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

山东省影视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

影视剧受众多、传播快,是当代文化消费中分量极重的一种形式,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是文化价值传播的重要渠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打造全国领先、世界水平的影视产业基地,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激发影视产业新动能,促进全省影视产业实现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从低端价值链到全产业链延展,从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到统筹国内外市场,打造较为完善的影视产业链条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影视产业集群,建成全国领先、世界水平的影视产业基地,实现全省影视产业由大到强、走在前列,为促进全省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兴盛、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主攻方向

把握全球影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不断延展影视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打造全球影视创作生产重镇,全面提升山东影视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结构优质化。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影视产业增长方式,合理调控影视创作数量,既鼓励新生创作力量的积极性,又设定专业、质量门槛,充分运用政策、市场杠杆,压缩低质、劣质影视产品的数量,淘汰落后、冗余产能。积极推动资源聚合,推进大投资、强特效的影片生产。优化影视产业基地(园区)结构,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防止一哄而起、无序竞争,形成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1+N”影视产业基地(园区)格局。

产业智慧化。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影视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运用新技术、新管理、新模式,大力发展影视新科技,全面提升影视制作工业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价值链向高水平跃升。加快培养青年优秀影视人才,制定更灵活、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高端人才到山东发展。

品牌高端化。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影视企业和区域品牌,叫响“鲁剧”“山影”、青岛“世界电影之都”“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东方影都”“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及“新世纪院线”等品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跨界融合化。顺应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加快影视业与互联网、数字经济融合,与教育、培训、出版、旅游、演艺、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时尚、会展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推进影视基地(园区)实现产城融合,推动产业行业交叉渗透、提档升级,不断衍生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发展新空间,打造影视全产业链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影视产业集群。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影视全产业链进一步形成,影视制作工业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影视创作生产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形成“1+N”影视基地(园区)布局。以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为龙头,打造全国领先、世界水平的影视产业基地,辐射带动一批主业明显、特色鲜明的影视产业园区,在全省形成一核引领、多点发力、融合发展的影视产业发展新格局。

鲁剧佳作源源不断推出。坚持内容为王,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影视精品,“鲁剧”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精品佳作实现推出一批、创作一批、储备一批。

催生一批知名影视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吸引一批知名制作公司落户山东,形成具有山东特色、较大规模、实力领先的影视企业集群。

扩大影视人才聚集。大力培养、引进影视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影视人才,积极培育一批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影视创作人才、领军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发展影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搭建产学研一体的国家级影视人才培养基地。

后期制作全国领先。加强影视技术的开发应用,支持影视企业对云计算、虚拟拍摄等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培育一批影视后期制作领域科技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提升后期制作技术水平。

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与国内外优秀团队开展拍摄、制作、译制、播出等方面的合作,一批重点鲁剧作品输出海外,鲁剧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龙头骨干影视企业在海外开设分公司,积极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影视产业对外交流与交易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影视园区

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优势,坚持核心引领、多点突破,打造特色鲜明、全国领先、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影视产业基地(园区),逐步形成覆盖研发、创意、制作、发行、交易、教育、播出、衍生产品和延伸产业开发的影视产业链。

第一节打造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

以青岛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世界电影之都”为契机,大力扶持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做大做强,支持青岛市建设全球影视文化中心,突出电影元素,打造全国乃至全世界电影重镇。

建成国内一流电影工业化、现代化生产基地。充分发挥“东方影都”的带动作用,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在现有30个摄影棚和24个置景车间的基础上,高标准推进二期摄影棚建设。利用万米摄影棚、水下恒温摄影棚等高标准硬件设施,筹建影视产业园文化保税仓,落实境内关外政策,面向好莱坞等地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制作团队,吸引知名大型设备供应商和更多优秀影视制作机构落户园区,打造影视工业化生产体系完备、科技含量高的世界级影视产业基地。推动商业大片生产。到2020年,聚集影视文化企业超过500家,每年拍摄制作国内外影视作品超过100部,影视文化产业总收入超过100亿元。

在青岛市建立总规模50亿元的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0亿元,连续投入5年,对在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内完成主要拍摄制作的优秀影视作品给予最高40%的制作成本补贴。建立健全影视产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理事会和青岛灵山湾影视服务机构,为影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注册融资、拍摄协调等全套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企业落地,吸引国际大片和国内影视精品在青岛拍摄。

