜别:3.1.2饲养放牧⑴是⑵否□3.1.3屠宰⑴是⑵否□3.1.4配种员⑴是⑵否□3.1.5兽医⑴是⑵否□3.1.6其他:3.2保护情况:3.2.1使用防护衣⑴是⑵否□3.2.2使用消毒液⑴是⑵否□3.3是否人畜共饮一口井⑴是⑵否□3.4幼羔放卧室内饲养⑴有⑵无□3.5既往病史:3.6布氏菌苗免疫接触史:3.6.1接种年月:年月日3.6.2菌苗种类:3.6.3接种途径:3.7确诊时间:年月日3.8可能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及传播因子:3.9其他:3.10在本疫点病例发病时间顺序:第例。

4.调查小结:调查者单位:调查者:审查者:调查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