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商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DOC)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农商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贷款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农商银行贷款管理的原则、流程和相关政策,以便农商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2. 贷款管理原则2.1 风险控制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采取科学合理、主动控制的方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2.2 客户服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注重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3 合规经营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合规经营,确保贷款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4 利益平衡原则农商银行贷款管理要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证银行的利益,也要照顾客户的合理需求。
3. 贷款管理流程3.1 申请审查流程3.1.1 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1.2 银行根据贷款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核实客户的信用状况。
3.1.3 审查通过后,银行将贷款申请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综合审查。
3.2 风险评估流程3.2.1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数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
3.2.2 风险评估结果根据一定的评级标准进行分类,确定贷款利率和额度。
3.2.3 银行将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客户进行通知。
3.3 合同签订流程3.3.1 银行与客户协商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签订贷款合同。
3.3.2 贷款合同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3.3.3 客户和银行双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并留存一份备案。
3.4 贷款发放流程3.4.1 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客户发放贷款。
3.4.2 发放贷款前,银行要核实客户提供的担保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回收。
3.5 贷款管理流程3.5.1 银行要定期对客户的贷款进行管理,包括还款情况和担保物的状态。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农商银行的贷款发放和管理,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贷款类别农商银行的贷款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房地产贷款等。
2.企业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经营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3.农村信用社贷款:包括农村信用社对农村居民的小额贷款、生产贷款等。
二、贷款申请1.个人贷款申请:个人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有效证件、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
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和所贷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2.企业贷款申请:企业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税务报表等材料。
银行将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3.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农村居民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有效证件、收入证明、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信用社将根据农村居民的还款能力和项目的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审批和贷款额度的确定。
三、贷款发放与管理1.贷款发放:银行将依据审批结果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人需要签署贷款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还款。
2.贷款管理:银行要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对违约的借款人要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3.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银行对贷款实行市场化利率,根据不同类别的贷款,制定不同的利率政策。
四、贷款风险控制1.审慎核查:银行要审慎核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贷款风险。
2.产业风险:银行应该控制产业风险,避免因产业不景气或行业波动等因素导致贷款违约。
3.市场风险:银行应该关注市场风险,及时调整贷款政策,避免因市场的变化而导致的贷款损失。
五、贷款责任追究1.追加责任:对于借款人违约或欺诈行为,银行可以采取追加责任、催收等措施,保护银行的权益。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相关规定,为适应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执行新的贷款利率政策,按照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发展战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贷款执行利率均为年利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各分支机构。
定价规则第四条我行贷款利率按产品类别和金额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进行加点后得出实际执行利率。
每月20日9时30分前发放的贷款参照上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9点30分后发放的贷款参照本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第五条一年期以内贷款参照一年期(LPR)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参照五年期(LPR)利率。
一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对年对月对日按照调整日当天五年期(LPR)利率进行调整。
第六条农户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参照LPR利率增加200-250个基点。
其中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参照LPR利率增加250个基点。
2.非信用村农户通过阳光信贷流程进行评级授信的,贷款利率在信用村农户同类型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个基点。
3.一般农户贷款执行自然人贷款利率。
第七条公职人员消费贷款利率定价标准:1.贷款金额10万元以内(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15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35个基点;2.贷款金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的,一年期以内参照LPR利率增加200个基点,一年期以上参照LPR利率增加185个基点;3.50万元以上贷款利率参照自然人贷款利率执行。
4.原集团客户或工资代收代发的公务员消费贷款利率在同期上浮基点数的基础上,下调50个基点执行。
农商银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相关规定,为适应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形势变化,执行总行发展战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利率定价包含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定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存款利率定价第四条我行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各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产品执行不同利率政策。
第五条普通存款利率执行标准:由总行利率定价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进行上浮。
第六条大额存款及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议价,但不超过当年**省利率自律机制协议上限。
第八条存款利率的定价,由业务发展部向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申报利率审批资料。
第九条因特殊原因需手工利息补差调整的,先由支行提出申请理由,报存款管理部门审批,经分管存款业务领导审批后提交**农商银行利率定价委员会审批。
(见附件1)第三章贷款利率定价第九条我行贷款利率按产品类别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加基点确定。