建设国家影视文化消费先行体验区。推进大型影院建设发展,大力提升青岛电影票房规模。大力引进从事影视后期制作、影视制品、旅游产品、书刊、纪念品、日用品等影视衍生产品开发与经营的企业,大幅提高影视产业衍生效益。积极推动影视工业化生产向时尚娱乐、休闲旅游领域拓展,充分挖掘释放影视文化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打造文化娱乐消费街区、休闲体验园区、时尚会展平台,建设国内关联业态最丰富、聚集度最高的影视文化消费体验区。到2020年,影视衍生品开发收入占比超过20%,接待旅游人口超过800万人次,带动就业规模达10万人。

建设“中国影视数都”。在影视文化产业、智慧信息产业、时尚休闲产业方面加大融合创新力度,积极参与构建中国电影工业标准体系,高水平搭建影视产业管理服务平台,高质量引进一批行业龙头配套企业。以影视后期制作与大数据科技融合创新为引领,集聚引入一批数字影视科技企业,打造影视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园区。

举办系列影视节会。充分利用成功举办首届“上合组织国家电影节”“2018青岛国际VR影像周”成果,争取将国际性电影节永久落户青岛。举办欧盟、法国、中国香港等单一国家(地区)电影展映活动。承办全国电影博览交易会、国产电影推介会,举办全球“电影之都”青岛峰会、电影工业化国际论坛,构建世界级电影评奖、研讨平台,加强合作交流,不断增强东方影都的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

建设影视旅游综合体。发挥影视旅游全域化引擎作用,积极推动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星光岛、灵山岛、竹岔岛“三岛”联动发展,影视文化、科技体验、海岛度假、海上运动“四大精品项目”组团发展,打响“灵山湾景区”品牌,打造全域旅游综合体。

第二节突出特色多点突破

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围绕影视拍摄、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娱乐、影视体验、衍生品开发等重点产业门类,规划建设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影视基地(园区)。

打造沂蒙红色影视基地。推动临沂市做好沂南县马牧池“沂蒙红色影视基地”规划建设,加快综合开发,优化发展布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基地规模,实现影视产业集群化,打造影视文化旅游休闲聚集平台。结合基地红色文化底蕴,立足红色题材拍摄、红色教育体验和红色旅游开发,做好与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旅游的结合文章,建成国内一流的革命历史题材影视剧拍摄基地和红色教育培训、红色旅游基地。依托园区优势,召开全国红色影视剧高峰论坛(研讨会)。进一步发展壮大临沂国际影视城和夹谷关影视基地,形成抱团发展、协同发展格局,把临沂打造成红色影视剧创作生产重镇。

建设特色影视园区。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园区结构,坚决防止无序竞争,实现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突出特色,充分发挥我省历史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优势,依托各地历史、自然、文化、名人等优势,围绕红色文化、儒家文化、泰山文化、齐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海洋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主题,吸引影视剧拍摄生产,把影视产业园区和休闲度假、旅游开发、情景体验等业态相结合,不断拉长影视产业链。拓展园区功能,培育形成集影视拍摄、创意设计、教育培训、文博会展、艺术交流、众创空间以及商业配套、生活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园区支持影视文化新兴业态企业入区发展,设立影视文化新兴业态产业片区。各级政府和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新兴业态企业和产业项目入驻。

第三章精品生产

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着力创作生产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力作,影视剧创作生产实现更大繁荣。

第一节实施剧本孵化计划及题材库建设

高度重视剧本创作,引导全行业关注剧本、关注原创、鼓励创新,着力打磨、锤炼剧本,引导资源配置向剧本环节倾斜,源源不断推出系列优秀原创剧本。

实施剧本孵化计划。对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电视剧剧本创作扶持引导专项评选,采取项目化方式,每年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点现实题材,面向全省影视企业征集影视项目。建立优秀剧本遴选机制。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对优秀重点项目给予扶持。

建设重点影视项目库。编制2018—2022年重点剧目选题规划,建立重点剧目选题项目库和重点项目种子库。建设“山东省影视题材大数据平台(题材库)”,每年面向全国乃至全球征集优秀影视创作题材和剧本。筹办“影视剧本超市”,建立发掘优秀文学作品并推动其向影视剧作品转化的良性机制。

搭建剧本交流推介平台。以“研讨、展示、推介、交流”为主题,定期组织召集国内外项目投资人、制片人、策划人、导演、编剧、宣传发行人等方面的专家,通过规划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项目规划研讨,科学分析论证,搭建交流推介平台。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全国优秀剧本大赛活动。

加强编剧人才储备。建立签约编剧储备库,面向全球寻找优秀编剧人才、择优签约,加大优秀剧本创作和储备力度。从2018年开始,每年举办50人左右的编剧培训研讨班,邀请国内知名编剧、专家授课,不断提高编剧的专业素质。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立影视产业研究专家智库,为题材选取、剧本评选审核、作品研讨等提供支持。

第二节实施百部影视精品创作推进计划

实施省级影视精品推进计划,到2022年扶持创作生产100部优秀影视剧,推动我省影视业持续繁荣。突出重大主题创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宣传期和宣传节点,创作生产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影视精品。继续发扬鲁剧弘扬主旋律、关注现实生活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展现社会变迁和人物群体命运、反映普通人追梦中国、追求幸福生活的平民叙事,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进一步支持农村、少数民族、少儿、优秀传统文化等体现公益导向的影视作品。支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影视作品。

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影视精品推进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文资〔2018〕36号)规定,设立省级影视精品推进计划资金,对重点优秀作品进行支持扶持。主要范围包括:列入国家或山东省重大选题创作规划并确定实施的重大影视精品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影视奖项奖励的项目;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国产电视剧、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已发行放映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国产电影;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或行业、公众中宣传播出的原创公益广告作品。

第三节强化现实题材影视作品创作

发挥我省现实题材影视剧创作优势,打造新时代新风格的现实题材创作高地。

加强扶持引导。结合省级影视精品推进计划、剧本孵化计划,加强对现实题材影视精品创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对获得重大奖项和社会影响广泛的优秀现实题材作品、单位和主创人员给予奖励和补贴。

提高播出比例。优化省、市电视台电视剧播出比例,全年现实题材播出比例不低于50%。加强现实题材作品宣传推介传播,推动反映现实生活、观赏性强、群众喜爱的优秀影视节目网上传播。

完善创作机制。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影视工作者深入一线体验生活、采风创作,推出讴歌新时代的现实题材优秀作品。鼓励各地科学制定现实题材创作规划,合理布局创作选题,统筹推进不同艺术类型创作。探索省、市、县合作共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

第四节强化纪录片创作生产

实施山东省“记录新时代工程”,动员、引导广大纪录片创作者投身火热时代、火热生活,在题材规划、资金扶持、播出调控、人才培养、市场引导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全省纪录片创作生产迈上新台阶。

加强题材规划。围绕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一带一路”建设、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生态文明等重大主题,组织引导制作播出机构加强纪录片创作,生动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组织实施“中国梦主题创作实践工程”,实施“百人百部中国梦短纪录片”计划,开展“中国梦”短纪录片大赛。

提高生产能力。加快推动纪录片制播分离。推动主流电视媒体、制作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交流,鼓励合拍“中国题材、国际表达”的优秀纪录片,吸引民营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纪录片生产经营。继续贯彻实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项扶持资金、季度推优、年度评优、作品展播、重点项目规划、卫视每天播出30分钟国产纪录片等政策和具体举措。设立纪录片发展基金,支持纪录片创作生产。

加强播出展示。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移动客户端,碎片化传播优秀短纪录片。鼓励重点频道在“920”节目带播出我省优秀纪录片,推荐在央视和其他省级上星频道播出。开展纪录片“进基层、进军营、进校园、进农村”活动。

第五节推进动画片创作生产

大力扶持动画片创作生产,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短片扶持创作活动”,推出一批反映时代主旋律、彰显中国风韵、齐鲁特色的精品佳作。

突出传统文化主题创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做好动画片季度推优工作。深入解读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演绎历史经典传统故事,挖掘展现历史名人故事,创作推出“用儒家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系列动画片”。

强化技术和内容创新。顺应节目传播移动化、社交化、互动化趋势,加强技术、内容、形式、服务创新,综合运用多媒体表现形式,生产满足少年儿童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和多终端传播的动画产品。贴近少年儿童心灵,拓展想象力和创造力,推出一批知识性、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相统一,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优秀动画片。