根据我行实际情况,由信贷管理部初步确定报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我行战略客户贷款利率单独定价。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贷款30万元以上且与我行签订浮动利率协议的贷款户,贷款户及关联人上季度在我行日均存款达到贷款余额5%以上的,在每月的5日前对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进行调整。
日均存款占比每提高5%,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对应下调5%,但贷款利率最低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应档次的1.1倍。
调整后的次月开始,如日均存款占比调整前下降,则减少相应的下调比例。
客户经理负责每半年度对贷款客户的日均存贷款数据进行统计,对符合利率调整要求的贷款户,提交利率调整相关资料,利率定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信贷管理部门具体操作。
第十八条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贷款利率的,另行报**农商银行利率定价委员会或经利率定价委员会授权部门审批。
(见附件2)第四章其他资产及负债利率定价第十九条其他资产及负债利率定价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xxxx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本着“服务三农,发展自身”的宗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村镇银行的政策要求,结合齐河县旳实际经济水平和本行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本行发放的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
(一)企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二)个人贷款:指对个人发放的用于工、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农户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第三条利率定价的基本原则(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二)贷款利率的定价与提供贷款所付出的成本、本行承担的风险与预期资金回报相匹配,风险越大贷款利率越高。
(三)对同一客户的同一种贷款利率应按遵先原则执行,即后发放的贷款执行的利率与前笔贷款利率保持一致。
第二章贷款利率定价的管理组织和职责第四条本行设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决策机构,主任由行长担任,成员由前、后台副行长、合规风险部、业务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等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本行贷款定价政策和利率执行水平,负责下发和修改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
贷款定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办公室主任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检查和监督;2、根据国家利率政策和本地区发展情况负责提出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拟定最优惠贷款利率及利率定价浮动方案,并报管理委员会审定;3、根据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分析、研究和预测利率态势,及时调整、完善贷款利率管理政策及更新利率定价因素,及时调整参考利率。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提高贷款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商银行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透明、便利原则,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积极支持各行各业的发展。
第三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科学的贷款管理制度,使贷款管理工作程序合理、流程明确。
第二章贷款审批流程第四条农商银行向客户审批贷款,应当按照“中央决定,地方执行”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客户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详实的审查和评估,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农商银行应当执行营业执照办理和公安机关开展的实名制预警挂账等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审批贷款时进行认真审核,避免风险和损失。
第七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审批通过的客户按照像关政策执行抵质押物、担保费、手续费等收费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还款计划。
第八条农商银行应当对审批未通过的客户,根据相关法规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解释,并告知客户所需追实的问题。
第三章贷款管理第九条农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管理流程。
第十条对于贷款审批通过并已放款的客户,农商银行应当对其进行严格的还款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款。
第十一条农商银行应当做好贷款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非散户不得收现现金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商银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规定确立担保物的抵质押率。
第四章贷款追偿第十三条农商银行应当在借款人逾期未还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商讨还款方式,协助借款人解决还款问题。
第十四条农商银行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还款情况,保证借款人及时足额还款。
第十五条农商银行应当根据担保物的抵质押率等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
第十六条农商银行应当注重法律风险管理,遵循诉讼程序,在司法机关或者债权人集体维权的前提下,对发生违约的借款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存款利率定价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实现效益目标,并促进经营机制的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无
5.内容
5.1存款利率管理坚持“统一指导、动态调节”的原则。
5.2存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根据人民银行有关利率
调整规定调整、发布和执行。
我行具体参考省联社规定进行制定和执行。
由客户部负责存款利率实施和管理日常工作。
5.3根据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存款利率可以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
率的基础上上浮。
上浮范围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5.4本行稽核部门定期组织利率执行情况的检查。
对违反国家利率政策,擅自提
高或降低存款利率标准的,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机构和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5本办法未作规定,而人民银行有相关规定的,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6.参考文献
无
7.储存记录
无
8.附录
无
9.其它说明
9.1本办法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修订、解释与执行;
9.2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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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术语定义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职责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
其主要职责: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
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
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行。
4.3对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依据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4.4对超本办法规定范围的贷款利率定价,各网点对确需调整贷款执行利率的,要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测算,在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调整比例,并专题向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内容5.1定价流程5.1.1基准利率确定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各期限贷款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
5.1.2浮动幅度确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浮动幅度,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各网点贷审小组在确定范围内合理执行。