第六节推进广播电视综艺节目创新创优

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机制,强化思想价值引领,全面提升节目质量,努力研发更多原创节目模式,打造更多原创节目品牌,进一步巩固广播电视节目阵地。

提升广播电视综艺节目内涵。坚持“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以“奋斗的人民”和“人民的奋斗”为主题,讲好普通人的奋斗故事,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广播电视节目注入更深厚的精神内涵。关注火热的现实生活、鲜活的基层故事、质朴的人民情怀、多彩的群众文化,推出一大批优秀广播电视节目。

加强文化、公益类节目创作。进一步办好公益主题节目栏目,加强创意策划,丰富表现形式,创新艺术手法,提升节目的价值内涵和艺术魅力。推动把中华文化元素与现代节目形态、组织结构、制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有机结合,研发出更多蕴含中华文化、齐鲁文化基因的原创节目模式,推动节目制作现代化、标准化。

支持鼓励自主原创节目。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把“920”时段作为推动节目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开发多样态、差异化的节目。健全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对各类自主创新节目开展评选、表彰、奖励。在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宣传推介和进入黄金时间等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原创节目。

第七节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发展

把握网络强国重大机遇,实施网络视听文艺精品战略,加强高品质微电影、网剧创作,推出一批适合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传播的影视佳作。

加强创作引导。鼓励引导传统影视制作公司和专业团队参与网络影视剧摄制。办好山东青年微电影创作大赛、山东省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大赛,每年推出10部以上优秀微电影、网络视听节目作品。积极推动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等方面取得突破。引导更多专业化制作团队参与,不断加大投入、提升品

质、打磨精品,实现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化。突出“95后”甚至“00后”新一代观众,把握年轻人审美特点,实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递正能量的有机结合。

强化资金扶持。统筹省级文化领域相关资金,加强对优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的扶持引导。举办优秀网络电影、网络视听原创作品展播活动,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每年投入500万元进行短视频生产,培养和挖掘新生代团队。

严格网络管理。加快台网深度融合、一体发展,推动有能力的市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严格网络平台管理,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

的要求,严格实行节目网站准入制,对具有网络视频播放资格的网站实行总量控制,健全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网上播出影视剧行为。加强网络直播监管和行业自律,营造健康清朗网上空间。

第四章机构主体

深化全省影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国有影视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发展民营影视制作机构,吸引优秀外来机构落户山东,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影响力强的影视企业集群。

第一节全面深化影视行业改革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深入推动全省影视行业改革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推动重点影视企业对标一流,创新发展思路、拓宽发展视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推进国有经营性影视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全省重点影视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利用金融杠杆做大做强。

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强化影视主管部门在行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行业监管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广播电视“制播分离”,通过市场培育形成在全国具有较强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的广播影视制作机构。

推动融合发展。加强创业创新孵化,加大对传统影视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的扶持力度。与通信运营商、信息服务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加大影视产品推广力度。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发展高清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回看点播、电视院线、虚拟现实(VR)、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新兴业务,积极打造“智慧广电”,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有关影视产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杜绝导向不正确、内容不健康,存在暴力、色情等情节影视文化作品的传播。加大版

权保护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发挥影视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节推动国有影视骨干企业做强做大

大力支持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大力支持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整合资源、放大优势,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国有骨干影视企业,争取进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十强”产业领军企业。加快推进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妥善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划转、清产核资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转企改制工作,利用金融杠杆做大做优做强。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积极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激励机制,推动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探索实施管理层及业务骨干持股,改变公司人员流失严重的突出问题,为持续发展留住人才、吸引人才、集聚人才,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并购及投资业务,支持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国际有限公司(山影制作美国子公司)在美国开展业务,加强与美国六大电影公司及传奇、狮门印象、奈飞、HBO等世界顶级影视公司的业务合作,积累海外运作经验,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山东影视传媒国际有限公司获得相关资质,为资金出境、投资外汇登记、版权买卖投资等提供更大便利。

建设山东影视“国字号”方阵。发挥国有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国有企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影视企业。深挖潜力,在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重点国有影视文化企业股改上市,进一步增强国有影视文化企业实力。实施影视文化领军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山东广电传媒集团、山东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山东出版集团、鲁信集团、山东商业集团、齐鲁交通集团、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青岛出版集团、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济南出版社等大型文化传媒公司做强做大影视产业。鼓励省市电视台投资创作生产纪录片、综艺节目。

第三节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影视产业

优化发展环境,降低行业门槛,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影视行业,为影视产业繁荣注入更大动力。

吸引各类资本进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影视文化项目和影视基地(园区)建设。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影视产业,从事影视产品生产经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在政策允许前提下,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以投资入股、委托经营、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参与影视剧制作发行、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旅游开发、影视衍生品开发、影视文化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发展一批机制灵活、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专注影视产业发展的“专、精、特、新”中小影视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政策扶持措施。大力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影视企业,对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以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积极搭建影视产业交流、交易发展平台,为民营影视企业提供行业引导、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

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鼓励民营影视企业产业升级和联合发展,实施产权制度创新,构筑多元化、社会化的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品牌、人才、技术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影视企业创新经营方式,积极开展资本运营,采取入股、合作、合资、兼并等形式,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建设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器。实施影视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培育100家以上小微影视文化企业。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器,通过奖励、项目补贴、物业费用减免、金融信贷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对影视文化新兴业态中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给予中小企业创业补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打造新兴业态企业集群。加大影视文化新兴业态企业引进力度,支持引进进入世界500强的文化企业和全国100强的文化企业在鲁设立新兴业态孵化中心和研发基地,对符合引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奖励政策的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国外影视文化装备企业、行业领军企业来鲁设立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鼓励外资企业在鲁进行影视文化新兴业态科技研发和服务外包。实施新兴业态企业成长工程,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新兴业态企业集群。

第四节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制作机构落户

出台在全国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全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制作机构落户山东特别是济南、青岛等地,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影视制作企业集群。

强化政策吸引。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影响大、文化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管理规范、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强的优秀影视制作机构对接,落实重点扶持政策,吸引落户山东,推动我省成为国内影视重点企业的重要集聚地。

强化资金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文化产业资金,对在山东注册的影视公司、在山东进行制作备案、在山东影视基地取景拍摄的影视剧进行补助。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强化配套服务。充分整合全省全行业各类资源,在项目储备、人才培养、道具租赁、资金扶持、后期制作、宣传推广等各方面为影视文化企业提供全方位、最优质的服务,吸引更多更好的影视文化企业入驻山东。

第五节构建新型主体、平台

创新机构设置方式,搭建更灵活、更有效率的影视专业机构、平台,为影视产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优质服务。

搭建影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高端影视文化产业,加强影视知识产权综合开发,大力推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建设山东省影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实现影视与出版、旅游、演艺、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时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拓展发展空间。

建设影视文化科技产学研联盟。加快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数字化、网络化进程,积极利用互动、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改造提升影视文化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建立影视文化产业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完善以企业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影视文化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

第五章市场拓展

积极引导影视文化消费,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支持济南、青岛建设国家影视文化消费先行体验区,构建全省影视大市场,加快实现大繁荣。

第一节繁荣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加强影院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群众观影舒适度,激发全社会的观影热情。

组建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按照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配置、促进发展的原则,组建山东电影发行放映集团。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加强新世纪院线建设,到2022年在全国电影院线票房收入位次明显前移,成为全国富有特色、核心竞争力强的一流院线。

加强城镇影院建设。优化影院布局,引导高档数字多厅影院向中心城镇和大型社区延伸。充分利用4K、4D、高帧率、巨幕、多平面立体声等现代技术和专业放映设备,全面提升观影体验。推进点播影院等新型影院建设,丰富电影产业新业态。鼓励民营资本、外来资本入股参与全省影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影院发展布局,提升档次规模,增强影视业发展活力。到2022年,各县(市)至少有2家五厅以上、达到国家星级标准的多厅数字影院,有条件的中心镇有1家三厅以上、达到国家星级标准的多厅数字影院。

开拓农村电影市场。充分发挥山东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作用,大力推行农村电影标准化放映,不断提升放映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电影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开发二级市场和农村电影市场。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电影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农村电影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农村电影放映,形成多元化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新格局,让农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电