➢客户经理通过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担保方式、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和浮动系数确定基本浮动幅度。
5.1.3贷款定价的确定各网点贷审小组在规定的浮动系数内确定贷款执行利率,超浮动系数的上报总行审批。
5.2利率定价方法5.2.1利率定价基本办法➢全行利率定价统一采取贷款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的定价方法。
➢公式为: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1+浮动幅度)。
➢单笔贷款利率的上限不得高于当期央行颁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2.3倍。
➢浮动幅度=∑(浮动系数×权重)×100%。
5.2.2企事业客户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确定指标企业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企事业客户贷款利率的最低上浮幅度为30%,具体浮动幅度按以下指标确定。
对企事业单位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综合考虑客户的担保方式、资信等级、名单式管理类型、开户情况、资金归行率、资产负责率、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存贷比例、贷款额度、行业分布等因素,一般考虑的因素和权重为:➢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保证、信用五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目前以内部评级机构评定为准。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级,A级,BBB级、BBB级以下和未评级企业五个等级,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名单式管理类型:存量法人客户依据名单式管理划分为五类,分别为:优质黄金类客户、重点维护类客户、一般维护类客户、逐步退出类、限制淘汰类客户,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注:新增企业客户按照重点维护类客户管理);➢企业在本行开户情况,分为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两项,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资金归行率:按照企业资金归行率的高低确定浮动幅度,分为:70%(含以上)、50%(含)-70%、30%(含)-50%、10%(含)-30%、10%以下,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
➢资产负债率:按照企业政策负债比率的高低确定浮动幅度,分为:40%(含以下)、40%-50%(含)、50%-60%(含)、60%-70%(含)、70%以上,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
➢注册资本金:根据企业注册资本金与该企业在本行贷款总额之比确定,比例越高越优惠,分为:50%(含)以上、40%(含)-50%、30%(含)-40%、20%(含)-30%、20%以下,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10%。
➢单户贷款额:单户贷款额度越低,管理成本越高,相应提高贷款浮动利率,反之,降低浮动利率,分为3000万元以上(含)、1000(含)-3000万元、500(含)-1000万元、100(含)-500万元、100万元以下五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5%。
➢行业分布:对客户现有贷款区分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工矿企业、商贸流通业、国家非鼓励的行业或企业五个等级,权重为5%。
5.2.3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确定指标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浮动指标与浮动系数对照表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的最低上浮幅度为30%。
具体浮动幅度按以下指标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分为质押、抵押、保证、信用方式四个等级,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40%;➢贷款用途:分为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工矿业生产、个体工商,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存贷比例:借款人在本行的存款日均余额与贷款日均余额之比,分为:20%以上、10%-20%(含)、5%-10%(含)、5%(含)以下四个档次,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家庭负责率:指自然人家庭负责总额和资产总额的比率。
分为:10%(含)以下、10%-20%(含)、20%-50%(含)、50%以上四个档次,在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所占权重为20%(注:存贷比按照上年度日均存款与日均贷款之比计算;家庭负责率以贷款发放前的资产、负债总额进行计算)。
5.2.4对不宜按模式定价的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贴现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确定。
贴现利率可根据客户全年累计贴现额确定,一般来说,全年累计贴现额越高,贴现利率越低,具体定价可根据票据市场利率确定。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双方在不超过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水平(含浮动)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政策性贷款业务,如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消费按揭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及XXXX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规定利率执行。
➢存单、国债等低风险质押贷款执行央行基准利率。
➢银(社)团贷款按牵头行(社)提出的利率执行。
➢农业贷款(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利率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80%。
有关信用工程的贷款利率定价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操作规程或管理办法当中的规定严格执行。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贷款市场营销和同业竞争的需要,对一些高端客户和对本行有长期效益回报的优质黄金客户可在利率定价基础上进行双方协商确定,需经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5.3计息方式及罚息5.3.1计结息、加罚息的管理➢对贷款的计结息、加罚息要严格执行《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各项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按月结息。
➢对借款人的贷款展期或提前还贷行为,可通过提高利率上浮幅度进行约束,但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相关条款。
➢贷款借贷合同中必须载明罚息条款。
逾期后的罚息利率原则上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挤占挪用的罚息利率原则上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具体罚息水平由借贷双方约定。
5.3.2合同期限内贷款利率的调整➢短期贷款执行固定利率➢中长期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1日,仅调整基准利率,浮动幅度不变。
5.4审批、管理与监督5.4.1贷款利率定价的逐级审批权限:➢各网点按贷款发放权限对贷款利率定价进行审批,超权限的贷款,利率定价随同贷款一并报上级审批。
➢超总行审批权限的上报市办、省联社审批。
5.4.2客户部依据全行的资产负债规模、贷款期限结构、市场参与程度、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风险管理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的提出全辖贷款利率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和定价政策调整方案,完善贷款定价管理。
5.4.3客户部、稽核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网点贷款利率定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5对贷款定价的支持服务5.5.1负责成本测算、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和提供。
财务部负责测算上一年资金平均成本和不同期限结构负债成本、上一年贷款费用率、不良资产损失的每年待摊单位成本,来确定提供给业务部门的不同期限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作为不同期限贷款的参照保本利率,供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参考并作为本年度确定最低上浮幅度和上浮单位的依据。
5.5.2总行稽核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辖内贷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5.5.3风险管理信息的监测和提供。
客户部负责对各项贷款贷后管理信息、贷款运行状态、主要贷款投入行业的市场风险状况、主要贷款对象的经营状况做月度监测分析,向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报告并作为本年度确定最低上浮幅度和上浮单位的依据。
5.6罚则5.6.1总行稽核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辖内贷款利率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