影服务。推动开展市场化运营,鼓励在放映活动中开展商业推广活动、播放和张挂广告等。

扩大电影文化消费。鼓励各地实施电影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培育电影文化消费观念,拓展电影文化消费新空间。鼓励各城市影院在非“黄金档期”开展“国产影片优惠日”等灵活多样的市场营销活动,吸引更多群众走进影院。大力开展公益观影、便利观影等活动,扩大电影文化消费主体,有效释放电影文化消费潜力。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职工观看电影。经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各级各单位可以包场形式,组织观看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主旋律影片。鼓励具备资质的电影放映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礼堂、大教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的影片放映活动。各级教育、电影主管部门共同推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影,采取措施支持学校组织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看。

规范电影市场秩序。积极宣传贯彻《电影产业促进法》,推动电影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规范、合法经营。常态化开展电影市场秩序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漏票房、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违法行为。强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从业禁止等措施,对院线法人和负责人严格执行行业禁入规定。

第二节拓展电视剧市场

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优化电视剧供给结构,淘汰冗余产能,实现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的转变。着力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大型影视制作专业化主体,扶优扶强骨干企业,打造集约化专业化的影视制作龙头旗舰。

加大“鲁剧”品牌营销力度。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强优秀鲁产电视剧宣传,推动精品影视剧与央视、各省卫视综合频道、从事电视台形态服务的重点视频网站深度合作,拓展市场空间。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重点加强在日韩、东南亚等东方文化圈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品牌推广,举办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在有关国家举办“山东优秀电视剧海外展播推广周”。对符合条件的鲁产电视剧,在版权购买、译制、国际版本制作等环节给予大力支持。

推动媒体融合传播。探索适应精品力作最大化传播的新型路径,统筹网上、网下两个传播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和电视两个平台的综合效益。鼓励优秀电视剧制作机构开展网络剧制作,大力发展电视剧视频市场。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和播出,鼓励各视听节目网站投资制作或购买、播出优质国产电视剧。

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规范收视调查活动,确保收视率调查机构具备合法调查资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中国特色收视调查体系,引导调查机构完善传统抽样调查、大样本收视调查、跨屏收视等收视调查方法和模式。建立健全制作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参与收视率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惩戒,维护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秩序。

第三节培育影视版权交易市场

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企业参与的影视版权交易平台,规范版权交易行为,打通影视企业版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高速公路”。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建立数字作品版权数据库,引导和鼓励权利人对影视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依托山东文交所和山东文化版权交易平台等,以版权交易为核心,构建具备版权登记、版权资源、版权展示、版权交易等功能的专业影视版权交易平台。鼓励开展区域性影视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广具有中华文化、山东文化特色的影视产品和服务,促进影视产品和服务交易,实现“创作—交易—收益—再创作”良性发展。推动影视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培育提升版权协会、版权服务中心、版权保护中心、版权交易中心、版权服务站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功能,发挥其在咨询、培训、交易、评估、质押、投融资、纠纷调解、仲裁、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产权保护与运用。加强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建立版权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将故意侵权盗版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营造和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打击侵权盗版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协会、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版权快速维权保护工作格局。培育发展影视版权产业联盟,实现影视产业与版权服务顺畅对接,更好地维护影视版权合法权益。推动组建全国联动的律师维权团队,保护影视企业版权利益,协助解决影视行业内外的版权纠纷。

第六章国际合作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全省影视业“走出去”新格局,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增强文化软实力。

第一节加快“走出去”步伐

着力培育一批在国际文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外向型影视企业,创作生产一批富有齐鲁特色、体现中国气派、国外受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影视产品。

实施对外传播内容建设工程。面向国外受众,贴近国外实际,立足阐释好国家重大战略、回应好国际重大关切,着力打造一批适应国外受众欣赏习惯、符合不同受众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的重点影视产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练萃取和对外推介,展示其蕴含的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基因和精神标识。

实施专项重点项目工程。实行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组织参与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电影局“中非影视合作工程”“丝绸之路影视桥”、当代作品翻译走出去工程和“电视中国剧场”“中国电影普天同映”等重点工程项目,使更多鲁产影视剧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电影局扶持目录。加强影视剧的翻译、推介,使更多优秀重点影视项目进入国家层面、走向国际市场。

实施本土化发展工程。支持影视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参股、控股等市场化方式,到境外建立海外公司、开办影视节目播出时段、开展版权合作、合拍影视作品,加快影视本土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收购知名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大力拓展海外阵地,逐步实现机构本土化、人员本土化、内容本土化,鼓励山东影视传媒国际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发展。

提升对外传播能力。鼓励省内主流媒体采用卫星、有线、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和手段,推进我省广播影视节目在海外有效落地。推动泰山电视台在各国落地覆盖,确保整频道落地数、入户数连年增长,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支持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国际频道、“山东国际在线”传播平台建设,做优做强《五洲四海山东人》等节目,开辟“鲁剧精品剧场”,在固定时段播出山东电视剧。办好《齐风鲁韵》和《星空互联》等广播外宣节目。

第二节加大“引进来”力度

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大型制作机构和项目落户我省,鼓励更多优质资本投资山东。

优化影视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影视创作营商投资环境,大幅提升国际优秀影视企业市场准入的开放度、透明度,在政策允许前提下,为国内外优秀影视企业投资提供更多优惠,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制作机构和项目落户我省,开展策划、拍摄、立项、制作、发行和衍生品开发。

实施影视剧合拍计划。加强影视制作生产的国际合作,鼓励我省主流电视媒体、制作机构与国内外优秀制作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开展联合投资拍摄,鼓励合拍“中国题材、国际表达”的优秀影视剧,包容开放,借船出海,借台唱戏,把中国故事、中国声音传播出去。推动中巴合作拍摄电影《天路》、中俄合作拍摄电影《战斗民族养成记》。

集中引进一批知名机构。制定优惠落地政策,集中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影视文化机构进入山东市场。面向好莱坞、韩国等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影视后期制作公司,面向北京、上海等地吸引国内高水准的影视制作团队落户山东。

构建一体化影视服务体系。探索创新影视服务模式和机制,实行备案立项、摄制服务、审查发行等各流程“一站式”平台服务,实现服务平台化、配套体系化、资源共享化、标准国际化,对影视剧组和企业实行“全过程、一站式”服务保障。推行影视服务“一张网”,构建网上服务平台、实体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机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第三节创新开放合作模式

积极参加各类影视节展,自主举办影视文化交流活动,加快构建广播影视国际交流网络,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经常性开展影视节会交流。组织或支持影视企业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香港国际影视展等重要节展,参加德国柏林国际电影节、意大利威尼斯国际电影节、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国际性电影节和交流活动。支持济南、青岛市举办单一国家(地区)电影展映活动,承办电影、电视剧国际性论坛(会议),探索以影视节会为牵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构建世界级影视评奖、研讨平台。

打造国际型影视企业。借鉴“迪士尼”“漫威”等成功经验,坚持品牌打造和创新,加大影视创意和影视衍生链条研发力度,引导和推动山东影视企业、影视项目走精品化、系列化、国际化之路,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广播影视知名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山东影视文化名片和重要标识。鼓励规模影视骨干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国际化运营,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企业。

实施山东联合展台计划。集中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实行统一策划、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推广,提升山东影视整体品牌效应,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的对外宣传知名影视品牌体系。建立山东省影视“走出去”重点品牌扶持名录,在政府资助、出国参展、宣传推介、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第七章人才队伍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机构战略性调整,打造影视人才强省。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加大高层次影视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力度,鼓励青年影视人才创新创业,激发影视领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第一节实施签约编剧计划

积极发现、挖掘和吸引各类影视创作人才,实施签约编剧计划,建设一支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的编剧人才队伍。

构建编剧资助扶持机制。用5年时间,扶持和资助50个优秀剧本,培育并推出50名签约编剧人才。面向全国创作人才征集影视剧本,分步骤、分阶段对签约编剧的入选项目实施资金资助。

加强编剧人才培育。聘请国内国际著名编剧、策划、评论家,一对一为签约编剧的入选剧本配备导师,经导师辅导修改的剧本,给予版权登记注册保护。每年在省内组织开展两次签约编剧深入生活、收集素材等采风活动。

加强剧本推介。每年召开签约编剧入选项目推介会,面向全省影视制作机构推荐剧本。对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入选项目,通过专项资金择优给予扶持补贴。对签约编剧的入选剧本进行汇集整理,已经投拍的剧本单独出版,协助剧目的宣传发行;没有投拍的剧本结集出版,助推剧本的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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